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省检察院工作的同学章光介绍,常健认识了A市医药公司经理吉尔英,并担任该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开始,常健觉得吉经理的姓名有点洋气,好像是一种药品名称,但还不太介意。
一天,吉经理气急败坏地紧急约见常健,说是有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要法律顾问马上处理。常健心想:《劳动法》已经实施,这样的案件是少不了的,吉经理至于那么激动吗?
“吉经理,本顾问奉命赶到,有何吩咐?”常健见到老吉时,有分寸的开点玩笑,想缓和一下气氛。
“太可恶了,一个女人竟做出这种事情!”吉经理心情没有一点好转的迹象,他把几份材料递给常健。由于情况不明,常健只好先看材料:
《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书》
请求人:青梅素,女、38岁,A市医药公司职员,住本市建设路77号。
被请求人:A市医药公司,地址:本市城关路250号。
法定代表人:洁尔阴,经理。
……
常健看着、看着就有些糊涂了,不禁问道:“怎么好像都是药名?”
吉经理有些冷静了:“她的姓名没有错,但是故意把我的姓名乱写。”
“是不是她无意中搞错了”常健想继续消火。
老吉又蹦蹿起来:“大家一起工作那么多年,谁不知道我的姓名?她还是公司的中层领导呢!平时心里不痛快私下发泄,我没有听见也罢了,现在居然借打官司的名堂,写到法律文书上去!我要告她侮辱、诽谤!”
青梅素原是医药公司的业务科长,因为与吉经理发生矛盾,她想调离公司,已经找好接收单位,公司的书记也表态同意放行了。但是,老吉说她经办的业务中,尚有部分货款还未收回,应限期追回,然后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这样一来,青梅素干脆撒手不干事了,为能够尽快调走,还与吉经理顶顶撞撞的;一怒之下,老吉就当众宣布免去其科长职务,并停发工资。
青梅素调动办不成,工资又没有了,觉得自己很冤屈,怀着深仇大恨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泄私愤,她在请求书上就写“法定代表人:洁尔阴……洁尔阴未经领导班子讨论,就宣布撤销人的科长职务,并停发人的工资;洁尔阴是借故对人打击报复”等等。
原来“洁尔阴”是一种药名,广告上经常说“难言之隐,一洗了之”指的就是这个特效药;专门从事医药工作的青梅素、吉尔英,当然比别人更加清楚。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官司,由此拉开了序幕。
经过了解案情,常健就与老吉商量如何处理问题:“吉经理,我们首先要考虑到,这是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因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连开庭的时间都定了。青梅素乱写你的姓名,是一种名誉侵权行为,我们可以视其情节和影响来作应对,但是它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
老吉脸板板的问:“具体我们应该怎么做好?”
常健说:“《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青梅素照常到办公室,公司停发其工资理由不充分;如果是个临时措施,或者有规章制度作依据,也还有一些道理。开庭时,我们要强调其不尊重领导,工作上有失误,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至少可以先扯成平局,别的问题待了结此案后再论也行嘛!”
开庭那天,青梅素也请了一个代理人;在仲裁庭的门口,两帮人马碰到一起,常健一看是魏平,禁不住说了声:“怎么又是你?”
魏平有点不好意思地回答:“各为其主,双方还可以协商、调解嘛!”青梅素一脸的无辜,站在旁边可怜兮兮的样子;吉尔英气鼓鼓地直往被告人的位置走去,“再说吧!”常健赶紧跟了过去。
在仲裁庭上,青梅素对自己的“笔误”作了更正,吉尔英和常健表态不予接受;迫不得已,她才有一些“赔礼道歉”的意思表示。
庭审过程中,吉尔英和常健按原定的方案据理力争;青梅素和魏平除了《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书》上的陈词滥调,也讲不出太多的名堂。首席仲裁员后来说:休庭给双方一些时间,看能否协商或调解解决。
吉尔英心里很不痛快地先走了。青梅素磨蹭了一会儿,待“洁尔阴”走远后,跟“魏律师”打了一声招呼,也跚跚的离去了。
魏平就与常健协商起来:“怎么样?常律师,谈谈条件吧!”
“魏律师,考上啦?你可真行啊!尽是代理一些不伦不类的当事人,办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常健一边问、一边开起玩笑。
魏平放肆地说:“考没考上大家都那么叫,还没有听谁叫过我魏法律工作者的。我们就是这样啦!有案就办,那有哪么多的选择余地。”
“这回算什么?说来说去都是药品。你支的招吧?”常健边笑边说。
魏平谦虚起来:“我哪里有这个水平,至今还没有正式名份呢!开庭前人家才找到我的。刚刚看到请求书我就想笑,青梅(霉)素、250号,还有洁尔阴。哎!二百五在F地区中级法院当副庭长啦!你找过他没有?”
常健止住笑:“别打叉,见二百五有机会的。咱们先说眼下的事情吧!”
“……还是协商、调解的好,大家分头做做当事人的工作,有什么情况?我们再进一步切磋。怎么样?”魏平显得老成多了。
“只好如此啦!”常健与魏平又闲聊一阵子,两人便分手各奔东西。
青梅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牵涉到医药公司领导之间的矛盾,还有很多是是非非绞合在一起。这一回,医药公司以及“洁尔阴”、“青霉素”可是臭名远扬了;单位干部职工私下更是议论纷纷,经常拿这事来打趣,青梅素借故不来上班了。吉尔英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与常健商量:“常律师,这事情不能这样闹下去了,得想个解决的办法,长痛不如短痛。”
常健期盼的问道:“你有什么好主意?”
吉尔英没好气的说:“我正指望你呢!”
常健想了想,试探性地说:“给她调走算了!”
吉尔英好气、又好笑:“这种人,谁还敢要她?里外不是人啦!”
常健有点意外:“哟!那更不好办啦!她不是没出路了吗?狗急可要跳墙的!”
吉尔英麻木地说:“还不是她自己找的。”
常健接着讲:“干脆这样吧!公司给她补发工资,让她把人事关系转走;如果实在没有单位要她,就转到人才交流中心算啦!”
吉尔英念念不忘的问:“名誉侵权问题怎么办?就这么便宜她了?”
常健说:“她都这样了,还能怎么样?而且这种事情是越搞、越臭,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如果想不通,也要放一段时间再说呀!”
吉尔英无可奈何:“那就先这样吧!”
常健并不乐观:“我还要找青梅素的代理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做工作,看他们如何反应?有什么情况,我再向你请示汇报。”
经过与魏平联系、沟通,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协调,双方当事人基本上是按常健的意见了结案件。
可以说:青梅素和吉尔英是两败俱伤,都不大满意。不久,吉尔英借故要解除常健的法律顾问合约;常健痛快地答应,并且很快就办好了有关手续,也懒得再去管那个“名誉侵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