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县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一块烫着金的上题“鸣春医馆”四个大字的乌木招牌替代上了原本丰秀隽雅的“百草医馆”,一个脑袋被小孩子砸了一个坑、自己前半辈子尽数都记不得的老板娘坐镇了这原本由男子诊治一方的地方。
“这医馆里面的老板娘,那可真的是一个尤物呀。”
我满手是泥地提着一大把刚从后山上挖下来的药材走过这大街小巷的时候,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他们在谈论着这件事情。
若是在往日里,我还会蹲在路旁,从旁边卖瓜的老农那里讨一块儿皮薄瓤厚的小瓜,裙摆一撩往那一蹲、没有形象地大大咧咧的吃着,听着他们变着法的在夸奖我,可是今日,倒真的没了这个心情。
不是因为那个表面斯文实际上是一个败类的男人又在我的饭里放了猫毛,也不是他又偷偷地拿我本来就没有剩下来几件的好衣服去给猫当尿布,我浑身脏兮兮的提着那捆药材路过一个小巷子的时候,一个同样灰扑扑的团子猛地撞到了我的身上。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东一个补丁西一个补丁,看上去好不狼狈,原本比女孩子还要漂亮几分的小脸蛋也沾染上了泥巴和灰尘,他似乎遇到了极大的麻烦,眼睛都哭的红肿肿的,他一边打着哭嗝一边喊我:“姐姐,姐姐 ,你快救我!”
这只是一个个头刚刚到达我腰际的孩子,明明只是一个小鬼头,可是只看那张脸,长大之后必然也是一个祸国殃民的角色,看惯了他平日里颐指气使的模样,看惯了他斜着眼睛从不拿正眼看人、一双眼睛都快瞪到了天上的样子,如今冷不丁防地见他如此狼狈,不,应该说是看到他如此的把一个乞讨的孩子那狼狈的样子活灵活现地在自己身上表现出来,我一时之间没有忍住,险些“噗嗤一下子笑出了声。
我的头上戴了一个慕篱,将我的种种情绪都隐藏在了那颇有几分分量的布下,我微微地低下自己的身子,伸出手把这漂亮极了的孩子揽在自己怀里,趁机在他那凭日里金贵得半分都碰不得的脸颊上面狠狠的揉捏了几把,我开口,声音里饱含对他的担忧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焦急:“怎么了,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我敢保证,仅瞧着我的动作和语气,那模样是要有多担心这个孩子就有多担心这个孩子,但是大半个脑袋被埋在我怀里的他又怎么会感受不出来呢,我那因为憋笑而不自觉地颤抖起来的身躯。
他咬牙切齿,就像一只小兽一般低低地吼了一声“混蛋”,他把头埋在了我的身前,看上去是在呜呜的哭,身子也不停的抖啊抖的,可是他却伸出手在我的腰上面狠狠的掐了一把。
我吃痛,却也只能把他给搂得更紧了,我拍了他的后背道:“别怕呀,别怕呀,姐姐在这里呢。”
“呜呜呜,有大混蛋在追我。”他哭,那声音证倒还是真的像担惊受怕极了一样。
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从这小巷子里面的阴影之中跑了出来,他们脸上的肌肉横着,一个一个腆着不知道是被酒还是被肉给养起来的大肚子,他们身上披着棕色的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几大片布条条的衣服,手中一个个的拿着简直比人还要高的大砍刀。
我时常向那个抱着猫的败类男人抱怨,说大丰县真的是一个无聊到可以称之为无趣的地方,我的脑袋被一个孩子砸过,到现在都有一块儿凹凸不平的地方,我忘记了自己前半生的生活,那个败类男人告诉我,我是咏春馆的传人,也操得了一把手术刀,我身姿窈窕、双手秀美,想来,我这前半生过的就像是被人捧在天上的星星一样,我到现在都想不出来,我和那个孩子有什么仇有什么怨,以至于他要把我给砸到失忆的地步。
可是我总觉得我的生活不止是如此的,因为若是按照那个老男人的说法来算,我的模样温婉,我的样貌端的也是温婉动人,每天早上醒来就是给人治病,每到下午就开始去上山采药,每到晚上月光熹微的时候,我披着一身温柔的月色,款款来到那溪水之旁打上一泓最为清冽的溪水,磨制着每天的药丸。
可我总觉得那个老男人是在骗我,因为我对这样的生活感到厌烦。
我不喜欢每天睁开眼一天就开始面对一个个或老或少的被病痛所折磨的精神颓废的人,我也不是温婉安静到可以每天静下心来去溪水旁边磨药丸的人。
但是每当这个时候带的男人总会替猫顺两下毛,然后又拿他那替猫顺了毛的手指头敲敲我的脑袋,我炸毛要把他的手给推开,他却一本正经地对我开口说道:“大小姐,想必也是您之前见到的非正常死亡太多。如今又被那熊孩子砸了一下,整个青春期里都没有的逆反心理上来了,自然就产生了这种想法。”
哟 ,我托着自己的脑袋想,这是要对我进行解释吗?
