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刀笔梨2025-11-25 16:285,088

  1985年4月11日清晨,港英立法局会议厅外的皇后像广场弥漫着不同寻常的紧张气氛。港灯集团与中华电力——这两家掌控着香江电力命脉的巨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控制权危机。就在两周前,金融界传出惊人消息:低调的青年大亨陈承乾通过旗下华商证券,在过去九个月里悄然收购了足以控制两家电力公司的股权。

  更令人不安的是,港英政府内部消息证实,这一系列收购利用了监管灰色地带,未按《电力条例》规定事先获得总督会同行政局批准。

  阳光穿透维多利亚港的薄雾,映照在立法局新古典主义风格的柱廊上。

  会议厅内,深色桃花心木长椅上已坐满身着正式西装的官员与议员。行政局首席议员邓莲茹翻动着面前厚厚的档案,眉头紧锁。档案中详细记录了陈承乾的资本网络: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神华控股”控股香江“华商证券”,后者又交叉持有港灯26.8%及中电23.5%的股权。复杂的五层离岸架构背后,陈氏家族信托才是最终控制方。

  “这不仅是商业并购,”总督优德爵士对布政司夏鼎季低语,“而是对本港能源主权的挑战。”窗外传来示威者模糊的口号声,抗议牌上“反对电力霸权”的黑色大字清晰可见。《成报》、《**》连日头版炮轰,今日《东方日报》更以整版刊登“殖民资本吞噬香江命脉”的深度调查,揭露陈承乾与美利坚某金融寡头的特殊关系。

  “主席阁下,我质疑交易根本违法!”立法局资深议员**非霍然起身,手中挥舞着1956年修订的《电力条例》,“第8章第3款明确规定:任何人士获得超过两家持牌电力公司9.5%股权,必须经总督会同行政局批准。而陈承乾先生通过四家关联公司分别持股,每家均控制在9.4%以下——这是蓄意规避监管!”

  财政司彭励治爵士摘下眼镜,缓缓回应:“法律上,华商证券是独立法人实体。我们咨询过御用大律师的意见,这种多层分散持股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他身后的投影幕布亮起复杂的股权结构图,引发会场一片哗然。

  布政司夏鼎季调暗灯光,开始播放一段黑白监控录像:1985年3月12日下午3时,中电董事长米高·嘉道理步入中环希尔顿酒店顶层餐厅。镜头切换至餐厅内,只见陈承乾的副手霍建柠将一份文件推至嘉道理面前。“这是收购要约副本,”夏鼎季解说,“但嘉道理先生拒绝后三天,市场突现不明来源的中电卖盘,导致股价单日暴跌17%——我们认为这是典型的逼仓手段。”

  会议进行到第三天,能源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本港电力安全评估报告》成为新焦点。委员会主(席)张奥伟爵士站在巨幅香江地图前,激光笔扫过不同区域:“港灯供电覆盖港岛及南丫岛,占全港24.6%市场份额;中电服务九龙、新界及大屿山,占据75.4%市场。两家本是平衡格局,若被同一资本控制……”他停顿片刻,激光点停在青山发电厂位置,“全港80%发电能力将落入单一实体系统。

  工务司郭伟阶随即公布一组敏感数据:“去年中电燃料成本占总发电成本45%,若垄断形成,电价涨幅可能突破15%——而目前通胀才6.2%!”议员席顿时骚动,多位议员想起1983年市民抗议中电加价9.2%的街头示威。

  辩论第七日,陈承乾的法律顾问团终于现身。御用大律师韦尔斯利打开钛合金公文箱,取出三份公证文件:“陈氏家族信托在泽西岛注册,受益人为陈先生三位未出世的子女。根据信托契约第17条,陈先生本人不直接持有任何电力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控制权转移。”

  行政局钟士圆议员立即反击:“但补充文件显示,您作为保护人有权撤换信托受托人!这就像不同集团案中,单一实控人通过信托控制Boyan Holdings如出一辙的控制设计!”他引用上月伦敦证监会对不同集团IPO的问询,指出通过信托实施实质控制的合规性问题。

  会场电子钟跳至16:30,布政司突然播放一段电话录音:“……搞定嘉道理就切断新界供电,看那些乡绅能撑几天……”沙哑的男声说的是广府西北方言,字幕显示为霍建柠与陈承乾的卫星通话。录音结束,全场死寂。保安司谢法新起身宣布:“政治部已立案调查胁迫交易,基于国家安全,建议冻结华商证券投票权。”

  当立法局激辩之际,香江街头的舆论战争同样白热化。《南华早报》连日头版标题耸动:“神秘巨鳄吞噬港灯”、“中电百年基业易主暗盘”。但真正引发市井热议的,是本土《华侨日报》4月13日的独家调查:

  “陈承乾真实身世揭秘!”标题下配发两张对比照片:左图是1956年狮城劳工权益示威中被捕的青年“陈承乾”,右图是1984年在文华东方酒店宴会厅举杯的金融大亨。内页八版深度报道,揭露他如何通过樾南橡胶贸易获得第一桶金,又如何在印尼伐木业中涉嫌贿赂军方。最致命的是结尾疑问:“今日收购香江电力的资本,是否沾染着东南亚民众的血泪?”

