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第三日接到宋秦的召唤,他原本用出差甩开季妩,可季妩连一天也不想和他分开,差点就自己订机票陪他一起出差,好在我机智地用玄殷稳住了她。结果玄殷这小子嘴上也不牢靠,把这事儿捅给了齐予,在我们准备出发的时候,他神出鬼没地冒出来,非说想跟着一起去玩。
我没有拒绝,齐予一直在调查梦魇术,这使我心存侥幸,万一……季妩可以不用死呢。
我一心沉浸在季妩的安危里,顺理成章地忽略掉了一些我本来应该注意到的东西,那些阴魂不散的除妖师。朗冶为我在店里布了阵,好掩藏我的行踪,让除妖师觉察不出端倪,因此多年来,我的活动范围只有中友国际,安稳的日子让我放松了警惕,因此也就忽略了重要的一点——我离开了中友,甚至离开了滨海。
他们一路追着我,追到了湖村,但因为一个人的阻拦,他们最终没有跟进村里,而是在县城就被打跑。这是我很久之后才知道的事情,在我对危险一无所知的时候,有人默默出手,帮我抹平了潜藏的危机。
我们在傍晚抵达湖村,在湖村客车站见到宋秦,他面色红润,精神十足,阳光之下笑得晴朗,看起来确实是一个一心奔赴新未来的年轻男人。
季妩见到宋秦,连日来阴霾的情绪霎时消散,笑着跑过去,和他热烈地拥抱、接吻,旁若无人地挥洒年轻的爱情和激情,宋秦抱着她旋转,大声问道:“想我吗?”
季妩大笑着回答:“想!”
宋秦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我也想你!”
我们三个人在一旁默默地旁观这一幕,谁都没有出声打断。
这次来,季妩和宋秦住在宋秦的外祖父家,我和朗冶还有齐予依然住在周婆婆的小院子里。老婆婆还记得我们,忙不迭地打扫了屋子,又进厨房,做了小点心送过来。本来是其乐融融的重逢,然而因为重逢的目的,所有人都高兴不起来。
傍晚吃过饭,季妩和宋秦散步归来,特意绕来周婆婆的院子,和我们道晚安。我这两天把湖村逛了一遍,也没发现宋秦的布置,不由得好奇到百爪挠心,连连给他使眼色,他却当没看见,只说明天要带我们去抓鱼,便笑着走了。
便只能接着玩,玩到一半,还碰见了肖铉和他的几个同事,说还是因为上次的项目,过来做技术支持,知道我们最近在湖村,专门跑来找我们玩。
他带了三个男生,看到我的时候各种挤眉弄眼,不怀好意地撞肖铉的肩:“这就是住在你电脑屏幕上的那个美女啊。”
朗冶阴恻恻的目光投到我身上,当下便让我汗毛直竖,他一直不乐意我和肖铉走近。我正想解释,肖铉却突然一把揽住我的肩:“对,我女神,哥几个收着点,别给我帮倒忙。”
程序员们哈哈大笑:“哪能呢,姐,你就看看我们肖哥吧,老痴情了,为了你连我们部门联谊都不参加。”
肖铉也跟着笑,我一时大囧,一边胡乱拒绝,一边想把他推开。肖铉轻轻嘶了一声,主动将手臂抽走,还笑着说:“你轻点,我肩周炎犯了。”
多可怜的孩子,这程序员才当了几天啊,肩周炎都得上了。
游玩队伍壮大了起来,可玩的类目也骤然增多。那帮自来熟的程序员每天轮流叫我,一副管杀不管埋的样子。我一边应付他们,一边还要小心观察朗冶的脸色,真是一个大写的身心俱疲。
与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季妩,她每天都很开心,她的脸庞愈发消瘦,但神采却愈发飞扬。她再也没有提起过梦境,自从她接受了自己的结局之后,便再也没有提过一个字,好像厄运从来没有降临到她身上,她就只负责开心。她和宋秦,就只负责玩乐,只负责开心。
然而这种开心却给我一种心里十分没底的感觉,宋秦玩得实在是太投入,太认真,就好像是……要把这一辈子所有的开心,全部一次性使用完一样。我几次想要问,却全部被朗冶拦住。
“不要问。”他的眼神温柔含笑,看着正在湖中划船采莲的男女,微微摇了摇头,又说了一遍,“不要问。”
好,不问。
我对朗冶几乎是无脑信任,他这个人的水平,一言以蔽之就是有危险的时候他是最安全的,没危险的时候他是最危险的。现在危险情况处于有但不多,所以他在季妩的事情上,整体发挥稳定,算无遗策,但碰上肖铉出现,分分钟就是一只炸药包。一日肖铉和他的同事们去挖藕,给我送了一些,朗冶见到,二话不说划着小舟出去采莲蓬,采了满满一船舱,逼着我一边剥一边吃,在院子里剥到半夜。
肖铉洗漱出来,见我还在苦逼兮兮地剥莲蓬,忍俊不禁,便坐过来与我一起。四下无人,我便准备跟他谈谈感情问题,哪知还没张嘴,他倒先开了口:“朗冶的那个女朋友,你见到了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我和朗冶一公一……咳,一男一女,我上杆子见他女朋友,弄得好像哥们婊一样,再惹人家女孩子生气。”
肖铉探究地看着我:“你对朗冶没有心思吗?”
