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爱情
阿摆贾童2016-07-14 15:573,645

  而施沅对孟商呢,其实……没有什么印象。

  她只知道这个男人比她大八岁,做进口服装生意,做生意的收入不会太稳定,但平均一下月薪五万左右,买了房子,没有买车,不过以他的条件买车没有任何问题,身高一米八零点五,体重不知道,看起来偏瘦,戴眼镜,等等等等。

  这些像一个个符号,直接捅进她脑袋里去,没有转化成任何感情成分。如果这是谈生意,那么孟商的条件是可以开会讨论甚至签合同的,施沅同查雨宁反馈的也是“挺好”。

  挺好,那就继续吧,直到孟商提出见父母,施沅才觉得要慎重点,毕竟见了就得筹备结婚了,可她对孟商的印象依然是“挺好”,查雨宁叫施沅同她好好说说这个孟商,施沅想了半天,说:“如果我喜欢一个人,他的优点是明显的,他的缺点也一样明显,但我可以容忍,如果我不喜欢一个人,即使他没有缺点,对我来说也毫无吸引力。就拿衣服来举例吧,我想买这件衣服,我就会仔细地看它的价格,它的款式,它的做工,它的颜色它的一切,我可能还会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那是因为我想买啊!至于那些我不想买的衣服,它就是再好又怎么样?和我有什么关系?”

  查雨宁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所以你要尽快分辨出这件衣服你要不要,试穿也得有个时间限制!”

  哎,男人如衣服,施沅不敢贸然和孟商去见父母,只好说还没到那一步。孟商似乎明白了,没有再联系过施沅。

  后来何洛阳问她,这男的有什么不好吗?

  施沅说没有呀。他嗤的笑一声,用笃定的语气说:“一定有。”

  施沅愣了好久,也笑起来,说:“我不喜欢他背地里说耀宣的不是,哪怕耀宣真的很无礼,他也没必要在我面前反复提起,何况我知道耀宣只是比较冷漠,因为她喜欢的是江淇奥,自然不会在意其他男人。”

  何洛阳说:“你对相处过的人总是很维护,几乎没听你说他们不好。”

  “能相处下来的当然好了,不好的早八辈子断绝往来了,我连说都不屑说。”

  他们坐在阳台上喝冰啤酒,施沅踢了鞋子绷直腿,喃喃自语:“不知道耀宣现在怎么样,居然会相亲。”江淇奥现在和杨芝走得很近,也许温耀宣终于对他彻底死心了吧。她是施沅认识的朋友中最坚强的,施沅本能的觉得没有什么能击败她,包括江淇奥。

  吴冬蕾在七月底正式离婚,在那之前她已经开始到处接工作了,既拍广告也做美术方面的书稿,尽量不去外地,吴兆善托付给柳阿姨她还是比较放心的,柳阿姨是个话唠,不停在吴兆善耳边说你有个好女儿啊,给你读报纸,给你剪指甲,你女儿的朋友也个个是好人,好人有好报啊。

  施沅的微电影《蝴蝶梦》的曲子也是出自吴冬蕾的手笔,她录了几个小样给施沅选,施沅最喜欢钢琴加女声清唱的那个,在试听的时候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幅一幅CG画面,效果想必比实拍的蝴蝶和蚕蛾要好很多,可是参与做过CG动画的人,施沅印象中只认识温耀宣。

  她抱着一丝希望约她出来聊聊,在电话里就说明了是合作,温耀宣没有犹豫地答应了,施沅让她定时间地点,她想了下,说:“杨公馆吧,我们以前不是一直叫嚣说有钱了要去那里潇洒一把吗。”

  施沅心中微微一恸,笑着说:“好。”

  她开始慎重考虑要穿什么衣服去见温耀宣,在她的印象中,温耀宣即使再潦倒,依然会精致地装扮自己,这是她赢得施沅尊重和喜爱的原因,所以这次会面,施沅要遵循她的规则,以表达敬意。

  她准备了几套搭配,最终选定了一件米色蚕丝连衣裙,样子有些像温耀宣送给她的“许愿”帝政裙,只是腰上没了那条璀璨的银河。施沅搭配一条一指宽的红色漆皮腰带,戴灰色巴拿马帽子,棕色中跟牛皮扣绊凉鞋,最后拿一个红色小包,出了门。

  她先到,坐了十分钟左右,木廊尽头传来铿锵有力的高跟鞋声,一如多年前大家同在宿舍报到,施沅笑着回过头。

  是她来了。孔雀蓝的吊带裙长及脚踝,腰上一圈儿白色蕾丝绣花,头发用蕾丝盘一段扎一段,松松包了起来,脚上是银色的鱼嘴凉鞋。

  施沅赞叹的目光由下往上,温耀宣在对面坐下,指甲油是淡淡偏紫的裸色,也很完美,但当目光落到她脸上时,施沅愣了一下。

  温耀宣脸上长着青色发黑的地图一样的斑块,眼下到两腮尤为明显,察觉到施沅的目光,温耀宣笑了笑:“皮肤问题不能化妆,所以美中不足了。”

  施沅愕然问:“这是什么病?”

  温耀宣说西医没法确诊,但中医说疑似女劳疸,她还开玩笑的说:“女劳疸的病例相当罕见,全市只发现了两个,所以我答应医科大的教授去给他们当研究对象。我就不明白了,我又没有纵欲,怎么会得这个病,你知道我那个中医怎么说,她说如果是这样那就更有研究价值了。对了,你找我谈什么合作?”

