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生活的重心
zhuzhu6p2025-03-28 16:133,983

   

   “哥,”顾驰从秦牧背后伸手拉住他已经打开的门,闪过身来挡在他面前,赔笑道,“哥,干吗走啊?饭点儿了。”

   “我不陪你吃泡面了。”秦牧推他肩膀。

   “妈刚才把晚饭都做得差不离了。”

   “你不肯听她唠叨,吃她做的饭倒是心安理得?”秦牧抬眼瞧他。

   “给我做饭和唠叨我都是她的爱好,我成全其一总比都不成全好。”顾驰理直气壮地,“待会儿我会打电话回去赞美妈妈手艺一如既往地好的——先吃饭先吃饭。”他说着把秦牧往屋里推。秦牧叹了口气,才要说话,顾驰已经将他按在沙发上坐下,

   “哥,你别生气啊,我说话从来没头没脑,你又不是不知道。”他说着已经迅速地把茶几上的若干信封资料杂志推到地下,然后将厨房里做好的饭菜端出来,盛了两碗饭两碗汤之后自己就开始狼吞虎咽。

   是母亲很拿手的沙茶牛肉、蒸排骨和腰果芹菜。

   熬得很白的鱼汤。

   “哥,我可不是说你没能力,我知道,给我办婚礼这事对你而言,足够有能力办得比爸妈想象的更好。”顾驰嘴里塞着东西,含混地说,拿着筷子的手挥舞着,“我是说,这是一件事儿,可是这件事儿只是若干许多件中的一件。你今儿觉得我婚礼是大事,明儿要不要给我换房子,后儿我们要生孩子了呢?还有考职称,拿订单,要不要留学……你不能一件一件没完没了地管别人的事——即使这别人只是我和妈爸。你不能让你事业的成就带给你的全都是越来越多的责任和越来越重的负担——我跟你说,其实你就手儿经济支援我或者帮我办事我也乐得享受,但是你这……”他的手使劲比画,仿佛为了帮助语言表达不准确增加一些解释,“你这个生活重心不太对劲。对,生活重心,”顾驰仿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狠狠重复,“我觉得任何人的生活重心,首先得让自己过得爽过得快乐,再说其他。你愿意给我个红包,我不拒绝,但是你不能把你能达到的规格和标准,默认我就应该享用,那是你的,不是我的,也不是爸爸妈妈的。我们都达到自己能达到的规格就好了。欲求没有个边儿,哥,你也不要惯坏别人。爸妈已经让你惯得有点忘了他们自己究竟有能耐过什么样的生活。就说爸,他老就觉得他儿子们能赚钱他就也有这个本事,今天想开公司,明天又想炒股票,然后让咱们负责给他开门路找客户……他还觉得他就也应该像我未来岳父那样开奔驰呢。说真的我都佩服我自己了,有你这么个哥,我没让你惯得欲求无度,还是个积极上进有自知之明的好青年,我容易么我……”

   顾驰说得起劲,秦牧只听着,没有什么反应,却低头望着那碗鱼汤发怔。

   

   自己自小就是个体弱的孩子,尤其是肠胃,每到天乍冷乍热,或者赶上那些在他幼年时还没完全平静的种种运动,总要毛病发作,发作了,就总是稀粥面条,到后来,也咽不下了。那时候,以普通家庭的条件,给个病孩子熬碗鱼汤,都甚奢侈,更何况,顾刚勇对于养他已经是不情愿,如何能再容得他妈妈去买高价的菜肉照顾这个根本不配金贵的“金贵”孩子。

   他尚还记得,少小时候,是确实想过死的。

   那时应该也不过七八岁,看着妈妈听了学校那个据说从前是很有名的画家的老师的建议,想要给他买画笔颜料而跟顾刚勇吵架,他听着他们吵,躲在屋子一角,想捂着耳朵不听,可是那些字句又都钻进来,挡不住,然后,就又痛起来,痛得僵硬,从胃一直蔓延到全腹,甚至到了肩背和腰。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妈妈发觉了他抱着双腿蜷在屋角发抖,赶紧地搂着他给他倒热水,顾刚勇一声烦恼无限的抱怨:

