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故人肩(1)
酲酲2018-03-13 00:073,157

  澄如给她开门的时候,襟上掖着一块白绸子手绢,暗了一小块,怕是才哭过。

  她关好门后又去关窗,仍叫等惆吃到了风,面上的毛孔被这冷风一逼全都张开了。

  “碳烧得久了,我嫌屋子里闷,才散了会儿。”

  等惆“嗯”了一声兀自坐下,看见桌上摆着一支金钗,做工精巧,不禁端起来细看,道:“这钗该是一对吧?”

  “嗯,就剩一支了。”澄如坐过来,也望着那支金钗,“是当初人家下的聘礼,嫁过去的时候簪在头上,后来或许是同山匪周旋落掉了一支,他们将我卖来的时候我头上只剩这一支了。”她从等惆手中接过那支钗,用另一只手摩挲着,又往案几上的袖炉投去一眼,“喏,那是我的嫁妆,几年前在集市上碰见,花钱买了下来,也算是对娘家的念想吧。”

  “说起来,山匪劫了人一般不是都为了勒索钱财吗?”

  “我娘家家风严谨,勒索信因风雨耽搁,迟了一天才交到我爹娘手上,我就在山上呆了一晚。婆家那边因为新娘子不见丢了脸面跑去我娘家理论,看见了勒索信才知道自家儿媳遭遇了山匪,只是两家人都觉得我与山匪呆了一晚,不清不楚,名节受损,便都不愿意拿钱来赎我。原本要撕票的,大概是觉得不合算就把我卖来这里了。”

  等惆看着她默默无言,真正的伤心事讲起来反而是笑中带泪。倏地瞥见花架上摆了一大捧玫瑰,便转移话题道:“那是云钟送的吧?”

  “嗯。”她脸上漾起幸福的笑容,“他小时候跟我去集市,看我买了一大束花,问我为什么要买花,我说看见一大束花就很开心。他就又问怎么不买绢花,鲜花几天就要谢掉。”

  “你怎么回他的?”

  “我说,我就是喜欢鲜花,因为鲜花有生命,有生命的东西即便是最终都要萎谢,但它起码真正生过也真正死过。无法长生,才是长生。”

  等惆琢磨着最后两句话,问道:“那他懂吗?”

  澄如掩嘴笑道:“他那么小当然不懂,可是云钟却在那时同我说,‘等我长大赚了钱一定要买一大捧玫瑰花送给阿姐。’我问他为什么是玫瑰,结果这小孩说,‘我看见几位阿姐收到的花都是玫瑰,我姐姐收到玫瑰也开心的不得了。想来男人送花给女人应该就要送玫瑰吧,玫瑰应该是最能让人开心的花了。’”

  等惆听了拍手笑道:“他道理倒是一套一套的,我竟不知道他这么能说?”

  澄如诧异看向她:“你先前认识云钟?”

  “嗯,没来这儿之前在黄公馆见过几面。”

  “哦——是了,叠烟还拜托我关照你呢,瞧我这记性。——他在暮烟凝碧的时候嘴很甜的, 我们上上下下都很喜欢他,只是好像随他姐姐去了黄公馆住之后人就变得沉默寡言了起来,有几次陪着黄老板过来也不同我们玩笑了,毕恭毕敬站在人身后。不过这次回来又变了模样,真是男大也十八变了。”

  “你也觉着了?”

  “怎么这么问?”

  “澄如阿姐,你不觉得现在的云钟无论穿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都像那一派人?”

  “哪一派?”

  “就是专门去骗富家小姐太太的……白相人?”她说得还不算直白,是怕澄如接受不了。

  “你是说那些——”澄如瞪大着一双眼,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不可能。云钟他……”她仿佛是说到连自己都说服不了了,因云钟确实反常,当初他逃离虞城的起因她是知道的,总以为这辈子或许见不到了,却没想到他回来这样快,甚至风头还没完全过去。且他出去是逃命,回来竟一身体面,说实话,她看见云钟的第一眼也以为他非偷即抢。

  等惆见她眼神也变掉了,猜到她立场有变,便又进一步说道:“叶老板和程四少同我讲,虞城这两日出现的拆白党很有可能与政府军有牵扯,而一旦被搅入到两股势力中,难免会成为牺牲品。——也就是说,这群拆白党,无论最后是替政府军谋得了利益,还是替警察局捞到了油水,最终都会被灭口,因为双方都不会容许在政权的交接上有污点存在。”

  澄如攥紧了襟前那块白绸手绢,只觉得两腮滚热,胸口憋闷,人仿佛要昏过去。

  她是个聪明人,知道等惆所说并非危言耸听,虽心中还没有十分肯定,却也存着这个心要去劝一劝云钟了,遂让等惆先回屋,自己再琢磨琢磨。待等惆走到门口又将她叫住,“你说的那个叶老板,名字是不是平彰?”

