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投入
黎民2015-10-27 13:543,329

  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各色人种口味不同,萝卜青菜各有所好;人与人的关系有时要讲点缘份,金钱利益是最好的润滑剂。

  过去说贪污盗窃是不劳而获,后来有一些人却振振有词的称:他们也有脑力、体力劳动和风险,这当然是歪理邪说。

  人们常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买东西、要给钱,律师办业务、要收律师费;凡是付出劳动的人,应该得到起码的尊重;如果某人给大家干了好事,大家应当予以认可,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道理。

  方权、常健利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为小区广大业主服务,开始都是义务劳动;久而久之,想按照有关的规定从公共收益中提取一点经济补贴,这在有些人眼里就是“犯天条”了。这些人不考虑大家的整体利益,只考虑个人的得失,自己拿钱可以、别人就不行,还非要亲自掌权;只想当领导,却又办不成什么事,不守规则、出尔反尔,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乱扯是非、假公济私。一些人不摆事实、不讲道理、不分黑白,哪个闹得凶、就听谁的,哪个当头、就认谁,哪个给好处、就服从谁的。有人不愿干事、有人不敢干事、有人不会干事,但他们可以要求别人干事、指点别人干事、评议别人干事。

  常健想不通是:经常废寝忘食地办业主们的公事,结果还被别人指指戳戳,甚至是当面责骂!难道说这就是“公益活动”?

  常健想做城市人,是十八岁初次(出差)到省城时起的念头。

  那时侯的省城,比如今落后得多了,但是有农村、农场所没有的高楼大厦,有一般县城及小城市所没有的公共汽车,有二个火车站,有三、四个公园,有五、六个日夜放映的电影院,到处都有饭馆、旅店、商铺,人们穿着时尚、漂亮,晚上更是灯火辉煌、霓虹闪烁,“下里巴人”眼中的花花世界。

  常健每次到A市,肯定要看一场电影、窜一次新华书店,如果有空再逛一次公园,便得到极大满足;有时侯觉得花几分钱坐趟公共汽车,也很过瘾。因此他认为:如果天天都能够呆在城市里,那才是真正的幸福。

  二十五岁的常健到省团校培训学习、准备参加“成人高考”时,又觉得搞到文凭、才有机会进城工作。所以,他刻苦学习、拼命复习,简直就要“头悬梁、锥剌股”了。期间他不看电影、不窜书店、不逛公园,甚至连团校组织的舞会,以及电视连续剧《上海滩》这种精彩火爆的节目,他都忍痛舍弃。

  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期间,常健觉得又是一次机遇,为了资格证书他忙里偷闲、弃官落魄。人们都说事不过三,他第二次考试稀里糊涂就过关了。当然,在最终实现自己目标的过程中,经济上他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常健粗略计算,为了在城市生活,花钱比较多的环节有:买资料、参加考试,拉关系、搞调动,车费、住宿费,买商品房、迁户口,解决老婆工作、孩子读书问题并交赞助费,买几辆摩托车的乱七八糟费用,律师管理费、会费,入伙费、公关费、办公费、营业税和物业费等等。

  买房时,常健借了家里人的钱;为置换大房子还向银行贷过款,有一段时间不是每月拿钱、而是每月由银行扣款,背着债务的日子真不好受。

  从事律师工作的第十年,常健终于可以自豪地说:“我已经既无外债,也无内债了。”那一年第十合伙律师所的财务帐上,他个人的业务收入排第一,还破天荒地还交了首笔个人所得税,并且有些“树大招风”的感觉。

  关注常健的人不少,有人说该买汽车啦!有人向他推销保险,有人要他赞助出书,有人向他推荐职员,还有人想投资参股他们律师事务所。

  常健身在都市之后,慢慢体会出城乡的其他差别,比如:市区的空气就不如郊区,久久回一次平合农场(第六监狱),感觉就象进了“氧吧”一样。还有住进商品房小区几年了,小区的住户也没认识几个;一个单元楼上楼下的,姓什么不一定知道;甚至同一楼层的隔壁邻居,几乎也不窜门。

  人际间来往极少、极少,大家相互之间漠不关心,相对过去在单位而言,简直就是到了另外一个国度、另外一个星球生活了。

  常健在原单位工作和生活的亲戚,倒是经常来往,主要是来的多;有时节假日里,常健小家几口回老家探望老人,他们却往城里来。还有人积极地搞调动,不惜花钱、找关系,千方百计要到市区安家落户。

