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A市北区繁华路口附近的百年大厦,是一座有点象倒“品”字形的组合建筑群体,一幢小高层的裙楼临街,两幢高层的主楼在里面,它们分别是三个不同单位的产业。由于占据两幢高层的两个“大哥”关系严重不和,而《物业管理条例》又有“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的硬性规定,因此在整个百年大厦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或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时侯,裙楼的“小兄弟”就起决定性作用了。有人也称之为“屁股决定脑袋”的一种特殊方式。
按照原规划设计,百年大厦主楼的用途是办公和住宅,裙楼的用途是商业、经营;三个业主有意、无意地达成了默契: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由“小兄弟”主导。
近年来,因为第二商业公司经营不善、濒临破产,裙楼的一个大租户趁机就把整幢楼收购了。作为新业主的私营企业老板,过去曾经长期遭受物业公司的压迫,一翻过身来、就张罗更换物业服务企业。
百年酒楼的原经营者,以前和物业公司“合伙欺负”过大租户,见机不妙就想撤退了!他串联物业公司演了一出双簧戏,与易兴签订《转让协议》,并由物业公司与易兴签订《场地使用协议》,有点象玩儿戏“丢手绢”似的,把“手绢”丢到易兴、老连和吕副总的身上了。
裙楼的新业主,光换了物业服务企业还没有出够气,也许不一定懂得百年酒楼也换老板了,接着又拿它来出气;新的物业公司看新主人的眼色行事,或者说是狗仗人势,积极地配合新主子整治百年酒楼,它收过易老板所交的费用,不仅不给提供服务,还任由搞装修的人乱搞。
老物业公司的悄然离去属于“胜利大逃亡”、没有告知易老板,使他一直蒙在鼓里,“死到临头”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物业公司方面一直没有什么动静,在百年大厦裙楼管事的还是那几个人,但好象已经换了招牌。搞装修的人则气焰嚣张,不光把地面挖得一塌糊涂,还在百年酒楼门面上随便乱搭施工的脚手架子,裙楼的两部电梯他们都用来运装修材料,甚至拿水泥砖将电梯通往酒楼的通道完全封堵。
百年酒楼由易兴“半死不活”的维持着,最好时每天有三、四桌食客,最糟糕的情况是无人光顾;厨房算是承包给大厨师傅了,以最低保障工资养着几个服务员备用,采购员就由易老板亲自兼任,这样每月还是亏损。
易兴按照常健的意思,准备好一些证据材料之后,就三天两头地问他往下怎么办?常健说那是你们股东的事情,是继续耗下去!还是找对方协商、摊牌!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只能由你们自己拍板。
老连远在B市反而不是很着急,他久不久来一个电话,请常健多想些办法,并要吕副总协助老易去找物业公司谈判协商。
吕副总已经当惯甩手掌柜了,他让易老板找常健帮忙。
常健无奈地对易兴说:“有个典故是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你们可不要犯那样的错误。”碍于老连的老脸,他还是先后陪同易兴去了几次物业公司办公的地方,好不容易才弄明白整个百年大厦已经换成“佳家物业公司”管理,人家提出要废除旧的《场地使用协议》,双方要另行签订新的合约。常健想趁机删去不平等条款,搞一个相对公平的新合同。谁知对方具体办事的人员是老物业公司遗留下来的,他们向新老板出主意要沿用原协议的格式,光把甲方改为佳家物业公司,其他条款一律不动。
有一个周末,老连从B市回来,他和易兴把吕副总和常健、王局长召集到百年酒楼商量对策,大家再一次爬楼梯了。
王局长一上到5楼就发牢骚:“怎么没有姑娘背我上来呢?”
常健笑笑说:“是你想背姑娘吧!哈!哈!”
吕副总说:“就剩几个又老、又丑的,他哪愿意!”
老连和易老板有点忧国忧民的样子,没心思跟大家开玩笑。
酒菜上齐后,大家一起动手、动口,边吃、边喝、边聊,老易首先发言:“物业公司催款啦!说再不交钱就要断水、断电了!”
老连问:“水电费我们不是一直都交了吗?”
易老板说:“不光水电费,上周他们说要检修电梯,我还交了近千块钱,至今仍不得使用电梯,现在他们又催收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
老连喝了一口“革命小酒”后又问:“酒楼的帐上还有多少钱?”
