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这种东西最危险的地方就在于,它有时会将我们困在过去。
我就被困在了过去——尽管我做了一辈子心理学的研究,治愈了很多病人,却无法治疗自己。
人分两种,一种用一晚过完一生,我是另外一种,用一生重复一个晚上。那个晚上,我在死亡的边缘见到了崔思晨,我们躲在巨物的空腔中,我们听着雷鸣、暴雨和海浪,在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夜晚中,她所给我讲述的,是改变了她一生的夜晚。
在我和崔思晨相遇的五年前,这个不起眼的海滨小城正在经历它在历史上的一段奇异的时刻。
那天,居民们如往常一样于清晨醒来,出门遛早,买菜,迎着穿过主干道的海风开始他们一成不变的普通一天。然而到了中午的时候,一些居民发现异常,零零星星的“怪人”开始出现在他们的城市里,这些人穿着奇装异服——通常以黑色为主,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无论男女几乎都化着另一难以直视的恐怖妆容。
崔思晨是最早发现这群人的人之一,那时候她正在城市里最大的一所综合医院里实习。她的家离医院很近,每到中午,她会骑着一台小巧的粉色电动车往返于两地,这辆粉色电动车是家人送给她的实习礼物,一个姑娘,理应使用粉色的物品,她还记得家人送给她这件礼物时脸上开心的表情。
她骑着电动车穿行于海风中,注意到了第一个站在路边的怪人,接着是更多,她开始有些紧张,一条不足五公里的路上见到了数十个这样的人。
崔思晨注意到,这些人彼此并不说话,凭空出现在火车站和公交车和路边,接着,他们看了看路牌,沉默地行走。渐渐崔思晨发现,这些人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同一条路,那条路的尽头是一片围起的木制栏杆,栏杆每隔一百米左右会开一个口,开口处有几级向下的台阶,台阶下是荒芜的石滩,石滩的深处是大海。
崔思晨从小在海边长大,但和这座城市里的大多数居民一样,她也没怎么去过海边,他们的海滩没有银色的细沙,只有遍地碎石,原始且蛮荒,城市与海像两个闹了别扭的朋友互相对望却彼此并不来往。
但在那个时刻,崔思晨看到黑色的人群已经聚集在了公路上,如果身在天空向下俯瞰,会发现他们像蚁群一样缓缓地涌向海边。
她跟了上去。
崔思晨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上去,多年以后,当这座城市早已重归平静,她还是不知道,她无法解释那天的行为。事实上,崔思晨从小都不是一个好奇的人,她最被家人诟病的是她对凡事的漠不关心,一个好医生也许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品质。
但她还是跟了上去,面前的人群挤在狭窄的海滨公路上缓缓涌动,崔思晨在后面默默注视,觉得他们仿佛是流进针管中的黑色瘀血,她随着这股黑色的细流涌入石滩。
崔思晨惊讶地发现,这片石滩跟以前很不一样,在木制栏杆的附近,不知什么时候搭建了一个简陋又巨大的舞台,舞台的通体同样以黑色装饰,几名穿着马甲的装卸工人正在向舞台上搬运各种音响设备。
与来时一路的沉默不同,此时的石滩上人声鼎沸,伴着阵阵海浪声,被聚集起来的黑色人群又在这里散开了,崔思晨觉得自己仿佛是误入了某个神秘宗教团体的大本营。
在更远处,崔思晨看见一个庞然巨物正在缓缓地向她移动。不只是她,连那些穿着奇装异服的黑色人群看见这个巨物后都不禁连连惊叹。那是一个椭圆形的金属球体,越近越显得庞大,崔思晨注意到,这个东西完全是由人力在搬运的,球体的下方固定在一个可拆卸的平板车上,实心的滚轮在崎岖不平的碎石间缓慢艰难地移动。
他们最终将这个球体放置在了舞台的侧面,卸掉下面的滑轮,刚好将球体嵌入一片污泥之中固定住,搬运球体的工人收起装备,加入了搭建舞台的工人中。
时间飞速流逝,太阳正在西落,在海天的连接处变成一个血红色的光环,晚霞从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直延伸过来,平等地给石滩上的每一具身体都勾勒出金色的轮廓。
崔思晨站在木制栏杆的外面,出神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她感到恍惚,随后是自己无法解释的感动,仿佛自己正在目睹的是一个世界出现的过程,她热泪盈眶,眼泪使她的眼神失焦,眼前的景色模糊一片,成了一幅油画。
