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沉默了片刻,抓起眼前的水碗咕咚咕咚喝下半杯。
“我们很快将骸骨运到托基市专门的法医研究室进行解剖调查,女孩捡到的骨头也一并运回。经过法医专业人士分析发现该具尸体系女性,死亡已经超过半年,享年二十三岁左右,身高超过五英尺三英寸,估计体重在四十七公斤左右。尸体骨骼呈现青黑色,有生前中毒嫌疑,但后脑、小臂及肋骨多处出现骨折和错位现象,也有生前遭击打而死的可能,死因尚无法断明,但毫无疑问是谋杀。另外发现死者左手无名指有被切断的痕迹,但无法判断是否是生前所为,目的又何在。报案人捡到的骨头就是被砍断的手指骨。
“除了尸体,在那片山毛榉旁边还发现了疑似为死者使用的一个女用手提包,手提包里有死者的一些遗物,还有手机,值钱的东西几乎都没有遗失,基本可以排除抢劫的可能,所以推断死者的身份也并不困难,不过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求助于郡警局和苏格兰场,请他们帮忙复原了女尸的面容,并与通过身份文件在资料库中得到的照片比对,发现为同一个人。
“如我们现在所知的,这位女性名叫安洁拉•怀特,生前系《透视角》杂志社记者,是一位拥有闪闪发光金发的美丽少女。从全国联网的失踪人口登记中发现此人在大约半年前的四月二十二日失踪,当时通报失踪信息的人没有留下姓名,只说是安洁拉的同事,故警方也未引起重视。
“半年后,安洁拉•怀特的尸体与命案一起浮出水面。但调查的最初阶段,特别调查组却分化为两个对立的集团,而大家主要的纷争点就是安洁拉是自杀还是被谋杀。”
“这难道不是显而易见吗?”我几乎是有些气愤地说,要知道如果不是警方把过多的注意力放在这些繁杂琐事上,或许就不会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也就不会有这桩搁置了十年的悬案了。
“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亨特警长不无惆怅地说,“但在当时的情形下,两方各执一词且均据理力争。主张自杀的认为尸体无被抢劫施暴的迹象,且有服毒痕迹,另外达特穆尔沼地历来是自杀者的天堂,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当时署长是赞成这一观点的。”
亨特说完瞥了身旁的道格拉斯一眼。
“当然我们现在都知道,安洁拉显然是被谋杀的。不需要费尔你出场我就可以举出三点证据:首先,死者尸体有被击打的痕迹,虽然法医无法判断外力和服毒哪一个是致死主因,但既然有外力伤害就不能说是无施暴迹象;其次,死者的左手无名指被砍断,但残肢在现场被发现了,说明这一行为是在安洁拉死前或死后不久发生的,虽然目的尚不得而知,但死人是没法砍断自己手指的,而一个要自杀的人又为什么多此一举呢?第三,我们从她同事那里得知,在她失踪的第二天,还有一次重要的采访任务要进行,且并未听说她将这项任务转手他人。安洁拉入社之后一直都是兢兢业业的,断不可能在明知后面还有重要采访任务的情况下自杀。
“调查最后还是通过与我有相同意见的一群人的努力开始朝谋杀的方向侦破,可惜这个时候已经是尸体被发现两个星期后,所有有价值的线索全部荡然无存。我们甚至没有找到一个嫌疑犯。而且《透视角》杂志在安洁拉尸体被发现后没多久倒闭,社员和社长仿佛人间蒸发,他们的去向难以追踪,案子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此过程中我们唯一发现的一个有价值的线索是:我们从死者被害前一周拍摄的照片上发现,死者的左手无名指戴有戒指,然而这枚戒指在尸体被发现后始终没有找到,结合被切断的无名指,我们得出结论:凶手试图取走戒指,但因为种种原因没能顺利拿下来,气急败坏的凶手干脆砍断了手指,取走了戒指。
“戒指是特别订做的,价值不菲,生产的厂家很容易就找到了,但收据已经丢失,制作这枚戒指的工匠当时也已去世。
“此后我们对戒指的去向进行了搜查,但没有收获。
“最后关于安洁拉和麦卡锡,如果不是费尔的追查,我几乎忘掉这两个名字了,而奇妙的是,现在当我回想起麦卡锡就是《透视角》最后一任社长,而安洁拉就是那家杂志社十年发生的谋杀案的被害人时,上述的一切竟然历历在目重现眼前,连我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我竟然对十年前的案子还记得如此清晰。”
亨特警长说罢摇了摇头,既像是对自己超凡记忆力的不相信,又像是对自己不争气的忘却力的心灰意冷。
“谢谢你的陈述,”在警长整个叙述过程中一直闭着眼聆听的费尔终于开口,“现在……我对于这桩发生在我开始侦探生涯之前的案子已经完全了解了,尽管和我从其他渠道得到的信息大同小异……”
听到费尔这样说,警长无奈地撇撇嘴。
“你是怎么知道我当年也参与了这件案子的调查?我不记得案件记录上有我的名字。”
“根本不需要那样得知真相。十年前你还在德文郡警署任职,而安洁拉•怀特的这件案子就发生在德文郡警署管辖的达特穆尔地区,况且你也说过你当时直接受老道格拉斯署长指挥,所以你参加了案件调查这件事完全不难想象。”
警长耸了耸肩,好像在说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你。
“关于安洁拉十年前被杀的案子,我可以提一个问题吗?”费尔说道。
“你想知道报案女孩为什么当时会只身一人来到达特穆尔?”
“不,那已经不重要了。比起这些,我更想确认的是,那位报警的女孩是否现在就在爱登堡庄园内呢?”