易兴说:“早就没有了,还赊帐不少呐!是不是各个股东再筹点钱,不然怎么维持得下去!不说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还要发工人工资呀!”
王局长没心没肺地笑了:“人家做生意是赚钱的,我怎么老是看到你们投入而没有产出,你们可都是老总、大老板呀!”
常健问:“签订新合同的事情怎么样?”
易老板说:“他们说一个字都不能改!现在主要是催款。”
吕副总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既然那么难过,我看打官司算啦!”
老连边吃菜边说:“打官司也要钱呀!不说律师费,法院的诉讼费用可是要原告先垫付的,我们当过老总应该懂这个呢!”
易老板说:“不交钱肯定没有电梯用,没有电梯就没客人来吃饭,没有营业就没有收入。我估计即使和他们签合同,今后也未必有保障。”
常健说:“如果签订新的合同,就很难追究酒楼的前任老板和老物业公司了。我有点怀疑前任老板有意坑你们!按照法律规定,一年内你们可以重大误解为由反悔,把酒楼退还给他。也就是说,现在打官司是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诉多少个人?甚至包不包括新、老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尚有较大的选择余地。”
老连又干了一杯酒后、当场拍板:“老易打电话给物业公司找它的负责人,就说酒楼是我们一帮战友一起搞的,明天上午我们派代表去谈判,也算是最后通牒。怎么样?明天大家都到场助威、压阵、声援、把关。”
吕副总说本来明天另外有事的,但如果约好对方,他就尽量参加。
常健和王局长是吃了别人东西嘴软,也勉强答应届时到场。
第二天上午十点时分,易老板领着老连等人,兴师动众去到物业公司办公的地方,见了几副老面孔和一个被称为“韦总”的人。
老连以百年酒楼董事长的身份,临时把吕副总、常健也封为战友,把常健和王局长也封为股东,他颇有军人风度地说:“韦总,我们战友会好不容易搞个酒楼,什么时候换成你们来管理的?你们公司一来、百年大厦裙楼就乱套了!不要以为易老板是个体户好欺负,他是代表我们一大帮战友的。”
韦总见来者不善而自己头尾还大清楚,就有点和气地说:“你们不交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这到哪里都讲不过去的!”
王局长说:“你们让人搞装修,我们一直不得正常经营,不叫你们赔偿损失已经不错了!还交什么费?电梯不能用,谁愿意爬上5楼来吃饭?”
韦总推托说:“有些问题是元兴物业公司遗留下来的。”
易兴指着其他物业管理人员说:“这帮人一直在这上班的,什么情况他们不清楚?我早就打报告给他们要求免交、缓交场地使用费和物业管理费了。”
韦总说:“这样好不好?我们重新签订合同,顺便协商费用怎么交!”
“早就应该这样嘛!以前我们不懂得已经换了物业公司,没人告诉我们,我们也没有见过你韦总。原来的合同没有到期,当然也有不少缺陷,所以就出现如今的麻烦;如果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应该平等协商,权利义务一致。”常健也帮腔几句,吕副总则好象来看热闹似的,一言不发。
接下来,双方开始讨价还价,老连主要是讲价钱,常健执笔修改合同,王局长两头都兼顾,易老板却和吕副总一道看热闹了。
磨了半天的嘴皮子,新的合同基本上定了下来!在场的物业管理人员打印好文件后,有身份、地位的人们都过目一遍,韦总就让一个主管和易老板草签,说是待酒楼方面交第一笔款才能盖章、正式生效。
老连、易老板和吕副总这边才下眉头,回到百年酒楼后,又为“交第一笔款”的问题上了心头,他们一边叫几个“工仔”张罗饭菜,一边动员常健和王局长加盟入伙,做名符其实的股东和战友。
常健假痴不癫、哼哼哈哈、顾左右而言他,最终什么也没答应。
王局长见易老板大声喝叱服务员,就劝了几句,并给大家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的道理,讲在饭店用餐时一定不能得罪服务员,那些小青年工资不高,如果再受气他们就会采取报复措施。
易老板不以为然地说:“谁敢?我炒他尤鱼。”
王局长小声且神密地说:“他偷偷在饭菜里吐口水、喷鼻涕或洒点尿给你吃了,你奈他何?炒他尤鱼你还是吃亏了!”
吕副总好奇地问:“真有这种事情?”
常健半开玩笑地说:“他都挨过了!”
王局长有点尴尬:“这是厨师告诉我的,谁挨过、谁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