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温馨完满的结婚典礼,紧接着出现的“大聚餐”环节,确实显得有点不那么梦幻美好。
推杯换盏的人声嘈杂、筷子盘子的叮当撞击,瞬间就把梦想打醒,拽回了现实。
唐颂很少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同事们见到她都像见到100克拉的大钻石一样觉得新鲜。于是轮番过来要和她喝酒,唐颂也不推脱,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不一会儿的功夫,唐颂的脚下就摆上了五六个空的啤酒瓶子。这么个喝法,连张大野这么个嘴大心大的人都有些忧心,一直在耳边叮嘱她:
“如果你要吐的话,千万离我的大虾远点。”
轮到阿亮和新娘过来给大家敬酒时,唐颂已经发蒙了,强打着精神,和一对新人碰着杯:“百年好合,白头偕老哈!”
恍惚间,她看见姚子夏走到凯撒身边,笑盈盈地说着话。
灵巧白皙的手指,看似不经意地,轻轻捻起对方西装上的头发。
粉红色裙摆是姚子夏。
浅蓝色领带是李凯撒。
这个画面陌生又美好。两个人就像是八音盒上,面对面起舞的男孩和女孩,随着音乐转起了圈。
越转越远。
一股恶心涌了上来。
为了保住大野老师的虾,唐颂凭借残存的意志力冲进了洗手间。
抱着马桶的姿态,想必不怎么美观。
伴随着胃酸一起涌出的,还有阴魂不散的情绪。
“唐颂,你在不高兴些什么啊?”
从洗手间出来,唐颂径直走出了大门。
伸手打了一辆出租,刚坐上去,司机师傅就嗷嗷地叫了起来。
“嚯,喝的不少啊!”
“放心吧,”唐颂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已经吐干净了,弄不脏你的车,也弄不脏大虾。”
“什么大虾?”
“好像是香酥的,反正不是油焖的。我的那个没吃着,放在盘子里,被大野老师偷走了……”唐颂努力睁了睁眼睛。
“都放在盘子里了,还能让人家偷走啊?”这位乘客憨憨的样子,让司机师傅的话更多了。
“当时我脑袋肯定是坏掉了,他偷走的时候,我竟然就没跟他拼命。”
“现在后悔啦?”
“后悔了……可是后悔没有用……”唐颂一字一顿地,好像对刚才的油焖大虾做最后的缅怀,“所以我得装作从来都没惦记它。装着装着,也就真的不惦记了吧……”
“孩子,不至于的啊!现在生活水平都提高了,想吃油焖大虾还不容易吗?”
“再也找不到了……”
“花钱还有买不着的东西?”这位乘客对于大虾的深厚情谊,让师傅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热心地宽慰着她,“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师傅,您对钱看得重吗?”
“钱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那就好了……”唐颂长舒了一口气,“我的包落在刚才那个酒楼了,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还好唐颂手里一直攥着手机,及时打电话给元妙青过来交车费,这才避免了被出租车司机扭送到派出所的惨剧。
“怎么喝成这样了?”元妙青给她倒了杯水。
“聚会嘛,当然得尽兴啦!”唐颂觉得胃里又一阵泛酸,“不和你说了,我得去躺会儿。”
唐颂重重地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睡了个四仰八叉。
等她再一次睁开眼睛时,已经错过了转天的午饭。
头还是有些沉,胃里也不舒服,唐颂脚步不稳站起身打开了房门。
听到动静,元妙青放下了手里的书,赶紧跑过来看她:
“第一次看你喝这么多酒。”
“其实也不多,”唐颂按了按隐隐作痛的肚子,“就是节奏没有控制好。”
“想吃点什么吗?”
“只要不是油焖大虾,什么都可以。”
元妙青是做饭的一把好手,自从她入主后厨之后,“唐家旅店”本来已经落灰的锅碗瓢勺,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趁着唐颂伸懒腰、换衣服、洗脸刷牙的功夫,她已经在厨房叮叮当当地操练了起来。
“清炒芥蓝、凉拌鸡丝、肉沫白粥,”元妙青熟练地摆好碗筷,“先吃点清淡的养养胃吧。”
“元妙青,”唐颂感动地吸了吸鼻子,“你实在太有才华了!”
