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更雨
人歌小岁酒2020-12-04 14:113,502

  我叫马摘星,是“鸣春医馆”的老板娘,按东边老马媳妇所说的那样,我有着顶顶的身材,也有着顶顶的样貌,她是一个自小就在农村里生活的人,没有读过书,也不会说多少夸人的话,这句话能从她口里说出来,说明我是一个至少美得就像是天仙一般的人。

  我时常会拿着刚从山上的新鲜采摘下来的药材走过一条路,平时里最大的乐趣就是走在这条路上的时候,听着邻里乡亲们边喝酒边从各种天马行空的话题转移到夸奖我身上。

  听到那些话的时候,我一点也不会娇羞,一点都不会感到难为情,仿佛那原本都是我应该得到的。

  一开始,我还会顺手从旁边那卖瓜的老农那里讨一块小瓜,在路旁一边津津有味的吃着瓜一边听他们讲话,后来时间久了,我发现,县里面的汉子文化底蕴着实堪忧,那夸奖人的话,就算是变着法子去讲,翻来覆去也只有那么三两句,久而久之,我的耳朵都快磨出来了一个茧子。

  于是我把吃剩下的瓜往旁边一丢,随意用败类男人疾冲给我准备的布擦净了自己的手,我拍了拍身子站起来,伸伸懒腰舒展了一下自己的筋骨,我起身的时候,路上带起了一阵小风。

  没人知道鸣春馆的老板娘曾经走过这条路,也没有人知道那个在他们口中弱柳扶风的老板娘可以单手提起一整个充满了药材的箩筐。

  我是“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的,也是“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的,如果仅仅只是看我的外表的话。反正他们看中的也只是我的外表。

  我出门的时候是戴着一个慕篱的,无论是去救治旁人,还是去上山采药,因为每次那个叫我起床的男人都会抱着一只猫,对我说道:“大小姐,来,把这个带上,莫让自己的容貌入了那些凡人的眼睛。”

  他夸张的跟我说:“哦,大小姐,您是不知道您自己有多漂亮,凡夫俗子在面对像您这种漂亮的可以称之为珍宝的人物的时候,心中升起的最大的两个念头,一个是掠夺,一个是占用。”

  虽然他说的话表面听着也算是有几分道理,可是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我只想呵呵两声。

  和这个像老狐狸一样的男人生活多久了,又怎么不会会不知道他的心中所想的,他无非就是不想让那些人看到我采完药材或者干完其他事情之后,那一副脏兮兮的样子,毕竟那副样子,可是真的从神坛之上跌落了下来。

  也不知道是谁把我当作这鸣春医馆的活招牌,若是我从神坛跌落下来之后,又怎能替这“鸣春医馆招来那么多的客人呢?

  败类男人名字叫做疾冲,长了一张俊秀雅致得像一幅画一样的脸,他不说话的时候,整个人端坐在椅子之上,怀中抱着一只不知从何处弄来的波斯猫,他就像是一杯清淡但完全可以氤氲到远方的茶。

  只可惜,他这个人长了一张嘴。

  不过偶尔,我还是觉得,他这个人像极了画本子里所说的那些真正大富大贵人家所养出来的少爷,他不应该是在大丰县里长大的,也不应该穿着这大丰县里常见的用棉麻布织成的长衫,他应该是锦衣玉食的,他应该是高贵无比的,他随意挥一挥自己的手,就应该有无数人为他赴汤蹈火,前仆后继,绝不后悔的。他不应该……不应该仅仅只是抱着一只名叫“傻丫”的波斯猫,在这里,在这一个小小的名叫大丰县的地方,当了我马摘星的,管家。

  他有一个和他的样貌极其不相称的名字,那时候,我被小孩子用石头砸了脑子,那一天,我睁开眼睛看向这个几乎完全陌生的世界,他抱着一只猫,站在我的床前,一字一句的告诉我说道:“大小姐,你记住了,我叫,疾冲。”

  嗯,记住了,我有一个长得像是一副画一般的管家,他的名字叫做疾冲。我真的喜欢,他一动不动的坐在桌前,怀抱着一只猫,阳光照射到他身上的模样。

  有时候,我盯着瞧,就忘了时间,他会转过头,唇角挂着一个带着几分柔情的笑意,他张口,对着我说道:“大小姐,不要发呆……”

  可是在下一秒,他笑得就像是一只狐狸,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线,他“腾”的一下站起来,然后伸着自己的手指着门口说道:“大小姐,快快快,来病人了,快去给他们治病啊。”

  我有一双能够医治世人的好手,他有的却不是一颗救苦救难的活菩萨的心,他外貌俊雅的不成样子,心里每天叮咚作响的却是那些病人在看完病之后会交出来的钱财。

  我指责他道:“你这个人怎么会有这般世俗?”

  他的眼睛却弯得更厉害了:“大小姐,我这是为了咱们的生计啊,你怎么就不能理解得了我的苦心呢?”

