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飞机耳2023-09-28 14:296,520

墨卿修和陶雪池离开印度的前一天正赶上排灯节。

Vikas一家吃过晚饭后去外面燃灯庆祝,墨卿修不知在忙些什么,陶雪池在房间里收拾行李。她不上镜时不喜欢化妆,对服饰更是没什么讲究,白T恤牛仔裤多准备几套,加上两双好穿的球鞋就能走遍天下,唯独走到哪儿都要买一堆伴手礼的习惯让她的行李增重不少。她坐在硬壳箱的箱盖上,借着自己那点儿体重的压制才将多添了几套纱丽的行李箱封好,随即便有些无所事事。

她在房间里转了两圈,最终看向了阳台外灯火通明的德里夜景。

那夜色真的漂亮,整个城市被家家户户燃起的油灯与蜡烛点缀的异常明亮,星星点点烛火氤氲出一片暖光,像银河映在铜镜中的倒影。

她站在阳台门口,想拉开那扇玻璃门仔细看一看。但一想到那片暖光下的火苗,她抬起的手还是放了下来。

关于三个月前的那场爆炸,她最清晰的记忆除了脸上猛烈而持续的灼烫,就是眼前明黄的火海。她心有余悸的离阳台远了些,实在不知自己该做什么,于是又拆开行李箱,翻出瓶前几天顺手买的指甲油涂了起来。

“你不是要收东西吗?”

左手的指甲刚涂好两只,墨卿修的声音忽然从门口传过来。她被他问的一楞,看了看地上又被自己翻乱的行李箱:“呃……本来收好了……”

“放着吧,一会儿我收。”他笑:“你过来。”

Vikas家三楼和二楼的格局不同。五个房间和一条走廊构成了别墅二楼的所有格局,三楼仅有的两间客房却集中在向阳面——就是陶雪池和墨卿修住的那两间。而三楼的背阴面是完整的一堵墙,墙上有一扇防盗门,陶雪池一直有些好奇这么大的一个房间是要装些什么。而此刻墨卿修却从兜里掏出钥匙将那扇防盗门打开了。她有些诧异,刚想问他哪儿来的钥匙,眼角却瞟见了外面的火光。

她本能的往后退了两步,等看清门后的场面后又不由愣住。

门的那边是一片宽阔的露台,露台边缘摆着两个蒲团,蒲团前放着两个酒杯和一瓶酒。它们周围一米之外的地上摆满了被点燃的红色蜡烛。

暖橘色的烛光映着青蓝色的深邃天空,看上去该是很有几番浪漫。可在陶雪池眼里看来,这跟把自己烧成这样的那片火海没什么区别。

墨卿修的一只脚已经踏入了门外。见她还留在原地,他顿了顿:“怎么了?”

“……没事。”她逼着自己看着青蓝色的天空,试着往那方向挪了几步。可余光中暖黄色的火光随着轻缓的晚风摇晃着。隔着这么远的距离,那跳跃的颜色已经让她心律不齐。她整个人都僵了,半步也不敢再动,冲他挥了挥爪子:“……你……你先过去……”

“害怕?”

她没狡辩,紧紧闭着眼睛点了点头。

“有我在,雪池。”他抓住她停在半空中的爪子,伸手把她拉进怀里:“我就在这儿,我们试试。我陪着你,好不好?”

十月中旬的德里夜晚终于告别了往日燥热,有了一丝清凉。晚风从很远的地方吹来,带起一阵绿化带树叶摩擦时的沙沙声。风力轻缓微弱,空气中有蜡烛燃烧后发出的浅淡的烟火味。四周的街区早早燃起的街灯和烛火连成一片,整个城市都变成了一副由星星点点暖黄色拼出的拼图。陶雪池梗着脖子死死的盯着头暗青色的天幕,一只手被墨卿修握在掌心里,另一只手紧紧抓着他衬衫的衣襟。她随着他的脚步一点点小心的向前挪动着,可视线却不敢向下移动半寸。原本微薄的暖黄光火光线随着两人的移动在她眼中渐渐变得越发浓郁清晰。除了轻微的风声,她耳中还有他带着淡笑的声音,低低的,有些调侃。

——“雪池,其实你怕一个东西,这件事本身就很可笑。”

——“之前你说你怕我。可是你看你现在,哪里有一点怕我的样子。”

——“你不要怕,它们不是很漂亮吗?”