   “谁家都养孩子,谁家孩子养得像他这么费劲?又要画画,又要吃药。我看你还是皮实着些养他,别整什么画呀字的资产阶级的破玩意儿,整这些的我看都没啥好事。你那个死鬼……”他说到这里又停住,骂骂咧咧地往外去了。

   那天秦牧想到了那个可怕而又有些诱人的字——死。隐约地羡慕选择了这个字的生身父亲,可以就这么简单地抛去所有这些不想看不想听不想的一切。而且,如今,母亲有了顾刚勇,以后还会有他们的小孩,自己如果死掉了,她也会更好过。

   那天他决定不吃饭了,那些熬得糊糊涂涂的碎面条汤。他有些向往又有更多的恐惧地想象另外一个世界的模样。身体里还是撕裂一样的疼,母亲刚把那碗糊糊放在他手边就被顾刚勇催促着进里屋去了。他们关上了门,他听得见一些声音。他隐约地知道,顾刚勇肯将这个被单位开除没有工资拿、带着拖油瓶的“汉奸婆”娶回家,就是为了关上门的这个时刻。

   很奇怪地,他从来没有像旁的憎恨继父的男孩子那样憎恨过顾刚勇,也更不像那些男孩子们那样乐于用闯祸打架来发泄这种说不清的不满,他只是觉得厌倦。

   这个不到8岁的孩子。

   于是他就那么望着那裂了缝的、脏污的顶棚,睁大眼睛望着,不想吃饭,不想吃药,不想喝水,任凭身体里的疼痛肆虐,隐约地希望,这样就可以离开了。

   直到许菲菲来。

   她瞧了一眼那碗面糊,毫不犹豫地倒掉了,很小心地从臃肿的棉袄里面拿出一个保温瓶,打开,香气飘出来。她凑在他耳朵边说:“来,小辰,我给你带来了好东西。你肯定就有胃口了。”

   然后,仔细地舀了一小勺,喂了一小勺到他嘴里。

   鱼汤。

   他怔怔地望着她喜气洋洋的脸,再被她喂了一勺下去,才问:“哪儿来的?”

   她固然父母双全,然父母双双都是被打倒的对象,且父亲是那个年代最被人鄙视的臭老九教书匠,三天两头被他自己的学生捆了双手,脑袋上扣了高高的纸帽开批判会。

   她想继续喂他,他却闭住嘴巴不肯张开了。

   她皱皱眉,眼珠一转,又笑着变戏法似的拿出来一套画笔颜料。

   “乖乖吃了东西,这个就送给你。”

   他张了张嘴,又摇头。那画笔颜料对他的诱惑实在比这碗汤不知道要大多少倍,但是,依然,他不太相信天上掉馅饼的这种好运气。

   “我……”她瞧着他说,眼神很诚实的样子,“我妈妈不是到小楼里的那家做保姆嘛,他家又是司机又是警卫的,好气派。恰好他家另一个阿姨回了老家,清洁煮饭还有带小孩子就都我妈妈做。发工资了,我妈让我买参加国庆节活动的跳舞裙子的。喏,你知道,后来学校那个该死的政治部主任把我刷下去了,换齐小叶那个笨蛋丑八怪去跳——我看她们准砸锅!嘿,反正也去不了,买画笔给你喽。”

   秦牧呆望着她,她再一勺勺地喂他汤,他被动地张嘴。

   “小辰,你听我说,咱们以后会活得比谁都好的。”

   “咱们本来就比他们聪明,长得好,学东西学得快,什么什么都比他们好,以后也有本事,会当官,多赚钱,也会住像小楼那样的房子,让他们给咱们当司机、当保姆。”

   她说得很平淡,但是眼睛里却闪着某种执着而炽热的光。

   “然后,”她瞧着他,“就把欺负我爸的那些死孩子一个个都关监狱!还给你爸爸翻案。我看他绝对不是汉奸,一定是被诬陷的。诬陷他的人,才是汉奸!”

   她说得特别自信和笃定。

   “是么?”他茫然地重复。

   “一定的。可就像戏文里唱的,小说里写的,你要想洗清冤枉,可得有大本事,可得有权。你看那些替天行道的人,要不是高手,要不就是大官!”

