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初一路上眼泪不要钱的往下掉,衣襟袖子似乎都有些湿,唯独怀里那只粉红豹安然无恙的躺着,她低头看了看黑夜雨中不太清晰的粉红豹露出了一抹温柔甜蜜的笑意。
既有些气程瑾不爱惜自己,又像吃颗糖一样甜,怀着复杂的心情走进了女生宿舍楼。
程瑾在后面看着小姑娘进了宿舍楼,开始向相反的方向,男生宿舍楼奔跑,雨水不停的冲刷着程瑾的身体,自上浇灌而下,有些凉,但程瑾的心里是暖的,热的。
她喜欢就好。
她的笑容是他一生的守护。
他要让她,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儿。
“我靠!程瑾你个狗!你去哪了?”刚进宿舍江辰熙就冲着他大吼问道。
“你怎么都湿了?!伞呢?狗吗你是?!!!感冒了怎么办?”
听着江辰熙骂骂咧咧的语气中满是关心与担忧,程瑾不在意的笑了笑,“没事,我去洗个澡,等会说。”
程瑾刚进浴室,就看到一条干净的热毛巾,心口有些涨涨的暖意,可能是接受到的善意和温暖太少了吧,一点点小事就足以让他感动良久……让他,哪怕倾尽所有,去报答,去相待。
可所有人当中,只有温初是例外,他甘愿为她付出所有,哪怕生命……
不知何时,她走进了他的心,不停的生根,发芽,长大,似乎已经拔不出了呢,已经和心脏融为一体,在血脉骨血里。
程瑾用热水冲了个澡,洗完头出来了,就看到江辰熙眼巴巴的看着他。
他们宿舍原先也是四个人,一个在外面租房子,一个周六晚上回家了,就剩江辰熙和程瑾两人在这电闪雷鸣的雨夜“相依为命”。
“老实交代吧。”江辰熙凶神恶煞的盯着程瑾。
知道好友是关心自己,程瑾也没有隐瞒,只是省去了小女孩那件事,一字一句说了个清楚,道完之后,就发现江辰熙星星眼的看着他,程瑾吓了一跳。
“江辰熙,你……你特么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卧槽!!?嗷嗷嗷!!!程瑾,你追我叭,不!你喜欢我叭,老夫的少男心不行了!!!呜呜呜呜。”
“我拿你当兄弟,你暗恋我?”程瑾有些调侃道。
“胡说八道!我只喜欢静笙!下辈子!我我我我一定要当个女的,和你谈一场恋爱呜呜呜,太幸福了。”
“别!我的生生世世都许给初初了。”
“我靠!你这是不给我留机会啊,呜呜呜我太难了。”
“银家也想要粉红豹~阿瑾~瑾哥哥~”江辰熙对着程瑾抛了个媚眼撒娇道。
“呕~你特么别恶心我了。江辰熙!”
“嗷嗷嗷!哥!我在!”
“正常点!”
“哥,还缺对象吗?你看我怎么样?”正经不过三秒钟,江辰熙又恢复了那副样子。
程瑾揉了揉额头,有些无语又无奈,快来个人,把这只巨型狗拖走!!!
开玩笑归开玩笑,几分钟后就回归正常了,江辰熙有些担忧问道:“程瑾,你对她的喜欢已经到了什么程度了?”
“镌刻心脏,超越生命。”八个字,震撼人心。已经像生命般重要了吗?
江辰熙嗫嚅了一下嘴唇,似乎要说些什么,怕好兄弟受伤,他似乎隐隐约约知道他的一些情况,生活已经对他很苛刻了,求求,别再伤害程瑾了,他衷心希望,未来,温初和程瑾能永远幸福在一起,而温初,能给程瑾一个家,此心安处是吾乡的家。
他的经历,他的赤诚,他的真心,让人心疼,连他这个客观人都这样,心脏有种窒息的感觉,有些压抑,又无法可循。
江辰熙没有再说什么,拍了拍程瑾的肩膀,笑着说:“未来一定要幸福。”
程瑾回了他一个慵懒的笑容,但眼底深处满是认真与希冀,“你也是。”
两个少年之间的友谊愈来愈深,江辰熙,算是他的第一个朋友吧,他这样的人,也有真心待他的朋友了呢。
一晚上程瑾躺在床上,嘴角的弧度久久不曾下落,深夜雨停了,月光柔和的洒在少年的脸上,氤氲出银光闪闪的浪漫,两个梨涡格外温柔。
程瑾永远忘不了这天。
小姑娘抱了他,尽管只有一瞬间,尽管是他推开了。
江辰熙的热毛巾和真切赤诚的关心。
似乎肆虐的大雨都变得温柔,喧嚣的狂风都有了感情。
那么美好,那么让人向往,似乎像梦一般不真实。
温初回到宿舍时,只有吴晓和叶静笙,顾若楠回家了。
“温小初,你终于回来了?去哪约会了?”叶静笙调侃说道。
吴晓拉了拉她,用眼神示意,虽然吴晓的性格也是很活泼开朗,但她比叶静笙多了一份细心。温初的脸色似乎有些不对劲,眼角有泪痕,虽然下着雨,但应该不是雨水。