她将视线放低了些,看到他镜片后密密长长的睫毛。那些睫毛的末梢随着他看向自己时眨眼的动作在镜片的内壁上轻轻划过。她不知自己在心虚什么,眼神却是本能的向下偏了偏。这一偏却正瞟见脚边的一排排燃的正旺的蜡烛。她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肌肉都不受控制,变得更僵了,抓着他衬衫的手也攥得更紧。

“好了,没事了,没事了。”他停下步子,伸出一只手给她顺毛:“雪池,我知道这很难。但是我们已经走到这里了,不继续下去,是不是有点可惜?”

“……你……你净忽悠我!”她闭着眼睛将脸埋在他肩膀上,嘴上骂着他,和他相牵那只手却攥的紧紧的:“就是你把忽悠进来的!你忽悠我的时候明明说是试试!现在又说不走下去有点可惜,你……墨卿修你个骗子!”

“话不能这么说,我忽悠你是真的,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笑了,宽阔的胸膛随之微微震颤着。他偏过头,鬓边正贴在她垂着的头顶,说话时下巴的关节一动一动的擦在她短短的发茬上,像是要将缩在壳里的乌龟轻轻的磨出来:“雪池,你总要过这一关。与其之后一个人过,不如现在我陪着你。你说呢?”

“……你……你说真的?”她愣了一下,随即将一只眼睛眯缝着睁开,警觉的看着他:“你不会把我扔这儿自己跑了吧!”

“怎么会。”他说:“不过倒是个好主意……”

“你!你要是……你要是敢跑我就给墨七打电话,我……我让她跟你哭!”

“她嘛……她跟我哭可不管用。不如……”他说着顿了顿,笑了一下:“好了,我不会跑。你看,你都有心情跟我闹,不如我们继续往前走,好不好。”

她很认真的想了想:“说好了你不跑的,你真的不能再忽悠我了。”

烛火在晚风中摇晃,经过跟他这么一闹,陶雪池心里好像真的没那么紧张了。她试着将视线放低,试着习惯烛光在自己的视线中越来越浓,试着松开他的手和衣襟。记忆里的那片火海被被这样的尝试驱赶的越来越远,她心里的不安也随之渐渐消散。身上渗出的冷汗让她的背被风吹的有些发凉,越接近蒲团,她步子迈的越发利索。等坐到蒲团上时,她背后的冷汗已经干透了。她彻底松开他的手回头向门口看去,烛火蒸腾的热气让眼前的画面于暖黄中透出细微的扭曲。一共不过十来米的距离,她却像是走了几十公里,高度紧绷的神经再放松后有些疲惫,可回看起那段过程,又有些难以压抑的兴奋和成就感。

墨卿修笑着拔开酒瓶的塞子,给她倒了杯酒:“感觉怎么样。”

“感觉……爽多了!”她接过那杯酒一口干掉,手背抹了抹嘴角,又打量了一眼四周的烛光:“这谁弄的?咱们来干嘛?”

“我弄的。算是……提前庆祝丰收吧。”他把自己的酒杯添满,抬眼却看到她的酒杯已经空了。他皱了皱眉,在她的空杯里又续进一点酒,手中的酒杯跟她的碰了下:“不许喝太急。”

“哦。”

那酒度浓度不高,口感清甜之余,若有似无的酒味毫不违和。她将抿了一小口的酒杯放在手边的地上,忽然想起他的易醉体质:“你喝酒没问题吗?”

