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改朝换代
顾平生2025-07-02 20:302,618

天启三百四十七年,传承了四十几代的天启王朝被叛军攻入皇城,自此,成为历史上的翻页黄册。

  一般般历史总是残酷的不带一丝丝温柔。可事实呢,事实总是略带有一丝温情。

  再次醒来,我是在一片明黄的宫殿里面。我记得,这是我的宫殿,这是我登基以后一直住着的宫殿,门吱呀响了,逆光晃了我的眼睛,有人过来了,等我看清楚,那人已经走到我的跟前了“木兮,你醒了。”

  我点了点头,想了半天,闭上眼睛转过身子背对着他,觉得对一个亡了我国家的人,还如同往常一般对待,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木兮,你不理我?”那人声音有些抑郁。

  我有些想笑,他抑郁?被灭了国的又不是他,堂下之君又不是他,他抑郁些什么?

  “你对不起我,我不愿理你。”半晌,我说了话,其实,我想理他,可是血海深仇,国仇家恨,往事种种,我不愿去理会,想来,他也不愿理会我,不过是规矩罢了,新君若要在民间得声望,必定是安抚前朝之人。

  可是他笑了,他声音有些颤抖“我自当对不起你,可先先,是你对不起我的,这是你欠我们的!”

  说罢他摇摇晃晃的走了,我坐起来,他说我对不起他,嗯,我想了想,不由得掩面,年少轻狂,年少轻狂啊!

  那是我登基十年之后的事了,我是刚被查出来在母后肚子里的时候就被人称皇上,偶尔闲暇想来,我还沾沾自喜,想自己破了个最早登基的纪录,缘由还是要感谢我那早早就撂摊子不干的父皇。

  父皇只爱风月,不爱江山,当初我们颜家不知得罪了哪位神灵,皇爷爷一辈子只得了这一个而已,真真可谓是千顷地里一根独苗苗。

  自小就是娇着宠着,等皇爷爷接受了只有一个儿子的事实,想好好培养这个唯一的继承人时,发现老天给他开了个大玩笑,这唯一的继承人因为身体不好,已经被养成了个只爱风月的娇贵公子哥儿。

  若是平常人家吧,大家只会说贵公子好文采,就算是到了诗人身上,也会说公子姿态风流,可这偏偏是一个皇子,一个唯一的皇子,终于,皇爷爷在哀叹对不起颜家先人的话中断了气,父皇顺理成章的登基。

  扯远了,我登基十年后母后说我顽劣,要我去太傅府上过些日子,我那时正是狗嫌鸡撵的年纪,自然把太傅府上搅了个天翻地覆,鸡飞狗跳。

  终于,在一日午后,太傅病怏怏的儿子从寺庙回来,大约是图个新鲜,我偷偷摸摸去找寻那个据说俊的惊天动地的娃娃,娃娃正在睡觉,说是娃娃,其实比我大,母后常说这天地间,我是最大的,所以即使是朝堂上的老学究,我也都叫娃娃。

  有时我在想,这个比我小的娃娃都快死了,我比他们都要大,我什么时候会死,有一次想魔怔了,写下遗书,我死了之后要找寻人照顾好母后,我的池塘里面的锦鲤,一日三餐吃的比我还要准时,还有我那爱乱爬的猫儿,需要日日教训,唔,还有床上枕头下的面人,我拖了好多人才从宫外弄来的呢,大约明白了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留给我殿前侍候的太监郁郁罢了。

  娃娃咳嗽了一阵,我神游九天的魂被召唤回来了,趁着旁边没人,我走出藏身的草丛,看着这个瓷娃娃“喂,美人儿。”

  娃娃秀气的眉毛促在一起,“你是谁?”我摸了一把娃娃的脸:“我是......嗯,我是神仙。”

  娃娃眉头皱的更狠了“你胡说,师傅说神仙都是住在天上的!”

  “恩?”我抬高声音“你不信?”

