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上的是土豆片,火还没有生上来,我们俩不约而同地摆弄着用来穿土豆片的铁签。
“哎,你找到称心的工作了吗?如果是什么报社之类的话……我倒觉得没什么意思。”
“报社有什么不好吗?我本身就是学这个的,你希望什么?”
“不清楚,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在我们这些做音乐的人看来,记者、撰稿人之流都是些道德败坏的家伙。”
“唔,也太偏激点吧。不说这个了好吗?我还没怎么找过呢,什么称心不称心的。”
之后上的是水果沙拉,素烧串和啤酒。
“好好,不说就不说,”她倒了两杯啤酒,给了我一杯,自己拿起另一杯呷了一小口,然后用塑料叉叉起一块水果放在嘴里,“我有些关系可以让你去干我觉得没意思的工作,你有兴趣听听吗?”
“说说看。”
又上了些,差不多都是肉类:羊心,牛羊肉串,鸡翅,腰子串……
“是上海的,一个我很好的朋友,他是上海一个很有名的报纸副刊主编的儿子。你可以先考虑一下,关于和他认识的事……复杂得很。”
“是一个传奇吧?我猜一定是。”
“‘传奇’?这词儿我喜欢。”
随着要的东西一盘盘地上来,我见她脸上的表情也逐渐眉飞色舞起来。最后的那盘,是鹌鹑蛋串。
“这怎么算?是算荤,是算素?”
“这……”她犹豫了下,“算了,其实我想说想得厉害!”
她开始边吃边讲起在上海那几年发生的“传奇”故事。
“你说哈,上海那地方有什么好?你在北京,看电视上什么黄浦江、明珠塔、南京路……花花绿绿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当初我高中时做的事,相信你根本想都想不到。那时外婆管我管得厉害,可还是看不住我,老说我不是个‘好囡囡’,我那时就是个疯丫头。疯到个什么样子呢?这么说吧,我住在宁武路是紧靠黄浦江的杨浦区一条不宽的街道,上学却在江对面浦东的张桥中学。在我看来,那所学校让我无法得到任何有用的东西。但也不是完全叫我失望,因为性格始然,我结交了不少上海的哥们儿姐们儿。大概由于是北京人的缘故,他们对我很好奇,并且也喜欢和我一起打打闹闹。起初和他们在一块儿总觉得别别扭扭的,因为他们的当地口音实在很浓,每次听他们说话,我都会起浑身鸡皮疙瘩。不过,你知道我的,别人能改变我?根本不可能,怎么说我也在北京长大,生活了十几年了嘛。我妈还活着的时候,可能就是个很自我的小家伙吧。你猜最后怎么着?我居然把他们差不多都教会了北京话,自己还是一句上海话也不会说。也是奇怪,你说上海人的接受能力怎么那么强?不管怎么说,因为我和那些上海同学混得关系都不错,所以基本上在那边没受过什么欺负。
“说起写音乐,我唱歌其实很难听的,你想听听吗?——我想你也忍受不了。当初在张桥中学的时候,我的那个高个子同桌唱歌好听得不得了,真的,我绝对不是吹捧他,嗓音特有齐秦的味道。他经常唱歌给我听,听着听着,我总会陶醉其中。呵呵,那时的我想起来就好笑,单纯得没话说。久而久之,我逐渐萌生了把想象中动听的东西写出来的愿望。你看,就这么简单,从我以前对几种乐谱的大概认识,自己开始研究怎么个表达方式,居然还真能写出些像样的东西来。别看我这么说,你知道我可不是个喜欢夸夸其谈的女孩儿,我和你有血缘嘛。话又说回来,对上海这个城市,我也不是觉得特乏味,一般无聊而已,你没去过当然不知道,那里有许多地方都隐隐约约弥漫着让人陶醉的气息,也就是所谓浪漫。比如雁荡路、中山北路的酒吧,都会很容易感觉得到的。对,就是我高中毕业前,我就是在酒吧里认识的那个人,也算触到我的心理末梢吧。
“上海人不知怎么特喜欢聚会,而且是在酒吧里。高中毕业时,我们那帮同学找了那家酒吧,那次自然也包括我。估计你不信,我在那里对酒吧、迪厅这种地方去得次数几乎麻木不仁了,比如常去哪些迪厅,和那些迪厅的DJ、吧台小姐都熟得不能再熟。不过不能回家太晚,太晚了肯定得遭外婆的一顿上海式痛骂,其实她也知道我的性格,对我没什么办法。酒吧当然也一样,那次碰上的是蓝月酒吧的小常在值班,对,那里应该叫酒保。我们叫了不少吃的喝的,纯果汁、果盘、薯片、半凉不热的爆米花、啤酒,还叫了从没叫过的、贵死了的鸡尾酒、红酒……这么说吧,我们放肆得不能再放肆地狂欢,但事后想起来却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那样兴奋。我们是从晚上八点钟开始的,按往常,最多十点半就得散了,可那天我们每个人都忘了时间,真的,忘了所有事情,从这一点上来说,没有比上海的夜更疯狂的了!一直疯到了凌晨,大家挨个结伴散去,可我根本不想走,直到最后剩下我和另外和我很好的姐们儿,因为她就住在酒吧边,回家就几分钟的路。我问她为什么不走,她说也和我一样,还要和我做伴在这里呆着。实话说,我和她的关系不是一般,铁得不能再铁了。我们俩在那间不大的酒吧里边听着吧台前一个男孩的吉他曲子,她那时也有些喝多了,特想找把吉他弹弹。那个男孩弹完一首曲子,她就走过去和他说了几句,便把吉他要了过来。‘你想听哪首曲子?我可不怕你点哟。’她这么说,确实她也会很多。‘那我在这里临时写一支曲子,你来弹弹怎么样?’我说。我只是想难为难为她,叫来纸笔,用简谱写了个简单的。你想听听那只曲子吗?