“今天没问题。”他掏出一方手帕,抓起她的手:“真那么害怕?出了这么多汗。”

他轻轻帮她擦着掌心的汗,微微垂头看着她手掌的样子很认真。陶雪池看不到他的表情,却莫名觉得他该是在笑——虽然他一直都是笑着的,可他此刻的唇角该是向上翘着的,比平日里多一丝轻松与飞扬——就像那天早上他笑她打嗝时一样。她盘腿着坐在蒲团上,抱着些求证的心思伸头去看他。见他唇角果然向上翘着,她也像受了传染似的笑了起来,哪知他却在此刻忽然抬起了头。

他看着她,像是没想到她在看自己似的,他愣了一下,随即对她眨了眨眼睛:“看什么。”

她脑子里一懵,赶忙别过头去看着别处,却有什么东西“当啷”一声掉了出来。她硬性忽视了地上那瓶倒了大霉的、先是被自己鬼使神差攥在手里带出来、又被自己莫名其妙扔出去的指甲油,十分生硬的的转移了话题:“……你刚刚说庆祝丰收,这次又赚了不少吧?”

“是赚了点。不过那没什么好庆祝的。”

“啊?那庆祝什么啊?”

“先不告诉你。”他收起手帕:“你会知道的。”

“……那庆祝也要有个主题啊。”

“不如,先预祝你明天二次面试成功?”

“……啊?”她一愣,随即扁了扁嘴:“哪儿有这样的?这种事提前预祝会不准的。”

“没关系,你已经长大了。”他又笑了一下:“从刚受伤时到现在你变了很多,这个过程比一个角色更能成就你。”

他说话向来简明扼要,或许就是因为过于简明扼要,才让她对他有种不明觉厉的敬畏感。可现在,面对同样简明扼要的一句话,她却觉得自己Get到了他的意思。

她还记得自己刚出事时的心情——其实刚受伤那段时间,她常会想起那个跟自己一同身处火场的姑娘。那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花一样的年纪,或许还在暗暗喜欢着班上的体育委员。可她却一度想象过如果事发时自己丢下她自顾自逃走了,又会是什么结果。每当想到这些,她都会打心眼里瞧不起自己,也会为自己竟有这么自私的想法感到恐惧。但她完全控制不住自己,她想要一张完整的脸,即便没有原来的漂亮也好,总不至于一醒来便想起自己没有皮肤满面渗液的样子。

那时她整个人都是懵的,情绪不稳定极了,可心里却记了一本明白账:谁说过她什么,谁帮过她什么,她都记得清清楚楚。这账本是她亲手拿刀刻在心里的,每一笔都带出的疼都渗进血液流遍全身。她不知如何面对旁人的揣测,甚至不知道怎么面对朋友的关怀,那些诽谤让她在最脆弱时将她伤的体无完肤,而那些帮助使她在惭愧之余更感无以为报。所以刚拿到《摩诃摩耶》的剧本时,她觉得这是一场翻身仗,她要为自己正名,给那些诽谤者一个耳光,向那些帮助自己的人证明他们没有看错人。

可现在她却完全没了这种念头。

现在回头看,她的这趟印度之行不是为了摩诃摩耶,而是在给自己一个答案。每个人自身的极限不同,面对的环境也不同,做出的选择自然也不同。当时的流言蜚语让她崩溃,却没彻底让她死心。她想,这已经足够了。没有什么能将自己逼到一条绝路上。她演戏是因为喜欢,如果有一天她不喜欢了,就回家跟老爸踏踏实实种土豆。旁人议论就议论去吧,说她是因为演的不好也罢,因为别的什么也罢,不过就是随便一说,她何必非在别人的口水下躲雨呢?

