|显示快活的老犹太和南茜小姐是多么地喜欢奥利弗·特威斯特|
在小番红花山最肮脏地段的一个下等酒店的昏暗客厅里,冬季一天到晚燃着一盏闪烁的煤气灯,夏季整天没有一线阳光照进来。在这个黑暗、阴森的巢穴里,坐着一个穿着棉绒外套、土黄色短裤、半高统皮靴和棉长袜,浑身散发着酒气的汉子。他面对一把白镴小酒壶和一只小酒杯,正在自斟自饮。即使是在这种朦胧的灯光下,有经验的警察也会毫不犹豫地认出他就是比尔·赛克斯先生。在他的脚边,蹲着一条白毛红眼的狗。它时而对着主人眨巴眼睛,时而舔舔自己嘴角旁一条很大的新伤口,这伤口显然是最近一次打斗的结果。
“放安静点,你这好斗的畜生!放安静点!”赛克斯突然打破静默。究竟是他的沉思过于紧张,连狗眨巴眼睛都会打扰到他,还是他的情绪因用脑过度而过于亢奋,需要对那只无辜的畜生踢上一脚以求缓解,这还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反正这条狗被踢了一脚,同时还被骂了一句。一般地说,狗被主人打骂是不会报复的。但是赛克斯先生的这条狗的脾气和它的主人一样地坏,也许此刻它强烈地感到自己受了伤害,于是二话不说,一口咬住了主人的一只半统靴。它咬着靴子猛烈地摇晃一阵,然后咆哮着退到一条长板凳的下面,正好躲过了赛克斯先生对着它的脑袋砸过来的白镴酒壶。
“你敢咬我,是吗?”赛克斯先生说,一只手抓起一根拨火棍,另一只手不慌不忙地打开一把从口袋里掏出来的大折刀。“来呀,你这天生的魔鬼!来呀!听见没有?”
那条狗无疑是听到了,因为赛克斯先生已经将他刺耳的声音提到了最大分贝。但是它看来对自己的脖子挨上一刀有着某种无法解释的反感,因此它待在原地,但比原先咆哮得更厉害了,同时它咬住拨火棍的一头,野兽般地撕咬着。
这种反抗只能更加激怒赛克斯先生,他跪下来,开始猛烈地攻击那头畜生。那狗左蹦右跳,右蹦左跳,又咬又叫,那人又戳又骂,又打又咒。正在这场争斗对双方来说都到了关键的时刻,门突然开了,狗蹿了出去,留下比尔·赛克斯,手里拿着拨火棍和大折刀。
俗话说,一个人吵不起架来。狗的离去使赛克斯先生大为扫兴,于是他立刻把狗在争斗中的角色转给了新来者。
“你他妈的干吗插到我和我的狗中间来?”赛克斯说,做了一个凶狠的手势。
“我不知道啊,亲爱的,我不知道。”费金低声下气地回答说——他就是那个新来者。
“不知道,你这个偷东西的孬种!”赛克斯咆哮道,“你没有听到声音?”
“一点声音也没有,否则,我马上就死,比尔。”老犹太回答说。
“哦,没有!你什么也没听见,你没听见,”赛克斯反驳说,脸上带着狞笑,“你偷偷地溜进又溜出,谁也听不到你是怎么进来怎么出去的!我希望半分钟之前,你就是那条狗,费金。”
“为什么?”费金问,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因为政府虽然在意你这样的人的生命,却不禁止大家随意地杀狗。其实你连一条癞皮狗的一半胆量都没有。”赛克斯回答,带着意味深长的表情将折刀合了起来,“这就是为什么。”
老犹太搓着手,在桌子旁边坐下来,假装被他朋友打趣的话逗得笑了起来。然而,他的心神显然非常不宁。
“你就装笑吧,”赛克斯说,将拨火棍放回原处,带着极其明显的蔑视审视着老犹太,“你就装笑吧。不过,你一辈子也别想嘲笑我,除非我戴上了睡帽〔1〕。我已经把你抓在手中,费金。而且,我他妈的还不会放手。如果我完蛋,你也得完蛋。所以,在我面前你小心一点。”
“好的,好的,亲爱的,”老犹太说,“这些我都明白。我们,我们有共同的利益,比尔,共同的利益。”
“哼。”赛克斯说,好像觉得老犹太占的利益比远比他多,“好吧,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一切都安全地通过了坩埚〔2〕,”老犹太说,“这是你的份子,它比你应得的份额多得多,亲爱的。不过,我知道下次你会给我一点好处,所以——”
“少啰嗦,”那强盗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在哪里?拿出来!”
