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三天,牧之路199号的四合院里仍然时常传出些欢声笑语,日子仿佛并没有因为陆舟的那封邮件有所改变。
突变是发生在那之后的第四天,傅洛林清楚地记得,那是新闻上所说的陆舟举行婚礼的日子,因此他和水津心照不宣地将零号当女皇一样小心伺候着。
但那个阳光温暖的午后,水津仿佛是被鬼迷了心窍,变得特别多话,一个劲地催促着傅洛林拿出最爱的古董咖啡杯,为零号煮一杯香草拿铁。
等傅洛林将那套心爱的瓷器拿出来时,零号倒是一脸期待的样子,水津却不满地控诉:“傅洛林,这明明不是你最喜欢的那套啊,都是自己人,你居然还想藏私!”
傅洛林近来因为零号的事,憋了一肚子火,因此也没有好脸色给水津:“怎么就不是我最喜欢的那套了?拜托你看看清楚,这就是每逢重大节日我都会拿出来用的那一套。”
“我记得还有一套,英国的,手绘骨瓷。”
傅洛林顿时气势就泄了几分,小声嘀咕:“那套放在壁橱里,多少年也不会用一次,谁说那是我最喜欢的了?”
“那就是你最喜爱的。”水津言词笃定,“你们人类啊,就是这么别扭,对自己越在乎的人和事,越是喜欢口是心非。最爱的,总是小心翼翼掩藏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平时也离得远远的,好像对它满不在乎的样子。其实呢,因为太爱了,所以才不敢去触碰。爱到极致,大概就变得懦弱了吧。”
水津这话,明明是在说傅洛林,零号却最先有了反应,她蓦地推开椅子站起来。因为动作太大,热咖啡溅到了她的白色衬衫上,但她像是丝毫没有注意到,转身便往外面跑。
“什么情况?”傅洛林一脸惊愕,目光追着零号跑出去的身影,却不敢有所动作。
“她啊,终于想通了。”水津的语气里带着少有的喜悦。
“想通了?零号吗?”傅洛林嗓音里有抑止不住的激动,“这么多天都没想明白,突然就想通了,为什么啊?”
“因为你的瓷器。”
傅洛林明白过来,水津突然那样纠结于用什么杯子装咖啡,原来是有原因的。
傅洛林的目光再追出去时,已不见零号的身影,他像是蓦然反应过来,紧张又有些激动:“那零号她,现在是去……”
“抢新郎!”水津跳起来碰一碰傅洛林的胳膊,“放心,什么大风大浪她没见过,那样的场子她也能震得住。”
但其实对于“从别人的婚礼上将新郎抢走”这种事,零号并没有经验,而且一开始她也并没有这样的打算。
那个阳光耀眼的午后,她从四合院里跑出来,不顾一切地驾车驶往陆舟举行婚礼的酒店,一路上,心里反反复复只有水津说过的那句话,因为太爱,所以不敢触碰。陆舟之于她,大概就是这样的存在。
因为太在乎,就会害怕失去;因为害怕失去,便不敢去触碰,便欺骗自己,自己并不在乎那个人。她什么时候,也变成了那样患得患失的极其懦弱的一个人?
车疾驰在林荫道上,树影如蝶自车窗上翻飞而过,似流水般一晃而过的时光。她回想时光长河里的种种,那一刻,她的内心无比确定,她爱那个人,她爱陆舟。她争分夺秒奔赴而去,只想当面跟他说一句,我爱你。
他若想婚礼继续举行,那么她二话不说转身就走;他若想跟她走,那么即便与全世界为敌,遭万人唾弃,她也要与他并肩作战,反正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小蜜獾。
不怕像无限循环里一样死掉吗?
怕的。但是,或许,那就是她一直寻找的人生吧。在一潭死水般的永生和轰轰烈烈的终结里,她最终选择了后者。懦弱地逃避,从来都不是她的个性啊。
做出这样的决定零号只花了不到半分钟,但当车到达举行婚礼的酒店时,她却花了整整五分钟去审视自己。她注视着后视镜里的自己,长卷发被风吹得有些蓬乱,真丝白衬衫上有明显的咖啡印迹,还好下面配的黑色吸烟裤适合抢走跑路,而随便套上的那双红底细高跟鞋气势也够强悍。
零号想了想,用黑色橡皮筋将长卷发束成一个高高的马尾,像古代上战场的束发少年将军一样气场全开。这个样子,应该有点闯别人婚礼的气势了吧?
零号下意识将手放在裤子上蹭去手心的汗时,才意识到自己原来是有些紧张的。手掌擦过裤兜时,碰到一个圆柱体,拿出来才发现是离职时她唯一带走的那管MAC口红,竟然一直随身带着吗?
零号怔了怔,将口红旋开,对着后视镜,认认真真地涂着唇。口红的色号是正红色,颇有些攻气,瞬间变身气势凌厉的女皇。
但是,即便是这样,当零号踩着高跟鞋,强装气势十足地直接闯进新人休息室时,她的心里还是有点不敢想“直接抢走新郎”这件事的。
然而,当她推开休息室的门,抬头撞上江娜的目光时,她的内心几乎是叫嚣着在呐喊:这一次,她一定要抢走陆舟,出生入死,在所不惜!
后来,很久很久之后,她仍然记得那个下午的每一个细枝末节。她记得休息室里灯光如何晃眼;她记得江娜婚礼上的珍珠闪着怎样的光芒;她记得江娜望向她的眼神里如利箭般的怨毒。便是那样的目光,如万支响箭般呼啸着朝她劈头盖脸而来,尔后,她的记忆世界便如遭遇核弹侵袭般瞬间坍塌成灰……
当现有的记忆灰飞烟灭,那些曾经被隔绝在大脑之外的往事便如潮水般汹涌而来,她记起了一切,关于她和陆舟、江娜之间的一切。
“终于又见面了。”她向着江娜,脸上不知是喜是悲,“零号,人生交换局真正的主人。现在,是不是应该把我的人生,连同阿舟一起还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