   9岁的许菲菲,从来就是个特有主意的女孩子,而且,一贯讨人喜欢,即使是那些很看不起他们这样的坏出身家的孩子的干部子女,居然也有不少肯和她做朋友。她乖巧会哄人,会做许多女孩子们羡慕喜欢的小玩意儿,教那些女孩子跳课上她们学不会的“动脖”和其他舞蹈动作,甚至也被那帮很傲气的大院里的男孩子接受。

   只是她会跟秦牧学她们有多蠢多笨多傻冒,他们脸上的青春痘多难看,戴父辈军帽的样子有多可笑。

   后来秦牧用那套颜料画笔开始正经跟那个被下放到这里做美术老师的老头学画,后来他得了奖。

   只是后来的后来,他才知道这套画笔的钱,是许菲菲偷的。从她妈妈做保姆的那家人家里。那碗鱼汤,也是偷的。她去找她妈妈拿家里钥匙,她妈妈在楼上清洁主人家的卧室,那个才生了小孩的女主人让她妈妈盛鱼汤端上来,她自告奋勇地帮忙,偷偷地在角落里藏了一份,然后给主人家盛了多半碗,又兑了一点点暖壶里的温水。

   端上去,她对那个女人甜甜地笑着说:“阿姨,多耽误了一会儿,我搅得凉了些才拿上来。”然后又伸头看那边躺着睡觉的几天大的婴儿,“小宝宝真可爱啊!”

   那女人摸着她的头发对她妈妈道:“陈阿姨,你家女儿可真是又美丽,又懂事,又乖巧。”

   秦牧得知这些,是因为,14岁的许菲菲“拿”了那家的卡带式录音机,放在他们俩总是一起写作业,她在想象中的旋律中跳舞,他临摹的那个极少有人到的湖边后山坡。那天她不用再想象旋律,她用那个录音机放舞曲。

   他实在不能相信她父母会给她买这个,终于,她说,是“拿”的。

   “家有老大老新的双卡录音机,这种小破东西,扔了三个在储藏室呢。”她噘着嘴道,“反正他们也没用。”

   他的汗都下来了,口齿简直有些结巴,“不是他们用不用的问题,这是、这是……”

   他还是不愿意把“偷”这个字,用在自己最亲近最喜欢的许菲菲身上。然后绷着脸说:“你送回去,你给人家送回去,要不然,”他咬咬牙,说了句他从来不会跟她说的狠话,“我以后再也不跟你来这里了。”

   她撇撇嘴,无所谓地嬉笑,“就算这可以送回去,我从前第一次拿的,可是已经送不回去了。”

   他才知道,她第一次偷东西,可完全是为了他。

   那天他抱着头坐在草地上,一句话也不说。

   她开始笑嘻嘻的,后来,有点怕了,过去环抱他的腰,抚摸他后背。

   “小辰,你怎么啦?你不舒服么?唉,你别这样好不好么,我都有点害怕了。”

   “我放回去还不行么,真的,只有这两次。我觉得反正他们也没用。而且,凭什么他们什么都有,我们要不起的东西,他们就是能无所谓地扔在一边,我们都不能拿呢?”

   “好啦好啦,不管怎么,我放回去,你别这样啊。”她温声地哄他,有点委屈地,“上次,我就是怕你爸爸终于还是不肯买给你嘛。那你就学不成画,也拿不了这么多的奖了。就当借……”

   他反手抓住她的手,忽然紧紧地抱着她,声音都发颤了,“菲菲,我发誓我以后会有出息。我发誓我会有本事挣来你想要的。你保证不再拿别人的了,好不好?菲菲,以后你喜欢什么,我都会想办法买给你的。”

   “好好。”她把头伏在他肩膀上,这个时候秦牧已经有了175的身高,“我从来都相信你的。”

   要有出息,要有本事,给菲菲、母亲、弟弟,给他们他们想要的生活,还有,给生父翻了他的冤案。

   这是那么多年来,支撑着他在这个让他早有厌倦的世界上生活且仿佛积极地拼搏的所有动力,他生活的重心。

继续阅读:第四十五章 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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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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