  娃娃点点头“师傅说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即便不是出家人,也是俗门弟子,才不说谎话。”

  我飞身而起,恩,我把所处的地方搅得鸡飞狗跳,还要多亏了母后觉得我这一颗独苗苗比父皇还要来的宝贵,所以父皇当初怎么教育,母后就反着来,所以那群武学师傅拼了命的教导,才有了我这一身不弱的功夫。

  大约是娃娃觉得新鲜,拍手:“我信你是神仙了,你好厉害。”

  人大抵都是经不得夸的,有个和娃娃一般大的女娃娃突然出来:“皇上,表弟还小,经不得皇上闹腾。”

  我讨厌那个女娃娃,她是太傅姐姐家的女儿,自从我来了太傅府,一开始逗她玩,不小心把石头打到了她身上,其实也没有多重,她哭哭啼啼的,我被母后罚了一顿鞭子,又关了几天禁闭之后,我就讨厌她。

  那娃娃看着我,说道:“你诓我?”

  我摸了摸头,说道:“即便朕不是神仙,但是朕会飞啊。”

  明晨将那娃娃带走了,我扫兴而归,自此后,我月余不曾见过娃娃,大概是明晨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吧。

  我思来想去,我诓他是神仙这档子事,总不得他还记得。

  继而又转动久不转动的脑子,去想那些被尘封在记忆深处的记忆。

  明晨死了,死在她最美的年华,以最美的方式死在了韶华的怀里,韶华就是那个娃娃。

  韶华是中毒死的,死之前吃的是我赏赐的八宝粥,可是那明明是皇宫的惯例,每到腊八节,都要赏赐给重臣饭菜,以示恩宠,原本明晨是没有资格享用的,但是有一次吃了韶华的,此后念念不忘,韶华求到我面前的,我没理由不答应,但是偏偏,明晨死了。

  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躲过了宫里的重重哨所去了太傅府,韶华抱着明晨,一句话也没说,看到我,韶华立刻移开了目光。

  他抱着明晨走了,于我擦肩而过时,轻轻说了一句话,于我似是雷霆万钧,他说:“醉兮啊,你心肠真真恶毒,韶华真是瞎了一双眼睛才会认识你。”

  我不知我是如何回的储秀宫,等灵台有了神思时,已经要上朝了。

  我思考了五个日夜,我这个人记仇,韶华让我这么难受,我也要让他难受,他折磨我,我也折磨他,就这样一直到死吧,总归,我是不愿意吃半点亏的。

  要说原因,大概是母后把我当成了男儿养,当然,我狠让母后骄傲,可是我们似乎都忘了,我这个男人皮下,是个真真正正的女儿心,春天到了,我养的那只猫儿思春了,自然,我也不知何时,一颗芳心蠢蠢欲动,动的那个人自然是身边的韶华。

  书上说,如果一个少女不思春,那么她就不算是一个真正的少女,虽然所有人都说我是大老爷们,可是我身上鼓鼓的小包子告诉我,我是个女子,想做个完整的少女,我就在思考,我究竟思谁呢?宫里是没有男人的,那些个侍卫被我揍的平日里看到我就跑,一副脓包亡。

  思来想去,呀,肥水不流外人田,太傅府中还有一个娇人儿呢,虽说被明晨挑唆几日不理我,可是我孜孜不倦的为他送了半年糖人后,他理会我了。

  我想,思春就要有思春的作法,无聊时写了几句酸诗,同韶华相处时偷偷看他两眼,脸上飘起白云,虽然韶华觉得我白眼翻得并不优美,而且觉得我是因为翻白眼过度而发烧了,脸上都烧红了。

  但是,我觉得我是非常成功的,自此,我沾沾自喜,我也算是个少女了,可是明晨一个绣花的荷包,把我打回了原型。

  书上说少女要矜持,私相授受是及其不合规矩的,所以我就继续默默的,淡定的,矜持的思慕我的韶华。

  现在想来,真想捂住自己的老脸,就这么一思慕,思慕了整整六七年,一直到明晨死时,我想了想,我既然思慕了韶华这么长时间,这便是因,如此,韶华嫁给我,这就是果。

继续阅读:第二章,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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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缘错:二嫁女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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