我一愣,赶紧拒绝:“没有没有,我们属于窝边草,不能互吃的关系。”
肖铉笑了笑:“和我第一次问你的时候答案一样。”
我笑了笑:“你下次再问,答案也还是这个,我和朗冶认识很多年了,我珍惜作为朋友的他胜过作为爱人的他。”毕竟彩云易散,琉璃易碎,爱人总会离散,朋友无论何时相聚,都是朋友。
肖铉笑意更深:“那你拒绝我,也是更珍惜作为朋友的我吗?”
我卡了一下,老实说,我连作为朋友的肖铉都不是很珍惜。我们之间隔着太多秘密,而那些秘密关乎我的身家性命,我们之间最好的关系,之前是雇主和员工,现在顶多是熟人。
我没有回答,反而避重就轻地转移话题:“你什么时候回去?”
肖铉闻弦歌而知雅意,也跟着我转移话题:“最近我是不是让你很困扰?别往心里去,我一时忘形了。”他说着,将盛满莲子的小碗递给我,“这件事情了了,就回去好好开店吧,明珠,你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不要再为了别人消耗自己了。”
他这话讲得好像有些深意,我来不及分辨,他就已经一边甩手一边对着我身后阴阳怪气:“剥莲子这活真不是人干的,我手疼得不行了,以后绝对不让我女朋友剥莲子,我可舍不得。”
我扭头一看,朗冶正站我后面。我吓了一跳,赶紧反思刚刚有没有说过什么得罪他的话。还没反思个一二三出来,朗冶就已经俯身,把我手里正在剥的莲蓬拿走,塞了一碗冰糖莲子进来了,看起来没有任何动怒的迹象,应该是我什么都没说。
朗冶顺势在我身边坐下,继续剥我那半个莲蓬:“但明珠还挺喜欢剥着玩的,是不是啊,小明珠?”
我一口莲子呛到嘴里,在朗冶威逼利诱的注视下连连点头:“嗯嗯……剥着玩……”
肖铉用充满同情的目光看着我:“真惨,还得有这爱好。”
朗冶:……
肖铉和他的同事们次日回归工作岗位,当天夜里,宋秦登门,依然是轻松愉悦的那副表情,明朗得好像刚刚和朋友游玩归来:“真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休息了。”
我倚在朗冶身边,惴惴不安地摇头:“没事。”
宋秦说:“我准备明天正式向小妩求婚,有些事情得明珠姐你帮帮忙,明天早上吃完早饭,大概九点过,你就把小妩带到湖边去,我在那布置了一个小场地,还剪了一个VLOG,朗医生帮忙放一下,可以吗?”
