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颂能认识李凯撒,也是因为元妙青曾经的一场失败的“瀚海爱情故事”。
按照电视、广播里的说法——每一年,都是“史上最难就业季”。
其实,现实的情况是:就业难不难,绝对只跟个体有关系。
至少,有三种人,从来都跟“难就业”沾不上边。
一种是,个人能力强——要么保研,要么出国,要么早早就拿到了各种名企的offer,剩下唯一要做的就是挑来拣去。
一种是,家里门路广——别管你是什么专业、什么成绩,反正早就有一个位置留在那儿,你只要来就OK了。
还有一种人,毕业就嫁人——本来也没打算找什么工作,拿到毕业证就算是有了名正言顺去领另一个证的资格。要不要找工作以后再说,反正先把蜜月度了,孩子生了,也算是一种意义上的人生赢家。
可是,唐颂和元妙青,都是第四种人——就是深陷“史上最难就业季”的那种人。
而这种感受,从大三的实习期开始,就已经非常明显了。
唐颂和元妙青所在的瀚海大学,是这里最知名的学府。不过,即便是这样,实习机会还是和实习生的人数,保持着“僧多粥少”的关系。每次去面试,淘汰率总是在50%以上。
对于像唐颂和元妙青这样,不混学生会、在社团也没站住脚的普通学生来说,身上基本就没有加分项,总是被列为实习单位的淘汰对象。
就这样一再被淘汰,直到大三学年都要结束了,两个人还是一无所获。
大三最后那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前,元妙青终于发力了。
可惜的是,这股劲儿还是没用在正地方上。
元妙青是那种特别乖巧的女孩子,
“乖巧”在她身上的定义就是:大学期间从来不逃课,辅导员说的话言听计从,收到元妈妈发来的信息第一时间回复,喜欢一个人只能选择暗恋……
暗恋久了,就成了一种习惯。
但是习惯也总有被打破的那一天——比如,心里暗恋的那个人,要毕业了。
“你看,我这么穿行吗?”为期末考试准备了一天的唐颂,刚推开宿舍门,就被元妙青逮住了。
她穿了一条淡黄色的连衣裙,很修身的款式。齐腰的长发披散着,纤细而柔软。
“你还真要去啊?”唐颂没对她的装束做评价,“我以为,你说说痛快痛快就算了呢。”
“最后一次机会了,”元妙青笑笑,“祝我好运吧。”
大一那年,元妙青迷上了高他们一个年级的那个学长。
他的名字,唐颂压根就没记清,不知道是叫“高山”,还是“高原”。
总之,是跟地貌特征有关系。
他的一举一动,元妙青都很关注。
“高地貌”喜欢什么颜色,“高地貌”爱喝什么味道的汽水,“高地貌”习惯去哪个自习室……她全都了如指掌。
她偷偷喜欢着他,这种情感像小偷一样隐蔽。隐蔽到连男主角是不是认识她,都确定不了。
“你究竟喜欢他什么啊?”对于这段长达三年的“暗恋”,唐颂实在是理解不了。
“大一迎新晚会上,他上台唱了一首歌。”
听了这个理由,唐颂由衷地赞叹:“嗓子好就是沾光啊,唱首歌都能被人看上。”
谁知道,元妙青却直摇头:
“他唱得真不好,前半部分没跟上节奏,副歌部分也全没在调上。”
“那你看上他什么了?”
“那天他唱的是张雨生的《大海》,是我最喜欢的歌。”
“所以呢?”
“我觉得,我们心有灵犀……”
唐颂顿时觉得,自己脑袋上掉下来了一万根黑线。
年轻人的感情总是这样的。
对一个人动心的理由千奇百怪,往往让旁人觉得匪夷所思。
可就是这些让人难以置信的小情绪,所堆积出来的情感,却也最为真挚而绵长。
三年的暗恋啊,足够用来荒废掉整整一个初中或者高中的时光。
现在,“高地貌”就要毕业了,元妙青终于鼓足勇气,打算跟他表白。
今晚,是最后的机会。
“高地貌”他们班今晚组织了散伙饭,元妙青和他们班的一个学姐是老乡,于是就借着用这顿饭和学姐告别的由头,顺利拿到了这场饭局的入场券。
而唐颂就接着在宿舍啃着她的《新闻学概论》笔记,觉得脖子酸疼了,才起身活动了一下。
眼睛瞥到了墙上的时钟,已经22:05了。
大学女生宿舍的门禁还是挺严的,宿管阿姨一个个都像中学教导主任附身了一样——每天晚上十点半,大锁头一上,谁也别打算再进来。
于是,唐颂忍不住给元妙青打了电话。可十多个电话拨了过去,对方始终无应答。
因为元面青一向表现良好,大学期间从来没有夜不归宿,所以唐颂开始胡思乱想。
她想起元妙青临走时说过,“高地貌”他们班的散伙饭在学校西门的一家川菜馆,所以干脆直接跑了过去。
在这个集中了各种形态的哭哭闹闹、搂搂抱抱的“散伙饭后遗症患者”的地方,唐颂好不容易才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直嘿嘿傻笑的当事人。
她歪坐在一个塑料椅子上,身体倚靠着墙角。
身边,还站着一个男生。
唐颂断定,这个人就是著名的“高地貌”。
唐颂拍拍她的肩膀:“醒没醒?走吧,宿舍要关门了。”
“不走!嘿嘿,他还没来跟我喝酒呢……”
都说了,元妙青是那种很乖巧的姑娘,大学四年滴酒未沾。所以,看着她现在这么神志不清的德行,唐颂觉得一定是“受奸人所害”,所以说起话来也一点没客气:
“姓高的,有你这么灌酒的吗?你看看,她都成什么样了?你还算不算个男人啊?”
