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兄弟
黎民2015-10-27 13:542,889

  一天上午,常健在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偶遇老陈,就问道:“陈庭长,建筑施工公司那个案件怎么样了?摆平没有?”

  “还没呐!慢慢磨吧!我这老家伙又不是正规律师,无所谓了。”

  “我们律师所现在多好,你为什么不加盟呢?”

  “我没有律师资格,关系挂在海宁法律服务所,跟小万算是合作。”

  “海宁所?魏平现在怎么样?”常健想起老朋友魏平。

  老陈说:“他是所里的副主任,年轻人业务不多、对老同志不错。我们法律工作者办不了刑事案件,业务的范围受限制呢!”

  “你在法院不是干过刑庭的庭长吗?办不了刑案岂不是笑话!”

  “咳!别提啦!我这有个刑案,还在侦查阶段,你愿不愿办?”

  “万主任呢?他怎么不干?”常健好奇地问一句。

  “原来是他和成律师办的,最近他忙,要找人替代呐!”

  “替什么替?小成办下去不就得啦!”常健不以为然。

  老陈有点无奈:“是共同犯罪案件、两个人,小成只能帮一个。”

  常健觉得奇怪了:“共同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之间是有利害关系的;我们律师所对俩个人都给提供法律帮助,合适吗?”

  “现在还是侦查阶段,严格说还没有到划分责任的时候。他们是俩兄弟,哥哥被一个白粉仔抢钱、反抗了;弟弟后来好象也帮了一下手,就被说成是共同故意伤害。一个所的律师才好办呢!大家要协调一致的。”

  “也就是会见、提供法律咨询……”常健思考着说。

  “他们父亲担心俩人狗咬狗、给人看笑话,自己人难受。”

  常健被逗乐了:“哈!哈!养了两条狗呀!这个比喻不恰当吧!呵?不过,应该实事求是,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至于俩个都要坐牢吧!”

  老陈说:“就看律师怎么办了,肯定要协调好才行!”

  “万主任和小成办到什么程度啦?”常健试探着问。

  “他们分别去会见了两次,开始老大说他是正当防卫,不关老二的事;后来又说不想多说了,可能是公安人员在场的缘故。”

  “万主任帮老大是吗?”常健猜测着说。

  “是的,现在想让你替代呐!试试吧!怎么样?”

  “试就试吧!只要当事人愿意,就在这个阶段试一下。”

  这个案件的大概情况是这样:

  文语,33岁,大专文化,A市(原郊县)天城区图书馆馆长,200X年7月2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

  文胜,30岁,中专文化,个体经营者,住天城区平等路32号,200X年7月2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9月2日被逮捕。

  200X年7月22日晚10许,文语、文胜俩兄弟和亲戚一起吃饭、喝酒。饭后,老大送客出门,回来的路上被无业人员卫宗(据说还是吸毒人员,大家并不熟悉)拦住问要钱,互相口角、打斗,而且都受了伤,旁边有人报警了。老二闻讯赶到现场(也有人说参战了),他送老大去医院之后,又对警方否认自己曾到过现场。卫宗也被人送往医院救治,但十天后却不治身亡。

  常健接手此案之前,曾与俩兄弟的父亲当面商议一番。

  老文说:“卫宗因吸毒多次被司法机关处理,与家人关系相当紧张;并且由于做坏事太多,民愤也大;他人死之后,他家里应该高兴,现在却迁怒于我们。特别是他有个哥在公安派出所工作,公安局肯定偏向他们。”

  “你这个说法可靠吗?他哥对这个案件是要回避的呀!”

  “卫宗死亡的原因,不只是受伤引起,他长期吸毒造成体内功能衰竭,也是原因之一。”老文接着又说了一通,很在行的样子。

  常健问:“老文,你说卫宗是吸毒人员、有前科,有什么依据?”

  老文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左邻右舍的街坊最近还在议论。”

  “最好是有凭证。现在是侦查阶段,按规定我们还不能搞调查;但如果有凭据,大家都可以作为参考。”常健好象是自言自语一样。

  老文点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下次把凭证带给你吧!”

  第三天,老文给常健带来三份材料:一份是公安局的《强制戒毒决定书》,记录卫宗1997年被强制戒毒三个月;两份是法院的《刑事判决书》,记录卫宗200X年以来,因贩卖毒品曾先后被判刑一年六个月、二年。材料虽然是复印件,但应该是真实的,也不知老文是怎么弄到手的。

  看过材料之后,常健说:“这些材料说明卫宗确实是有问题的,也许他真是毒瘾发作要抢钱。那么,你大儿子应该属于防卫,过不过当?就看检察院、法院怎么认定了。可是,你这小儿子算怎么回事呢?”

  老文期待地说:“常律师,靠你们帮助啦!”

  “好!我尽快先去看守所见一见你大儿子。”

  常健办了手续后去看守所会见文语。公安局开了一份《安排律师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给常健,没有派员在场。

  天城区看守所是老式的,律师会见是在二门内的审讯室进行。那天,常健就在院落里看着文语被值班民警带出来,他戴着手铐、步履维艰,边走边与常健交谈,快要迈进审讯室门口时,几个公安人员进来不知办什么事,其中一人拍了拍文语的肩膀:“文馆长,你好呀!”

  “好什么?倒霉啦!……”文语回应说。常健以为他们是老朋友,可能要聊一会儿,没想到俩人几乎是擦肩而过。

  进门后,常健注意到文语的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并且低调地叹息说:“那人是卫宗的亲哥哥,刚才打我了……”

  “打你了?我怎么没有看见?”常健也有些惊奇。

  “他拍得很用力,其实就是打我。”文语表露出无可奈何。

  常健职业本能地问道:“要不要投诉他?”

  “算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文语渐渐地恢复了常态。

  由于事前听成律师说:文老二至今不承认参与打斗,他自称是案发后才到达现场,当时见其兄满面是血,就急忙把老大送医院去了。因此,常健讲明自己是替代万律师,而本所的成律师正在帮文老二,老文一直在*心两个儿子的事;现在律师能做的,就是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

  文语说:“公安已经多次做过笔录,现在没有什么好讲啦!出了人命,人家不会轻易放过这事的,总要有人来承担责任。我这个公职人员,也算是做到头了!那天晚上喝了很多的酒,有些事情,被抓之前与老爸、老二说过,怎么回事老爸和老二清楚……”似乎他不愿意承担全部的责任。

  从看守所出来后,常健把大概情况和老文说了,他回应道:“我清楚什么?我这个年纪了,就那么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我当然希望两个都没有事,现在起码有个人先担起来,解脱一个算一个。”

  常健有点迟缓地问:“你的意思是……”

  “都关那么久啦!能不能先弄一个出来?”

  常健边思考、边说:“无条件的放人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取保侯审试试看!不过,我估计两个同时办也难。”

  老文问:“你认为办谁好呢?”

  常健答:“如果只有一个人动手,就办未动手那一个;如果两个人都动手了,就办出手少、出手轻,而且属于防卫型的那一个。”

  老文又问:“我们怎么来区分?”

  常健叹息说:“我现在还无法分辨!老大说老爸和老二清楚,不然你和成律师再商量,他不是去看过老二两次了吗?”

  老文和成律师好象没有商量得出什么结果,老陈和万主任也没有什么好主意,一直拖到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常健和小成就不再跟进。据说是郑彬与他们律师事务所一个同事,把这个案件接了下来继续办。

继续阅读:第115章、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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