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内勤小杨,见常健经常打听伍波的消息,就对他说:“常律师,你对当事人真够用心,敬业精神可嘉呵!”
常健回应她:“我们老同志的事情不多,因此做起事来就特别认真,而且讲究善始善终,方方面面都过得去。”
“我们小圈子里有个友仔,老家的山林土地纠纷闹得他很心烦,想找个有经验的老律师帮忙,我介绍你们认识怎么样?”
常健笑笑说:“我一不怕朋友多、二不怕案件多、三不怕钱财多,就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缘份?”
“呵!呵!常律师真幽默!我认为你人缘好,但钱的问题就不好说了,我们那个友仔和他家庭的经济不是很富裕。”
“差旅费还付得起吧!如果真是朋友,只要我的日程安排得下来,帮点忙不是不可以!”常健很够朋友地表态说。
“好!先谢谢啦!也代表我们的友仔。我约时间大家见个面吧!”
“行!”常健以为说说而已。
小杨说的“友仔”叫小龚,前几年从A市的驻军部队转业到G省一个直属事业单位,他老家在邻省集桥县宁头镇新严村龚苍屯(经济合作社),其叔伯兄弟们与本村的安浪、高室屯(经济合作社)因争夺山头、林木发生民事纠纷,频频来电称对方人多势众、仗势欺人,村民委员会和镇政府又偏袒对方,希望在外的兄弟找救兵帮忙(最好是请个律师并准备打官司)。
小龚专门请小杨和常健吃了一个便饭,顺便商谈其老家的事情。他很认真、似乎也比较专业,从文件袋里拿出几份传真文件材料,以及一张精心制作的《土地纠纷流程表》来讨论案件。图表的情况和大概说明是:1、(争议)安家、高家已死亡地主的土地、山场;2、土地改革时被没收为集体所有(村、公社);3、一九六三年安浪、高室屯私自填写资料获得土地证;4、一九八一年因松木成林,龚苍、安浪、高室屯为采松脂发生纠纷;5、经大队、公社调解:六三年土地证作废,山权归大队所有;6、大队将山场分给龚苍、安浪、高室等生产队(屯)承包;7、前几年因山场没有木材啦!大队(村委)就放任不管了;8、最近安浪、高室屯以“六三年土地证”为据将争议地私自发包;9、今年安浪、高室屯不仅抢占争议地,甚至还深入龚苍屯的领地。
小龚就有关法律问题与常健讨论一番后,提出过几天要开小车回老家一趟,他说反正走的主要是高速路或二级路,不光方便也快捷,希望常律师能够同行,他包吃、包住、包玩。小龚还声称其家乡山美、洞奇、好玩,期间如果常律师能够帮助出谋划策,待妥善处理纠纷的时侯,他还会另有酬谢。
常健心想:当年曾跟着一个农民工到F地区金城县偏僻的山村探险,哪有现在小龚的条件好,人家有专车去且包吃、包住、包玩,肯定不会亏待自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跑一趟还算是给小杨面子,就豪爽地答应了。
星期天的早上,小龚开着私家新车与常健往邻省集桥县驰去;他的车肯定比常健的“吉利豪情”要高档,近十万元的价位,配置还蛮高的。在车上小龚说:“常律师,昨天下午我哥从老家来电讲,安浪、高室屯出动大帮的人伐木、砍果树,还糟蹋庄稼地,越闹越猖狂了。”
常健义愤填膺地发话:“这样还得了!这是滥伐林木、破坏生产,民事纠纷已经变成刑事案件啦!报案了没有?”
“政府机关过双休日,没有人上班,人家就选这种时机搞事啰!”
“可以打110电话报警呀!”常健觉得不可思议。
“乡下人哪懂这一套!我们回去再说吧!”小龚沉默了一会儿,就转移话题:“常律师,我们家乡原来也属于G省的,上世纪五十年代才划出去的。”
“呵?怎么回事呢?”常健的注意力转到这个问题了,他认为有必要了解一些历史背景和当地的风土人情。
“中央曾经调整两省的地界,E地区就是那个时候划给G省的。”
“这个我懂,我老家是E地区,我母亲说她当年是跨省调动呢!”
“我们算是有缘份呀!可以说都属于两个省的人,只不过互换了身份,最终的定位还是邻邦关系。”
……俩人一路拉话扯谈,越谈越投机。半途吃过午饭后,常健问小龚:“你累不累?要不要我来开一段?”
“不累!你休息养神吧!你还有重任有身呢!”小龚对新车的瘾头还很大,也许真的是希望常健养精蓄锐。
常健领情地说:“那我眯一阵子,你就辛苦啦!有事随时叫我。”
小龚说:“你放心的睡吧!”
……常健睡得差不多了,睁眼提神的过程中,小龚告诉他:“已经越过省界,前面有一个好景观,你醒得正是时候。”
“呵!是吗?”常健揉揉眼睛,认真地向前看。
“喏!那边那座山,是一块大石头呢!孤伶伶的。”
常健说:“那么大的一座山,是一块大石头?不可能吧!”