“同学,”男生倒是不急不恼,递过来一瓶矿泉水,“我不姓高,我姓李。我叫李凯撒。”
“凯撒?”唐颂先是吃了一惊,随即又觉得这样的玩笑真是没劲,于是白了他一眼,“编个靠谱点的名字好不好?”
“我真叫李凯撒,这是我的身份证。你看你看,‘凯撒大帝’的‘凯撒’。”
唐颂接过男生递过来的身份证,果然,姓名栏里印着的那三个字,可不就是“李凯撒”。
原本,光是这个名字就挺值得聊几句的。
不过,当时那种情况下,元妙青已经从嘿嘿傻笑发展成哇哇唱歌,谁也没有那个心情再八卦。
“那‘高地貌’呢?”
“谁?”李凯撒一脑袋问号。
“就是姓高的那个!‘高’什么,我忘了……”
“哦,你说高谷峰吗?他喝高了,早就让人抬回去了。”
唐颂看了看表,因为元妙青的拒不配合,他们在这里已经耗了半个多小时,宿舍门一定已经锁了。如果现在回去,宿管阿姨一定会逮着这个难得的机会不放,不是写检查贴在公告栏里示众,就是捅到导员那里找骂。
“你给我们找个宾馆吧。”虽然是头一次见面,不过唐颂已经把眼前的这个男生,划到了“妙青醉酒事件”的肇事同盟者里,所以提要求也提得理直气壮。
“什么?”男生显然没有反应过来。
“现在回宿舍一定很麻烦,还不如带她去宾馆好好睡一觉呢。”
“听着好像还挺有道理的。”
“去宾馆得要身份证登记啊。我没带身份证,她身上也没有,不过你带了。对吧,李凯撒同学?”
大学周边有几样业态是不会少的——价格不贵的饭店、外表低调的网吧和朴实无华的宾馆、日租房。
李凯撒选了周围最贵的一家连锁宾馆,和唐颂一块,拖着已经半昏睡状态的元妙青跌跌撞撞进了房间。
这是唐颂第一次和一个男生,在宾馆里共处一室。
她一边把元妙青往把被子里面塞,一边对身后的男生说:“麻烦你了,你可以走了。”
“我给你们烧壶水就走。”
因为坚信元妙青是被人灌醉的,所以对于眼前这个提供身份证的志愿者,唐颂也没什么好脸色。可是,身后又是刷水壶的声音、又是灌水的动静,也多少缓和了一下当下尴尬的气氛。见元妙青已经睡得昏天黑地,她心里也就踏实了。于是,从包里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新闻学概论》笔记,坐在沙发上接着背重点。
“还随身携带复习材料呢?”
“嗯。”
唐颂心想,我总不能告诉你,这门课我就没上过两次,不看书肯定挂科吧。
“学什么专业的?”
“新闻,”唐颂连眼皮都没抬,“怎么了?”
“我也是,”李凯撒从水壶里倒了两杯水出来,顺手还拔掉了电源,“早点休息吧,晚上锁好门窗。”
元妙青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
她先是用15分钟来困惑了一下,“自己究竟睡在了一个什么地方”;再用下一个15分钟来搞清楚,“唐颂怎么就和自己躺在一张床上了”;另外的一个15分钟里,她总算对昨晚的事有了些记忆。
原来,散伙饭进行到一半,就有喝到半茫的好事者爆料:
“高谷峰毕业后就要到美国自费留学深造了。而他之所以下这么大的血本,就是为了追随大四美术系的长腿女神,和她一起远走他乡。”
这么浪漫的准爱情故事,引得全场一片欢呼。
可是,在一心爱慕着男主角的元妙青眼里,却自然变了个调儿。
酝酿了三年的感情,终于在这一刻土崩瓦解。
人在心情不好时,是特别容易醉的。
或者应该换个说法,人在心情不好时喝酒,其实就是想醉一下。
然后,很琼瑶地,想顺便让当事人知道:“我心很痛,我为你醉了。”
可惜的是,男主角的酒量太差了。推杯换盏不过两杯半,就出溜到桌子下面呼呼大睡了。所以,他至今也不知道,有人为他醉过。
接着,“高地貌”的同班同学李凯撒,发现了这个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陌生女孩,在人堆中醉得乱七八糟。正不知道怎么该怎么处理的时候,唐颂就像一阵风一样杀了进来。
这顿散伙饭,吃得还真是高潮迭起。
洗过脸后,元妙青清醒了不少:“这么看来,还真得谢谢李凯撒。”
对前因后果毫不知情的唐颂,倒是觉得忿忿不平:
“你还谢他?要不是他们灌你喝酒,咱俩也不至于在这儿!”
“没有人灌我啊,”元妙青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是我自己心情不好,自斟自饮了……”
“你自斟自饮了?”这时,唐颂才意识到,自己昨晚可能是错怪好人了。
两个人收拾好东西,匆匆走到前台时才知道,昨晚李凯撒已经把帐结了。
“那个李凯撒,就是开房的那个人,留电话了吗?”唐颂一心想把钱还给他。
“不好意思,这是人家的隐私,我不能告诉你。”前台小姐连头都没抬,就拒绝了她。
这是唐颂第一次见到李凯撒。
她甚至都没看清他的样子。
那时,唐颂当然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人,占据了她生命里最美好的那几年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