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何来给夏侯婴送饭,曹参表示十分赞同。他自己提了一罐水,亲自陪着萧何到监中,给夏侯婴送饭。萧何和曹参都不是外人,当然夏侯婴也不是,狱吏毫不提防地将萧何和曹参带入夏侯婴的监室中。
夏侯婴受到良好的待遇,关在一间独立的监室内,也没有上械。但监室之间只以木板相隔,邻室之间说话是能听得到的。萧何将食匣打开,取出碗、匙,交给夏侯婴。夏侯婴接了,小口慢慢啜着。萧何劝慰道:“刘季已言当日之事,彼与汝夜醉于肆,各自归家,谅必无事!”于是萧何将刘季所言当时所见所闻一一道来,夏侯婴一一点头称是。萧何道:“二人所言正合,必无他异!”
第二天,平旦升堂,各县吏各各到府应名。主吏萧何道:“泗水亭长刘季现已到案,愿与夏侯婴相质。”
县令听了一愣,问道:“所质何事?”
县丞道:“有告泗水亭长与补县吏夏侯婴私斗,故令二人质之!”
县令似乎恍然,点头道:“就令二人当堂质之!”
曹参当即下堂,从旁边的监中去提夏侯婴。另一边,刘季出班,回答了县丞的提问。刘季应答完毕,夏侯婴也到了。他也在再一次回答了县丞的提问,当然,两人的回答几乎是一致的。
县令听了二人的堂质,道:“二人所言相同,足见其实。”
县丞则令提上原告,让他发表意见。原告是给县里送草料的一位老人,县丞问道:“两造相质,皆言夏侯之伤乃是醉酒之下,斫草自伤,与泗水亭长无涉。汝有何言?”
那位老人道:“两人相斗,皆欲脱罪。醉酒之说,必非实也。”
刘季道:“前日,微庶与夏侯在泗水亭旁某肆饮,至夜半,皆酣醉,酒肆主人可为证!”
县丞即令取酒肆主人来对质。由于泗水亭距离县里较远,而又听说酒肆主人是位老太婆,恐行走不便,就派了传车去传。但县里会驾车的县吏只有夏侯婴,遂令夏侯婴和曹参一起去酒肆传人。大约过了一个时辰,酒肆主人武负到堂,她证明那天刘季和夏侯婴的确在她的酒肆中饮酒,直到半夜才离开;离开时,两人步履踉跄,东倒西歪。
由于多方证词一致,相互补充,县丞当堂宣布原告败诉,以诬告条例,判原告犯私斗罪,以最轻的判例,判罚两副甲的钱。老人大呼冤枉而去。
两副甲,根据当时的法律条例,折钱二千六百八十八,如果折成黄金,也有四又三分之二两。这对一个靠给官府运送草料为生的老人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位老人于数日后跳河自杀。
夏侯婴正式成为县吏。到了夏天,租来的曹氏为刘季生下一个儿子。儿子肥头大脸,圆咕噜嘟,刘季为他取名刘肥。
与这期间,郡里又下达了征发刑徒的命令,第二批刑徒于夏天出发了。这一点很不寻常。因为过去惯例都是秋季下发征发指标,次年出发,夏天额外征发一批刑徒几乎没有出现过。到了秋天,曹氏租期届满,依依不舍地扔下孩子,回到自己的丈夫家中。刘肥就此断了奶,交给刘仲夫妇抚养。
就在这时,县令家里来了一群客人。不久县吏们中间传扬说,来客吕氏,来自单父。据说吕家在单父得罪了人,呆不下去了,只能拖家带口投靠故旧沛县县令。
按理说,避仇一般都会隐姓埋名。但吕父到了沛县,不仅不隐瞒,反而闹得举县皆知,他举办了盛大的宴席,邀请全县上下官吏聚会。单从这一点,吕父所谓避祸之说就很站不住脚。
另外,要避仇家,总得跑得远点吧。沛县与单父几乎就是邻县,两县城相距不过二百里。从吕家后来的表现看,是一个势力庞大的家族,吕家在刘季失败后,可以轻易地组织起一支强大的家族力量支持刘季东山再起。像这样的家族,如果有仇家,那一定也是势力巨大的家族,只跑二百里,应该是逃不出仇家的控制的。
还有,吕家到沛县,丝毫没有落魄的痕迹。他在沛县修建住宅,宴请宾客,花钱一点也不少,甚至沛县县令想求娶他的女儿,他都一口回绝。这哪里像是来避祸的,分明是太上县令嘛!