“专家论证过的,天衣无缝。你看!除了山顶那一撮绿,山腰光不溜湫,瀑布状的痕迹是雨水冲涮形成的,多壮观!谁爬得上去?”
“真像那么回事哟!这块石头也太大了。”
“待会我们就在路边以它为背景照几张相片,顺便休息一下。”
常健说:“好!我还要仔细瞧瞧它!”
照完相,常健也只能是远距离地看看那块“大石头”,因为还要赶路…
下午五点时分,终于要到小龚的老家了!令人遗憾的是,汽车要走一段山坡泥路。由于是雨季,路面坑坑洼洼的,烂泥、污水把车子搞得脏兮兮的,让小龚心痛不已,幸好还是闯了过去!汽车开到家门口时,大家的手机都没了信号。
小龚的堂大哥怀抱孙子、背着孙女,在村头等候客人。见常健有些惊奇,小龚就解释说,村里的年青人大部分外出打工了,在家主要是老的或小的。
小龚一进家门,先到大厅拜过老祖宗,然后再与堂兄们聊事、布置任务。
常健见还未到太阳下山的时辰,就说想到现场看看“安浪、高室屯的人伐木、砍果树、糟蹋庄稼”情况如何?先来一点感性认识。
大家对常健的敬业精神肃然起敬,经再三劝过休息之后,小龚的两个哥哥就带常健上山看现场去,其他的人准备晚饭、晚会。
小龚的堂大哥是“经济合作社”的社长,他把孙子、孙女从身上卸载后,迈着轻松的脚步在前面领路;常健和小龚的三哥依次随行,上坡、下坡,左拐、右弯,走了半个多钟头的山路,就到现场了。
常健眼前的景象有点惨不忍睹:从山腰到坡顶、由争议地至龚家的承包责任区,遗留有七横八竖的木材,一些大株的果树被拦腰扒皮“断脉”了,稍小的就直接砍倒“酷毙”啦!玉米、花生地也被毁了不少面积。
常健用手机拍照,并详细地询问有关情况。龚家兄弟介绍说:争议地的山上有水源,龚苍屯的生产和生活用水主要靠它,“水利设施”归属龚苍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有关方面从未异议过;如果山坡、地皮是别人的,那“水利设施”只能在空中,甚至不能在人家的空中通过。因此,龚苍屯的当家人肯定要争,谁把这“主权”丢了,都对不起祖宗和子孙后代。
近天黑时,常健和龚大哥、龚三哥才回到龚家。龚家当晚举行的宴会,除了龚氏十多个兄弟之外,还有本屯金氏的几兄弟,上桌的都是中老年男人。其中常健、金家老三和小龚,属于远道而来的宾客。
金氏在屯里是小姓,小龚在家族同辈中排第十三位,按常规都算不上尊贵,但他们一个是在本省省城做生意的大款,一个在G省省级单位工作并领回律师,全屯的大事情主要靠他们出钱、出力。这样,酒会的主宾就是常健、金福和小龚,“经济合作社”的负责人龚大哥、龚三哥和金大哥作主陪,大家边喝、边聊,把“大政方针”和具体对策基本定了下来。
常健建议先办两件事:一是就安浪、高室屯的人“滥伐林木、破坏生产”问题,向公安机关报警;二是对新发现(大家都感觉比较麻烦的)“宁头镇政府关于罗红岭山场处理决定”,向县政府行政复议。
第二天上午,龚苍屯开出两辆小汽车:小龚的车上坐着常健、龚大哥、金大哥;金福的车坐有龚三哥、龚五哥等人,大伙直奔宁头镇公安派出所,约八点半钟就到了。常健没有料到:派出所的人尚未上班。
众人耐心地待侯了半个多小时,派出所的门开了,先走出一个家属,不知是去买菜还是干什么?常健他们进去后,见一个“协警”在接待室整理东西,就同他说明来意。“协警”听常健他们讲了一会儿,说要向领导汇报、请示;回来时答复:一、这是山林土地纠纷,应该由政府处理,镇里早知道此事;二、林区的案件属于林业公安管辖,非要报案可以找县林业公安分局。
常健他们巴不得此事由县里来处理,现在有了派出所的答复,便向县城开进。县林业公安分局接待人员看过材料,打电话与有关方面联系后,让常健等人再返回宁头派出所去办报案手续,声称保证能够受理了。龚、金两家兄弟有点骂骂咧咧的,经常健劝说后,也只好打一个回马枪。
宁头派出所有专人侯着龚、金两家兄弟的到来,并严肃地宣布:“上周六在争议地现场的知情者留下作笔录,其他的人到外面等候,或者先回去。”
众人中符合留下作笔录条件的是龚大哥和龚三哥,他们年纪较大、文化又不多,挺悲壮地表态:“你们走吧!有一辆车等我们就行啦!”
大伙在派出所待了一阵子,小龚安排说:“常律师还要准备行政复议的材料,我们和金大哥先回去,阿福和五哥等大哥、三哥搞完再一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