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七年男友带回一个女人
拘梦2025-04-29 15:564,051

我的男友带回来一个陌生女人。

这个房子是我和他最后的回忆。

我却只能扒着客厅的吊灯,看他们浓情蜜意。

阿灯问我:「他都爱上别人了,你还留在这里干嘛?」

阿灯是客厅里那盏吊灯。

我以前是买回它的主人。

现在是一只鬼。

1.

我死后的第七年。

易亭州抱回来一个女人。

明媚,漂亮,仿佛骄阳下的向日葵。

和我截然相反。

当时,我正蜷缩在沙发上,和阿灯闲聊。

说是蜷缩,也不太妥当,我现在是个没有躯体的鬼,碰不到什么东西。

但是我想这样躺着,就好像我还活着。

我盯着沙发罩上的流苏,问阿灯:

「你猜今年他会在我墓前摆什么花?」

阿灯翘着二郎腿,手交叠背到脑后,靠着铜制灯框,不耐烦道:

「陈思,这问题你都问了七年,你不腻我都腻了,你男人就是个一根筋。」

听着阿灯不屑的腔调,我忍不住笑弯了眼。

因为易亭州七年来只会买绣球花,粉的,蓝的,紫的,白的。

阿灯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一根筋。

「啧,买花只买一种,喜欢人也只喜欢一个,易亭州这辈子算是栽在你这颗歪脖子树上了。」

我想把流苏穗子捻在手上,可透明的手指只是徒劳地穿过空气。

是啊,我已经死了。

不管易亭州买多少我最爱的绣球花,我都闻不见、摸不着。

智能门锁传来滴滴声,门开了。

我急忙飘到吊灯上,和阿灯并排坐在一起。

我是鬼,身上凉气太重,人从我身上穿过的话,会很难受。

还是待在天花板上比较好。

易亭州从玄关的视野盲区换掉鞋走过来,需要一分钟。

我数着。

可今天不到一分钟,身材清瘦挺拔的男人就走了过来。

或许可以说是跑。

气息微乱。

我低头去看。

噢。

原来他抱着一个女人,所以连拖鞋都没来得及换。

2.