但是,与崔思晨的感动不同,栏杆下那些黑色的人群开始蠢蠢欲动,他们看起来很焦虑。
崔思晨注意到,很多人的手里拿着相同的海报,此时海风吹起,一张被丢弃的海报被风送到了栏杆上,她捡起来,终于从海报上得知她正在等待的是什么。
一支乐队,一支摇滚乐队。
确切地说——按照海报上的介绍,这是一支哥特金属风格的摇滚乐队——崔思晨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从介绍上看,这支乐队尽管从未真正进入过主流音乐节,但是在地下摇滚圈却拥有着大量忠实的追随者。
被追随的原因除了他们的音乐之外,还因为他们在每次演出时所呈现的先锋艺术,他们的想法天马行空,寓意深刻,充满了哲学与神秘主义的思考和表达。
此刻正在崔思晨眼前发生的一切,正是这支乐队的又一次音乐与前卫艺术的结合实验。崔思晨从海报上终于看懂了眼前的巨蛋的意向,那是乐队在一张颇具概念性的新专辑中所设计的“太空卵”的形象,是外星生物遗落在地球的火种。
夕阳已经退到了海平面以下,入夜了,栏杆旁几盏路灯亮起微弱的光,但并不足以照亮正在被黑暗吞没的石滩,月光被一团乌云笼罩着,在天空中变成散发着幽光的迷雾。
人们正在担忧的是乐队还没有出现,现在距离海报上的演出时间只剩下半个小时了,尽管演出被拖延开场时间是常有的事情,但到现在连乐队的影子都没见到,还是不免令人担忧。
“沉不住气。”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崔思晨耳边响起,接着说,“一群废物。”
崔思晨惊讶地转过头,看着刚才说话的女人,她刚才看得入神,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什么时候站在原本只有她一人的栏杆旁的,她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在跟她说话还是自言自语。
女人的眼睛望着石滩上焦躁的人群,两根手指夹着烟,对着夜色悠然吐出一口烟雾。烟雾在路灯下被海风带走,崔思晨借着微弱的灯光打量着她,那女人穿着一件极似维多利亚时代的束腰胸衣,只不过是黑色的起皮材质,此时也转头看着崔思晨。
她很瘦——当崔思晨以一名实习护士的角度去看这个女人的时候,她觉得对方瘦得并不健康,皮肤苍白,浓妆无法掩盖倦容。她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镶嵌着银色铆钉的皮质项链,枯骨一样的手腕和手指上也同样戴满了银饰,手臂与锁骨下面有几处意义不明的文身。
“你是本地人吧?”女人说。
这次崔思晨确定对方是在跟自己说话,但还是愣了一下,随后点点头。
“一看就是。”女人继续说着,上下打量崔思晨。
崔思晨知道对方的意思是说明她与这群人形象上的不同,大概也没有任何恶意,但崔思晨当时感觉到一种无来由的羞辱。
崔思晨什么都没说,用愤怒的目光回敬着女人慵懒的眼神。
这时候女人伸出手,“我叫莎莎。”
崔思晨再次愣住了,反应了半秒,她意识到对面这个叫莎莎的姑娘,是一个天生对外界的气氛反应迟缓的人。
“崔思晨。”她们握手。
莎莎的迟缓反而令她呈现一种天然的松弛。她告诉崔思晨,她和石滩上那些黑色的人群一样,都是通过乐队的歌迷群得知这场演出的消息。
乐队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主唱在一次骑摩托车的公路旅行中,出事故受伤,当时就在这座小城市里,一名护士帮他处理了伤口,尽管伤势并不严重,但当时需要休养几天才能上路,他在这个时候,发现了这片荒滩。
那名主唱——一个痴迷于神秘主义的人,他相信是命运替他选择了这个地方,也是在那时候,他的创作灵感追随而至,“太空卵”的概念伴随着新歌的旋律一起浮现在脑海里。
一年后,乐队的新专辑发行,主唱也将第一场演出的地点定在了他被命运选择的荒滩上。
“他们担心乐队没来。”莎莎说,“但是乐队早就来了。”
“在哪?”崔思晨问,“我怎么没看到?”
“在那里面。”莎莎指了指那个金属打造的“太空卵”。
忽然,无人的舞台上传来一声金属吉他的声音,在月光彻底被乌云掩盖的瞬间,响彻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