他一边说一边拿出来一个小遥控器,简单说了一下各个按键的功能,又给我看了一下那个小场地的照片,告诉我要让季妩站到哪个位置,仔仔细细地叮嘱了一番,才告辞离去。
他确实很重视这场求婚,但他越重视,我心里就越难过,死去的人一了百了,可活着的人要面对的却是几十年的寂寂时光。
更何况季妩还要死在宋秦手上。
被瞒着的人固然可以得到一时半刻的幸福,可这美梦一样的一时半刻过去,等着他的便是一地残垣。
我第二天直接把季妩拖过来吃早饭,她其实对宋秦的计划有所猜测,因此也乐得配合,没有追问宋秦一大早消失不见的缘由。她带了一只微单,这几天都在试图给我速成拍照技术,这会儿更是紧张兮兮:“一定要把我拍美,至少要美过他下一任女朋友。”
季妩为自己的离去做了充分的准备,宋秦那套房子已经出售了,因为她怕自己走后,宋秦在一个充满二人回忆的地方生活,会迟迟走不出伤痛。除此之外,她还借着聚会的名义,为宋秦拉拢了好几个聊得来的朋友,因为季妩觉得,他没有父母,至少朋友可以陪陪他。
季妩一边走一边向我叮嘱宋秦,现场宛如托孤,让人越听心里越难受。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便打断她:“要不要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说这种不吉利的话题?”
季妩低下头笑了笑:“我昨天梦见了他的脸,杀我的那个人,宋秦的脸。他在梦里好陌生,像是从来没有认识过我一样,出剑又快又准,一剑就能划破我的喉咙,和我曾经做过那个被杀的梦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梦里没有你了。”
“你救不了我,明珠,我必死无疑了。”她说,“我以为我已经看开了,但其实没有。我从梦里惊醒的时候,看见宋秦的脸,我觉得好害怕,下意识就想远离他。不瞒你说,那一刻我曾经想过先杀了他,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杀我了。”
我默默无言,甚至觉得语言苍白,连安慰都透着轻佻。
“与永生永世相比,我这一世又算得了什么呢。”季妩呢喃着说,“我们下一辈子再见吧。”
此时我们已经走到了湖边,宋秦搭了个天幕,在里面堆满了五颜六色,品种各异的鲜花。他真的用了心思,我竟然从现场看到了季妩许多本小说里的求婚场景。
朗冶在天幕下等着我们,向季妩送了一束油纸包着的郁金香,这是她昨天心血来潮,才夸过的花。季妩捧着花微笑,来路上的阴霾一扫而空。这段时间,她只要在宋秦面前,就一定是快乐明媚的,没有丝毫伤感。
大屏幕开始播放宋秦的volg,只是把他们一起出去玩时录的视频剪辑到了一起,有些是他们两个人,有些还有别的朋友,我甚至在其中一个视频中看到了我自己的脸。宋秦应该是早就有求婚的打算,因为在每个场景里,他都会在季妩看不到的地方举起一枚戒指,上面挂着“marry me”的标签。
直男在浪漫上的创意根本比不过季妩一个久经沙场的言情作家,但她还是被感动到流泪,眼睛和鼻头都红红的,像一只兔子。
宋秦的脸出现在屏幕上,温柔深情,说着一些精心设计过的语言,他在屏幕上历数了自己的存款和不动产,朴实之余,还带着点搞笑,看得季妩又哭又笑,连我都有些忍俊不禁。
视频要播完了,宋秦的脸也从屏幕上消失,接上了一段精心制作的动画,最后是一张婚礼的背景图,我有点想走神,便转移目光,专心去为季妩拍照。
耳边响起了宋秦的声音,在求婚volg的最后,他说:“季妩,好好活下去。”
我突然头皮一麻。
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齐予一脸惊恐地闯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宋秦知道斩梦人和梦魇术的事情了,他在觉娘娘庙!”
季妩脸色剧变。
湖村并不大,从湖边到觉娘娘庙,步行也只不过是几分钟,我们几乎是用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去。娘娘庙里没有庙祝,因此也无人打理,显得破败阴森。矮小的屋梁下供奉着一尊神像,白衣黑剑的女人,因为年代久远且没有翻修,白衣已经褪成了土黄,然而黑剑却依然乌黑,应该是用黑色的原石雕琢而成。
宋秦就在那个神像前跪坐,面前凭空浮现出一幅血红色的诡异图案,我动了动鼻子,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一盅红色的液体在图案正下方,液体表面荡荡漾漾,通过一条血柱源源不断地向那张诡异图案输送能量。
宋秦跪在那张图案前,一根极细的黑色丝线将他的中指与瓷盅联系在一起,瓷盅下压了一张昏黄的布帛,画了一柄黑剑。
和魂魄元神有关的禁术,通常都是取左手中指的血液为媒。我原本以为规模这样大的引魂之术,最少需要两个人的参与,原来他早上那样简短的告别,已经做好了最后一眼的准备。
季妩不知道这场法术代表什么,只是看到瓷盅下压的那柄黑剑,惊讶得浑身都在颤抖:“那柄剑……那是……”
齐予脸色惨白,回答道:“置你于死地的斩梦剑,上次你突然提分手,他不明所以,自己调查出了斩梦人和梦魇术的事情,因此找上了我。我告诉他,想要让你生生世世都活着,就必须在你的灵魂被蚕食掉之前,结束你的性命,将你送入轮回……我以为他接受了。”
“那他现在是在干什么!”季妩厉声发问,她想要冲到宋秦身边去,却在离他三步之外被一层无形的力量阻挡,一步也不能向前。
“他说他绝不能杀你,”齐予眼眶通红,“也不能接受你离开……所以决定……将梦魇术引到自己身上,替你去死。”
最后几个字变成自言自语的呢喃,模糊在静谧的空气里,可是没有一个人上前追问。
季妩的眼泪夺眶而出,猛地扑上去,想拥抱跪坐的宋秦,却只能在他三步之外无力哭泣:“我接受了,宋秦,我接受了!大不了我们下辈子再见!”