“温初,你没事吧?”吴晓有些担忧问道。
温初对着她们微微一笑,“没事,我……先去阳台放伞。”
温初的床铺离阳台很近,她先轻轻的把粉红豹放到床上,接着把那把黑色的雨伞悬放在阳台控水,接着深吸了几口气,看了看空气中斜着落下的雨,接着转身向宿舍里走去,此时心情已然恢复了正常。
“温初,你……今晚?”叶静笙似乎是想问些什么,可又顾及温初的心情,有些磕磕巴巴道。
“等会说,我先去洗漱洗澡去,有些淋湿了。”和程瑾一模一样的话语,接着对着两个关心她的舍友安抚性的笑了笑,抱着衣服毛巾等进了浴室。
温初知道10点半熄灯,她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十分左右了,快速洗了个热水澡,头发没怎么湿,想了想明天再洗吧。
温初出来后,发现叶静笙端着一杯热水放在窗台上,“温小初,快喝点热水,这么冷的天。”
心里有些暖,有人关心,惦记真的好幸福。
温初喝完热水之后,看了看时间还有两分钟,三个人都先回床上躺着,周六晚上没有查寝的,他们一般宿舍夜谈聊天。
温初把那只粉红豹放到了床上,被子放开后,把它搂进怀里,露出一个温婉的笑容。
她喜欢的粉红豹,是她喜欢的人儿送的。
“温小初,今晚怎么回事?”黑夜中静悄悄的,只有外面哗啦哗啦的雨声,不过关了窗台不太清晰,此时叶静笙的声音有些低哑,但足以让人听清楚内容。
温初酝酿了几秒钟,随即开口道:“就是,我今天不是没抓到那只粉红豹吗?有些遗憾,然后程瑾帮我抓来了。”温初组织好语言简单概括了一下。
“他是不是喜欢你啊?”吴晓出声问道。
“怎……怎么可能?你们别多想,他说我们是……同桌。”暗夜中温初的脸色似乎有些发红,紧张的说话有些不清,他那样的人儿,怎么会喜欢她呢,温初颓然想道。
“咦~我也好想要这样的同桌!”叶静笙和吴晓同时开口,语气中满是调侃与艳羡,毕竟,这样温柔细心,把你放在心头宠的人儿,哪个少女不喜欢。
“你们……哼!”温初被二人说的有些不好意思,但心里却想吃颗糖一样甜,紧紧的搂住怀里的粉红豹,用被子捂住了脸,还好,关着灯,她们看不到。
“温小初,人家也想抱抱粉红豹。”
“温初,我也想。”
“不给!是我的略略略。”
几人聊了会天很快进入了梦乡,温初和程瑾一样,一夜好梦。
殊不知,两个人的关系在这场大雨中更加进了一步,心与心的距离也更加贴近,自然而然的,只不过当事人都没有意识到。
次日清晨,温初揉了揉眼睛,一缕阳光通过窗帘的缝隙照了进来,她……她好像看到了彩虹,立马披了件外套打开阳台门,看到了一抹彩虹,七种颜色交相辉映,有种别样的美感。
她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叫两只大懒虫起床,喊了一声:“有彩虹!”
江辰熙和吴晓立马蹦了起来,“彩虹!”
穿着单薄的睡衣朝阳台奔去,“真的是彩虹!太美了叭。”
“江城如画里,山晓望晴空。两水夹明镜,双桥落彩虹。”温初不由得把诗句念出了口。
“温小初,你是在欺负我们两个文盲吗?”吴晓装作凶巴巴的样子看着温初。
温初无奈一笑。
“温小初,我怀疑你尽得徐欢欢的真传,还记得那个‘哇靠!大鸟’吗?”
“哈哈哈哈哈哈哈静笙你要笑死我。”
温初也笑了出声。
虽然平日里大家都很怕徐欢欢,但不得不说,她也是他们无聊生活中的一份欢乐所在,有种莫名的搞喜。
周末也不太检查卫生,表面上看不出来垃圾就好,几人也是有些懒,大体收拾了一下就往食堂走去。
临出宿舍门前,温初从柜子里拿了几包感冒冲剂和胶囊,似乎也是管发烧感冒的,是她开学来的时候温母让她带的,几乎各种药都齐全了,她有些担心程瑾昨晚会感冒,毕竟淋了那么大的雨,他估计自己想不到吃药吧。
把感冒药默默塞到包里,接着和吴晓,叶静笙一起去食堂买饭。
温初到教室的时候,程瑾还没来。周末没有晨读,教室里大概已经来了三分之二的同学了,多半数都是在边吃早饭边聊天,周一到周五学习的高压,周末才敢有些许的放松。
清晨的空气,微微暖意却不刺眼的眼光,空气里弥漫着饭香,同学们一张张洋溢着青春笑容的脸庞,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除了,程瑾还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