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你们谈恋爱了吗?”张小好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答案。
张小南看了张小好一眼:“你说呢?”
“为什么没呢?因为马上要去实习了,要毕业了吗?”
“距离只能阻止婚姻,但是并不能阻止恋爱,再远的距离,至少我们会先在一起,再考虑其他的原因。”
“那是为什么?”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干涉你们的原因,接下来,你要一个字一个字的听好了。”
这个故事的结局,和青春和校园的气氛,渐渐地脱离了,变成了一个鲜血淋淋的故事。
恋爱最美妙的时候,不是热恋的时候,而是暧昧,你看我一眼,我对你笑一下,空气里就有湿湿的爱意,这就是暧昧,明了又不明了的时候,不管什么样的灯光蒙上了磨砂的灯罩,这磨砂灯火下的世界变得朦胧有趣。
恋爱本来就是追逐猜疑的游戏,张小南喜欢看伍班猜踱着她的心思的样子,她陶醉这种感觉。
伍班终于写来了第三封信,终于有了点诚意,信的最后一句,他问:“青城山上,7月份会开满山的紫薇,你会和我一起去看吗?穿着你的火红色的连衣裙?”
张小南给他回了信,只有一句:“7月份已经放假了,你会呆在成都吗,在这个暑假?”
第二天在阶梯教室遇到的时候,伍班经过她的身边,给了她一个字:“会。”
这个时候,那满山的紫薇已经开在了他们的心里。
张小南逛遍了整个春熙街,只为找到一条她心仪的火红色连衣裙,她要绽放在青城山上,她买了一条极为昂贵的裙子,他们家的消费观念一向很朴素,张小南也不爱买名品,但是这一天,她为自己为伍班放肆了一下。
学校已经放假了,他们约好在门口,真有意思,大学同学了三年半,在即将要各奔东西的时候,才开始约会。
张小南穿上了那条火红色的裙子,让这个阳光肆虐的早晨,变得格外地红彤彤。
她挎着包,戴着一顶红色的编织遮阳帽,穿了一双平底的系带凉鞋,披散着微卷的长发,走在他们学校边上的一条胡同里,只要穿过这条不算太长的胡同,就能看见伍班站在学校门口等她。那将是另一番天地了。
然而,她的前面出现了一个女孩,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直直的黑色的长发,肩上背着一个白色的斜挎包,白色的凉鞋,细细的胡同她就站在胡同的中央,张小南只扫了她一眼,对于女孩,她一向没什么兴趣细看,在侧身擦过她的身边的时候,张小南忽然觉得,她应该认识她,因为她看到了那个女孩眼里的光,那是执著的冷峻的光。
沈渝,她是沈渝。
张小南站住了,她有直觉,沈渝堵在这条胡同里绝不是偶然,她是来找她的。
这个胡同形成了一个奇景,一个白如冰雪,一个火如红日,像华山顶峰决一死战的绝世高手,一定要分个高下才行,她用无形剑,而她用的是无影刀,在心里就想把对方杀个遍体鳞伤。
这种场面,张小南不是没见识过,既然能赢得那么多男孩子的向往,当然不可能全是单身,总有几个已经有了女友却仍对张小南念念不忘的,那种角色,张小南不消一个回合,就能赢得阳光灿烂。
但是张小南却感到寒意,沈渝比照片上还要漂亮,她出尘的气质比平面上看的要呼之欲出多了,但是她像一块寒冰,在这炎炎的夏日,张小南居然淌了一滴冷汗。
沈渝是来兴师问罪的,因为自从去年寒假过后,伍班和她的联系越来越少,而到了暑假,他也没有回北京,沈渝这个暑假呆在北京写论文,她没有等到伍班,女孩子的直觉告诉她发生了什么。
这就是女孩和女孩之间的小战役而已,为了她们都喜欢的男生,张小南尽量对自己这么轻松地说。
沈渝不说话,张小南就准备绕过她,突然,沈渝抓住了张小南的手腕,她的手冰凉,把张小南惊了一大跳,刚才在肚子里打好的漂亮的腹稿也消失不见了。
“我知道你叫张小南。”
“我知道你叫沈渝。”张小南也不甘示弱,她挣开沈渝的手,故作镇定的对她说。
“别玩追逐的游戏,这很轻浮。”沈渝的轻描淡写惹恼了张小南,别以为大白天穿成女鬼一样,就真能震慑到我,谁不见你那长长的影子被太阳投射在你的脚边?张小南咬着牙,转过头看着沈渝的脸,但她却不敢看她眼里的光。
“伍班跟你承诺了什么吗?如果有,你应该去找他。”
“我不需要找他,根源在你。”
“看来伍班并不喜欢你,而且你们并不合适。”张小南对她说,沈渝没有动怒,她的脸上似笑非笑,张小南笃定自己讨厌极了这种微笑,讨厌极了这种个性的人,沈渝太阴森,在这个青天白日,她微笑着张小南也有点不寒而栗。
“伍班把你怎么了?让你从北京过来?”