  等惆虽惊讶她有此一问,仍是立刻点了点头,随后带上门出去了。

  程流偈在叶家赖了两天,叶平彰要赶他走,将他从这张沙发上赶到那张扶手椅上,又挥着卷成筒状的报纸,从他脚踝打到他头顶心,咬牙切齿道“当初离开我家可是头也不回呢。”

  程流偈一路哀嚎,嘴上一点不讨饶:“我是看你寂寞,陪你两天。”他倏地一把抓住劈头而来的报纸卷,认真道,“不过说真的,你到现在都没娶妻生子,不会还在念着那位胡家小姐吧?”

  叶平彰本来同他玩笑,脸色一下子黯淡下来,往旁边椅子上一瘫,仰着头发起愣来。

  程流偈将那报纸展开铺平,用手掌心将弄皱的地方揉了好几下,交还给叶平彰,说是交还其实是把报纸往他脸上一盖,“说起来你们也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叶平彰将那份报纸扒开,随手拂到地上,“我见过她,在说亲之前。你知道的,那时我有女朋友,只是我父母不同意,但我也不是听从父母之命的人,所以我们打算私奔。我记得那天天气不大好,天空密布乌云,她和她家丫鬟一起在街边看首饰,不知道说起什么突然大笑起来,她回头的一瞬间瞥了我一眼,我知道那是极普通的一瞥,是在场所有在她视野范围内的人都会得到的一瞥,但是对我来说,——你可能不相信——这张面孔好像天生就该成为我的妻子,——我是那样想。我当时的女朋友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我们性格合适,志趣相同,我曾想过我们要白头偕老,可是在与她短短对视的一刹那,这些全部都推翻了。她们很快就走了,什么也没买,我却鬼使神差跑去问摊子老板她们看了什么。”

  他们俩时常喝酒畅谈,但程流偈还是第一次见叶平彰没喝酒都这么多话,忍不住打趣道:“叶少爷出手阔绰,定然是买下了。”

  叶平彰不好意思地抿嘴一笑,点头默认。

  “送出去了吗?”

  “后来当作聘礼给送了过去,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们没再见过,”他从西装内口袋里掏出一张印有几滴水渍的泛黄旧照片,举到眼睛面前端详起来,“除了这张媒人送来的照片。”

  程流偈凑上前一看,一张瓜子脸,五官大而夺目,眉眼柔和。他只觉得有些面熟,一时却想不起来哪里见过,便又坐回自己位置上,“你倒是真长情。”

  “你难道不是?”

  程流偈挑了挑眉,“不及你。”

  叶平彰突然笑成一团,那张照片攥在手里,“我们兄弟俩在结婚这件事上的命运还真是相似啊。”

  话音才落,程流偈也跟着笑起来,两个男人的笑声在空荡的房间里碰撞挤压,竟有些可怖。

  这时程流偈蓦地止住笑,自嘲道:“我呢,还要惨一点,我是新娘子自己跑了,你是新娘子被人劫走了。”

  虽是无心之言,却也戳到了叶平彰的痛脚,他盯着那张照片道:“我想跑到山上去救她的,枪也备好了,可是他们把我锁在房里,窗户也封死。我用枪打掉了门锁,逃了出去,我记得为了躲开他们,我潜在一个水塘里,,起来的时候一裤腿管的淤泥。以为能侥幸逃过了,谁料到了山脚下被他们抓住,将我拿绳子捆了回去关在密不透风的阁楼上。”他的眼眶湿润,照片上的人脸已经开始模糊,“我派人打听过,可是什么都没打听到,只听人说她爹娘也不肯交钱赎她。”

  “她爹娘也不肯?”

  “嗯,说是胡家家底清白,没有过这种有辱门楣的事和人。我父母也是这样想。——可是我不在乎啊。”

  程流偈不善于宽慰人,可是这样的场合似乎又不能以单单的沉默应对,便道:“想来这位胡家小姐应该早就不在人世了,你这样为她——又何必呢?”

  “那我问你,流偈,你与宋等惆中间隔着家仇,希望已是渺茫,家业又所剩无几,仍将能够挽救程家的城北码头转到她名下,又是何必呢?”

  这一问问住了他。原来人看自己总是不清,看他人又过于清,以致其实自己做不到真正感同身受,而又总以为人家不能够真正体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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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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