  她可能不想过多的谈论自己的病,施沅便说了来意,还特意表示,温耀宣可以把《蝴蝶梦》拿去作她服装品牌的广告。

  温耀宣说:“我看看样片。”

  施沅打开早就准备好的平板电脑,推向温耀宣。温耀宣看得很仔细,片子长十三分钟,她在十三分钟里没有说话,也没有抬头,手指不时轻轻抚一下屏幕,像是要擦去上面的灰尘,又像是别的什么原因。

  片头一只毛毛虫沿着树干慢慢的向上爬,避过翘起的树皮和露水,远处有扇窗打开,一个女孩把鞋盒放在窗台上,往里面放剪碎的桑叶,近景远景互相清晰模糊着交替。

  窗下似乎有人在呼唤女孩,女孩探头看一眼便急急忙忙离开窗口,毛毛虫爬到枝头,一阵风吹得它掉进了鞋盒,砸在一群蚕当中。

  毛虫努力的想爬出鞋盒,它终于把头探出少许,看到了这个房间。女孩并不是要出去,她在镜子前试着许多明显大了一码的裙子,穿着比她的脚大很多的高跟鞋,在很小的房间里像模特一样走来走去。

  温耀宣看到这里,淡淡笑了一下。

  女孩试完后抱着衣服来到阳台,坐在小凳子上开始洗它们,她搓洗的时候,背后走来一个拿着苹果穿着睡裤的女人,镜头只截取到她的腰部,她每次抬手苹果就少了一块,她站在那里,直到苹果变成了核。女孩始终在洗衣服,头也没有抬过。

  女孩搓着手回到房间里,看见窗台上的毛虫,拿起拖鞋想把它刮下去,但犹豫了一下,她放下拖鞋,走出去,过了会儿拿着那个苹果核回来,放在毛虫旁边。

  女孩长大了,变成了吴冬蕾的样子,她靠在墙上,给自己量身高,看着那些间距越来越短的线条,皱了皱眉头。

  她穿着高中校服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做勤杂工,收拾同学借阅的参考书,在她来来回回经过的那一面书柜中,教学材料之间夹着一本时尚杂志。

  她从自行车棚推出自行车,蹬车回家,她的右手边是一面开满蔷薇的栏杆,有那么一秒钟的画面,栏杆上开的是红色夹竹桃,一秒钟过去,她又骑进了蔷薇的背景中。

  温耀宣笑意又深了点,这是她和施沅的母校,全市闻名的蔷薇路,长达半公里,许多新人来这里拍婚纱照,但谁也说不清楚为什么蔷薇里会混进一株夹竹桃,当然了,大家也不关心这个。

  吴冬蕾骑车拐进一条胡同,镜头飞快上移,从上往下拍着她在小胡同里穿行的身影,四周都是高楼或新开发的商业住宅,一幢九十年代风格的六层民居混在其中,那是她的家。

  她锁车上楼,楼道里充满了小广告,其中夹杂着孩子的涂鸦内容。她经过那些邻居紧闭的门前,各式各样的防盗门只是变了个颜色款式,它们之中有一扇多挂了一块小黑板,用粉笔写着什么,但是镜头随她走动一晃而过,看不清楚。

  她回到家,脱下鞋打开鞋柜,那里面满是女人的高跟鞋,她把自己的浅口皮鞋放进空位。

  这是她一天的生活,接下来又用同样的手法拍了她的一年,在这许许多多于平淡中凸显出异类的镜头画面的铺垫下,她工作了,成为了一个导游,专跑一条线,那画面是黑白的,再无任何亮色。她的衣橱里全是宽松百搭的款式,鞋柜里也绝大部分是舒适耐穿的平底鞋。

  后来她的亲人病危,她在病床边守着。亲人去世,她抱着黑白色的遗照回到儿时的家中,在那个她做过梦的窗口,翻看一家人的相册。第一页第二页,前几页全是黑白的,第五页开始黑白中有了彩照。随着彩色照片的增多,色彩又一丝一丝回到了镜头中,缓缓浸透那些画面。

  翻完最后一页,她再度把目光投向那张黑白遗照,镜头逐渐拉远,来到了窗外开满樱花的枝头,繁花杂彩之中,黑白色的遗照显得那样突兀。

  一只毛毛虫沿着树枝悠悠爬出镜头,片刻之后,一只蝴蝶飞入画面,姿态袅娜地蹁跹。

  一行字浮现出来:如果能从头再活一次。

  吴冬蕾收拾完参考书,她发现了那本杂志。

  她经过蔷薇花墙,停下来摸了摸那片夹竹桃。

  楼道里的小黑板,她也凑近仔细看了,上面写着“欢迎回家”。

  她量自己的身高,没有任何变化,她指尖触碰着那些记号,它们化作了第二行字:我依然是这么普通的人。

  她没有皱眉,她微微笑了。

  之前出现过的镜头在重放时接连插入了文字:

  我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平庸。

  我努力见证了别人的成功。

  不管我是谁,我爱自己。

  我永远记得自己最初的梦想。

  我将美丽地度过这场生命。

  最后的镜头中,鞋盒里蚕群的异类——毛虫变成蝴蝶飞走了,蚕遵循自己生命的历程,吐丝作茧,茧又成纱,吴冬蕾穿着彩色的长裙,举着旅行团的小旗走在队伍最前面,风吹得她的长裙像翅膀一样。

继续阅读:第67章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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