沈渝还是微笑,对张小南的问话一概不答,张小南咄咄逼人也没了对象,她不免大汗淋漓,连张小南都对付不了的人,真是很少有。
既然这样,张小南决定对她视而不见,她再一次准备从她身边擦过去,又不是伍班抛妻弃子,又不是从小指腹为婚等了千年的发妻,张小南不需要有罪恶感,男欢女爱,有了感觉就在一起,没了感觉就分开。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像张小南这么潇洒,沈渝伸开手臂,将小小的胡同拦起来,她的手臂很诡异地看起来那么长,张小南都退了几步,她终于恼怒地大喊:“你到底要怎样?”
“穿着你的红裙子,回家去。”
张小南可不是别人说什么她就做什么的人,如果说先来后到,那也是她张小南,要不是伍班在张小南这里受了挫,也不会在火车上看到沈渝就搭讪,搭讪是伍班从来不会做的事情。
但是他还是做了,人与人之间的,不论是好的缘分还是坏的缘分,都是这样不经意地开始的。
“去跟伍班说,看他是喜欢我的红裙子,还是你的白衣裳。”张小南嗤笑,她径直向沈渝走去,管她的胳膊在拦在那里,直接撞开就行了,还有什么能挡得住张小南的?
这时,她看见沈渝的左手伸进她的包里掏着什么,张小南还没想明白她会掏出什么的时候,沈渝已经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小的薄薄的东西,在阳光下闪着寒光,然后那道寒光在她的手腕上划了一下,鲜红的像张小南的连衣裙一样鲜红的血从她的手腕上喷射出来,溅红了沈渝的裙摆。
这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张小南实实在在地被吓住了,她尖叫一声,贴在墙上,原本身上的汗全部变成了冰凉的,她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血大滴大滴地滴在沈渝的白色裙子上,想尖叫,想去喊人,想打急救电话,她想做那么多的事,但是张不开嘴走不动路,这个场面,张小南是没有见识过的,她的双脚打着颤,手用力的扶着墙面,墙面上粗糙的滚烫的颗粒感,才给了张小南一点人间的感觉。
“那现在呢,白裙子变成了红裙子,他会选择哪一个?”沈渝举着那只手,还是微笑着跟她说。
这个女的疯掉了,或者她根本就是疯的,不过是谈恋爱而已,不用拼命吧,张小南缓过神,她在自己的包里急切地寻找能够包扎沈渝的东西,最后她把她帽子上的红绸子给拆下来,想走过去给沈渝系上,而沈渝却高高地扬着手,血从她的手腕处一直流到她的胳膊肘,腋窝,甚至衣服里面,连裙子的上半身都染红了。
这个场面太血腥了,张小南再见过世面,再桀骜不驯,也被征服地一塌糊涂,她不仅输了,而且输的很彻底,张小南蹲在地上,捂着眼睛,沈渝不让她帮助,她只能选择不去看那些殷红的血迹。
“沈渝,我不会再靠近伍班,我帮你打急救电话吧,求求你。”
停了片刻,她抬起头,沈渝已经用一条白手帕,拿左手和牙齿将她的伤口紧紧包扎起来,她摇摇欲坠,靠在墙壁上,脸上却是胜利的微笑,她用左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示意张小南转过身往回走。
张小南听话地转身,慢慢地往家里的方向走,走了两步,她站住回头,对沈渝说:“你就这么爱他吗,不惜自己的生命?”
当时的那个画面,以致多年以后张小南想到还是感到浑身冰冷,沈渝一身的血迹,头发漆黑脸孔雪白,她浅浅地摇头:“跟爱无关。”
“那是为什么?”
沈渝没有回答她,但是张小南从沈渝眼里的光里读懂,那是征服的光,占有的光,胜利的光,不容背叛的光。
对,张小南何其聪明,像沈渝这般外形的女孩怎么可能像一般女孩一样患得患失,还用如此极端的方法,她不是要挽留伍班的心,而是无法容忍背叛,就在伍班帮她拎了皮箱之后,就在伍班要了她的电话号码之后,就在伍班在她的学校门口陪伴了她无数个夜晚之后,她就不容许背叛。
本来年轻的恋爱,可以有嫉妒,可以有猜忌,可以分分合合,可以朝秦暮楚,他们都是还不定性的孩子,可以互相琢磨互相追逐,张小南不介意这样的青春,很多人都不介意,有了就珍惜,没有就嗟叹,这一切很正常,但是绝对不会像沈渝这样,演绎成这么惨烈这么极端。
张小南一路跌跌撞撞地回到了自己的家,她帽子上的红绸子还攥在她的手心,她一下子扔掉,仿佛那上面沾满了沈渝的血迹。
伍班再有魅力,再诱惑,此刻也让张小南彻底失去了兴趣,没什么比恐怖这盆冷水更冰冷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