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年末的时候,我在成都的朋友家借住了一小段时间。
在那之前,一个月内我搬了两次家,同一个搬家师傅觉得很奇怪,问我是不是找的房子不满意。
其实没有不满意,只能怪操蛋的生活。
然后就是没能赶上飞重庆的飞机,真的,就差五分钟。那天长沙的天气糟糕得要死,我坐在轻轨里算着时间,觉得应该能掐点赶上,但是因为跑错航班楼还是错过了。我跟朋友打电话抱怨,最后改签飞成都。
落地的时候,我才想起落了东西在长沙机场,这下彻底暴走,一边排队等车一边轰炸我的朋友们让他们知道我有多惨。
跟我一起拼车的是两个东北女生,大概是为了某些不算友好的原因来成都投靠朋友,于是狭小的空间里,两种方言像炮仗一样疯狂灌进司机师傅的耳朵里。
唯一让人值得庆幸的一件事,是在去朋友家的路上导航时,我意外发现北书院街离朋友家很近。
二十分钟的路程,骑自行车的话只要七八分钟就能到。
于是第二天一醒来,我就去单鞘跟聂山南相遇的那条小街打了个卡。
当初做背景设定的时候,我的想象里他们两人会在一条年代久远的老街里初见,那里有打长牌的老人,麻将声跟叫卖声此起彼伏,也许,还有一只年纪很大的花猫在房顶上飞檐走壁……
过于幸运的是,我所有的想象跟现实如出一辙,非要挑出什么不同的话,是我没有想到这里还会被某家时尚公司选作杂志封面拍摄的背景。
我给小吴倩打视频,大概告诉她这里有多满足我的想象,街尾的那个老式小区,像极了南川坊的样子。我在一家茶馆坐下,跟旁边桌的大爷聊天,就好像进入到了单鞘的世界里,这实在让人觉得太不可思议。
写字的人多多少少会明白这样的感受,你用想象写下的每一个字,跟现实重叠的时候,都会让人对此惊讶不已。
说回故事里的单鞘,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因为家庭的原因,她像是被迫又像是被命运顺其自然推着走一般地在外晃荡了几年。对,晃荡,她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什么时候离开什么时候回来,她拿得起放得下,尽管这中间需要一段时间让她自我消化,可是她绝不是那种爱钻牛角尖的人。
也许是经历太少,所以我对这样的人,十分地喜爱。
从北书院街出来,我买到了小时候最爱吃的糖果子,跟朋友去吃了小郡肝,点了最喜欢的鸭肠和毛肚,突然觉得,回家的感觉真好啊。
朋友问我,如果让你重新选择,当年报志愿的时候你会留在四川还是湖南?
“去湖南啊,你一定不知道,在外面的几年我有多幸运!”
如果有一天,我还能回到那个十字路口,我依然会坚定不移往标记着“湖南”的那个路牌走过去,因为未知的一切,都让人如此心潮澎湃。
因为我跟单鞘一样,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什么时候离开,什么时候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