  次日《东方日报》头版更刊登了廉政公库密文件照片,显示1984年7月华商证券收购南洋信托时,存在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编辑按语直指:“此类财务操作者,岂可掌控香江命脉?”中午时分,上千市民聚集在遮打花园,焚烧印有华商证券标志的纸板。退休教师陈伯对着电视镜头怒吼:“七三年股灾就是这种财团搞出来的!”

  市井担忧迅速转化为行动。油麻地庙街的茶餐厅贴出告示:“若电费涨,云吞面加价一元”;观塘工厂主联名致信立法局,警告“垄断电价将迫使百家工厂倒闭”。最戏剧性的是4月15日《星岛晚报》头版照片:深水埗劏房户在天台举起百支蜡烛,拼成‘光明勿卖’字样,夜幕下如泣血控诉。

  中电员工的反击同样凌厉。4月16日,三十名穿工作服的工程师在立法局门口展示“百年电力技术传承恐中断”的抗议牌。发言人正是1979年参与大亚湾核电站谈判的元老工程师梁志华:“嘉道理家族虽然保守,但恪守‘光明与力量’百年承诺!”

  “问题的核心是受益所有权认定。”陈承乾的首席法律顾问韦尔斯利在第八日会议上展开大幅信托结构图,“根据泽西岛法律,信托资产独立于保护人个人财产。陈先生作为保护人仅有监督权,不能直接处置信托资产。”

  立法局法律顾问施伟显立即反驳:“但当保护人有权任命或解任受托人时,实质控制已形成!”财政司彭励治爵士补充关键证据:“华商证券收购资金来源于南洋信托的循环贷款,而该信托的抵押物正是港灯股票——这是典型的股票质押再收购,将杠杆风险转嫁投资者!”

  电力工程师梁志华随后展示技术证据:“中电负责大亚湾核电站香江端输电系统,若控制权落入背景不明人士,核安全将受威胁!去年内地供港电力已达全港消耗量的27.4%,这涉及跨境能源合作安全。”

  总督优德爵士最终表态:“基于国家安全委员会建议,我宣布行使《紧急权力条例》第5条,冻结华商证券在两家电力公司的投票权,直至完成全面审查。”

  4月20日下午三时,立法局会议厅的气氛凝重如铁。陈承乾首次亲自出席,深灰色西装口袋露出折叠整齐的白丝巾。当总督优德爵士宣布“冻结投票权”决定时,他手中茶杯一动不动,脸上更是一副轻描淡写的姿态,使得在场议员怒目相视。

  “我接受监管审查,”陈承乾的声音通过麦克风传遍会场,“但请允许我澄清两点:第一,华商证券所有收购均通过股票市场公开交易;第二,我们愿签署《电价稳定承诺书》,保证五年内电价涨幅不超过通胀率。”他示意助手分发文件,封面印着烫金的“本港光明计划”。

  能源委员会主(席)却拍案而起:“这不是钱的问题!中电自1901年创立,历经战乱、暴动、石油危机,从未中断供电。我们的工程师文化岂是资本玩家能理解的?”他身后展开泛黄的1935年供电地图,“看看这些线路!那是几代港人信任的基石!”

  总督优德爵士宣布冻结华商证券投票权的余音尚在立法局穹顶回荡,陈承乾签下那份“城下之盟”协议时眼底的冰寒,已预示风暴远未平息。

  协议墨迹未干,一架来自伦敦的私人飞机降落在启德机场。舱门打开,陈承乾的御用大律师韦尔斯利与三位身着皇家御用律师袍(QC)的英伦法律泰斗快步走下舷梯,手中紧锁的钛合金公文箱内,装着足以颠覆整个局面的“法律核弹”。

  与此同时,深水湾道68号包氏大宅书房内,烟雾缭绕。陈承乾、霍英冬、包钰刚、胡翰辉四位华人商界巨擘围坐。墙上的巨幅香江的地图被红蓝记号笔划满。

  “英资怡和、太古控扼港口、航空、零售,何曾有人言垄断?”包钰刚沉声开口,手指重重敲在九龙仓的位置,“双重标准,欺我华商耳!阿乾,这次我撑你到底。”他身后站着汇丰集团大班沈弼的特使,暗示着资本力量的悄然集结。

  霍英冬目光锐利如鹰:“舆论要烧得更旺。金麦传媒打头阵,我在奥门、省城的报纸电台会同步发声。港英最怕什么?就怕京城过问!我已让人将事件简报直送港澳办。”他背后的政治能量,是悬在港府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胡翰辉,不仅是陈承乾的未来岳父,也是港交所主(席),朋友满天下;而被霍英冬邀请而来的合和实业董事长胡英湘摊开一叠电厂设计图:“技术牌我来打。我的人已做完尽职调查,港灯集团在内地的能源投资被恶意编造为‘转移资金’。中电的青山电厂机组老化,效率比港灯集团旗下新厂低15%!垄断?我看是鲶鱼效应!”他的数据将直指港府“电力安全”论调的软肋。