“我比你差远了。”
“哪方面?”唐颂竖着耳朵,等着对方不遗余力地夸奖。
“逞能、要强、耍帅,你的确名列前茅。”
“这么明显么?”唐颂夹了一根芥蓝放进嘴里,嘎吱嘎吱嚼了起来。
“唐小姐,您昨天为了耍帅,连包和外套都不要了,就敢往回跑。”
包?好像是没拿回来。
外套?怪不得昨天一直觉得挺凉。
唐颂腾地站起来,直愣愣地就往门外冲:“我得赶紧拿回来!”
“早就给你拿回来了。”元妙青指了指躺在沙发上的黑色皮包。
唐颂蹬蹬跑了过去,如获至宝一样抱着这个黑色的家伙不松手:“里面有身份证、驾驶证、中行卡、招行卡……要是都丢了,光是挂失就得挂死啊。”
“既然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都给你带回来了,是不是应该去谢谢人家?”
“人家?大野老师吗?”唐颂一脸疑惑,“没想到他还挺靠谱……”
“是李凯撒!”元妙青皱了皱眉,“我有时真是替他抱屈,对你多好都白搭,你根本就是只喂不熟的白眼狼。”
绿油油的芥蓝,咬上去清脆爽口。
鸡丝粗细均匀,酱油和醋的比例恰到好处。
浓稠的白粥里,若隐若现地藏着那些诱人的小肉沫。
昨天的晚饭,今天的早饭和午饭,都因为呼呼大睡没赶上,所以这会儿,饿得颠三倒四的唐颂,食欲格外好。
“哇塞,元大厨的厨艺实在了得!人家都说,不想当‘厨子’的‘行政’不是‘好室友’,有你在我家帮厨,是我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唐颂是无所不能的。
她可以霸气十足的放狠话,让周围的人都不敢大声出气。
她也能处变不惊,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掩饰内心的不平静。
相处了六七的时间,元妙青当然看得出,眼前的唐颂其实不是看上去的那么洒脱。
“昨天,你的手机一直响,”元妙青还是觉得应该让她明明白白的比较好,“我一看是李凯撒,所以就接了……”
“……”
“我告诉他,你已经到家了。晚上,他就把你落下的这些东西都送过来了。”
“……”
“我只是不明白,你到底在别扭些什么?”元妙青终于还是忍不住说出了,早就埋在心里的这个疑问,“他从北京回来之后第一时间找你,早上接你去聚会,找不到你别提有多着急了。我是局外人,我看得出,李凯撒是真心对你好的。”
“我今天见到姚子夏了。”
唐颂放下筷子,轻轻理了理头发,低声说着话。
“我看见她和李凯撒站在一起。”
“有一个瞬间,我觉得那个画面特别美。”
“但是很快,那个画面就扎心了。”
“其实,还是扎心的感觉多一些。”
“我觉得自己面对不了这个画面,无论是姚子夏或者是哪个别人。”
“这种感觉太清晰了。”
“如果,没有这种感觉,我当然可以大大方方接受他对我的好。”
“可是现在,我不想让自己陷进,一个没有结果的过程里。”
“像李凯撒这样的人,就算现在没有女朋友,早晚也总会有。”
“所以,我得让自己,学会置身事外、冷眼旁观。”
声音不急不缓。
语气不紧不慢。
那种娓娓道来的情绪,支撑着所有的词语和句子。
好像她在讲的,只是一个别人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李凯撒是个不懂得把握分寸的烂好人。
在这个故事里,唐颂是个不愿意受伤的冰冷姑娘。
“也许,他真的喜欢你呢……”
元妙青期待着。
她期待着眼前的这个倔强姑娘,能够眼睛突然放光地看着自己,然后兴奋地询问:“真的吗?会这样的吗?”
可是,这个偏执的意愿,还是没能实现。
唐颂端着收拾好的碗筷,往厨房走过去,路过元妙青的身边,只是留下了一个淡淡的声音:
“喜欢的话,当初就不会走。”
然后,愣在原地的元妙青,就只能听到水龙头里哗啦哗啦的声响。
理性派终于打败了感性派。
如果喜欢,当初就不会走。
既然走了,也不必再回头。
这是个简单的道理。
你还有什么可反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