易亭州拦腰抱着那个女人,把人安稳地放到沙发上。

刚才被易亭州宽阔的肩膀挡住,我只看到缩在他胸口处一截小巧精致的下巴。

两人分开,我才完整瞟见那张面容。

艳若桃李,漂亮得扎眼。

在人群之中,一眼便不会忘记。

和我那张寡淡清秀的脸比起来,好看了不只一点半点。

沙发角落有我喜欢的章鱼哥抱枕,易亭州本想垫在女人身后,又突然一顿,放回原位换了个普通的方枕。

我像吊灯一样悬着的心安定下来。

「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拿医药箱。」

「好。」声音明快又清脆。

我垂眼看,女人修身包臀黑裙下的腿修长白皙,好看的脚踝一片红肿。

易亭州很快就抱着药箱回来,翻出一瓶红花油。

大手覆在雪白的皮肤上,推开揉匀药油,手法熟练。

「嘶,州哥,你就不能轻点嘛?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女人笑着撒娇。

易亭州没说话,但我看到他的手不自觉变得缓慢轻柔。

抹药费不了太多时间,易亭州很快站起来擦手,表情看上去一如既往地冷淡。

「我叫了助理送你,你受伤这事儿是公司的责任,明天不用来上班,好好养伤。」

「州哥,你知道我想听的不是这个。」

「不管你想听什么,你要的我都给不了。」

「为什么给不了?凭什么不能给?她都走七年了,你还要一个人守着回忆过多久?州哥,你为什么就不能忘掉过去重新开始呢?明明我也陪了你六年!」

「闭嘴!我不会忘!」

暴躁的怒喝,声调高昂洪亮。

仿佛说的越大声,就能代表心里的所思所想。

气氛短暂停滞后一片沉默。

生气、茫然、无措、害怕。

我印象中,易亭州那张脸一直是冷静淡漠的,很少出现这种复杂外露的表情。

「许茉莉,你走吧,我就当什么也没听到过。」

许久,易亭州转过身,不再看沙发上眼眶通红的女人。

她像是一只骄纵发脾气的猫,拎着高跟鞋一言不发地扬着头走了出去。

一瘸一拐。

原来,她叫许茉莉。

许茉莉背对着易亭州,看不到他的神色,但坐在吊灯上的我,一览无遗。

那种眼神是冰川融化的波动碎裂。

伫立在吊灯下的人影久久没有动静,眼睫垂下一道落寞的弧度。

倏然,男人攥着茶几上的车钥匙跑了出去,门关的力度有些大,发出一声闷响。

一个银色的东西滚进沙发缝隙,我眼前一晃,不由一酸。

好像有眼泪要流出来了。

我仰头看着茫茫雪白的天花板,清晰又荒芜一片。

并没有湿润的东西濡湿双眼。

鬼没有呼吸,心也不会跳,更不会流泪。

可为什么,我像被人按着头泡进水里一样窒息呢?

我低头看了一眼身体,似乎比之前要透明了。

我刚死的时候,不是这样的。

3.

那天易亭州追出去后,就没再回过家。

阿灯说,我这种弱小的鬼,最好待在死前气息最浓郁的地方,才不至于被现实的活气吞噬。

所以这七年里,我很少在白天出去。

倒是在晚上偶尔跑到易亭州的公司,看他加班到深夜。

只是我这次出去,阿灯却罕见地想阻拦我。

他性子直来直去,又没心没肺惯了,第一次轻轻蹙着眉,好似很纠结的模样。

但或许又想到什么,最终还是没再坚持。

黑暗的写字楼,只有一个房间透出亮光。

易亭州满脸胡茬,看着有些憔悴,西装外套随手搭在转椅靠背上。

办公室柔软的真皮沙发还能依稀看出凹陷的弧度,扶手上搭着一条毯子。

我心疼之余莫名浮现一丝窃喜,又觉自己卑劣。

即使他没留宿在许茉莉那儿又如何,有些东西不是没发生便不存在。

易亭州坐在办公桌后,明明开着电脑,却一个字都打不出来,对着键盘发呆。

办公桌上摆着一张合照,是我和他刚交往的时候照的。

那时的我头发还很长,算得上秀气,但跟他鹤立鸡群的出众相貌比起来,便显得过于平淡无味。

我看着易亭州开始捂住胃,嘴唇发白,就知道他又没好好吃饭。

我刚走的时候,他也是这样。

饭不记得吃,觉也睡不好,不出一个月,人就瘦了一大圈。

形销骨立,比当时变成鬼的我还苍白。

后来过了很久,易亭州才开始逐渐恢复正常的生活。

但那时的他就像一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机械地维持着简单的生命活动。

再然后,易亭州总算活出了一丝人气。

我以为,是时间抚平了一切,让他习惯了没有我的生活。

叮铃。

易亭州接了个电话,出门再回来的时候,提了一袋东西。

拆开保温袋,里面放着一个橙色饭盒。

鱼片粥清淡,配着鲜亮有色泽的各式小菜。

便利贴落下来,隽秀的字写着「好好吃饭」,还画了个抱着肚子跪倒在地上的火柴人。

喉结滑动,易亭州发出一声短促的笑。

他笑起来一向很好看,就和办公桌上那张合照里一样。

只不过一个带着青涩少年感,一个已经是成熟优雅的男人。

易亭州目光也扫过那张照片,突然绷直了唇角,沉寂下去。

那晚的饭菜,他终归是没有吃。

我飘着离开写字楼,距离越来越远,那抹亮光也逐渐消失在夜色中。

可就算我方才趴在易亭州冷硬的办公桌上,也不觉得离他有多近。

做鬼之后,我的身躯从未如此沉重。

我想,应该是心上压了块大石头,才这么重吧。

回到家,房子里的摆设依旧熟悉,却没有了那种温馨安心的感觉。

这个房子是易亭州用他大学赚的第一桶金付的首付,还了好久才还清,大到瓷砖墙面,小到窗帘地毯,都是我和他精心挑选。

只有那盏吊灯,是我特别喜欢,自己随手在古玩市场淘回来的。

铜框骨架,亚麻灯纸绘着合欢花,古色古香。

「小姑娘,这盏合欢灯可不是普通的灯,是让爱人永远留在身边的灯。」

卖灯的老爷爷煞有其事,虽然我当时只图它好看,听了这话还是不自觉甜滋滋的。

可哪有什么永远。

易亭州现在二十九岁,只有我永远死在了二十二岁。

死在他最爱我的时候。

4.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很快,易亭州和许茉莉之间还是有争吵,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缠。