想到这里,她也察觉到自己心态的变化。可她看着墨卿修,却又觉得这些变化都与自己没什么关系。

在她最难熬的那段日子,兰笙因她打人遭非议,程蔷为她险些流产,外婆一度病危入院,家人被狗仔队围困。这些事情中任何一件的一星半点都足以让她自责崩溃,可却有一个人默默将这些都做好了安排。这些事不是他的责任,只要他将她视为弃子,无论是雪藏也好,股份转移也好,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兵不血刃的将她这块儿腐肉从集团中剔除。可他偏偏没有。

他在她最困难的时候给了她最好的照顾和最适当的陪伴,甚至帮她变成了更好的自己。而他什么都没要求,甚至对那些帮助也从未提及。

他竟然是这样温柔的一个人。

陶雪池知道自己该感恩。可相比报答与感谢,她更想要用力的抱抱他,亲亲他。

这个念头冒出来,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

她知道这实在不是个好想法。他们正在聊天,拥抱在此时会很突兀,而亲吻更不是他们作为合作伙伴或普通朋友间该有的礼仪。可这种念头更像是一股冲动,来的又快又猛难以遏制,像一颗吸足了阳光与氧分的种子,正借着那点近乎于无的酒精的滋润极速的破土而出,长成了一颗苗儿,几乎要将她的心撑破了。

她忍不住想对他伸出手,可他的胳膊却已先一步伸了过来。

“你长大了,雪池。这是我最好的收获。”

四周烛火明亮昏黄,天空深邃暗蓝,头顶抚着她短发的那只手,五指修长,掌心手软。他的这句话像一句咒语,让她心里那株苗儿瞬间长成了一棵粗壮挺拔的树。那棵树有着葱翠油亮的枝叶,繁茂的树冠下坐着个小人儿。那小人儿正猛力的敲打着一盏军鼓,鼓点的节奏连在一起,是“墨卿修”、“墨卿修”、“墨卿修”。

她的心跳随着那鼓声震荡着耳膜,震的她脑中一阵轰鸣。她半天才从他的笑中回过神来,有些别扭的将他的手挥下来:“……你都说我长大了,干嘛还一副训小孩的语气。”说着,她端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嗯……庆祝你第一次夸我,这事儿值得喝一杯吧?”

墨卿修笑着抿了一口酒。清甜的酒味让他向来冷静的大脑介于一种微妙的清醒与混沌的交界点。他放下杯子,仿佛有什么自己一直小心藏匿着的东西终于在此刻被放了出来。身旁的人正目光炯炯的望着自己,那双眼睛黑亮黑亮的,他唇角不受控制的向上翘着:“看什么。”

她看着他,满心的悸动中蓦然就生出一股担忧:“修哥,你还没女朋友吧?”

他像是愣了一下,随即笑了:“啊,你倒催起我来了?”

“……都是被催的人,就交换一下经验啊……”她生怕自己的小心思暴露,于是玩笑似的伸手戳了戳他的胳膊:“说说呗……你以前的女朋友什么样啊?”

“好啊。不过主动提出合作的一方通常都要表示点诚意。”他说着,顿了顿:“不如你先说?”

“我?”

她一愣,一时不知该不该在发现自己对他有所企图后跟他提自己以前那些糊涂事。她满怀纠结的沉思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据实以告:“其实算起来,我……应该……谈过两次恋爱。”

陶雪池的所谓初恋发生在初三下半学期,对方是班里的数学课代表。当时课代表同学积极响应学业一帮一的号召和她结了对子,在放学后帮她补习数学。于是没补两天班上就开始传他们的“绯闻”。陶雪池心里觉得很冤枉,但自己的数学成绩实在是差到不补不行,她也只能每天顶着山大的压力继续补习。结果不负众望的,她原本很差的数学成绩在此等舆论压力下变成的奇差无比。后来中考结束,她本以为这段无风起浪的荒唐绯闻终于过去了,哪知有天晚上男孩的妈妈忽然带着男孩来上门道歉,不停的跟她爸说“我家兔崽子不把小丫往正道上带,耽误的她没考好,老陶你们别上火”云云。

原来那天是中考发榜,男孩得知他们没考上同一所高中,悲痛之下便给她写信,写的时候被抓了个正着。

其实本来写些东西也没什么,但奇就奇在,这位数学课代表同志,他写的是封血书。

“你说哪个妈看见自己儿子房间满地血糊糊的卫生纸心里不发毛啊?”陶雪池说着端起酒杯啜了一口,然后叹了口气:“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真觉得我们在一起了……可是我当时就补习来着,也没时间想别的啊!函数啥的——函数是初中就开始学的吧?函数多难啊!”