她号啕大哭,可他一句也听不见。
季妩的双手撑在空气中,就像撑在一块透明的玻璃板上一样,慢慢滑下来,和宋秦一样双膝跪地,虽然是在哭泣,可面色却逐渐红润,逐渐鲜活。
“梦魇术正在离开她的身体,那些生机与活力补回来,被抽走的灵魂也会慢慢补齐。”齐予道:“我疏忽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想让梦魇宿主活着,只要斩梦人愿意引魂到自己身上,带着梦魇术去死就可以……这样简单,而我没有想到。”
朗冶站在原地,一只手牢牢箍住我的腰,让我一步也不能走动,脸上的神色却依然感慨:“他能做出这个决定,也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人的英雄了。”
我们活过了百年,见惯了数百个生死,人世间所有最痛苦的事情和感情,莫过于爱不得与生别离,那些撕心裂肺的生死之别虽然悲伤,可是看多了,便逐渐麻木。
唯有宋秦,从头到尾,都是微笑而洒脱,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做出的这个决定,当他决定从容赴死的时候,可有过一丝一毫的纠结,这三千浮华世界,竟然没有一个理由能够牵绊住他,能抵抗过求死的欲望。
“或许会有很多理由吧,但是都敌不过那一个人的生死。”朗冶说,“虽然不是为了所谓的民族大义,但他的确是我这几百年来,见过的第一个可以这样轻易又郑重地决定自己生死的人,和陈家山墓园里的先烈没有区别,都是英雄。”
“我先前,的确是有些看不起因为男女情爱而要死要活的人,这样旁观过他们之间的纠葛,却有些被震动,先前他们两个在一起,也没有让人觉得有多么刻骨铭心,竟然可以促使他做出这个决定,或许别人的爱情,作为旁观者,我们永远无法明白。”
“人生百世,能被一个人用生命来爱,虽然沉重,可的确是人之幸事,他从未告诉季妩勿忘我之类的话,可是有了这样的经历,终其一生,季妩都不会再爱上别人。”
“爱上过太阳的人,怎么会眷恋夜晚的流萤。”
说这些话的时候,宋秦的骨灰已经入土为安,季妩泡在石店里,亲手雕刻了墓碑上并排的两个名字,已亡人的白字和未亡人的红字,虽然并列,可两个名字中间隔着一段不近也不远的距离,就好像是他们之间的爱情给我一直以来的印象一样,明明没有刻骨铭心,实际却是生死之约。
“明珠,你知不知道,看到他自愿结束生命的时候,我忽然很厌恶我自己,为什么那么贪生怕死,如果我安于天命,不去找你,便也不会认识他,我们各自走向注定的结局,他会开始他的人生,拥有家人,安稳地度此一生。”
宋秦的碑文,是季妩亲手撰写,明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却在石店里待了两个多月,每一个字都是她亲手凿刻,写在小说里应该是感天动地的事情,在他的性命面前,却是那么微不足道。
“最初,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对我这样好的人。”
“然后,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与我的生命如此契合的人。”
“后来,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离开你,便再也找不到像你一样,让我如此深爱的人。”
“现在,我想离开你,可是我不敢。我怕我离开你,你的眼睛便不能再看这三千浮华,你的耳朵便不能再听这六方浮世,你的身体便不能再经历高山大海,你的感情便不能再经历喜悦悲哀。”
“我已长眠,你却长生。”
第二年盛夏的时候,季妩的最新长篇《战袍》出版,虽然是个古典的名字,却讲了一个现代的故事。文风一改平日的梦幻空灵,变得安稳而朴实,虽然是一篇带了玄幻色彩的文章,可玄幻的那一部分被处理得相当巧妙,平静而自然。以第三人称叙述的故事,丝毫没有感情上的渲染夸张,文笔冷漠的犹如一个毫不相干的旁观者,却因为这样冷而直白的句子,而让故事更加撕心裂肺。
书的扉页上印着两句她亲笔写下的句子,秀气的小楷有简单的连笔,每一个字都饱含深意:爱情本不夸张,故也无需渲染。
《战袍》出版后,季妩来了一趟店里,亲手给我送了一本,她的气色很好,想必是缺失的灵魂已经开始慢慢补养,那些能够预示未来的梦境已经不复存在,她的生活将回到正常的轨迹,安安稳稳地度此一生。
“我封笔了。”她穿着黑裙子,裙上绣着银色的花蔓,丝绸料子在日光下反射出滑腻的光,衬得愈发肤白如玉,凌厉又风情。
我问她:“为什么?”