费尔提出的这个问题,我完全没有预料到,我看到警长也一刹那间愣住了。费尔到底看到了什么我没有看到的内情呢?我们看到、听到、了解到的信息明明完全相同。
“你……为什么要这么问?”
菲利普•亨特撵着嘴边浓密的胡须,锐利的目光不偏不倚落在费尔身上。
费尔没有被警长的气势吓倒,这样的场面他大概已经见怪不怪了吧。他只是呵呵地笑,笑得既令人心惊胆战又毛骨悚然。
“我知道那位报警的女孩就在庄园内,而此种推断完全是从你刚刚的描述里做出的……其实这没什么了不起。你说你回忆起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对此我十分确信,因为你的描述充满逻辑性,按照时间的顺序有条不紊,而且你记得每个人的名字,甚至告诉了我们和你一起来到达特穆尔现场的警员姓名。可是很奇怪,你从始至终都没提报警小女孩的名字,一个详尽到能把管理员的外号回忆起来的人,我无法相信他却忘记了重要的报案人姓甚名谁。唯一的解释就是你故意避开,因为这个名字一旦说出口,就会引起轩然大波。”
听完费尔的一席话,警长露出了寂寞的微笑。为什么这个五短身材的矬个子总是能机敏地发觉问题的关键呢?我和警长持相同的疑问。
“既然你已通晓一切,那我也就没必要隐瞒了……”
在警长说出那个名字前,我的头脑里瞬间闪过庄园里那些年纪相仿的女性,是深色皮肤的南太平洋岛国公主?抑或是稍显年长的美丽小提琴家?还是……我朝思暮想的卖花少女?
不过大概是我真的太没有当侦探的天赋了,这一次只得接受又一次扑空的结局。
“你想的没错,那个报案的小女孩……就是爱登堡庄园的女仆蕾娜•圣。”
*
蕾娜把玩着手里的一块白色碎片,那是一块人类手指骨上的碎片。当然蕾娜并不了解这些,她只知道这代表了她童年唯一多彩的记忆。
一九九七年的一个普通秋日,蕾娜年仅十三岁,那是一个秋高气爽风和日丽的日子,达特穆尔国家公园与整个不列颠一起送走炎炎夏日,准备迎接寒冬的到来。密林里的树叶在风中摇曳,最终如生命般飘然而逝,周遭的一切都是雾蒙蒙的青黄色,整个世界只有在蕾娜眼中还是五彩斑斓的。
蕾娜的童年并不幸福,理由可想而知,只要有父母在,家就好像地狱一样,似乎哪怕再多呆一分钟也会死去。
蕾娜为何会在那一天跑出家门,又为何会独自来到达特穆尔,这些已经无法回忆起来了,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比起之后紧张刺激的经历,这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在哪里发现尸骨的,亦全然不记得了,似乎曾有一棵山毛榉登场过,在那棵参天大树下,年幼的蕾娜发现了一块好似贝壳的白色石块。说着“这是什么”把它捡起来,似乎是很锋利的石块,险些割伤蕾娜的手。
她没有把这块石头交给警方,只要稍微挖一挖,那片土地里类似的石块有很多,她可以随意拿出一块应付警察。
一方面她成了报案人,发现了一具已经化为白骨的尸体,另一方面,她偷偷拿走了本应成为警方归档的证物,在警察的眼皮底下偷梁换柱。如此不同寻常的经验一般人大概一辈子也不会遇到一次吧。
如今被蕾娜攥在手里的这块石头她已经很清楚是什么了——一块边角已被磨平,再也不会割伤谁的手,十年来一直作为护身符守护着她,来自于一位和现在的她年纪相仿的少女身体一部分的骨骼。
她清楚地知道十年前的那桩案子到现在都没有侦破,她也禁不住问自己,假如她没有带走那骨骼碎片,结局会不会完全不同呢?或者就算蕾娜没有那么做,结果依然是悬而未决,和现在一样。可是谁知道呢?历史不允许假设。
所以……她必须接受父母离异的事实,也必须接受母亲再婚将成为累赘的蕾娜抛弃的事实。在获得护身符之后,蕾娜的人生急转直下,度过了在亲戚家寄人篱下的几年,她接受了爱登堡庄园的工作。
如今,那个名字再度被提及,安洁拉——这位已经去世超过十年的女人重新搅乱了蕾娜和庄园里每个人的生活。握着手里的护身符,蕾娜揣度着,说不定她的人生一步步走来,真的都是受到骨头护身符的指引,因为在这一星期里,安洁拉被害的案情将真相大白,逝者的冤屈将得以昭雪,而蕾娜必须用自己的方式见证这一切,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深忏悔。
*
晚饭像一位匆匆的过客,以最快的速度开始又以更快的速度结束。暴风雪已经停了,却仍然没有办法和外界取得联系,况且即使电脑勉强可以正常使用,大概也没有人会那么做。当然也没有人走出庄园。在黑漆漆的夜空下,庄园里的所有人都早早回到了各自房间,傍晚时分整个别墅里却像入夜般静谧。
一个身影悄悄推开自己房间的房门,窥探着整个楼道的动静。
什么声音都没有。
哪怕是风声和海浪声。
人影一闪身来到走廊,大大方方朝前走,万一被发现,必须要装作上厕所的样子,好在途中谁都没遇到。人影来到雷蒙爵士的房间门前,这时候一定得仔细观察周围,在确认没有被任何人注意到后,它溜进了没有上锁的房间。
房间里静静安放着死者的遗体。屋子的窗户开着,所以特别冷,不用担心尸体腐败。不过人影的目标不是尸身,而是有可能藏在屋子里的一样东西。
那是一枚戒指。
确切的说是戒指上的钻石,一颗价值不菲的钻石,同时是一颗原本就不属于雷蒙爵士的钻石。
它需要得到它,然后……完成一件伟大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