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告官
黎民2015-10-27 13:532,720

  办完小仲被扣一案,也许是奖励,当然也是基于信任,还可以说是工作需要,凌森带着常健出任“A市机动车驾驶员联合会”的常年法律顾问。

  那时侯,驾驶员联合会与交通警察部门关系密切,虽然只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但头头脑脑却由“交警”的警官兼职,开展工作也方便得多。凌森跟驾驶员联合会的负责人很熟,加上他事情又多,因而主要是把握大的方面;一般问题常健就多跑些,例如会员投诉、法律咨询等等,还有一些小案件的处理。

  当年九月份的一天,个体司机小苏驾驶一辆大货车从A市南区经过,被该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执勤人员拦截。那时的城管人员管事真多,他们先说货车超载、超高;掀起车厢蓬布检查后,发现运的是煤炭,也不讲什么依据,就以“撒漏”污染环境为由,要罚款五千元;小苏说身上现金不够,他们就把汽车和货物一起扣回城管大队,讲把钱准备好再来处理。

  小苏找熟人、托关系,要求“通融”一下,对方仅仅松口可以改为“罚款三千元”。对于这么个事情,小苏气愤不过,就以“会员”的名义向驾驶员联合会投诉。驾驶员联合会的工作人员与城管大队方面协商过,可是解决不了问题,他们就找常健去办理。

  常健赶到驾驶员联合会,见小苏还在那里,就询问他:“拦你的货车时,在场有几个城管人员?”

  小苏回答:“开始就是一个人,不久又来了几个同伙。”

  常健又问:“说你车上的煤炭撒漏,他们有没有勘察现场、拍照什么的?”

  小苏气呼呼的说:“原来他们根本不懂得车上装的是什么货?打开蓬布后,才知道运的是煤炭;当时就高兴得不得了,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以为是铁板钉钉的事啦!哪里还需要勘察现场、拍照什么的。”

  常健有些疑问:“你敢肯定吗?难道他们不会悄悄地拍照?勘察笔录也可以补做嘛!这个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哟!”

  小苏斩钉截铁地说:“扣车现场没有撒漏的痕迹,怎么可能拍得出撒漏的照片;大家扯了几分钟,他们就把我的车开走了,之前肯定没有拍照。至于笔录嘛!反正我没有给他们签过字,真要编造我也不会承认的。”

  常健了解情况后,就对小苏讲:“《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城管大队作出的扣车及处罚决定,既无事实依据,也无法律依据,已经严重地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经征得小苏本人同意并办好有关手续后,常健代理他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城管大队所作的处理及处罚决定;并令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承担诉讼费用。

  南区法院很快立了案,常健抓紧时间做好开庭的准备工作,他认为“民告官”的案件,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没想到有关方面却要熄火。

  先是驾驶员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小李打来电话:“常律师,南区城管大队的人问:小苏那个事情,还能不能协商解决?”

  常健好奇地反问:“你们不是找过他们,说协商不了的吗?”

  小李开心的说:“他们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反过来找我们啦!”

  常健有点明白了:“他们有什么条件?”

  小李答:“还没说,想叫你过来谈呢!”

  常健拿点架子:“我现在没有空,再说我还问问小苏意见的。”

  小李赶紧说:“我跟小苏联系过了,他说是由你全权代理。”

  常健不紧不慢的:“我还没有考虑好,你可以让他们先拿出具体的方案,有空时,我们再详细谈谈。”

  小李说:“他们态度蛮强硬的,在这里耗着呐!”

  常健不太高兴了:“我现在不会过去的,你跟他们说:法庭上见吧!”

  小李有点无可奈何:“那就先这样啦!”

  “再见!”常健赶快把电话挂了。

  过几天,南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的陈庭长也来了电话:“常律师吗?”

  常健又答、又问:“是啊!请问你是哪位呀?”

  对方说:“我是南区法院行政庭的老陈。”

  “哎呀!你好陈庭长,有何指教呀?”常健马上热情、表情都有啦!好像陈庭长就坐在自己对面一样,恭恭敬敬的。

  陈庭长却打起官腔:“最近很忙啊!”

  常健笑笑说:“嘿嘿!那有领导忙。”

  陈庭长还在装腔作势:“城管那个案,你有什么打算?”

  常健一本正经的说:“当然是依靠人民法院主持公道啦!”

  陈庭长发话:“被告方面说,可以答应你们的要求。我看你们撤诉算了?”

  常健顺水推舟,很干脆就表态:“完全可以。只要达到目的,谁愿意去折腾,何况还有你陈庭长的面子呢!”

  陈庭长赶紧问道:“那你看什么时候来办手续?”

  常健头脑还很清醒:“还是由你决定吧!”

  陈庭长作出决定并征求意见:“明天上午八点半,怎么样?”

  “行!”常健不再废话。

  常健代理小苏诉南区城管大队一案的圆满解决,小苏本人和凌森、驾驶员联合会的负责人都很高兴;法律顾问在驾驶员联合会的声誉大增,驾驶员联合会在会员中的威信也有所提高。这个组织成立一周年纪念日那天,有关方面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市交通警察支队的领导等负责人也出席了,凌森和常健均被邀请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去参加。

  会上,驾驶员联合会的头头要求各城区分会积极发展会员,为会员办实事,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凌森和常健在会上开起小会,凌森低声说:“会员多啦,案源也会多的。”

  常健俏俏回应:“团体会员单位里的驾驶员再办入会手续,那就更多。”

  “现在怪事哦!交警照顾会员,城管却来找麻烦”凌森有些感慨。

  常健想起岑光这个小兄弟:“以后案件多了,可以让小岑也办一些呀!”

  “我这个小老乡,好像永远长不大似的,一付顽童样子,谁看见都觉得不踏实。”凌森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无奈。

  常健仍然努力:“先给他一些小案办,慢慢来吧!”

  “他眼高手低,连小案都办不好。给他一个乡下农民的案件,谈了大半天,人家说他不像律师;我在旁边听见都哭笑不得,他还说不想办人家的小案子呢!”凌森苦笑着说,挺难为情的。

  常健说:“我觉得他有一点和你相似,就是对朋友、够朋友。”

  凌森答:“光够朋友不行呀,干我们这行的,还要有一定的能力、素质。”

  常健想了想:“小岑是有一定能力的,素质应该提高、也可以提高。”

  凌森讲:“他的主要问题是要转变观念,不能像在小县城,或学生时代那样。”

  常健想笑却笑不出:“还没那么严重吧!”

  凌森此时蛮严肃的:“我看差不多。”

  常健说:“凌主任,再拉他一把吧!”

  凌森应道:“试试看!主要是看他自己啦!”

  常健又说:“靠凌主任关照呐!包括我在内。”

  凌森回答:“我希望大家都好!”

  大家都鼓掌起来了,常健一看,原来是一个官员讲完了,也就跟随拍了几下手;接着又有一位上台,在新的一阵掌声中,常健和凌森都跟着拍。

继续阅读:第60章、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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