“好的,好的,比尔。给我点时间,给我点时间。”老犹太安慰地说,“在这里呢!分文不少!”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条旧棉布手帕,解开一个大结,从里面拿出一个小牛皮纸袋。赛克斯把纸袋从他手中抓过来,迫不及待地打开,数着里面的金镑。
“就这点,是吗?”赛克斯问。
“都在这里。”老犹太回答。
“来的路上,你打开过袋子,私吞了一两个英镑,对吧?”赛克斯不放心地问,“别装出委屈的样子,你已经做过不知多少次了。你拉一下叮当。”
后面这句话用通行的英语讲就是要他拉下铃。应召而来的是另一个犹太人,比费金要年轻些,但外貌几乎同样地粗鄙与可憎。
比尔·赛克斯只是指了指空了的酒壶。那个犹太人完全理解这一暗示,马上退下去添酒,但先和费金交换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眼色,后者似乎预先知道似的,抬眼望了一下,摇了摇头。这个动作十分轻微,即使一个观察细微的人也很难发现。赛克斯此时正弯腰系那根被狗扯散的鞋带,所以没有察觉。如果他注意到这一短暂的信号交换,他可能会觉得这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好兆头。
“有人在这里吗,巴尼?”费金问道,眼睛仍旧看着地下,因为赛克斯已经抬起头来。
“一个人也没有。”巴尼回答说。他说的话,不管是否出自心底,反正都是从鼻孔里哼出来的。
“没人?”费金用吃惊的语气问,这可能意味着巴尼不妨说实话。
“除了南茜小姐,没有其他人。”巴尼回答说。
“南茜!”赛克斯叫道,“在哪儿?这位姑娘的天才令人佩服,如果我瞎说,让雷电击瞎我的眼睛。”
“她在酒吧要了一盘熟牛肉。”巴尼回答说。
“叫她到这儿来,”赛克斯说,倒了一杯酒,“叫她到这儿来。”
巴尼胆怯地看了看费金,似乎想得到他的允许。老犹太没有作声,甚至连眼睛都没往上看,于是他退了出去,但很快就回来了,后面跟着南茜。后者用女帽、围裙、篮子和街门钥匙装备着,一样也不少。
“你找到了,是吧,南茜?”赛克斯问道,递上一杯酒。
“是的,找到了,比尔。”年轻姑娘回答说,将那杯酒喝下去,“不过也把我累得够呛。那个小家伙病了,一直躺在床上,他——”
“啊,南茜,亲爱的!”费金抬起头来说。
老犹太奇怪地皱起他红色的眉毛,半闭着他深陷的眼睛,是否是这种表情提醒南茜她说得太多,已无关紧要。我们需要注意的事实是,她忽然闭了嘴,在向赛克斯先生投去几个迷人的微笑之后,转换了话题。过了大约十分钟,费金先生突然发出一阵很激烈的咳嗽,接着,南茜将围巾披到肩上,说她该走了。赛克斯先生问清他有一小段路与她同行,表示愿意陪她走一段,于是,他们一起走了,后面一段距离跟着那条狗。主人一离开它的视线,它就从后院溜了出来。
赛克斯一出门,老犹太便将头探出房门,目送他走过黑暗的过道。他朝着他的背影挥动了一下握紧的拳头,喃喃地发出一声恶毒的诅咒,然后,带着一脸的狞笑,重新回到桌旁坐下。不久就深深沉浸于阅读《通辑公报》的趣味中去了。
与此同时,奥利弗正在去书摊的路上,一点也没想到自己离那位快活的老先生这么近。当他到达克拉肯韦尔的时候,无意中进了一条小巷,这不是他要走的路,但是他走了一半才发现,他知道这条小巷也能通到他要去的地方,因此觉得没有必要再转回去,于是,他加快步伐向前走,书挟在胳膊下。
他一路走一路想,自己是多么地幸福和满足,要是能再看看可怜的小迪克,无论要他付出什么他都愿意。这个时候,忍饥挨打的小迪克也许正在悲伤地哭泣呢。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子的大声哭叫“啊,我亲爱的弟弟”,把他吓了一跳。他正想抬头看个究竟,脖子却被一双胳膊紧紧地搂住了。
“放开我,”奥利弗挣扎着喊道,“让我走。你是谁?干吗拦住我?”