  常健偶尔也惦念着市外,有一年的署假,他带吕梅、女儿、父母和一个侄女参加赴京旅游团,去了一次北京。他们六个人在列车卧铺车厢里,占了一个卡间,两个老人在下铺,两个小孩在上铺;常健和吕梅在两个中铺,兼顾照顾上、下铺的老人、小孩;母亲、吕梅、女儿、侄女是第一次到首都,自然高兴得不得了;常健上了年纪的老父亲,虽然多年前曾去过一次,但也很高兴,旅途中反复地回忆起这这那那,有时还义务给大家充当讲解员。

  回到A市后,听说血库存量告急,常健又参加义务献血;献血完了他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因此尽可能每年都献一次。

  后来,常健回想起第二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之前,自己曾在清明节期间陪同父母回家乡扫过墓。所以,在女儿小艺参加高考的那一年,常健就鼓动父母回原籍去过清明节,他也带小艺跟去扫墓一次。

  常健认为:人在得意时要积德、积一些阴功,这样事业才能继续发展,日子才能过得顺利。果然,他女儿高考时虽然有些波折,但最终还是考上高职高专,也是他的母校—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在朋友们的热心张罗下,常健有一段时间和新闻媒体的关系,搞得很不错,久不久上上报纸、解答法律问题;省电视台一个对农村的专题节目,还邀请他定期去录像、讲解法律知识,虽然收视率不是很高,也有一些影响。

  一次,一个在法院工作的同学,说省电视台黄金时段的法制专题栏目,急着要一个律师去做节目,还有一点劳务报酬,叫常健赶快上。

  常健与电视台的人接触后,才知道是讲评一个诈骗案例:案件就发生在A市,几个犯罪嫌疑人自编、自导并主演一套双簧戏,还让“助理”找来“群众演员”给予充分的配合。他们搞来假古董,由一个白发苍苍、留着长胡子的老者摆卖,有人做托;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哄抬价格,使上当受骗的人,“自愿”地花大价钱买走所谓的古董。

  犯罪嫌疑人每次成功后,大家就共同分赃,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连连得手,几乎没有“放空枪”的,直到案发才全部落网。

  常健经过准备,在电视台演播室里,主要讲了:按法律规定文物不能私自买卖,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护;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贪便宜及不愿报案的心理,才能不断地祸害民众;为了打击犯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人应主动报案、配合司法机关破案,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经济损失。

  常健还特别解释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具体运作,说明它可以借助国家公诉的力量,达到维护受害人经济利益的目的,比普通民事诉讼更有优势。

  和常健一起在电视节目中做嘉宾的人、是省博物馆一位专家,他负责讲解文物知识,教人们注意识别真假文物,也解答一些问题。

  节目播出后,有关方面认为效果不错,翁池说:“常健,这个栏目不错呀!昨天晚上我专门看了。但是,你好象有些紧张?”

  “是的,直接坐在演播台上,我感觉象演戏一样。”常健自己作个总结。

  “我以前做过语文老师,也算有一点经验;我认为应该象讲课那样,要自然一些,讲的人和听的人,才会有好的感觉。”

  “我现在记忆力不怎么行了,由于不能看着稿子来念,要背台词就难以顾及到表情,记忆跟不上节奏时,就有些紧张。”

  翁池继续说教:“熟悉了要讲的内容,就不用背诵嘛!”

  常健表示虚心接受:“有道理,我要考虑今后怎么做才好。”

  “有机会我给你示范一下。”翁池有些意图了。

  常健说:“好呀!我也打算把它引进律师事务所,充分利用我们团队的整体实力,争取来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

  “我们最早在市电视台那次座谈会你还记得吗?当时你表现很不借。”

  “那个时侯象开会发言,摄像镜头没有那么近,灯光没有那么亮堂;最主要的是,我刚刚出道、冲劲也比较足。”

  翁池总结似的说:“我认为开会发言和上讲台演说,性质都差不多嘛!冲劲是一回事,也可能是你还不够投入。”

  常健略有所思:不够投入这话太对了!方权以前也说过这个问题。自己到A市工作和生活之后,还没有做到入乡随俗、和当地群众打成一片。比如在小区搞“业主维权”活动,自己就不够投入,当然也不须后悔!向前看!以事业为重吧!因此说:“对了,就当是演戏,我还要再投入一些。”

继续阅读:第76章、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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