  陈承乾举杯,杯中琥珀色的威士忌映着窗外维多利亚港的流光:“十日之内,我要港府亲手撕毁那份协议。”

  冻结令下达后第五日,立法局特别质询会被迫重启。财政司彭励治爵士刚想重申“国家安全”论调,韦尔斯利大律师已昂然起身,身后三位御用律师如磐石矗立。

  “主席阁下,诸位议员,”韦尔斯利的声音清晰冷峻,带着不容置疑的权威,“港府冻结华商证券投票权的依据——《紧急权力条例》第5条及所谓‘国家安全’——存在根本性法律谬误与程序滥用!”

  他展开第一份文件,封面印着醒目的皇家徽章:“此乃1982年英国枢密院对‘英联邦诉巴哈马群岛信托案’(In re Oceanview Trust)的终审判决!”会场瞬间死寂。枢密院是英联邦最高上诉法院,其判例对香港具有绝对约束力。

  “判例核心确立两点!”韦尔斯利语如子弹:

  “第一,泽西岛法定信托结构下,保护人(Protector)的权限(含撤换受托人)属监督制衡机制,不等同于对信托资产的直接控制权或受益所有权。

  第二,认定‘一致行动人’需证明存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明确协同行动意图,仅凭股权分散架构与同一最终受益人,不足以构成法律定义的一致行动!”

  他指向投影幕布,枢密院判决书的关键段落被高亮标注,下方附有三位御用律师的联署法律意见书,结论斩钉截铁:“华商证券对港灯、中电的持股模式完全符合英联邦普通法及泽西岛成文法,港府指控其‘规避监管’、‘实质控制’无任何法律基础!”

  韦尔斯利的攻势未停。第二份文件被分发给每位议员——这是一份送达港督府与伦敦外交部的律师函副本。

  “基于港府非法冻结行为对华商证券造成的巨额经济损失及商誉损害,”韦尔斯利的声音陡然拔高,“我们已依据《欧洲人权公约第一议定书》第1条(财产权保护)及本港《政府诉讼条例》,向最高法院提起反诉!控告港府:

  一是构成事实上的‘征收’(De Facto Expropriation)却未给予公正补偿,违反基本财产权;二是滥用《紧急权力条例》,程序严重失当;三是基于不实情报(所谓‘国家安全威胁’)做出决定,构成恶意行政。

  我们要求:立即撤销非法冻结令!公开道歉!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初步估算金额不低于50亿港元!”

  “50亿!”会场如冷水溅入滚油,彻底沸腾。保安司谢法新脸色煞白,他深知所谓“军情五处情报”实则来源模糊,经不起法庭质证。彭励知爵士手中的钢笔“啪嗒”掉落——若反诉成立,这将是香江开埠以来最大政府赔偿案,足以引发宪制危机!

  反击的浪潮汹涌而至。第十二日会议,立法局旁听席罕见地座无虚席。当霍英冬、包钰刚、胡翰辉、胡英湘4位身着考究西装的身影出现在证人席时,镁光灯几乎将会场点燃。这是本港华商领(袖)首次为同一商业事件集体发声,其象征意义震撼全港。

  霍英冬率先开火,他手持一份泛黄的股权登记册影印件:

  “诸位请看,这是1978年怡和集团通过旗下置地、文华东方等七家关联公司交叉持有港灯集团股权的结构图!当时总持股逼近30%,远超今日华商证券对单一公司的持股!可曾有一纸冻结令?可曾有人高呼‘垄断’、‘威胁安全’?”他目光如炬扫视英资议员席位,“双重标准,昭然若揭!港府选择性执法,伤害的不仅是陈生,更是全体在港华商的信心!”

  包钰刚的发言直指经济命脉:“我收购九龙仓,霍生发展沙田,胡生兴建港交所大厦、筹划联合交易所……哪一项不是改变本港格局的大手笔?资本流动是本港繁荣基石!港府今次所为,释放的信号是什么?是只有英资可以掌控香港命脉,华资做大便是原罪!试问,若人人自危,谁还敢来本港投资?东方之珠光芒何在?”他身后,汇丰沈弼的特使微微颔首,传递着金融界的忧虑。

  胡英湘则用工程师的严谨粉碎技术恐慌:“我团队详尽分析了全港电厂数据。”他展示一张对比图表,“中电青山A厂机组服役超25年,热效率仅38%,故障率是行业平均1.8倍!而陈生旗下大马地区的古晋电厂采用䒤本三菱最新机组,热效率45%,可用率高达99%!所谓‘事故率超标’是断章取义,对比的是不同年代、不同标准的机组!”他转向能源事务委员会主席张奥伟:“真正的电力安全威胁是设备老化与投资不足!引入高效资本和技术革新,才是本港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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