但易亭州逐渐软化的眼神,不再极力抗拒的接触,都清楚地提醒着我,时间真的在流逝,不会像我一样停留在二十二岁。

终于,有一次,许茉莉偷偷凑过去亲上易亭州。

他没再躲,反而掐着腰回吻过去,霸道而强势。

一如当年他吻我那般,清冷的外表下是滚烫而坚决的内里。

易亭州若不爱一个人,那无论对方如何装乖献媚,千种撩拨,都不为所动。

他会当着我的面,删掉追求者费尽心机加上的联系方式。

也会在那些说着我配不上易亭州的人面前,公开发帖宣布是他易亭州扒着我陈思不放。

「我和她之间没有配不配,只恨我和她相知太晚,惟愿相守后无忧无难。」

理工男的情话,居然也如此动人。

这爱,他给予时毫无保留,可换做另外一个女人,又是何种光景。

我不敢想,也不愿想。

那天,易亭州和许茉莉在小区洒满夕阳的黄昏中接了三个吻。

一个偷吻。

一个霸道缠绵之吻。

最后一个,是定情之吻。

极尽温柔。

灿然明丽的女人扑进成熟英俊的男人怀中,像只快乐的喜鹊。

两人挽着手走上楼,又在门口不约而同地松开手。

「茉莉,你帮我收拾一下我的衣物吧,她的——我来收。」

「州哥,你可真是心狠,在正牌女友面前整理前女友的遗物。罢了,谁叫我这辈子甘愿被你吃定呢。」

许茉莉假装吃醋,娇声叹气,漂亮的杏眼却没多在意,转头去衣柜折腾。

沙发上的章鱼哥抱枕,博古架上我和易亭州一起做的陶瓷娃娃,在跳蚤市场拍的大头合照。

易碎又容易落灰的物件被一件件装进牛皮纸箱,用胶带封严,规规整整地放好。

每放一件,我的心便坠落一分。

易亭州专注又耐心,那双令我着迷的瞳眸,有歉意,有释怀。

可唯独找不到爱意了。

我觉得我不是鬼,而是僵尸,僵硬地缩在吊灯上。

时而是许茉莉在叠衣服,时而是易亭州挪动箱子,放进以前那个属于陈思的房间。

最后,易亭州和许茉莉走到外面,拉着行李箱,沉沉地扫视屋内。

他们站在门槛外,我在门槛内,遥遥相望。

门外有光铺在脚垫上,斜斜洒在两人身上,我几乎看不清阳光下浅淡的容颜轮廓。

门内窗帘紧闭,包裹着一室的阴凉昏暗。

远远地,易亭州好像抬头微笑了一下,对着我挥了挥手。

他看不见我,他只是在看这盏天花板上的吊灯。

房间里唯一独属于陈思的东西。

门轻轻关上,我又想起智能门锁的滴滴声。

可是,那声音再也不会响起了。

我再也维持不住漂浮的姿态,从吊灯上掉下来,平躺在地板上,掩面却无半滴泪。

「他都不爱你了,你还留在这里干嘛?」

地板上又躺倒一个鬼影,是最近都没再从灯里现身的阿灯。

鬼是能互相感受的,耳边有阴凉的气息萦绕。

阿灯侧身撑着头,漂亮的猫眼儿有不解,又夹杂一些捉摸不透的光泽。

我一言不发,想别过脸。

窗帘忽地被拉开,春光明媚,小区的长椅上许多恋人相依相偎。

我望着闭眼靠在一起睡觉的小情侣,突然想起一件事。

「阿灯,我想做梦了,你帮帮我吧。」

「陈思,我拉窗帘是想让你清醒清醒,不是让你想这种事的,鬼做梦消耗的是阴气,你会彻底消失,明白吗?」

阿灯听上去有些恨铁不成钢。

我努力扬起嘴角,「我知道的。」

阳光穿过叶片,树影斑驳,我的胳膊已经几乎完全透明了。

「不做梦,我也快要消失了,阿灯,你早就发现了,不是吗?」

合欢灯会让爱人永远留在身边。

可是我的爱人,不爱我了。

「可那不一样。」

阿灯平日吊儿郎当的样子此刻显得有些沉默。

他没告诉我究竟有何不一样,手上默不作声地凝出一团白光,拍进我的眉心。

困意来袭,做鬼后已经很久没这种疲惫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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