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瑾当了一夜的靠背和枕头,温初舒服的睡了一夜,第二天嘤咛着醒来,就看到被自己摧残的不成人样的“娇花”程瑾。
她讪讪的笑了笑,戳了戳程瑾的脸,刚动了动身子,少年就醒了过来。
“好玩吗?”
“不——不好玩。”温初挣扎着要起身,却感到程瑾的身体越来越热,他声音低哑,微微喘息着,喉结上下滚动,“别动,初初——”
“你——”温初还未反应过来,程瑾就立马和温初换了个位置,接着干脆利落的起身。
两人的动作也吵醒了在沙发上睡着的温父温母,以及温哲。
三人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被子,彼此心照不宣的看了一眼,没说什么。
温母先跳起来,欢快热情道:“我去给你们做早饭去!今天回爷爷奶奶家拜年。程瑾也一起去吧,见见老人家。”
程瑾点了点头,先是去了阳台吹了会风,接着去厨房帮温母打下手。
沙发上,温哲看着正在啃水果的妹妹,戳了戳她的脑袋,“温小初,你怎么这么懒啊?程瑾都帮着妈干活,以后家务谁干啊?”
“你不也懒嘛?”温初不依不饶的看着温哲,接着一脸甜蜜道:“我家程瑾要为我洗衣做羹汤,但是我不舍得,当然是一起干了,哦!哥,我忘了,单身狗是体验不到这种快乐的。”
温哲:“……”
绕是平常一副温润如玉温雅公子好脾气的温哲,也被气的说不出话,“你哥那是没人追吗?我那是——”
“怎么啊?”
“没什么——小孩子家家的,吃你的零食吧。”
“哼!”
两兄妹俩年龄越大反而越来越淘气,爱斗嘴了,越活越幼稚了起来。
几人一起吃了早饭,收拾了一会就准备去爷爷奶奶家。
路挽村。
虽是冬季,村子里却依旧干净,整洁,有一种幽静的感觉,让人的心灵顿时得到荡涤。
“这里,真的很纯真朴实。”只看到环境,程瑾就发出了感叹。
“对吧对吧,这也就是为什么爷爷奶奶不愿意出来,在这里可惬意了。”温初和程瑾边走边介绍着。
到了爷爷奶奶家,两人热情的跑出门口,温初赶紧跑过去扶住奶奶,程瑾也紧跟其后,简单介绍了一下。
温奶奶一直慈祥和蔼的看着程瑾,拍了拍他的背,乐呵呵的说:“小伙子,长得真俊啊。”
“奶奶您也很年轻呢,风采依旧。”无疑,只要是女生都喜欢被夸漂亮,以及青春。
温奶奶也不例外,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虽是褶皱,却格外的温暖,程瑾用心的扶着她另一只胳膊,乖巧又认真懂事的回答着她的每个问题。
就连温爷爷,一番谈话下来,也极其喜欢程瑾。
只有温父还别扭着,不过程瑾相信,终有一天,他会彻底得到他的认可的,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紧接着年后几天,温初跟着程瑾又去了一次瑾年,这一次院长爷爷似乎又老了些许,头上的白发多了几缕,是岁月留下的痕迹。
“院长爷爷,我们回来了。”
听到熟悉的声音,看到熟悉又亲切的少年,以及他牵着的那个小姑娘,院长真诚的笑了,眼眶里似乎有泪水在打转,他一直点着头,看着他们,伸出手来仿佛要摸一摸程瑾,“好,真好啊。”
他能看得出来,这次的程瑾,格外的有生气,而不是像之前那样,虽是笑着,却很孤寂,给人一种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不知何时就要离开,可现在,少年的眼底有了光和希望,有了爱和信仰。
两人和院长聊了会天,打扫了卫生,在程瑾陪着小朋友玩的时候,院长看了看温初,惆怅又感慨道:“小姑娘啊,谢谢你,把他从黑暗的深渊中救了出来。”
“小瑾这孩子,我了解,他只要认定了什么,就坚决不会放弃,从一而终,你不用担心他会负你。”
“小姑娘,算是爷爷求求你,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不要抛弃他好不好?”说到这,院长的语气变得格外激动,眼神中透露着恳求与期待。
温初很认真的点了点头,“爷爷,您放心,我爱他,重于生命。”
“好,好,好。”院长爷爷接连说了三个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以后就算他不知何时撒手人寰了,这桩心愿也了却了。
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他是程瑾的亲爷爷。
当年他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负了程瑾的妈妈,让孩子那么小就遭受了很多不公,最后也遭到了报应,成了植物人,造孽啊造孽,他想在后半辈子做点什么,减轻这份内心的不安,尽量补偿些什么,就来了这家福利院,一待就是二十多年。
看到小瑾找到了幸福,他放心了,可以安然的迎接人生的最后晚年了。
院长露出了释然又轻松的笑容。
两人又去了校长家,那个在程瑾出了福利院之后,唯一给予他温暖的人家。
校长夫妇热情的接待了程瑾,有种恍然的感觉,小时候的那个小男孩,终于长大了,也找到了他的幸福,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啊。
校长夫人拉着温初和程瑾的手,满眼欣慰,终于放下心了,也能给小瑾的母亲一个交代了。
仿佛一切都尘埃落定。
程瑾在不停的忙于学业和工作,凭借灵活的头脑策略,对计算机的精通,技术投资了好几家公司,温初也在忙于学业,偶尔还会偷偷跑去兼职,她想,减轻他的负担。
最近一段时间,正巧临溪市不怎么太平,听说大晚上有变态出没,但也没有人真的见到过,但无风不起浪,也足以引起老师和同学的注意了。
有一次,温初大晚上的跑出去兼职,恰巧被程瑾发现了,少年跑的气喘吁吁,眼睛发红,不知是急切还是恐惧,语气有些重:“大晚上的很危险,你怎么敢自己跑出来?”
