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荣太太
一转眼,她已经整整五日没有出门,傅思年来给她换过一次药,兴许手头有什么事情正在忙,来去匆匆的,倒也没有细问她什么。那天两个人一起在二楼吃早餐,她事先没有准备,忘了将戒指带在身上,后来记得带了,却再没遇着两个人单独在一起。
一来二去的,直到夏景晟动身去了机场,她也没能把戒指还给他。好在,他也没有再说出什么其它的话来。
这天下午,她还是想着去一趟工作室,车子开到街市上,她让司机靠边停了车,说要去买一些东西,剩下的路,她自己散着步就可以走过去。
司机是个忠厚老实的菲律宾中年男子,她耐心解释了几遍,他才肯放心让她下车。
其实她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守一现在有多高,平时喜欢吃什么,玩什么,她根本一点儿概念也没有。虽然她这个干妈一向是沾着夏景晟的光,当得有些莫名其妙更加不称职,也不算是第一次见面了,但她总归要有一些表示!
林羽沫顿时又想起第一次与乔丽见面,当时她正大腹便便的站在柜台里面,莹润白皙的一张素颜,气色看起来十分好,肌肤从内而外透着一种健康自然的红晕,尤其一双深眼窝格外有神采。乔丽当先同她打招呼,一边扬手把皮夹子扔给夏景晟,一边转过头来对她微笑:“要是个小公主,长大就可以穿干妈设计的衣裳了!”
这会儿功夫,要做一件衣裳绝对是来不及了,最主要是没有守一的身量尺寸,如果打过去问夏景晟,只怕他也不能一口说准,何况这样临时抱佛脚的,实在是太没有诚意了。
林羽沫一个人在街市上胡乱逛着,想着打电话给傅思年商量一下,她的手机却又一直占线。
进去一间玩具店,架子上多是男孩子的模型、手枪、遥控汽车一类,也有女孩子的芭比娃娃和毛绒玩具,她总觉得这些东西太过普通,也不知道守一会不会喜欢,最后还是两手空空的出了店门。
一连换了几家店,都是大同小异,眼看一整条街就要到头了,她忽然在一间饰品店门口停了下来。橱窗里展示的几样发饰中间,一只花环发箍格外吸引了她的目光。也不知道守一现在是长发还是短发,她犹豫了一下,推门走了进去。
最后她选了两只手编的发箍,付了钱,让店主分开包装。守一的那一只,用柔软的细牛皮层层包裹着内圈,发箍上缀着用树脂雕成的山茶花,花瓣层层分明,白里透着些许浅黄,三三两两的并蒂枝头。还有一颗颗点缀其中半红半绿的果子,晶莹得仿似要滴出水来,都是指甲盖大小的装饰,却做得如此美丽逼真,令人一眼就觉得爱不释手。
她心里想,有一个夏景晟那样的干爹,守一这辈子最不缺的恐怕就是珠宝钻石了。论起名贵稀罕,她实在不敢和他比,索性送些小玩意,兴许守一看着新鲜,也算是她的一点心意。
送给玛丽的,她反倒是挑了一只相对贵重的款式。那天她慌不择路的躲进了她们店里,既可疑又唐突,实在是太没有礼貌了。那块格子披肩,早已经洗干净熨烫妥贴了,却不好意思就这么干巴巴的还回去,她思来想去,总归不能让她们感觉有负担。而这只发箍,再精致漂亮,也不过是一件小孩子家家的礼物,当真是怎么看着,怎么觉得合适!
她从饰品店里出来,拎着两只粉嘟嘟的纸袋,一路朝着工作室的位置走过去。原本几个晚上没有睡好,在车上的时候还有些恹恹的,这会儿倒是觉得来了精神,连心情也跟着莫名的松快了起来。
已经是下午茶时间,她又转到了常去的那家烘焙店,依着几个人的口味选了咖啡和起司,老板娘十分热心肠,主动说待会儿帮她们送到楼上去。
工作室是一栋三层的木筋屋,原本一楼是一间杂货店,为了出入方便,房东太太才特意从外面搭了楼梯。去年入秋之前,老夫妻关了杂货店,去了澳洲与儿女们同住,傅思年便张罗着将三层楼一起租了下来,还跟房东谈妥了部分空间的改造和翻新。
傅思年大约早就萌生了开花店的念头,于是这翻修后的新一楼,便被她鼓捣成了半间花店。说半间,是因为这里不像专门的花店,品种繁多应有尽有。她只出售自己种的花,玫瑰、紫阳、海芋、银莲,也不是天天时时都有。遇到她手头的病人多,或者工作室的事情忙不过来,花店连续一个星期不开门,也是常有的事。
傅思年说,与其看着那些娇花艳朵一日日败在枝头,发黄、腐烂,不如趁早整枝折下,半卖半送也好,遇到真心喜欢的主人带走,岂不是一桩美事!所以,她从不给花定价,有人进来买,追着问她价钱,她只说让对方自己看着给。等日子久了,她越发不耐烦解释,干脆在显眼的地方,挂了一个木牌写出来。
她常常在心里想,自己若是一个男子,必定会无可救药的爱上傅思年,爱她的自由和随心所欲。她的心性,才是真正不把任何东西放在眼里,好像这世界上的事,只有她想做与不想去做的区别。
林羽沫一边胡乱想着,一抬头已经到了工作室楼下,花店门口停了一辆红色的老爷车,敞篷的两座。车身边上,站着一个曼妙女子,白底印花的连衣裙,粗花呢的外套搭在手腕上,一头波浪卷的长发及腰。那女子背影朝着她,白色细高跟鞋越发衬得一双腿又细又长,尤其那腰肢纤细,仿佛盈盈不堪一握。
她将将走过去,正想探头看一眼,莫不是今日花店又没开门,门口的人把车停在这里,是来买花的?
