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拿到《倩女小札》便提议往城北去,晚上可在兰若寺落脚。
“你不是以为能在兰若寺遇见聂小倩,看一场人鬼情缘吧。”
“你自己说的,咱们狐妖最爱待在开朗明媚的地方。兰若寺只有魑魅魍魉,阴气颇重,狐妖无法久居。所以呀,那个地方是绝对没有狐妖的地方。没有狐妖就是没有仇家,安全至极。”
当然,除我们之外。
“你真的这么想?”
我心虚地吐了吐舌头。
春,正是茶花盛开的好时节,金华城种植茶花的风气又是极盛,家家户户都对茶花有三分了解,于是漫山遍野都是茶花。哥哥牵着我缓缓穿梭茶花丛,我一边研究小札,希望从里面找到我想要的线索,一边偷瞄脚下的路。眼中有凌乱潦草的字,还有哥哥的青色衣袍与青青的山茶花叶,璀璨阳光映出他衣袍上若隐若现的狐族图腾,繁复针法彰显富贵。
一不留心,我的小腿被低矮的花丛划破,滴滴嗒嗒渗出血来。我收起小札,摘一朵脚边开得最艳的血色红茶,埋进怀里,再敛起裙裾小心翼翼地走。我抬眼问他为什么要游弋花丛,他对我说:“花丛可掩踪迹,花香可隐气息。”
哥哥带我四处逃亡已有三年,三年里我风餐露宿,遇事无数,却没长一点儿记性。就连哥哥从小嘱咐我遇到狐妖便要绕道走都忘得一干二净。也不能怪我,因我们本就是狐,同类相吸。自然也不能怪他,因他说这话的时候已将狐身置之度外。
突然,茶花丛上掠过白色丽影,惊起飞花无数。
蓦地想起昔日师父曾说那些将死在我手上的冤魂自会上门找我,我不必费心去寻,便起心动念感知气息。
哥哥见我神情有异:“你做什么?”
我扮作惊讶模样,伸手摇了摇哥哥的手臂,对他说:“哥,人类的轻功越来越好,把我吓到了。”
哥哥打消疑虑,勾起唇角,漫开笑花无数:“你如何判断是人?”
“不但是个人,还是个被追杀的人。”
“喔,何以见得?要知道贞观九年的鬼魅,不须打伞自可出门,肉眼凡胎亦能看见。”
“反正我就是知道!”
起初他还有兴致与我争辩,但不久他便发现与我争辩普遍难以得胜,就产生觉悟,对我所言都一笑而过。我最受不了他这般。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小孩子,所以不想跟我计较,不想同我争论?”
“如果我说是呢?”
“不许你用这种态度对我,这样下去我会发疯的。我疯起来会失控,真的会失控的,会去做很多很多不好的事情。”
“卿卿,我们虽不是人,但也应做人事。”
“说得轻巧,其实有多少狐妖能够做到?狐道与人道不同,除了死于非命,狐至少可活百年。长命者似如空狐,三千年不死。有恁样的青春风华,自可不食人间烟火。但人类,至多百年寿命。再好的青春,也不过区区十年。若不及时寻欢,一不小心死了,那可是下辈子才能补偿的了。万一下辈子还有这辈子的想法,那可就循环往复世世抱憾了。”
“这同你有什么关系?”
“我随时会死,和人类并无区别。”
他脸色铁青扫了我一眼:“卿卿,我知道你跟旁人不一样,但纵然千差万别,我也要你记住一点:莫要轻易伤人。或许你觉得美貌智慧于你而言是一把利器,你可以妄动无名之火,妄生无理杀心,手握利器数百次上千回地戳进别人的心窝,但总有一天,手中利器一样会伤到你自己。我不愿看到那一幕,你也不想我伤心,对吧?”
哥哥说这话的表情,难得的落寞,就好像多年以前曾被我所伤似的。可我才十六岁。十六岁,根本伤不了他,伤不了我的至爱。
我的至爱,名谓霍因宗。
三百多年前,他是善狐年轻一派中的顶尖人物。
善狐,顾名思义,乃良善之狐。
如今的狐族天下是银狐碧宗当道,翻云覆雨,唯其独尊。而善狐处在狐族最底层,并且不知什么原因,数量稀少。
霍因宗,就是我的哥哥。十数年前,他还是善狐圣君霍华燃首席护卫的时候,受霍华燃临终所托抚养我。据他所说,我是霍华燃亲妹,是他的主子。
可既然我与狐妖有亲缘,何以不曾见过自己原形,更无法显现本身?我想了很多年都没想明白,纠缠了他许久,他才对我说,我因幼时受过重击狐身难成。
那家伙跟我是有多大的仇恨,伤得我狐身难成!