季妩笑了笑:“我是个言情作家,但是我再也写不出比这更好的爱情故事,不及时封笔,难道要等读者说我江郎才尽了才依依不舍地告辞吗?”
我本来就不擅长安慰人,此刻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好徒劳道:“不要难过了,生活总是新的。”
季妩笑意不减,盛夏天光里蓦然有种光芒万丈的明亮妩媚:“我不难过啊,我现在背负另一个人的生命,怎么敢让他整日沉浸悲哀呢?”
我看她的表情神态,的确是没有任何哀戚之意,便放下心来,又问她:“那接下来的你打算怎么样呢?”
“最近这段时间,应该会到处走走吧,然后找一份工作。”她挑起眉,沉思一下,“之前总是商量要一起出去玩,然后读我的小说给他听。”
我点头,然后便无言以对,之前她来找我,希望我能救她一命时,生命里还有新的希望。然而现在却再没出口,就像置身于一片纯白的光里,虽然明亮,却和黑暗并无区别。
“我会尽力用最好的姿态活下去,”她似乎看出我的想法,忽然开口,“看最漂亮的风景,听最美的音乐,”
最后一句话,被咬得轻轻地,语气柔软,珍重的仿佛对待天下最昂贵的无价之宝:“爱最好的人。”
曾有一个人爱她如生命,给她最绚丽的过往,自始至终留下的都是最开心的回忆,我爱你三个字,被他坦坦荡荡地用生命的姿态演绎出来,就像她刻在他墓碑上的那句话,我已长眠,你却长生。
请让我用我的全部生命,献上我对爱情最崇高的敬意,那些我曾经玩弄于笔尖,挂在嘴边的伟大感情,现在才让我明白它最真实的含义,我将活在我们两个人专属的世界里,为我们两个人的地老天荒,你从未离开,我也从未走远。
我将用我全部的力气,活出生命最精彩的姿态,我将攀爬最高的山峰,看最浩瀚的海洋,观赏最神奇的美景,因为我爱上了举世无双最美丽的人。谢谢你让我相信,那些在故事里传说的爱情,果然存在。
“以后可能不常来看你了,”季妩眉眼弯弯,握了一下我的手:“不过会给你寄明信片的,你的手机不要换号哦。”
我无言以对,憋了半天,道:“那……你还吃不吃提拉米苏……”
季妩愣了一下:“那就……来一块吧,这个小姑娘的手艺没有肖铉好,肖铉那真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提拉米苏。”
我说:“那是因为心理因素也说不准。”
季妩用右手撑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我:“我说你和朗冶和肖铉到底是什么关系呀?脚踏两只船可不是美德。”
我忍不住扶了一下桌子才站稳身形:“可能都没什么关系,你想多了也说不准。”
季妩道:“我想多了没关系,怕就怕他们两个都想多了,我看肖铉是没戏了,不过朗医生倒是挺有希望的。”
我连连摆手:“那个更没希望,那个是纯洁的友谊,超越性别的那种。”
季妩意味深长道:“这可能是你美丽的误会,我一早就发现朗医生看你的眼神如狼似虎,还有你俩站在一起时他那个宣告占有的姿势,绝对不能是纯洁的友谊。”
我说:“那是你美丽的误会,我俩认识几十年了,要勾搭一早就勾搭上了,怎么可能到现在。”
季妩道:“量变引起质变嘛,有一种感情叫日久生情。”
夏可从取食窗口递出一份提拉米苏来,我接过来塞到季妩手里:“吃你的,那么多话。”
她不再顶嘴,慢条斯理地把东西吃完,站起身准备告辞:“我本来朋友就奇缺,现在更少了,所以我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过得好,感情的事情,只有你知道他到底好不好。”
我点点头,握着她的手:“我会留心的。”
季妩笑了一下,在身上摸了摸,动作一时僵住:“糟了,没带钱。”
我:“……本店扫码和刷卡都可以……”
季妩道:“没带手机……”
我:“第一次见面你就不带钱,你是故意的吧!”
