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岑刚走两步,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心说欠妥。她换下家居服,站在玄关半天,再三确认没什么不当才开门。
路季南果然站在楼道里,他出现得过于突兀了些,让人觉得奇怪,实在是她意料之外的,以至于高岑连句客套话都没讲,就那样直接问出来:“路总,你怎么来了?”
完全疑惑的口吻。这话一出,显然瞬间将对面那人置于尴尬的困境,路季南牵牵嘴角,神色不大自然地抬手:“下班了,我正好到这附近办事,事办完,顺道过来看看你。”
高岑扭头瞥眼外面,天还亮着。现在七点左右天黑,这会儿最多不超过六点的样子,他们公司五点半下班,按他的说法,未免太赶了。不过他是老板,工作时间他说了算。
路季南手里还拎着探病两件套——水果和牛奶。来者是客,虽然高岑心里吃惊,却不好一直把人晾在外面。她忙邀请路季南进屋,侧过身给他拿拖鞋。
鞋子是高岁的,后面徐飞穿了段时间,徐飞走后,高岁也很少回家,高岑将鞋子洗得干干净净,搁在鞋柜里。路季南见到这双男士拖鞋明显愣了片刻,没直接去穿,眸光先是落在高岑身上,可惜她已经转过身,边走边道:“路总,你随便坐。”
路季南在沙发坐下,高岑去给他倒水。她从厨房出来,就见“富贵”正扒拉着路季南的小腿,他待狗倒挺有耐心,连“富贵”咬他裤脚都没生气,反倒饶有兴趣地陪它玩起来。
“我妹妹的狗,暂时放在我这儿养着,它还蛮皮的。”高岑怕“富贵”误伤他,忙走过去,走得急了,眼前一黑,水差点儿洒在地上,还好路季南眼疾手快扶了她一下:“你坐着,不用忙,身体怎么样了?”
“没什么事,就是普通的感冒。”高岑手撑着茶几坐下,脚轻轻踢了踢“富贵”,把它赶走。她下意识认为感冒请假是件丢脸的事,转头又向路季南“表忠心”,“我明天应该能去上班的。”
“不着急,身体重要。”路季南看高岑,她脸上没什么血色,不过状态还行,因而松了口气。他那点心思能瞒得住别人,却终归骗不过自己。上午听她那虚弱的声音,他便担心了一整天。再如何劝慰自己都没用,先前那番豪言壮语——大不了等她结婚的时候送个大红包,如今倒滑稽了,还是得亲自来看一眼才放心。
反正老板关心生病的员工,也还在正常的社交范畴内。
话虽这样讲,但他们公司,不算工厂那边,好歹也有二十几个人,平时谁有个头疼脑热的,可没见路季南上心。
高岑“嗯”声便不讲话。毕竟刚退烧没多久,人还是虚弱,再来,她也不知道说什么。
两人隔了一米多的距离,都沉默着,客厅里一度安静得让人感觉不适。直到路季南忽然问了高岑句:“你吃过晚饭了吗?”
高岑怔住,摇摇头:“没有。”她今天还没吃过东西。
晚上六点半,高岑倚着靠枕,手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狗头,帮“富贵”顺毛。她朝在厨房里忙活的男人看去,也不知事情怎么就变成这样?
好像就在路季南提及自己也没吃饭后。他拎着东西上门,照理她该做东请他出去吃饭,不过这会儿她真没这个精神。还可以点外卖,但路季南早在高岑想到之前说出口:“家里有面条吗?我煮点面条吧,你也不适合吃得太油腻。”
他往厨房里一站,身上系着她粉色的围裙——女人无论到哪个年纪,总还是保留几分少女心,不过这颜色的围裙套在他身上,瞧着有些滑稽,蛮荒。刚才高岑试图去帮忙,路季南也不让。
高岑盯着路季南看了会儿,在上海的那一段回忆猛不丁窜入脑中,她顿时恍惚起来。这样看来,这男人挺适合过日子的。像许姝含说的那样,有人不愿被家庭束缚,有人却偏生喜欢这种“油盐酱醋”的琐碎和平淡。她就属于后者。
她许是脑子本来就糊涂,不够清醒,想法也是乱七八糟,想到哪儿算哪儿,都是不着调且疯癫的。她摸着“富贵”的手一紧,狗吃痛呜咽声,挣脱开来,跑走了。
“等久了吧,皮肚和木耳需要泡发,花了点时间。”路季南端着两个碗出来,摆在桌上,喊高岑来吃面条,“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
路季南真不愧是嘉兴的男人,或者说嘉兴男人的特点在他身上完全显现出来了。不说他极其擅长家务,起码简单做顿饭不在话下。
这两天高岑没有买菜,冰箱里只有一小把青菜和鸡蛋,家里留存的干货也被他用上了,皮肚面做得像模像样,还弄了个水煮荷包蛋,单独加在她碗里。
“蛮好吃的。”高岑低头吃了口夸赞道,“跟祁家面馆的口味差不多——”
话着实有些夸大,那家面条她从小吃到大,几十年的老店了,自有它的立足之本。不过路季南倒挺受用,笑笑问道:“哪家?我还是来南京后才喜欢上皮肚面,以前在嘉兴没吃过。”
“怎么说都是南京特色嘛,在明瓦廊那块儿,我常去吃的,下回有机会我带你去。”
他也丝毫不客气,道:“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