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末浔这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
他很久没有这么放松地睡过了,就像一个极度疲惫的旅人终于找到了驿站,醒来之后,压迫身体的无力感减轻许多,不再像平常那样感觉身体沉重得抬不起来,思维也清晰了。
他甚至还感觉,有一点点的饿。
睁开眼睛,许曼宁就坐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给丹尼梳毛。
他静静地看着。
千山万水,哪怕只是为了眼前这一秒也值得。
“你醒了?”许曼宁走过来,坐到他床边问,“感觉怎么样?”
他看着她,没有说话。
“你饿不饿?我重新煮了点粥,皮蛋瘦肉粥,从前在美国的时候就想煮给你吃,只可惜那时候买不到皮蛋。”
她把盛好的粥端过来,诱人的香气钻进鼻子里。
许曼宁扶着他坐起来。
他依旧没说话,却也没拒绝,许曼宁能感觉到,他也在暗暗使劲,努力配合。
“不介意的话,我就喂你吃咯!我知道你是个很骄傲的人,但每个人都有脆弱的时候,夏末浔,你是没看到我生孩子那会儿……”
她笑着道,语气轻松,“分娩啊,哺乳啊,是每个女人一生中最没有尊严的时候,比你现在可狼狈太多了!”
她用瓷勺舀起浅浅一勺,想送到他嘴边。
他却抓住她的手。
嘴唇蠕动了半天,艰难地吐出两个字:“伟……大。”
她心里一颤。
抑郁症的药物并没有那么立竿见影,他仍旧被禁锢在那具躯壳做成的牢笼里,行动、语言都有很大障碍。
但在听到她用那种句子形容自己时,仍本能地想要纠正,要维护她。
那是他刻骨铭心的爱,深烙在灵魂深处。
他的曼宁,是不会没有尊严的。
分娩、哺乳是一个女人最伟大、也最了不起的时刻,如果当时他能在她身边,他一定会好好疼惜她,尊重她每一个痛苦的瞬间。
“谢谢你这么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她强压住伤心,笑着道。
他凝望着她,想象她这六年来的经历。
思维很迟钝,反应也慢,过了很久,他终于伸出手,缓缓放在她小腹的位置。
“疼……吗?”
他在问她,生孩子疼不疼。
她眼眶一下湿了。
…………
她是在野外急产的,分娩过程异常凶险。
可父母、丈夫赶到医院的时候,无一例外的,先打听生儿还是生女,在知道生的是个女孩儿时,脸上那种失落的表情,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而她的夏末浔,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却依旧放心不下,要问她疼不疼。
他对她的爱,那么单纯,炽烈,又隽永。
“疼,疼的时候感觉自己快死了,可疼完立刻就忘了,只觉得自己有个可爱的女儿,心里比什么都高兴。”
她笑着道,没有告诉他,自己曾留下遗言,让江媛把自己的骨灰交给他处理。
“夏末浔,下次让你也见见我的女儿,今年五岁了,她英文名字……叫summer。”
他一震,手往回缩。
却被她紧紧抓住。
“是不想这个样子见人吗?觉得很丢人?”
他沉默,缓缓点头。
“会好的,夏末浔,你听我说。你会好起来的,不会一直这样,我也不会看着你变成这样。”
她抓起他冰冷的手,捂在自己滚烫的面颊上,动情道:“我不会再和你分开了。不管是你留在中国,还是我跟你回美国,我们都不要再分开了。”
他蓦地抬起眼睛,眼里升起一串明亮的火苗,摇摆了数下,很快又熄灭了。
他突然紧紧地抿着唇,使劲地想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又想像鸵鸟一样把自己封闭起来。
“怎么了,夏末浔,不想我和你在一起吗?”
他绷着脸,坚决地摇头。
…………
曼宁是因为我才想要离婚吗?
因为觉得我现在的样子很可怜?
还是因为觉得是分手导致我生病,所以要牺牲她幸福的家庭来弥补这一切吗?
不,不能这样。
拆散别人婚姻是不道德的,上帝不会原谅我,而我也无法原谅自己。
生病是我自己的事,我不想因为她可怜我,成为和我在一起的理由。
他望着她,眼神既悲愤,又痛苦,却苦于无法表达。
她像是能读懂他心思一般,牢牢握紧他的手。
“不是你想的那样。夏末浔,这一切都和你没关系。在你还没回来的时候,我就已经找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了。我本来打算等离了婚,再去美国找你,想不到你先回来了。你说这是不是上天安排好的?我们分开了六年,现在是时候重逢了。”
两滴泪,分别从他和她的眼角往下滑。
中国有句成语,叫破镜重圆,是许曼宁教他的,说的就是现在的他们吗?
他从推开她,到慢慢握住她的手。
艰难地启动唇齿:“你……过得……不幸福?”
“是的,不幸福。”她笑着流泪,坦然承认,“但就像你的身体一样,我们不会永远这样下去,我们都会好起来,我相信你,你也要相信我,好吗?”
“好。”
他颤声道。
嘴唇翕张,像个急于要说话的哑巴,声音嘶哑又难听:
“我,应该,留住你。
太骄傲。
以为,没有你,也能,很好。
我,失败了。
痛苦,非常痛苦。”
…………
这是夏末浔自患病以来,第一次承认自己的痛苦。
记忆和感官都逐渐清晰起来,他就像打开了闸门,慢慢正视这段过往,回忆起六年的时光。
一开始只是生气。
他没法接受她已经在地球的另一边。
更没法接受,她招呼不打一声就走,他看得那么重的感情,她说不要就不要。
他买了机票想去找她,想当面问个清楚,但又觉得既然她不珍惜,那又何必他一个人苦苦纠缠不休。
他到了机场,又撕毁了机票。
怕自己会后悔,干脆删了她的手机。
接下来,就是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努力把她忘掉。
他开始疯狂健身,原本就体脂率很低的人,丧心病狂地自虐,以蛋白粉代餐,还戒断碳水。
碳水,俗称快乐之源。
他会抑郁,医生认为与此有很大关系。
而他竟还嫌不够,头脑一热,报名参加了一个援助肯尼亚的公益项目。
并不是多有大爱,而只是单纯地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他自信地以为只要忙起来,就能忘了她,把思念她的时间填满。
他是苹果公司的芯片工程师,所以是技术援助,项目本身没有危险,只是时间特别赶。
他带了睡袋吃住在基地,每天只睡两个小时,连续干了三个月。
也许是那段时间太累,导致身体免疫力直线下降,等任务完成,再回到家的时候,就开始整夜整夜的失眠。
最开始并没有放在心上,仗着自己身体素质好,只是找鲍尔医生开了失眠的药。
直到失眠越来越严重,即便吃了药,仍48小时无法入眠的时候,他才意识到可能出问题了。
后来的情况,就像伊森跟许曼宁说的那些。
记忆力减退,反应变迟钝,最严重的时候无法走路,无法说话,连起床都不行。
但非常有意思的一点。
哪怕在他病情最沉重的时候,在他好好坏坏、反反复复的那么多年里,他从未想过自杀。
也许他早就知道。
她终有一天会回来,回来救赎他,也救赎她自己。
他们那在春天里萌芽的爱情,在彼此心里生了根的爱情,不老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