吕父虽然移居到沛县,但他在单父的产业似乎并未受到影响,他有足够的底气与沛县县令分庭抗礼。
所以,吕父这人的身份实在令人捉摸不定。近代有人推测他有可能是吕不韦的亲族,倒也不是没有可能,至少,吕父识人之明,就与吕不韦不相上下。
吕父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都一起来到沛县。有县令的协助,他们很快就在沛县安了家。众官吏、豪门听说县令来了客人,都来拜访。
县令委托主吏萧何负责接待事宜。萧何定下规矩:凡贺礼不足一千钱者,都坐在堂下;只有送够了一千钱才能上堂与吕父相见。按理说,像刘季这样勉强度日的小亭长,送点钱做个样子也就是的。但众县吏偏偏与刘季过不去,哄笑他应该上堂去见吕父。刘季嘿嘿一乐,取出一块谒剌,在上面写下“万钱”两字,就递了上去,其实他一个钱也没带,完全是一副恶作剧的态度,似乎是要看萧何的笑话。
谒剌递上去后,吕父真的亲自迎了出来,将刘季请入堂上。萧何一见吕父当了真,怕出意外,急忙提醒道:“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但吕父已经迎出门来,见了刘季,当即认为是真英雄,不顾萧何的劝阻,十分客气地将刘季揖入堂中。刘季得意洋洋,目中无人地跟着吕父上了堂,坐在上坐,一点也没有不好意思的表示。——当然,那一万钱他也是绝对出不起的。
酒宴结束后,吕父以眼神示意刘季留下来。刘季会意,故意不辞别。待众人都走后,吕父对刘季道:“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臣有息女,愿为季箕帚妾。”刘季竟然也不推辞,慨然应允。
这事也透着怪异。按秦律,无事三人以上不得聚饮。现在吕父公然在沛县县令的眼皮底下置酒宴客,大违秦律。看来这条秦律在沛县已经荒弛。吕父只见了刘季一面,就将女儿嫁给他,除了佩服吕父的识人之功外,几乎没有别的解释。更为古怪的是,吕父将大女儿吕雉许给了亭长刘季不算,还将二女儿吕媭许给了沛县的屠户樊哙。而屠户樊哙甚至都不是杀猪的,他是杀狗的。在古代,狗是重要的肉食来源。
说吕媭是吕雉的妹妹,这事也透着古怪。媭是楚语,姐姐的意思。而“雉”字有一种失传的写法,左边的“矢”写作“弟”,分明是妹妹的意思,也许也是楚音。我猜,实际情况应该是吕媭是大女儿,吕雉是小女儿。只不过后来樊哙的地位在刘季之下,吕媭也就成了妹妹。
酒宴之后,吕母得知吕父将吕雉许给了刘季,恼火地质问道:“公始常欲奇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
吕父回答道:“此非尔女子所知也。”
刘季如此贫穷的家庭,如何将吕雉这样一位富家女娶到家,这是一个疑问。从沛县到丰邑近七十里,总不能让吕家的小姐走着过来吧。或许,县令看在吕公的分上,派夏侯婴驾车相送也说不定。也不知道当这位吕氏小姐过门后,看到无母的小儿刘肥又做何感想。
在迎娶吕雉的同时,咸阳传来消息,四百六十多名书生,因为擅自言论朝政,被皇帝活埋。吕公是不是因此而迁移到沛县的呢?像吕公这样的人,如果私下里不议论议论朝政,怕是不可能的。移居沛县,从此闭上口,迈开腿,到也不是不可能。
吕雉婚后不久就怀孕了。次年发生了灾异的星象:火星运行在心宿的范围内,这提示皇帝将有大祸,甚至不久就会死亡。随后发生了东郡的陨石事件,陨石周围的邑民被集体斩杀。只不过一两年的时间,秦朝的气数似乎就大不如前了。不祥的预言在口口相传,皇帝活埋的威胁被置之脑后,官吏谁也不敢管。
吕雉生了孩子,是双胞胎,而且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令刘季感到意外的是,夏侯婴的案子又被翻了出来。有人指征说,刘季和夏侯婴事先串供,故而对质时应答无差。县丞再次将夏侯婴关进了监狱,这一次情况好像有些不同,讯问时竟然上了刑。刘季倍受煎熬,一方面怕夏侯婴熬不住刑,把他招供出来;一方面又对夏侯婴受刑感到不忍。
但现在他不能主动出来招供,这将坐实夏侯婴的罪行;他只能在一旁观望。而县丞似乎也有意只拷打夏侯婴,而对刘季网开一面。也许他认为,讲义气的刘季会主动出来揽下一切吧;或者夏侯婴见刘季如此不讲义气,一怒之下也许就承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