他又好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模样颇为老成的对我说道:“大小姐,你要学会知足。”
他的指甲一向都修剪得圆润漂亮,此刻,他轻飘飘地抬起自己的手,用他那修长的手指指着窗外对我道:“大小姐,你可知道,就离这儿百八十里地的地方有一场战争,在那场战争里面,时间仿佛都好像是静止的一样,唯一存在的就是永无止境的厮杀,有人想要扬名立万,有人想要忠肝义胆,有人想要青史留名,有人想要保卫自己的国家,但大多数的人都是麻木的,没有感情的,一个人能够活下去,就是他们最大的奢求了。
可是大小姐呀,你是不知道,那场战争打了有多久,又死了多少人?风刮过的时候,黄沙都是和尸首连在一起的,血他能侵袭到的一切都是刷成了红色,于是一眼望过去,就像是一大片铺天盖地的血海一般……大小姐,你还活着,你要感到庆幸。“
说着话的时候,败类男人的一张脸都藏在阴影之中,破天荒的,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那独属于疆场的落寞、孤寂、痛苦与肃杀。
一时之间,我竟然都不认识这个男人了。
于是,我成功的被他忽悠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不再唉声叹气着日复一日重复而且无趣之极的生活。
虽然在说完那些话之后,那个败类男人又换上了一副同往常一般嬉皮笑脸的脸,但是我不愿意承认,我是真的被那时候的他给震到了,有时候,我会不自觉的想,疆场,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大丰县离疆场百八十公里,不出意外的话,我这辈子注定是看不到那幅场景的。
可是今日,在看到这群肌肉虬结的暴戾汉子的时候,我看着他们手中拿着的那明晃晃的仿佛下一秒就能把人的脑袋给砍掉的大刀,我竟然突然感受到了战争之时那风吹过就像是狼在嚎叫一般的声音以及与那刮在人的脸上,就像是刀刻一般的疆场的风。
我突然就哭了,泪水落下来的那一刹那,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后来我止不住的会想起那一刻,为什么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呢?就仿佛,就仿佛是那早就被尘封起来的再也不愿意打开的过去突然被这看上去模样恐怖至极的汉子与明晃晃的大刀给吓出了一丁半角。
那群模样看上去颇为暴戾,完全不像是从大丰县里走出来的汉子发现了我和这个孩子的身影之后,惊喜的喊道:“哟,这还真是意外之喜啊,没想到,我们今日除了能够捉到一个倒霉孩子,还能擒住一个婆娘。”
他说这话的时候,上下打量着我,眼神就像是老鼠一般,我有些不自然地向下拽着自己的衣服,企图把自己给裹得严严实实,但是我今日所穿的是大丰县的农户干活时时常会穿的短衫与腰腿处束起来的裤子,于是让身材就赤裸裸的展现了出来。
我的脸不自觉地就开始涨得通红,隔着慕篱,他们看不见我的脸色,但是能看到我身体局促的模样。
我猜想,我的模样看上去一定像是受到了侮辱,或者还可能是那种难堪与害怕共存的侮辱。
要不然,那群汉子怎么会在那里那样张狂的大笑。
我脸上的泪早就干了,干掉的泪痕粘在脸上,虽然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但是此刻,我也不自觉地随着他们弯起了自己的嘴角。
我知道,我们把他们成功的引了出来。
我们的计谋成功了。
我吞了吞自己的口水,用手轻轻的拍着小屁孩的后背,我哼着一首小歌,既是在安慰小屁孩,又是这安抚一下自己那有一些激动与紧张的心。
面貌凶狠的汉子在狞笑着,我的歌声附骨一般攀附着他们的笑意,在这个幽深又骇人的巷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