如是仇深似海,那他们一定是拼了性命在保护我。
懂事以前我心中有所歉疚,毕竟他一个单身贵族带着我这个小拖油瓶,再将我这个小拖油瓶养成大拖油瓶,吃了极大的亏。不说别的,就说追姑娘这一条,吃的亏那是数不尽的。但懂事以后我发觉债务世界里有以身相许这种还债方式,再加上我没有钱,就决定赖他一辈子。当然,也因为他生得俊朗。
他喜穿青衣,玉冠锦履,贵气逼人,一看便知不凡。我想霍华燃大约也是他这般。因为主子要起示范带头作用。也只有主子华丽丽现身人前,属下才敢身着华衣。他看起来只比我年长些许,身材英挺硬朗,一副好容光,再加一袭青色锦衣,举手投足是难掩的优雅。不要说是姑娘,就算是男子,看一眼也会情海翻波。但姑娘一瞧他身边有个小娃娃,立即打了退堂鼓。他说这是逃避追求的绝招,并且感谢我的存在。这直接导致我在往后的日子里以为只要身边有个娃,一切狂蜂浪蝶都不攻自退。不战而胜我太喜欢了。大抵万物生灵皆有弱点,不管是勤劳而获还是不劳而获,都是喜欢的。但我从没想过不战而胜只发生在特殊人群中。当得知真相的时候,我的人生观被摧毁得淋漓尽致。
我从前并不知道自己在逃亡,真正意识到的时候已是十三岁了。十三岁之前在青城的日子也过得极为舒爽,大约是哥哥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弄得我完全陷落在小康生活里不自知,未曾想时时刻刻被危险缠绕。
我记得那天是元夜。自汉代开始,上元节已是全民狂欢的重要节日。据说汉明帝曾下令元夜燃灯表佛,于此,燃灯习俗便随着佛教文化以及后来的道教文化逐渐成为人们在元夜不得不玩的花样,所以唐时灯市盛况空前。
唐代的灯节是上元前后各一日。就在上元节前夕,我闹着要哥哥带我去长安见识皇帝命人造的巨型灯楼。哥哥被我闹得没法子,只好解下肩上置放的灰白小狐尾扬上高空,载我飞往长安。
长安的灯市规模很大,燃灯数万盏,花样繁多。自上空俯瞰下去,灯火似流岚,城池如画卷。那灯楼广达十间,高一百五十尺,人们啧啧称奇,都说璀璨金光亮瞎了眼。我没有见过这样美的灯楼。这灯楼的设计师大约是个极为浪漫的人。因为只有浪漫的人才做得出这样浪漫的事。
高高的城墙,高高的月,我与哥哥相互依偎着坐在狐尾之上,齐齐凝望一城的璀璨灯火,几乎忘却了一切。若不是高空的风直要把我吹坠下去,我或许就陷在满城灯火中了。哥哥紧了紧我身上的大氅将我护在怀中,我嬉笑一声干脆整个人栽进他怀里。那一刻,哥哥的怀抱暖化人心。下方的灯火,明明灭灭,斑驳迷人。可下一瞬,不知突来什么变故,我的心口突然抽紧,近乎被人揪住了的疼。
我不敢出声,不敢喊疼,更不敢让哥哥知道我在疼,可我忍了一会儿,还是忍不住血溅长空。而后我发现那些灯火突染血色,或明或暗,竟在整座城中汇成了三个字。
若我识对了字,那三个字便毫无疑问是——霍卿卿。
这时候的我不曾想过这个名字会围困我的一生,成为我至死不能摆脱的魔障。
哥哥在发现我呕血的同时也看见了那三个字,游戏人间的笑脸一瞬间垮了下来,变作满满的疏离和冷漠。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他,这让我几乎忘记自己受伤的事实,也没空探讨我因何而伤。我呆呆地望着他,发怵、害怕。从他的眼里我读懂,他有事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