“难吗?还好。”墨卿修淡淡说着,见她有些不忿的望着自己,便也不再逗她:“然后呢。”

“……然后我爸跟他妈说:‘大姐你还是带孩子去医院吧,你瞅这血蹿的,这孩子太虎了’。他妈一寻思也对,就带他去医院了。”

“再然后呢。”

“再然后?那就是……咋说来着……对,‘叛逆事迹’。”

在陶雪池高二那年,校花一词还是个自带主角光环的稀罕名号,而这个稀罕名号在同学们的口口相传中被冠在了她的名字前面。某日,学校里某知名小混混带了一帮人在学校门口游行示威,强烈表示要把陶校花摘回家——简单来说就是要跟她处对象。

他们人挺多的,陶校花面对这种打不过也跑不了的局面,果断答应了。

“什么游行示威,就是去堵你的。你答应了?”他眉毛极轻的扬了扬。见她点头,他抬起酒杯轻抿了一口:“不是说打不过也跑不了,反抗总是要的吗?我当你天生就倔,原来是越活越有骨气了。”

“……叫‘游行示威’不是好听点么,我这是缓兵之计。”她抱着膝盖认真跟他解释:“我是这么寻思的,我先答应他,回家就跟我妈哭,让我妈给我请假,请一个月半个月的,又能躲他又能把课逃了,多合适啊!”

“……你还挺机灵。”

“……机灵有什么用啊,我也是难得机灵一回,结果人算不如天算。”

还没等她请假,事情就解决了。

那天下午,她成了知名小混混的对象,小混混同学激动之余,非要尽男朋友的义务送她回家。

结果在回家路上正碰上了隔壁院的成成哥。

这位成成哥大陶校花四岁,和她家的关系也非比寻常——他的第一台游戏机就是陶国忠同志送的。成成哥是小混混同学的英雄前辈,是他们高中历史上众多扛把子中极具代表性的一把,也是一位在整个县级市范围内都十分知名的大混混。大混混成成哥看到她被小混混和小混混手下的微混混们浩浩荡荡的送回来,身为邻家哥哥的担当与被陶老爹关照过的感恩之情喷薄而出。他当即对这些在自己看来很不入流的后辈们表示:再不滚蛋就打一架吧!

于是小混混同学带着微混混们撤退了,陶校花被大混混成成哥拎回家痛心疾首的教育了半个多小时,主题思想是:“陶小丫你真有出息!处对象就挑了这么几个货!都赶不上我!”后来她更是被这位颇有慈父情怀的大混混上学放学的一连接送了一个多月,直到小混混同学彻底死心,才过上安生日子。

“所以我的课就没逃成……而且那时候成成哥天天在学校门口等我,我想装病早退都不行……”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似的,十分委屈的沉默了一会儿:“……每次回家《犬夜叉》都演完了……”又沉默了一下,她总结道:“其实……我觉得我这两段谈的挺冤的,我们仨也都挺冤,现在想起来倒是觉得那时候的二二的挺好玩的。”

墨卿修沉默了一下,随后竟叹了口气:“冤的何止是三个人。”还有那位我本将心向校花,校花只爱犬夜叉的护花使者呢。

“是三个啊,我,课代表,还有小混混同学。”她说着给自己倒了杯酒,又给他也添了一点:“我说完了,该你了。”

继续阅读: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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