回应的,只是那位搂着他的年轻女子一连串的大放悲声,她的手中还拿着一只小篮子和一把街门钥匙。
“啊,我的天哪!”这年轻女子说,“我总算找到他了!啊!奥利弗!奥利弗!你这个淘气的孩子,我为你吃了多少苦啊!回家吧,亲爱的,回家。啊,我总算找到他了。谢天谢地,我总算找到他了!”说完这一串没头没脑的话之后,那年轻女子又爆发出另一阵号啕大哭。她哭得是如此的歇斯底里,以致两位此时正好走过来的女士觉得有必要问问也在一旁观看的肉铺伙计,他是否应该去叫一位医生来。对此,那位头发用牛板油抹得光光的肉铺伙计回答说没有必要。这位伙计的性格看起来即使不说懒惰,也是懒散的。
“哦,不用,不用,”年轻女子抓住奥利弗的手说,“我现在好多了。跟我回去,你这没良心的孩子!快走!”
“怎么回事,小姐?”其中一位女士问道。
“啊,太太,”这位年轻女子回答说,“他的父母都是勤勤恳恳的好市民,一个月前,他从家里跑了出来,与一群小偷和无赖混在一起,差点将他母亲的心弄碎了。”
“小坏蛋!”一位女士说。
“回家去,走,你这个小畜生。”另一位女士说。
“我没有,”奥利弗回答,感觉到情况十分不妙,“我不认识她。我根本没有姐姐,也没有父亲和母亲,我是个孤儿,住在彭顿维尔。”
“你们听听,他怎么敢这样说!”年轻女子叫道。
“怎么,你是南茜!”奥利弗惊叫道,他这时才看清她的脸,在无法克制的惊愕中向后退了几步。
“你们看,他认识我!”南茜叫道,向旁观者呼吁,“他到底瞒不住了。让他回家去,这才是好人。否则,他会气死他亲爱的父母,也会令我心碎。”
“你究竟是怎么回事?”一个汉子突然从一家啤酒屋里冲出来说,他的身后跟着一条白狗,“小奥利弗,快回家到你可怜的妈妈那里去,你这小野狗!赶快回去。”
“他们不是我的亲人。我不认识他们。救命!救命啊!”奥利弗叫道,竭力想从那男子强有力的把控中挣脱出来。
“救命!”那男子重复道,“是的,我会救你的,你这小流氓!这些书哪里来的?你又在偷东西,是吧?把书给我。”男子说着,将书从胳膊下夺过来,并在他头上砸了一拳。
“打得好!”一个看热闹的闲汉在路旁一间阁楼的窗口叫道,“只有这个办法才能使他清醒!”
“说得对!”一个满脸睡意的木匠叫道,向阁楼窗口投去赞同的一瞥。
“这对他有好处!”两位女士说。
“他也该当如此!”那男子说着又在他头上打了一下,并且揪住奥利弗的衣领,“快走,你这小恶棍!嗨,牛眼,盯住他,好孩子〔1〕,盯住他!”
奥利弗大病初愈,身子虚弱,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和拳打弄得晕头转向,又受到那条狗的狂嗥和那个汉子的凶暴的惊吓,加上围观的人又一致认定他就是南茜所描绘的那个硬心肠的小坏蛋,在这种情形下,一个可怜的孩子又能怎么样呢?天已经黑了,所处的地方又偏僻,周围无人救援,抵抗毫无用处。不一会儿,他就被拖进由无数黑暗的狭窄胡同构成的迷宫,被迫按照他们的步伐走,这种速度使得他大着胆子发出的几声呼救变得模糊。事实上,在哪一小段时间里,不管那些呼救是否清楚,都无济于事,因为根本没有人会在意。
煤气灯已经点亮,贝德温太太焦急地等在敞开的大门口,仆人已上二十次地跑到街上,看是否有奥利弗回来的踪迹,两位老先生仍旧不屈不挠地坐在昏暗的客厅里,他们的中间,放着那只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