  我当即在心里啐了一口,本着明面上的医馆老板娘的身份,我没有直接骂出口,可去你妈妈的苦心吧。

  疾冲的心整个被掰成了三瓣,一瓣给了春茶,一瓣给了猫,一瓣又给了女人。

  哦,那个女人不是我 ,他代指的是整个天下的女人。

  疾冲俊秀,一举一动之间透露着的就是儒雅风情,不知道多少来看病的大丫鬟小媳妇在看到疾冲的时候捂着自己的胸口,娇怯怯地拉着疾冲的衣袖,羞答答地开口道:“这位官人,人家这里疼。”

  我瞪圆了一双眼睛看着疾冲,疾冲不敢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做一些多余的动作,他有些不情不愿地把那些拉扯着自己的女孩儿推开,那动作要有多轻柔又有多轻柔。

  我咬牙切齿,疾冲却指着坐在高堂上的我对着那些小姑娘们说道:“姑娘,不好意思了,我只是一个打杂的小杂役,真正的大夫可坐在那里了。”

  有的小姑娘当即便不服气,一个女人如何多做得了正堂大夫,然后,我就三下两下把她们治得心服口服。

  我本以为我会一直过这样的生活,这种我不太喜欢的、平淡的比水还要寡味、但是咬咬牙忍一忍,也算能过得去的生活。

  可是有一天,我在我那个惯常打水的溪水旁,突然就捡到了一个浑身都是伤痕的女人,女人身旁,有个会写字的狗熊。

  我看见那个女人的时候,女人因为失血过多,脸上已经带上了濒临死亡的黑色,她的一张嘴上到处都是翻飞的死皮,或许是因为太过口渴的缘故,她才会来到这个溪水旁颤巍巍地捧起两捧水,但是随着我的到来,那水都尽数撒到了地上。

  她惊恐的睁大自己的一双眼睛,紧紧的把那只狗熊搂到自己的怀里,我每靠近一步,她都往后挪动一步,到了最后,她竟然尖叫着对着我开口:“求求你,求求你,不要,不要伤害我的孩子——”

  后来我知道,那狗熊不是狗熊,只是披了一层狗熊皮的孩子。

  那孩子,是被人用刀剥了皮,再用热水淋过身体,把狗熊皮烫在了身上。

  那个尖叫的快失了神智的女人,是孩子的母亲,她拼死了把孩子给救了出来,只是母女两个人的生活再也回不到曾经。

  平淡的生活就这样被打破了。

  后来我让疾冲驾着车,带我前往比大丰县的生活要乱上几分的临县,果不其然,我又找到了两个同样披着狼皮和鹿皮的孩子。

  三个孩子躺在鸣春医馆的病床之上,在那层兽皮的遮盖之下,早就看不出他们原本的样貌。

  我对这三个孩子开口,尽可能的把自己的语气放得温柔:“别怕哈,接下来,姐姐会在你们身上动个小手术,等到手术结束的时候。你们可以重新拥有洁白的皮肤,但是,你们会疼,你们会害怕吗……”

  一个孩子,他还没有被那些非人的生活给折磨掉自己的斗志,听到我所说的话之后,他狠狠的点了点头脑袋。一个孩子,他似乎平日里就是胆小怯懦的模样,被我找到的时候,他因为环境的突然改变,被吓的直接就昏迷了一天一夜,此刻他躺在病床之上呜呜的哭着,最终还是点了点自己的脑袋。

  一个孩子,也是最早找到的那个披着狗熊皮的孩子,她早就已经失去了自己的神智,甚至一举一动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兽类一般,她的妈妈被从死亡线上救了回来,死死地攥着我的道:“救她,一定要救她……”

  她强撑着自己的身子挣扎着朝自己孩子的床前爬过去:“囡囡的一辈子不能这样度过,囡囡不能这样一辈子度过自己的一生。”

  把这三个孩子变成这样的是一群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贩子,一开始,他们只是打断一些孩子的手脚,让这些可怜的孩子利用旁人的同情心去乞讨,后来,他们干脆想了一个更直接的赚钱法子。

  他们直接让这些孩子由人变成了动物。

  他们给这种孩子换了皮,通过一些技巧的表演,那些人自己混得了一笔很可观的收入。

  这些人贩子是一群良心被狗给吃掉的人。

  那一天,我手持自己的柳叶刀,仔细地替三个孩子褪下了周身的腌臜,我坐在她们床前,看着他们都沉沉的睡了过去。

  我给他们用了最好的麻沸香,每当他们有所醒来的迹象的时候,便重新会被便会被这些想目给拉回混沌之中,他们会在睡眠之中长好自己周身的皮肤,醒来之后 ,又是一个完整的自己。

  他们已经够苦了,不应该再为别人的错误而使自己承受更多的疼。

  一开始,我是坐在这些孩子的床前照顾着他们,后来,我是来到了二楼窗前看着外面的风景。

  疾冲急匆匆从后面走了过来,“傻丫”就跟在他的脚边,难都没有被他抱在怀里。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替我按摩着太阳穴,然后对我开口道:“大小姐,你是做好决定了吗?”

  我点头,我头痛欲裂,但是走到窗前的这一刻,我便已经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总有些事情是有人要去做的,总有些黑暗是需要有人去撕开一点才能露出来光明的,总有一些恶人是必须要得到他应有的惩罚的。

  我准备去端了这群心狠手辣的人贩子的老巢,但是我没有想到,我会救回来一个病怏怏的、把我这一双可以医治世人的手奉若神明的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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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殿下:生死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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