“噔噔哒噔噔哒……噔哒噔哒噔……噔噔哒噔噔噔哒噔哒……”她小声哼起来,说真的,即使是哼着曲点,都觉得节奏很优美,可以称是完全的杰作。杰作——你懂得什么叫杰作吧,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凡高的《向日葵》,或者也有贾平凹的《废都》和村上春树的《掐脖子鸟和星期二的女人们》,指的是用某些心灵读出来有悲愤慨叹和可以制造出极端感情的作品。不只是优秀而言,我指不仅仅限于在同类作品中的比较。可能你还不明白,怎么说呢?这样,比方说吧,弗雷德里克?尼采知道吧?唯心主义哲学的顽固分子,当然不能算是优秀人物,但他本身用西方人的表达方式来说绝对是上帝的杰作,即便送进疯人医院之后,他仍然是。这就是杰作与优秀作品之间的区别。——李桦的音乐就是这个样子。
我没有打断她,她之后继续往下说。
“我从哪里来的这种才能呢?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培养?没有人会培养我去做这些虚无的事情吧。看来是老天的恩赐,我只有这么理解了。不过,老天不只会制造才能,别忘了,它还会制造邂逅、制造奇遇、制造无法预知的悲惨经历。那个弹吉他的男孩,就是我刚才说的主编的儿子,这种事发生在上海这个城市也不稀奇。我们俩自然而然与他搭上了话,说真的,现在想来,和他说话惬意得很呢,就是那种感觉。那个自我介绍叫付宇的男孩,吉他弹得真不错。和他见面的次数么……想想啊……哦,是三次。那天是第一次。等等,等等,我重新说吧。晚上九点多,我们十几个人在那个酒吧,要了果汁、薯片、半凉不热的爆米花……开始狂欢。那时谁也没有注意吧台边的他,或许其他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我只是瞟了他一眼,见他把吉他放在桌下,右手摆弄着一个盛着半杯有颜色酒的杯子,左手夹着烟,在和吧台后的酒保小常聊着什么,他有一个动作:左手托着下巴,食指竖起,不管是否拿着烟,直到现在我都记得他那个习惯,磨灭不去。直到午夜他们陆续离开,只剩下我和我的死党的时候,才注意到他开始弹那把木吉他。当我把我写的那首曲子递给他并拜托他弹出来时,他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接过去,没有立即弹,而是掐灭手上的烟,仔仔细细地看了那谱子一遍。我还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这个东西是你写的吗?我当时没察觉到什么,只是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之后他就弹了一遍,不夸张地说,他弹得很深情。——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不好意思啊,说起他,我就好像有表达不完的思绪似的,即便只和他见过三次。那年……我记得毕业那年是两千年,他那时说自己二十一岁,比你大一岁。第一次就是那个样子,他那天要了我的电话号码,我很干脆地给了他。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那时的我根本什么都不懂,以后我渐渐懂事后,才明白——我很幸运啊。命中注定一般,他会左右我的生活,一点也不夸张。那天他从冷峻到微笑,从傲慢到热情,我猜是见到我以后瞬间就转变过来的。第一次给我的印象,他就是个如同青春剧里的男主角一样的忧郁男孩,不食人间烟火,多愁善感,只会用吉他谈恋爱。很虚幻,但又富于浪漫。其实,现在的我一点也看不上这种男孩,他们只会摆泡丝,什么实际的都不会。唉,不说讨厌的话了,再说,我当时单纯得很嘛,丢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