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处长
黎民2015-10-27 13:553,256

  很久没有与常健联系的迟晓,突然从D市给常健打长途电话,说他的一个老乡兼好朋友,在A市开办公司想请法律顾问,让他务必帮忙……常健刚开始听得不太明白:是让他帮忙、还是让迟晓帮忙?是无偿的还是有偿的?是临时的或者是长期的?直到通话即将结束的时候,迟晓才说他的老乡名叫叶远,原是省邮电局的处长,已经办了内退手续,但是想法很多,也很天真,让常健有个思想准备,联系时就称他叶处长,具体的问题双方见面后再详谈。

  迟晓与常健在政法学院同班、同学两年,现任D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以前,常健联系工作调动、办理案件都曾经找过他,没想到他升官不算太快,而“官念”却那么根深蒂固,竟然要常健称呼一个私营企业老板过去的官衔。常健心想:恐怕他自己才是“想法很多”而且天真!

  第二天上午11点钟,“叶处长”的电话来了!他约常健一个小时后在第十五合伙律师所附近的餐馆吃午饭,顺便商谈法律顾问的事。其时,常健正在家里玩电脑,也恰巧是律师事务所附近;他想不用亲自做午饭了,就打电话告诉夫人吕梅中午不在家吃饭,让她自行解决。

  在等候叶处长所约免费午餐的过程中,常健一边考虑双方见面时、怎么个谈法,一边准备“面试”的个人资料。他觉得:既然对方想请法律顾问,自己一定得把《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带上……

  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律师资格是每两年考一次;常健第二次参加律师资格之前,国家司法部和人事部联合举办首次全国企(事)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他报名之后,有关部门两次推迟考试的时间;他在落实自己已经获得律师资格的情况下,怀着“不考白不考”的心态,去考这可有、可无的法律顾问资格。结果,常某人以全省第二名的成绩考取了《法律顾问资格证书》,这“资格”虽然从未派上过用场,但他一直珍藏着证书;如果再不使用,往后人们还以为司法部和人事部那两个大红印,是私刻的公章呢!

  据说,《法律顾问资格证书》早已经作废,现在的名堂大概应该是公司律师、公职律师或职称证书一类。常健才不管它那么多!反正这证书不是偷来、抢来或者伪造的,里面的两个大红印比《律师资格证书》、《司法考试合格证》以及《律师执业证》还要威风,外行的人懂个啥?

  见到叶远的第一眼,常健就认定他确实是一个特殊人才,并诚心诚意地与“叶处长”相认。叶老板的笑容有点象娃娃脸,年轻时肯定是帅哥,他个头比常健高,年龄也长一岁,但粗看起来却相对要年青一些。

  “你好!常律师。刚才办点事,让你久等啦!对不起!”叶远从车上下来后,就紧紧拉住常健的手,彬彬有礼、热情洋溢。

  “叶处长,你好!我也刚到。12点才过几分钟,不算迟到的。”

  “你的车呢?”叶远见自己开来的的小车(好象是切基诺之类),孤伶伶的停在酒楼旁边,就四处张望并关心地问了一声。

  常健解释说:“我们律师所和我家都在附近,所以我是走路来的。”

  “常律师、里面请!”叶远边走、边说:“这酒楼我经常来,因为它用的是我们的餐具。它的生意主要是晚餐,中午客人不多。”

  “确实如此!我曾经来过几次,晚上热闹得很,有时还要预订。哎!叶处长,你说它用你们的餐具是吗?”常健边搭讪、边提问。

  “是呵!我开的是餐具消毒配送公司,迟晓没有告诉你吗?”

  “他没有具体告诉我,我也没有问过你是搞什么行业的。”常健进到酒楼包厢落座后,看着服务员摆上的套装餐具,又禁不住发问道:“叶处长,这消毒餐具使用一套才一块钱,有那么大的生意做吗?”

