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打架
黎民2015-10-27 13:552,914

  常健明白自己有些大意了!因为邮件封面清单上的“内件品名”写明:敦促履行《土地合作开发合同》的律师函;“收件人姓名”是:苏佳。估计对方早就防备己方出招,不用轻易接受危险物品。

  尚林问常健怎么办?常健说:“他不收更说明其心中有鬼!你派人拿到他公司门面上张贴,拍下照片就算是留置送达了。”

  “还有什么好办法没有?”尚林不大明白做这个事有何意义。

  常健回答:“我们先礼后兵,办完这道手续,如果对方仍是一意孤行,我们就接管仓库,要客户付款给我们、再让其出货。”

  “这几天永利公司一直在运送白糖出仓,他们已经知道我和苏佳的矛盾了,怎么对付?”尚林一面说情况、一面继续讨教。

  “谁给他们办理出库手续?多长时间可以出完货?”

  尚林啰啰嗦嗦地说:“苏佳的老婆带几个人在张罗此事。这个叫卢兰的女人,据说是苏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的老婆,被苏佳骗财、骗色。这个白糖至少要一个月才能出完。另外,万能公司的淀粉至今尚未出货。”

  “那就不要紧了。哎!万能公司还有钱给吗?”

  “没有钱给啦!它不象永利公司逐月付费,而是一开始就付了大半年的费用;如果现在出货,我们还要给它退款呢!”尚林比常健还在乎这个问题。

  常健说:“暂且不管它吧!先搞有钱的!”

  由于目前驻守石碑仓库的管理人员,是茂盛公司方面派出的老弱病残者,而且完全听命于苏佳;尚林经与常健商量,就让其小舅子找来几个身强力壮的朋友,一个中午的十几分钟便全部占领仓库。

  被赶出来的人在仓库门外打电话给苏佳报丧,苏佳叫他们直接向110报警。110警察匆忙赶到现场之后,尚林的小舅子对警察说,那些人不好好干活,已经被老板开除了;警察见那些人既没流血、也没流泪,确实不象是好人的样子,警告他们不要扰乱公共秩序后、就走人了。

  为了使己方的行为更加合法化,常健建议尚林请保安公司的正规保安看守仓库;尚林急忙以旺旺公司的名义,和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南区分公司签订了《临时派驻保安服务合同》。第二天一大早,正规保安便按时到位。

  上午九点多钟,永利公司的有关人员在卢兰的陪同下,带了四辆大货车继续来搬运白糖,当即被拒之门外。尚林发话:先交费才能提货。

  保安公司的人和原来驻守石碑仓库的管理人员一样,象是看门的忠实走狗,谁养着它、谁就是主人,谁是主人、就听谁使唤。无论卢兰和永利公司的人用什么招数,始终进不了仓库,苏佳则根本就没有露面。

  卢兰又打电话向110报警。石碑公安派出所的人接到出警通知后,一听又是石碑仓库的问题,就不大当一回事,近一个小时才来两个民警。警察见正规保安守着仓库大门,并声称老板交待不付保管费就不给提货,觉得很有道理;便正告卢兰和永利公司的人,说这是经济纠纷,不能再报警。

  中午,常健突然接到原第六监狱同事小洪(绰号二百五)的电话,说他现是永利公司的法律顾问,正在石碑仓库和尚老板交涉,刚刚得知常老兄是尚老板聘请的律师,诚心地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问题。

  小洪第一次参加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是250分,当时是五份试卷、300分为及格,他没上线且落下一个美名。后来,他通过关系调到F地区中级法院当法官、当过副庭长,又找了门路再调到A市中级法院。前不久,小洪不知以什么理由提前办了退休手续,并到永利公司做了法律顾问。

  常健隐隐约约听说了小洪的一些情况,但不知道他当了永利公司的法律顾问。此时,常健心里想:这个二百五不简单呀!退休发挥余热了……既然如此,这个面无论如何都是要见的。因此,他便赶去石碑仓库。

  常健与小洪(他自称老洪)见面寒喧过后,就给他签收了一份《敦促履行“土地合作开发合同”的律师函》复印件,并替尚林向他大倒苦水。

  老洪算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他对常健和尚林表示理解,还帮做了卢兰的思想工作;卢兰则把一切责任往苏佳身上推,说她自己也是受害者,投入茂盛公司的大量资金尚未收回,现在算是打工、才得一点钱。

  说来说去,最后老洪表达的意思是: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拉走四车白糖,不然,永利公司会有大麻烦,大家都不好过关。

  常健动了动脑筋,并和尚林到一边商量了一下,就对老洪、卢兰说,大家草签一个协议,就可以装车运糖了。老洪说:“老常你们就先让车进来装货,然后你抓紧时间起草协议,我签字给你就是了。”

  常健料他们也玩不起什么花招,就让尚林交待保安开门放车进来,自己也很快拟好一份《协议书》,经老洪修改后,具体的内容是:甲方:G省永利糖业公司乙方:A市茂盛商贸有限公司丙方:尚林经过充分协商,为了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各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乙方和丙方2007年10月30日签订的《土地合作开发合同》的规定,以及今年6月5日之前的做法,将仓储费用转入丙方中国银行帐户,前提是丙方需出具委托书给甲方。

  二、丙方负责保证甲方按《仓储保管合同》约定出货。

  三、乙方的代表卢兰对以上条款无异议,如乙方有异议,须在三日内书面向甲方和丙方提出。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丙方:日期:2008年8月18日《协议书》的草案经各方有关人员看过后,老洪和尚林当场就签了字,卢兰说要回去向苏佳汇报、请示,没有签字。

  常健把《协议书》收好,并说:“今天就这样了,明天上午我们打印好文件就送各方盖章;以后再出货,要等这个手续办好才行。”

  待老洪和卢兰走了之后,常健嘱咐尚林:尽快修改中国银行存折的密码,里面的钱也要及时提出来;好戏才刚刚开始,还会有事有。

  当天下午,苏佳就挂电话与尚林大打“口水仗”了,甚至互相骂娘。

  从第二天开始,先是常健和尚林去永利公司让老洪他们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乙方的“签字、盖章”处就空着;尚林的中国银行存折密码也办了修改的手续,并催促永利公司往这个帐户打款。然后,尚林从旺旺公司调了两个熟悉业务的职员,接手给永利公司发货。

  永利公司考虑到:茂盛公司早已开好十几张发票送过来,自己又与尚林签订了《协议书》并依靠他发货,再不支付仓储费用,得罪的人就太多了!因此,瞒着茂盛公司方面,让尚林在发票的“收款人”一栏上签名后,便直接把款转入尚林的中国银行帐户,形成茂盛公司开票、尚林收款的事实。

  茂盛公司不明真象,又散发了两份《声明》,并到处张贴,有点象“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传单和大字报、小字报。

  一份主要是针对尚林个人:“现尚林外派十几名身份不明的警卫人员进入我公司石碑仓库,赶走我公司员工……强行出货,其做法及为恶劣……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尚林全权负责。现再三警告尚林,如不即时撤消其所有人员。公司将采取法律保护措施来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一份是针对永利公司和尚林:“茂盛公司石碑仓库永利白糖出库,从7月13日至8月18日出库止为茂盛公司经手……8月19日以后由厂家及尚林负责出库,因茂盛公司不得入库内,无法参与出库手续。如出库期间有任何差错均由厂家及尚林负责,与茂盛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以上《声明》的格式、文字、标点、用词都有毛病,常健看后觉得作,者可能神经不大正常,就对尚林说“不理睬它!”

继续阅读:第136章、裁定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职业生涯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