季妩笑出声来,爽朗又妩媚:“那就下次见面再补上吧,我这么大一作家,还会欠你区区二十六块钱吗?”
她捏捏我的脸,语调轻快:“我走了。”
我点头:“一路顺风。”
那袭黑裙子移到门边,旋开一朵银色的花,消失在门外的阳光之中。
晚上朗冶过来,我把那本书拿给他看,告诉他季妩已经离开这座城市,他凝神看了看扉页上的两句词,微笑了一下:“写得真好。”
我惊讶:“你们雄性也爱看这些句子?”
朗冶的目光移到我脸上,又微笑一下:“男人又不是没有七情六欲,自然会被这些代表感情的句子感动。”
我想起季妩白天告诉的话,心里哆嗦了一下,愈发觉得朗冶看我的目光脉脉含情,不由得咳了一声,结结巴巴道:“那个……朗医生,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朗冶翻着那本《战袍》,语调上扬“嗯”了一声。
这样公然问别人是不是喜欢自己的行为实在是太不要脸了,我憋了半天,憋出来一句:“你和你女朋友进展得怎么样?”
朗冶用莫名其妙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什么怎么样?”
我说:“就是进展到哪一步的意思?你上次还跟我说,我们这样的因为不会有人能天长地久,所以感情会控制住,现在这个情况,是想通了吗?”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有女朋友这件事,你很介意吗?”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她婆婆,有什么好介意的。”
朗冶的表情凝固了一下,挫败地叹了口气,蔫蔫道:“那是科里同事的媳妇儿,我要是想和她天长地久,同事非拿手术刀捅死我。”
我心里竟然有松一口气的感觉,急忙用愤怒的表情来掩饰:“那你干吗说那是你女朋友!”
“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他把书放在桌上,抬头看我,“我的人生里,异性只有我媳妇和别的女人两种分类,没有暧昧的女朋友这一说法,所有的女性朋友都可称作女朋友。”
我鄙夷地瞟他一眼:“第一个分类里至今都是空白,按你这个说法,简直女朋友遍天下。”
朗冶道:“空白是因为我对爱情的态度很慎重,不跟你似的,一点原则都没有,谁对你好就跟谁走了。”
我知道他又想讽刺我那一次惨淡的婚姻,急忙截住他的话头:“我那会不是年纪小吗,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后来不就改了吗,你至于讽刺我几百年吗!”
朗冶摆了摆手道:“没有没有,也就是闲着无聊的时候随意讽刺一下,你今天忽然对爱情如此有感悟,看上谁了?”
我说:“没有看上谁,只是季妩跟我说了些话,觉得挺有感触的,如果能像她这样,能用尽全力爱一个人,想必也是很不错的经历。”
朗冶没有答话,眼睛盯在我脸上,仿佛在研判什么,良久,斟酌着语气道:“那你的意思是?”
我有点窘迫,脸上发烧,连连摆手:“没什么意思,就是随意感慨一下。那什么,你今儿过来是因为……”
朗冶说:“因为你的长生劫,我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呢,一天到晚操心别人的事,让别人一天到晚操心你的事,还是你真不打算活了准备找死?这样的话我建议你去找季家的除妖师,正好了却人家的百年心愿,从此也好换个新目标。”
我瞪他一眼:“那我就义之前一定会把你供出来,让你成为他们的新目标。”
朗冶“啧”了一声:“蛇蝎美人,这句话果然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