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丰盛市,庆祝开展新生活,薛飞民同样做了一顿饭,这顿饭吃后,容英头发晕,醒来时房间的布置大变,这是一间十五平米左右的简略无窗房,墙壁惨白,通过一个铁栅门,她看到外面堆满了白菜和杂物,屋里的空气沉闷,薛飞民坐在角落的椅子上剪指甲,听到容英醒来,他抬头,与之前的表情无异,仍然是微笑,但在这样的背景下,容英觉得恐怖。
她下床要逃,发现脚上绑了链子,她看着薛飞民,问道,“为什么要绑住我?”
薛飞民说,“怕你跑了。”
“我跟你过来,不就是为了跟你一起好好经营KTV的。”容英话音发颤。
“骗你的。”
“骗我?”容英不可思议,“飞民哥,我什么都没有。”
“俗话说,好狗难求,唯有逮。怎么逮?四处转,看到谁家有好狗,就制点迷药,或射个麻醉针,把狗给偷过来。这狗到这里,它不认你作主人,一有机会就要逃回去,怎么办?只能采取江湖人的办法,用剪刀把它的双耳铰掉一块,再砍断一截尾巴,拔掉它前爪的指甲,它吓破胆,等指甲再长出来时,忘掉来时路,就此认定你了。如果还犟,还有烫舌,放血等方法,总有办法能治它,这些统称为 ‘摘帽’。”薛飞民说完,看容英,“容英,你想我把你当人来养,还是狗来养?”
容英扯脚上的链子,大喊“救命”。
“当狗来养,那我就要铰你的耳朵,拔你的指甲,砸断你的尾骨。”薛飞民站起来。
“你这个王八蛋,你不得好死。”
薛飞民拇指和食指用力钳住容英脖子两侧动脉,再用手掌往上一推顶,容英顷刻大脑缺氧,瘫软卧倒。薛飞民再一脚踩住容英头部,把她双手摁在床沿,掰住食指,将指甲刀插入指甲缝里一撬,容英一个指甲盖就被掀开来,鲜血四溢,她发出惨叫。
“你要当一个听话的人,还是一只听话的狗?”薛飞民问。
容英一直在喊。
薛飞民又撬掉她一个指甲。
“人!”容英大叫,“当人!”
“听话的人吗?”
“对!听话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