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黄金台上意
不死火族不是第一个统一草原的部族,但绝对是草原上最强大的部族。
不死火族不是这个世界唯一善战的部族,但绝对是世界上最善战的部族。
他们是天生的战士,不是他们的肌肉有多么发达,也不是他们的武器比别人更大的优势,更不是他们有什么一招横扫千军的魔法神迹。
他们身边的一切都很普通。从部族迁入这片大陆北方草原开始,他们就没有精良的盔甲,缺乏锋利的弯刀,更没有人替他们驯养驯良神骏的战马,没有人爱、没有人怜、没有人帮、一切的一切都要靠他们自己……
族里的老人们常说,长生天是最公平的。他像一位父亲一般,给了自己无比恶劣的生存环境,无比艰险的日常生活,剥夺了很多玩耍的快乐,没收了草原上众多神奇的玩物,用沙漠惩罚翻掉草地企图农耕的愚人……但是,他恩赐了自己独立的头脑,自由的性格,还有尚武的热血。
骑马、射箭、摔跤,这是每一个不死火族的男子都必须精通的技艺,也是一个男子想成为战士,一个战士想成为众人认可的勇士必不可少的测验。而今,也答山正在接受这样的测验。
也答山慢慢的走向那座三层高的大木台,身上的硬皮甲“咯吱咯吱”发出声音。迈入辕门,身后的族人武士便即止步,目送他们的少族长独自走向那草原上的主宰者。
两排顶盔挂甲的火骑军武士,手按腰刀,向左右同时跨出一步,目光凛然为他开出了一条窄窄的道路。“起!”齐刷刷的,两排武士的腰刀猛的拔出,在也答山头顶立起一座“刀门”。刚刚走过的狼头大纛旗迎着风,在身后猎猎作响。沉闷的战鼓和牛角号也随即响起,让身体里面最原始,也是最为有力的尚武热血渐渐的沸腾。也让人对这份仪仗的主人,那个草原上所有武士的主公充满了敬畏。
也答山目不斜视,好像根本没有在意一般,挺胸阔步走入那片寒光闪闪的特别通道。脚步坚定而沉着,一双浓眉下的双眼闪闪的发着光芒。那两个小酒窝映衬的笑脸仿佛又在耳边说着:“大哥,别以为我看不出来,每当有狼群出没,有马匪横行的时候,你的目光都会亮的吓人。我和你太像了,……倘若生活中如果没了激情、拼搏、奋斗,我不知道展叶红会变成什么样。可能就像我当年的恩师说的一般吧,我的生活,应当是金戈铁马、血战南北、拜将封侯!”也答山默默的仰视着通道的尽头那遥远的身影,那高高在上的可汗,正大马金刀的坐在那里,等待他这个曾经的部族叛徒之子上前觐见。忽然,他不知怎地,突兀的想起另一句古语“大丈夫生当如此”。
一步、两步、三步……“变!”轰的一声,一百柄钢刀敲击盾牌的声响让人心神一颤,这是真正的杀伐之乐,真正的冲天戾气。“轰”每走三步,便像为他敲击着节奏一般,两旁的武士们奏着别样的音乐,迎进了完颜族的少族长。
“可汗在上!愿长生天赐福与你,赐福于我们伟大的部族。”也答山单膝跪地,右手抚着胸口,低头作礼。
他没抬头,没有可汗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允许冒犯可汗的威严。“咚、咚、咚”在已然寂静的校场,风吹战旗的声音中突兀的夹杂了一个沉重的脚步声,而且越来越近。随即,一双虎皮大靴便在他的眼前站定,代倒了那一片嫩绿的牧草。
“你的父亲说”一个中年人雄浑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包含威严,仿佛有一种凌驾于万物之上的气势“你是你们部族中,武艺最为出众的战士,你……是么?”虎皮靴子慢慢的踱着,绕到了他的身后。好像是在审视一匹公马,看他到底适不适合乘骑一般,让人很不舒服。也答山没有不舒服,因为他很清楚即将面临的到底是什么。
这里不是大燕,在草原上,想得到其他人的尊敬,唯有更强的力量和能安身立命的本事。于是,他响亮地答道“是的,我尊敬的可汗陛下,我是完颜部最为优秀的战士,我的弯刀,可以用来保护我们的部族。也将用来保护您至高无上的威严”虎皮靴子继续走着,靴子的主人不置可否。
“你应该清楚草原上的规矩”靴子又一次在也答山的面前站定,而后沉声道“你们曾经是部族的叛徒,想重新归附部族,你必须证明你的勇敢。如果其他部族头领们不认可你们的战力,你们将会被编入二等军,听明白了么?”