温初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程瑾,他真的,好像从认识开始,就没对她说过一句重话,小姑娘委屈的留下了几滴眼泪,声音哽咽又可怜兮兮道:“我……是为了攒钱养你。”
程瑾的内心突然像是被一阵暖流包围,紧紧的抱住了小姑娘,“乖,初初不哭,晚上危险,我担心你。”
温初知道,程瑾把她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他担心她会出事。
“程瑾,你不要不开心,我以后如果晚上出来,一定会拉上你陪我,好不好?”小姑娘乖巧又懂事的看着程瑾软软糯糯道。
他哽咽着,“好。”
何德何能,遇见她。
—
大四毕业,22岁的程瑾,似乎变得更加成熟稳重,眉眼间的那抹少年的意气风发却依旧存在,岁月似乎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任何痕迹,依旧想四年前那样,精致,令人惊艳。
而温初,也彻底张开了,五官很柔和,可爱,温婉大方,给人一种亲和力。
毕业典礼上,两人站在一起,带着学士帽,穿着学士服,比划出爱心的形状,两人灿烂又幸福的笑容定格在了那一刻。
突然,当着全体同学的面,程瑾突然单膝下跪,手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盒子,轻轻打开,一枚DR钻戒,一生只能定制一枚。
他的眼神中满是爱慕与温柔,宠溺,轻声道:“温初,嫁给我好吗?”
“嫁给他!”
“嫁给他!”
这一刻,温初的眼泪突然夺目而出,她的暗恋和喜欢都有了结果,一猜他肯定就是这么老套的求婚方式,那一颗傻傻的笨拙的,却炽热的心,灼烧了她,让她甘愿与他一起沉沦。
看着温初久久没有反应,程瑾似乎有些恐慌,他不确定的抬头看着小姑娘,嘴唇开合,似乎想要说什么。
“好。”她柔声说道,温柔的看着她的少年。
高一那年,她暗恋上了他。
大四毕业,他向她求婚。
从校服到婚纱,从帆布鞋到高跟鞋,从青春到未来的每个时间点,她的世界里都只有他。
而他,这一次,终于有了娶她的资格。
这一刻,他终于可以明目张胆毫无顾忌的把他的姑娘娶回家。
领证选在了4.26,那个他们初遇,暗恋,心动,在一起的日子。
最终,那个明眸皓齿温婉可爱的姑娘,嫁给了那个一身校服耀眼张扬意气风发的少年。
多幸运,在最美的年纪遇到你,恋上你。
婚礼最终在6.1儿童节这天举办。
他要把她宠成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小朋友。
一身洁白的婚纱,正式的西装领带皮鞋,圣堂里的两个彼此相爱的人,笑意盈盈的看着对方,是温柔遇到了温柔,还是宠爱遇上了喜欢。
六月一日儿童节,我终于把我的小朋友娶回家了,我要让她做我一辈子的小公主,生活在童话世界里,永远被浪漫纯真包围。
婚礼上来了很多人,尤其是高中玩的最好的几人,江辰熙是伴郎,叶静笙是伴娘,苏离,李子昂都一起来了。
这些,他们一起度过最美好的青春的伙伴,朋友,都来见证了他们的幸福。
最令程瑾惊讶的是,院长也来了,佝偻的背影,花白的头发,骨瘦如柴的手,脸上的皱纹又多了很多,但眼睛里是笑着的,欣慰的,满足的。
老高也来了。
那个和他们共同度过最美好青春期的老师,那个不知道影响了多少人的一生的班主任,那个有些幼稚,严肃却又事事都为他们好的老师,那个嘴上说着嫌弃,心里却觉得我的学生是世界上最好的老高,那个值得他们尊敬一生,铭记一辈子的老师。
“好啊,真好,当年我班两个学霸结婚,我怎么能不来啊?”老高笑呵呵的说道,那一瞬间,似乎把所有人带进了那个夏天,那段美好的青春回忆。
这一天,世间所有的美好都如期而至。
亲人,朋友,欢笑,祝福,真爱,幸运,环绕着每一个人。
而程瑾,满心欢喜,满眼宠溺的看着他的小姑娘,仿佛不愿意错过她的一丝一毫一举一动。
街上是草长莺飞,少年的眼里是清风明月,从怦然心动到至死不渝,从一而终,都只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