  叶远悄悄地说:“我们的营业额和利润,每天是万把、几万元的。”

  “呵!真有那么大的量吗?”常健大吃一惊。

  叶远笑了笑:“待会儿再说!”然后,他简单地征求过常健的意见,很快把菜点好了。由于午餐的顾客不多,菜上得也快,俩人各自先干了一杯啤酒,就边吃、边聊,相互把对方的基本情况弄清楚。

  叶远与常健一样出身于干部家庭,原来家在县城,高中毕业就到农村插队了,入党后做过生产队干部,回城时直接进入父亲所在的邮电系统。他当过县邮电局的副局长、局长,市邮电局的副局长,省邮电局的副处长、处长。

  机构改革之后,电信与邮政分离;省邮电局分成邮政局、信息产业局、通信管理局和邮政储汇局,还有什么管理中心以及一大堆公司。可是,庙多和尚也多,位置和编制有一定限额;干部分流的时侯,叶远“不明不白”地被安排下岗、内退,国家干部的身份以及行政级别都没有了,公务员肯定不是啦!他的人事关系挂在省电信有限公司,不知道算不算是公司职员?内退的工资扣完“三金五险”后所剩无己,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叶远发愤图强,先是到外地的一个大型民营企业打工,把过去上山下乡插队的苦,再重新吃了一遍,捎带观察人家老板是怎么搞经营的。他回A市办公司之初期,向不少亲戚朋友借过钱;在最困难的时候,真是一分钱也难倒英雄汉呀!“求爷爷告奶奶”的事他也做过了。

  叶远的企业,从小作坊似的生产,到形成一定规模;从一人身兼厂长、司机、采购、销售、财务多职,到手下有近百号人马;从与同行抢客户、夺地盘、打价格战,到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酸甜苦辣的滋味都偿够啦!也交了不少的学费。本来,叶远准备要歇口气,其夫人却象念紧匝咒似的给他鼓吹什么“鲶鱼效应”理论,唯恐他一旦躺倒就起不来一样!搞得叶远如同充足能量的机器人,绑在商品经济这部“战车”上不停地转。

  最近,叶远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高薪聘用了一个职业经理人,据说那人有会计师、会计师、律师资格,号称是“三师”经理;在外部的市场竞争方面,他与同行的几家较大公司,建立了一个松散形式的“联盟”关系。在此基础上,叶远准备再聘请一个职业律师,担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三足鼎立之势来支撑企业并提高档次。

  常健简单扼要地介绍自己的经历,主动把《律师执业证》和《法律顾问资格证书》亮给叶远看。常健说做律师十多年了,曾当过几十个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中一位私营企业的老板也姓叶,可惜是个刑满释放人员,并和自己同在一所监狱里呆过,给他干了一段时间才察觉……引起叶远一阵哈哈大笑。

  午餐会接近尾声的时侯,大家都有一点醉意了,叶远突然向常健发问:“常律师,你认识郑彬吗?就是第十二合伙律师所的郑主任。”

  这回轮到常健笑了:“太认识啦!他曾经是我的徒弟,也当过我的主任。准确地说他现在是A市第十二合伙律师所的副主任。怎么样?”

  “我跟他洽谈过聘请法律顾问的事,他要价蛮高。”

  “有关部门定了收费标准,在幅度以内可以协商嘛!”

  “我很想找个朋友帮忙,迟晓是在职法官而且鞭长莫及!不知你的价位如何?”叶远虽然面带笑容,但终于露出了商人的本色。

  常健想了想:“叶处长,不知道你公司的法律事务多不多?我一贯主张按劳计酬,律师费和工作量基本平衡。我们可以先试个一年半截的,包打官司就三两万元,不包打官司每月最少五百元吧!你看呢?”

  “这个要价不高!我不想打官司,并且认为一两年内是很难见成效的。初步设想是:五年为期、每年顾问费两万元。请你考虑行不行?我也同老婆以及公司的副总商量一下……哎!常律师,我里这有一份与同行结盟的框架文件草案,你抽空帮研究、研究,如果能提些意见或建议最好。”

  “行!”常健随手接过材料,当场翻阅一遍,这个《A市餐具消毒配送集团构想》的主要内容有:第一部分,可行性概述;第二部分,成立集团的现实途径;第三部分,规避风险方法;第四部分,集团设立的进度安排;第五部分,集团的运作模式。整份材料是打印的文件,共有5页纸,撰稿人肯定花了不少的心机。常健打算回去之后,再好好拜读一番。

  叶远一边结帐、一边对常健说:“对了!常律师,我明天要去一趟北京,办事的时间长短说不定,回来我再联系你吧!”

  常健说声“好!”他的理解是:这事不用主动联系叶老板,人家做出决定自然会找他。出门后双方就“拜、拜”分手了。

  然而,两三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常健却一直未接到“叶处长”的电话。对于这种情况,常健也算是多见少怪啦!他估计叶远是因为已经有“三师”或者找了郑彬,便逐渐地淡忘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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