火骑军的一等军由战力最强的大部族子弟组成,通常都是贵族子弟。这些人拥有最为精良的战具,他们所在的部族可以获得最为丰美的草场,战斗之后一等军可以优先获得最为贵重的战利品。他们基本是专职的战士。二等军的待遇则相差甚远,一般情况下,二等军的部族战力本也不如一等军,因此,给他们配备的战具也差上一等,待遇依次降低。他们除了战斗,还要负责放牧,后勤,立功的机会很难与之有缘。吃最苦的饭,干最危险的事情,得到最少的尊重,这就是火骑军的二等军,也答山笑了笑,他不会去的……无论如何!
“明白!”也答山清楚,他清楚今天要做什么,所以,他的回答没有片刻犹豫。“咚、咚、咚”虎皮靴子又慢慢的踏上了木质的高台,那个声音又从高空传来,显得遥远、雄浑而威严“完颜也答山!抬起头来!”
也答山依言抬头,终于看清了这个草原上的王者。与想象中的差距颇大,一张草原人常有的国字脸,很干净,并没有满面的虬髯。颌下一缕长髯在末端打了个结垂在胸口,丹凤眼,卧蚕眉。目光微露,却似雄鹰一般,仿佛可以看透一切伪装。
他看了看单膝跪地的也答山,微笑的点了点头,沉声道“开始吧……”
……
“你这手箭术是谁教给你的?”得脱大难的展叶红露着两个小酒窝,看着策马奔驰在旁的展卓儿。
“我哥!”甜甜的笑容一闪,低了下头又说道“你也是我哥……”
展叶红哈哈大笑,“好啊好啊,好一个五箭连珠,好一个小卓尔!若非有你,你的这个哥哥现在身上恐怕已经多了两柄细长的投矛啦!”
展卓儿腼腆的低了低头,上下起伏的马匹将她新近梳成的长发随风扬起,一身西域火红的女士长袍映衬下分外可人。看得展叶红一呆。展卓儿细细的说道“我哥比我还厉害呢。他能用起‘七箭连珠’!据说那是只有当年草原四杰之一的神射手则丽台才能办到的绝技。“展叶红闻言颔首,他知道,他的那位大哥办得到。想到他那位大哥,思绪,便离开了正在奔驰的马匹,离开了烟尘满地的天陕省大道,离开了身后的两队追兵,“也答山”一声轻呼,思绪便随着他潇洒的一扭头,伴着那明亮的目光,悠然北去。
……
“嗬呵、呵……”
狂乱的马蹄正在狼群后面“噼啪”的响着。“嗖嗖……”一连七响,七只鸣笛带着尖锐的呼啸,电一般的从也答山的手中激射而出。他身后的完颜族武士们立即举弓,向着鸣笛的方向一起攒射。削去狼群的七个边角。
鸣笛是指挥箭,当首领或者官长在战场上射出鸣笛之后,他所带领的部队闻声会立即放弃其他目标,将鸣笛所指方向上的敌人射成刺猬,哪怕自己因此被近在咫尺的敌人斩杀也不得有丝毫犹豫。于是,七个方向顿时便箭如飞蝗,十多只高大的草原狼直接就被钉死在草地上。而更多的狼眼见危险近在咫尺,下意识的避开了鸣笛的位置,宽大的狼群几乎瞬间就挤成一个肉团。
“散开,套马杆!”眼见正前方另一队负责包围的骑手已然到位,也答山果断的下令身旁的骑手们换用套马杆,仿佛绿色海洋中逐浪而行的马队,缓慢的舒展开了阵型。这是第二个任务,四只大雁后,是十张完整的狼皮,十张没有孔洞,没有刀痕的狼皮。
“突!”三十多个骑手端着细长的套马杆呼喝着冲入惊慌失措的狼群。马蹄踏碎了草原狼那细软的腰肢,砸瘪了那坚硬的头骨……犹如两张巨大的手掌,堪堪就要收紧,将里面四处乱窜的狼群一举碾碎。
“起!”套中狼颈、狼腰的套马杆瞬间收紧。
“散!”猛地一勒马,马队群整个做出九十度的转弯,止住前冲的马势,两只手掌在半空堪堪停住。一阵“嗬哈”声中立即冲向各自来时方向,拖着还在猛烈挣扎的狼身散开。没被套住的狼则趁机从空档中逃出生天。这是草原围猎的规矩,决不能斩尽杀绝。
“兜!”再次分裂成两队的完颜骑士们排着整齐而疏松的阵型开始高速的相向而来。百步、五十步、二十步、十步……
“撞!”两只马队交错的瞬间,沉甸甸的套马杆被凌空甩起,这些草原狼可能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感受失重。时空仿佛在刹那间停止了,也答山在交错的一瞬间,背着阳光,眼睛却忽然亮了,迎面看去,仿佛一尊从太阳处杀来的黑色天神。
感受到长杆末端传来的触感,“天神”嘴角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意。“轰隆……”马队背向离开的位置,满地殷红的血花,星星点点在嫩绿的草原上。仿佛是大地绘就的一块桌布,为“天神”献上十二张完好无损的草原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