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暑热天气,开了电风扇也不凉快多少。
纺歌突然登门。曽醒素正好在楼下厨房,打窗户里头看见,便热热切切地亲自出去迎她进来。
纺歌见她系着围裙,忍不住打趣她,“怎么做了官太太还要亲自下厨啊?”
醒素也不辩解,坦白说想切点水果吃吃,不打算麻烦佣人了,又问她是因何事而来。
纺歌遂从手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她道:“你人搬走了,地址却没改,还是寄到我们这里来了。”
是关憬寄来的信。她遂除了围裙坐在沙发上细看起来。信里说明了他在航校的近况,末一段又新教了她一句西班牙语——Hasta la vista——说是“再会”的意思。
曽醒素把信读完以后就将它重新折好放回信封,与纺歌寒暄道:“暮烟凝碧当真要拆了吗?”
纺歌虽不情愿,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只好无奈地点了点头,“不是要拆,是已经在拆了。这几天里面的姐妹们都搬得七七八八了。幸好这封信来得早,不然不知道落到谁手上。”
“那你呢?现在住在哪里?”她想如果纺歌没地方去,她就同叶平彰说说看能不能让纺歌也住家里。
“我现在住在云钟那里。好歹我这几年也存了点积蓄,另加一些首饰典当典当,赎身不成问题。”
“你阿妈确实是好说话的,当时我阿妈就敲了平彰不小一笔钱。——不过云钟有自己的房子?”
“嗯,他在穿云弄堂那里长租了一间公寓,现在他人住在程家,便空出来给我住了。”
“那倒也蛮好的。”
曽醒素沉默了一会儿,忽然不知道说什么了,许是天气酷热难当,燥得人都懒怠做表面那套姐妹亲热的功夫。
倒是纺歌开了话闸道:“我在那里住了两天,遇见了一桩奇事。”
“什么奇事?”
“黄肆儿找上门来,要找云钟,我同她说了云钟不在,她以为我骗她,硬闯进来把我屋里能藏人的地方翻了个遍。这还不算,我说,没见着人好走了吧?她不走,赖在我那里赖了三天。我夜里把床让给她,她不睡,给她打地铺,她不要,在椅子上干坐了一整夜,撑不住就趴在桌上睡了,一连三天,我又管她吃又管她喝,今天早上才被她父亲的人抓走,我才得了空来给你送信。”
“这孩子也是个实心眼的姑娘。”
“这还不算奇呢。奇的是,她手上戴着一只细金镯子。”纺歌见她张口欲说,知道她有何疑问,便自答道,“这只细金镯子是我送给云钟的,原本是一对,让他一只带给他姐姐,一只自己留着将来送给心上人。我看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出来了,就是不敢相信,遂趁那三天,好好地留意了一下,确实是我送给云钟的无疑了。”
“那你是觉得戴在黄肆儿手上很奇怪?”
“怎么不奇怪?黄肆儿是谁?是黄文啸的女儿啊。云钟那么恨黄文啸,而且向来讨厌黄肆儿娇蛮跋扈的性格,怎么会把镯子送给她?我后来想,是不是他做拆白党的时候假戏真做了,可是想想也真是不应该啊。”
醒素想起那夜与云钟的长谈,下意识道:“或许他就是假戏真做了呢。”
纺歌一怔,一瞬间失了神。想起那日质问云钟拆白党的事时,他不经意间说出的一句话。
——如果有一天阿姐你碰见了一个姑娘,手上戴着你给我的金镯子,她如果孤身一人,麻烦你帮我照顾她。
醒素拿手在她眼前晃了两晃,将她的神招了回来。她原打算留纺歌吃晚饭,谁料她却婉拒告辞了。
曽醒素送她到门口,纺歌请她留步,又似自言自语道:“这种世道,不过也就是身不由己的人互相托付罢了,总觉得人家一定比自己命长,能照顾得好自己没能力照顾好的东西。情深之下其实是多么的懦弱无能啊。”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望着天说,望着地说。曽醒素不明白纺歌为何突然作此感慨,她也想不到若干年后她对这段话的感受竟会比纺歌还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