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有没有人有朝歌这种感受,总是有时会觉得自己,会成为某部故事的猪脚,就算是个废柴也是可以的。
毕竟朝歌的生活就是这么的稀奇古怪,眼睁睁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知道他们何时离去却毫无办法,朝歌不是袁天罡,不能看出每个人的命数,却知道家里人的命终。
寻柔也跟着朝歌坐下来,朝歌不知道和他说什么,也不想和他说话。
“朝歌”,寻柔也坐到朝歌旁边,“你是生气了吗?这件事真的非常对不起,但是我也是有我自己的无奈,我的家族和你的家族一样,都受到了诅咒。”
朝歌这才对他所说的话起了兴趣,转过头来看着他。他看朝歌一眼,苦笑着看向荷花池,目光却又不在荷花池上,仿佛透过荷花池,回到了千年之前。
那个时候朝歌的祖先,和他的祖先还有几个人,一起去了那个墓穴,只有三个人活着出来了。
他们不知道都干了些什么,至死也没有一个人坦白。
也不可以说死这个字,毕竟他们只是消失了,虽然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作为人,他们的寿命是该终结了。
这次盗墓之后,朝歌的家族便是中了代代单传,而且家族里的任何女性,都活不过35岁的诅咒;
寻柔的家族则是更加可怕,他们每个人都要承载,自那一辈起所有人一生的记忆。
在他们生命中的某一时刻,没有预兆的,记忆会涌入,但这一辈子一定会接受所有的记忆。
没有人知道,这么多辈人一共会有多少记忆。
起初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有一辈开始,一个孩子刚刚出生,记忆就疯狂的一次性全部涌入,这个孩子随即就夭折了。
后来更是有几个人,突然疯疯癫癫,痴痴傻傻,他们才知道这个诅咒的可怕。
还有一个人,是他们偶然之下结识的,交往并不深,所以出来之后也便没了音信,也不知道那个人中没中诅咒,中的何种诅咒。
他们俩家这么多辈人一直都在找他们,却也没有找到什么线索。
“你刚才说,你们会承载祖上所有的记忆?”朝歌听着有些惊讶,这比《盗墓笔记》里还要玄,小哥是失忆不停的找回自己的记忆,他们是永远也忘不掉,真是两个极端。
永远忘不掉,这么多代人,会有多少记忆?
“对,不过我却不记得,我那个祖先的任何事情。”
他叹了口气,把膝盖收回来,抱着自己的腿,似乎是在寻求一些安全感。
朝歌看得出,他不喜欢和别人说这样的事。
就像朝歌也不喜欢说,他家的女人一到35岁就会意外暴毙一样,谁喜欢说自己的悲伤的事呢?
不过朝歌现在倒是明白了,为什么他的眼睛看起来,和他现在的样子不符。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也就是说,他什么都不用做,善良的、邪恶的、高尚的、粗俗的等等无数的思想都会注入到他的大脑中。
那么,什么才是他呢?
他不停地被别人的记忆影响着,他一生都会被别人的思想控制着,那么他自己究竟在哪呢?
其实这样来说,他们家族的人比朝歌们要可怜的多得多,究竟祖先都犯了什么过错,才会让他们这些后辈替他们赎罪呢。
好了,回忆到此为止,言归正传。
他们正在打闹的时候,一个女孩子突然出现在朝歌们面前,无声无息的,她的存在感很低,就像空气中的尘埃。
朝歌最先注意到了她,站在寻柔前面,朝歌的家里附近,都布置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先进的有红外线,监控摄像机,古老的甚至还有铃铛和风铃,一般人进来都会被发现。
这个人,不简单。
朝歌假装友好的笑了笑,“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你发现我了?他们都没看到,有趣。”她玩味的笑了笑,一身黑色的运动装黑色的短发,尤其是性别特征不明显,显得她有些像个男人。
老爸一瘸一拐的走到朝歌前面,因为有一只鞋还拿在手上,现在走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以前都是怎么追朝歌这么快的。
“你,大概就是刑家的孩子吧。”老爸严肃起来,直勾勾的盯着她,仿佛要从她身上找到什么。
“对,我就是刑家新的家主,刑荥。”
朝歌一听猩猩……
都说人如其名,这个名还真是不像她。
明明是挺秀美的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叫猩猩呢。
她把右臂的衣服撸上去,露出白色的皮肤,她的皮肤白得吓人,完全不是人类的皮肤,好像上面覆盖了一层冰霜一样。
皮肤上面有着红褐色的纹路,就好像是突兀的皮肤裂开,露出了血肉一样,纹路错综复杂的交织着,似乎能构成图案,不知道究竟延伸到什么地方。
到全身吗?可是她的脸上并没有。
估计这就是他们的诅咒吧。
朝歌老爸一看到她手臂上的纹路,皱起了眉头,表情十分凝重,似乎想起了什么事情,“你们先去别的地方,我们有事要说。”
“这件事情就算他们寻家能躲得过,你们戚家也是躲不过的,何不让他留下来听听呢。我看他可是比你还要厉害的多呢。”
刑荥直勾勾的盯着朝歌,仿佛要把朝歌的魂魄勾走一般。看到朝歌的父亲还有犹豫,刑荥又开口说道,“这件事在你这里是了结不了的,他天生就注定了,要和这件事有所联系。”
“你先去屋里等我,一会儿我去找你。嘿嘿,我们再来看荷花啊。”
朝歌拍拍寻柔的肩膀,既然她都说了寻家有可能躲开,朝歌就不想把寻柔牵扯进来,毕竟这种下地盗墓的事,朝歌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
“让我跟着去,只可能对你有好处。”寻柔避开朝歌,直接对刑荥说,“祖上盗过的墓,我还记得路线。带上我,会安全地多。我也知道你想去做什么。”
“你就别去了,你这身体……”朝歌还是不想让寻柔去,毕竟太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