而那女子突然转过身来,白皙而精致的一张脸,眉眼如画,红唇娇艳欲滴,正是沈婉茹。
林羽沫一时楞在那里,连手里的纸袋掉在了地上,也恍然不知。
沈婉茹低头看了一眼她掉在地上的东西,仍旧笑靥如花,“林小姐,许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终于反应过来,立即蹲下身去捡,动作太快,几乎忘了膝盖上的伤。出门的时候,她将头发松松编在脑后,找了一顶宽边草帽戴上,好歹遮住了头上的纱布。她抬手扶了扶帽檐,重新站好,却没想到一开口就说错了话:“沈小姐……”
沈婉茹浅皱了一下眉,不悦的神情一闪而逝,维持着笑意:“签字之前,你仍然应该叫我一声荣太太。”
她心中愕然,蓦地想起那一天,荣劭卿说的什么分居两年,心里又是一阵疾风刮过,却更快命令自己镇定下来。
沈婉茹盈盈而立,即便是日光之下,她的妆容仍旧是无可挑剔,净透无暇的肌肤,浅棕色眼窝,睫毛根根分明如一把漆黑的密扇。她的下巴微微上扬,并不咄咄逼人,却令人无法忽视。
这样称呼,她原本只是顺口,全没有其他的意思,至于他们之间要签什么字还是离婚,又和她有什么关系?于是她笑了笑,端端正正的叫了一声:“荣太太!”
沈婉茹静静的打量她,眼神里多了几分怀疑,似有什么不信。很快,她莞尔一笑:“不知道林小姐方不方便,陪我一起喝杯咖啡。”
林羽沫朝二楼的窗口看了一眼,内心里实在是抗拒。沈婉茹既不催促,也没有急着回到车上去,只是施施然的站在她对面,等着她点头同意。
要说这镇上只怕还没有哪一处,是她完全陌生的。此时此刻,她坐在车上,沿途熟悉的街景不断往后退,她却十分恍惚,频频生出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突兀感,竟然有一天,她会坐在沈婉茹的车上。
沈婉茹似乎专注的开着车,也没有向她问路。她自然不会没话找话,一路压低了帽檐低头坐着,却不由自主的想起了三年前,不知道那一百多件衣服,到底被买去用在了何处。
这两年可晴一直让夏景晟给她带信,她每每忍不住拆开来看,尽管从来不提笔回信,到底也断断续续知道了沫色的情况。
唐磊不清楚前因后果,不知道沫色,其实从来也不是她的。她曾经整日焦虑,想的无非是怎样凭着自己的能力,把沫色支撑下去。她接QC的秀,开始缩减开支,学着成本经营。其实,都是为了能够平等的站在那个人对面,即便他用丰厚的物质打发她,她仍然可以骄傲的拒绝,她并不需要依附着他而生存。因为他的施舍和恻隐,对她来说,更像是一种硬生生的羞辱。她当时甚至私下联络过房产经纪,打听沫色的市值,结果岂止咋舌两个字,那种地段的临街商铺,根本就是有价无市。
林羽沫心里弯弯绕绕的胡乱想着,也不关心车子开到了哪里,直到车子停下来,沈婉茹伸手撩了一下额发,侧目对她说了一句:“下车吧,前面不方便停车。”
她应声一抬头,才知道又到了那条直街上,五颜六色的尖顶房屋错落别致,高高低低遍布鲜花的窗台,各式各样别出心裁的店招和装饰。她刻意不去看那个位置一眼,不去回想当天的细节,却怎么忘了,这条街面上只有一家咖啡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