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老板
黎民2015-10-27 13:532,575

  小康原在F地区金城县司法局工作,考上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读书的两年间,不仅大开眼界,也深深爱上了首府A市;毕业回单位后,一边工作、一边复习律师资格考试科目。在以上过程中,小康与身为F地区律事务所主任的翁池打了不少交道,他考取律师资格之后,便与老翁相约到A市发展。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是名符其实的老板,可这老板不见得好当,特别是小康从F地区金城县到省城,多少有点人生地不熟。律师又是一个新兴行业,合伙律师既要自己找饭吃、找住处,还要维持律师所的运作;业务量少时,不仅仅是没有经济收入而已,还得往律师事务所里贴钱。

  小康的老乡小方,冲着“康主任”而到第十合伙律师所实习,其实也是打算长期留在所里,做一个没有固定工资的律师助理。

  小方不大了解律师所和小康的具体情况,以为律师好做,能当老板、就有本事,他好不容易找了个“靠山”和落脚点,指望“康主任”或别的律师带上他办案好拿提成,算是一边学习、一边工作,一边复习律师资格考试科目;其幻想在自己养活自己的同时,还能挣点钱给家里,尽快通过考试、早日取得资格,做一个真正的律师。这样,无形中就给小康增加了压力,并带来烦恼。

  “您好!康主任,今天有什么事情吗?”小方每次一见到小康的面,总是这样说话,既算打招呼,也是恭敬、请示。

  “没有,你先复习律师资格考试科目吧!”小康一般是这样回答。

  “康主任,几天没见面了,有什么要我做的吗?”

  “我这几天出差了,有事会找你的。”

  “康主任,最近忙什么案子?”有时小方会作进一步的问候。

  这时康老板就不大好回答了,如果讲办个什么案,小方就缠过来要协助、协助,说难听的是想参与分钱;如果讲没有案件办,那出差就是谎言,又显得当老板的没有本事,在“小辈”面前挺难堪的。

  事实上,小康的业务也不多,自己完全“忙”得过来,有时还“闲”得发慌;最重要的是经济收入有限,还没有达到要向人“撒钱”的程度。因此,小康就尽量“躲避”小方,以免尴尬。

  小康的老婆孩子还在金城县,他在A市还没有自己的房产,临时租赁一套住宅,每月房租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还要对家庭承担责任,对乡下的父母尽孝心。当律师、做老板,自己过日子可以省吃俭用,但要有几套象样的衣服,得“养”一个(移动电话)手机,还要“养”一辆摩托车,有时更是需要请客送礼、讲点排场,这些都需要钱。

  第十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办公费用开支,数额一直不怎么高,但小康还是觉得,摊到合伙人头上的数目太大了,有一次他突然问常健:“前几天晚上,我们请司法厅律管处的人吃饭,花了多少钱?”

  常健想了一阵子:“我记得是一千二百多吧!怎么样?”

  小康愤愤地说:“这就对了!我也记得是一千二百多,可老翁今天跟财务报帐是一千五百多元,这不是贪污嘛?”

  常健觉得有些奇怪:“是这样吗?或许我们记错了?”

  小康肯定地讲:“我们没有记错,老翁一贯是这样做的,你以后慢慢就会清楚了。兄弟呀!多注意点吧!他坐着主任的位置,我们可要加强监督;不要傻到给人家卖了,自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

  常健笑笑说:“没有那么严重吧!不过财务上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机制还是要有的,兄弟你有什么高见呢?”

  小康严肃的说:“今后报帐至少要经过两个合伙人签字。”

  常健点点头:“这是应该的,大的开支还要经过全体合伙人。”

  小康继续说:“财务每月要做报表,并且发给每个合伙人各一份。”

  “这个不难,我们俩人的意见,老翁应该不反对,由他交待财务办就是了。”

  小康又说:“公共费用开支还要减少,尽量减轻合伙人的经济负担。”

  常健边点头、边说:“我原则上同意,最重要的还是要想方设法扩大业务,增加收入之后,相对就会减低了开支的比例,减轻我们的经济负担。”

  小康叹息说:“我何偿不想这样,可是谈何容易呀!”

  常健宽慰他:“大家再想想办法吧!办法总会比困难多,群策群力,前途是光明的;我们是过来人啦!现在还算是年富力强,干吧!”

  小康应道:“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啰!”

  老翁与小康的矛盾由来已久,他认为自己大度,光在长相上就是憨厚老实;而小康瘦小精悍,有时候太小气。

  小康对老翁意见更多,认为他倚老卖老,甚至是老奸巨猾。但是,谁都知道,既然“合伙”了,特别是两个人的合伙,就象是“婚姻关系”一样,结婚容易、离婚难。对于“弱者”来讲,先不论清算、分财产,要人家点头同意你退伙都难;如果真要闹到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或者到法院去打官司,不知最终的结果怎么样?但“后遗症”可是一大堆:你以后还办不办所、做不做律师?往后哪个还敢跟你合伙?哪个律师事务所还敢收留你?

  翁池则对常健说,他待小康已经很够意思了,曾经多次带小康一起办业务,并介绍关系给小康;小康要把自己的老乡小方招进律师所来,他也没有反对,甚至还安排事情给小方做,解决小康的后顾之忧。

  常健曾经不解的问:“翁主任,你跟小康合伙那么长的时间了,办个律师所也不容易,为什么搞成这样?你觉得主要问题在哪里?”

  翁池连想都不用想,随口就回答:“他事业心不强,以为律师事务所的牌子一挂,就有当事人来找;从不主动拓展业务,就想当老板收钱;还有贪玩,小事斤斤计较;也不*心所里的事情,甚至连办公室都少来。”

  常健说:“可我每次见他,都是一副忧心仲仲的样子。”

  翁池不以为然:“他现在经济困难了,忧的是自己,你以为他忧国忧民、或者*心律师所的事情呀!”接着又补充说了一句更加难听的话:“他从来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形象,似乎谁都欠他什么一样”。

  常健说:“经济困难要靠开展业务来解决嘛!”

  翁池笑笑:“你可以看看所里的收案记录和财务帐,他哪里有什么业务收入?恐怕连小方都比不上,你说当的是什么老板?”

  常健又问:“他不办业务怎么过日子?”

  翁池说:“办是办一些,但搞的是歪门斜道!不一定进所里的帐,而且办不好给人家,已经有人投诉了,我们可要注意他。”

  “他不顾忌律师所的声誉,也要顾忌他的律师执业证和资格呀!还不至于胡来吧?”常健觉得不可思议,又提出自己的看法。

  “饥不择食,慌不择路。谁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而且那么长的时间都干什么去啦!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翁池如是说。

  常健叹息说:“大家都想想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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