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住房
黎民2015-10-27 13:554,080

  一天,叶远对常健说:“常律师,我要和我儿子签一个协议书,给他80万元出国读书,从此他名下的房屋以及财产继承权,都没有他的份了。我已经拟好协议书的草案,还打算去办公证,你帮我看看行不行?”

  本来,法律顾问是不负责顾问单位干部职工个人事务的,常健出于好奇,并鉴于上次的不愉快,就热心地问:“怎么回事?我听说过把儿子养到十八岁的故事,据说是签了父子协议。你也要这么干了?”

  叶老板无奈地笑了笑:“我何止把他养到十八岁?他已经是二十几岁的成人了!”接着,就郁闷地给常健讲起自己的故事:叶远在原单位有一套“房改房”,后来另外买住宅的时侯,就用了儿子的名义;他离婚不久,又住到新夫人单位的“房改房”,接着用后妻所生女儿的名义,再买一套商品房。目前,他们一家只住了其中一套房屋,其他的房产全部出租,有时为资金周转还临时抵押给银行办贷款。

  叶子今年大学本科毕业,见不少同学吵着出国镀金,他也想到国外去留学。本来,叶远不大愿意他出国,就说没有那么多钱。叶子说:“我不是有一套房屋吗?把它卖掉肯定够我留学几年的花费。”

  叶远反问:“你有房子吗?你什么时候买的?”

  叶子认真地说:“那套房产证上只写我一个人名字的,以前不是讲送给我了吗?长辈说过的话就要算数,不能欺骗晚辈嘛!”

  “本来是打算留给你以后结婚成家的,如果真要卖房、出国,你就混出个名堂,不要考虑回来了!”叶远想出这么一招,让儿子断绝后路、背水一战,并声称后妈生的妹妹年龄还小,其余的财产归她了。

  叶远签协议、办手续,一是为了激励儿子,二是表现给夫人看,三是作好假戏真做的准备、不定什么时候真的把那套房子卖掉。

  常健听完故事有点感动,就说:“好!我帮你看看。”他替叶老板认真地审查和修改《协议书》,并思考了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

  叶子名下的房屋,原本是出租的,物业管理费也一直由租户承担;其出国不久,旧租户就搬家了,叶远尚未找到新的租户。

  这时,小区业主们闹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叶远就以叶子的名义亲自参与此事,还想当个头目。业主积极分子们企图以“拒交物业费”的行动来凝聚人气,使业委会的旗帜尽快扯起来,并*迫开发商安排的“前期”物业公司主动撤退,结果一些人被物业公司以“欠款”为由告到法院。

  南区法院立案后,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按物业公司提供的号码打电话给叶远:“你好!请问你是叶子吗?你现在哪里呀?”

  “你是哪里的?有什么事?”叶远没有直接回答对方的问题。

  “我是南区法院立案庭的李法官,请你到法院领法律文书。”

  叶远愣了一下,大概明白是什么回事,他应付着说:“知道了。”

  放下电话,叶老板马上找法律顾问常健咨询,他说:“常律师,物业公司告我们业主拖欠物业费,我那套房屋是叶子的名字,他已经出国了,这个事情怎么办好?我要不要接这个官司?能不能打羸?”

  常健反问他:“欠多少钱?值不值得打官司?”

  叶远说:“金额没有多少,大家主要是斗气。”

  常健说:“如果是这样,你就不用理睬它。按规定,法院收了原告的诉讼费用,要负责送达法律文书给有关当事人,你没有义务去领取;当事人是你儿子,你没有手续、就不是代理人,让他们找你儿子去。我估计法院下一步可能要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或者找不到被告、就动员物业公司撤诉。反正这个官司涉及的金额不大,输不到哪里、也蠃不到哪里!”说完这个问题,常健还和叶老板扯了业主委员会的事情。

  常健先后住过三个小区,并且都是首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他现住的景阳小区,从筹备组到业委会成立花了一年多的时间,与开发商、前期物业公司斗得天翻地覆建立起的“堡垒”,内部却出现问题,短短的几个月就基本上被业委会主任搞垮了。因此,常健对叶老板说:“小区的事是全体业主的事,期望越高,失落也越大,我劝你最好不要太投入。”

  “这是大家的事,总要有人牵头来搞呀!”

  常健说:“搞这事很费时间、精力,所以很多人不愿出头,可他们什么意见都有,七嘴八舌的,组织者很难照顾到每一个人,人家也不一定听你的。不象你在公司里当老板,公司的人个个都听你的。”

  叶远答:“人家说我是大老板有号召力呢!”

  “叶总,从法律手续方面来讲,你不是业主;如果你那套房子不更名,你肯定选不进业委会,甚至连选举权都没有。”

  “给大家把事办成,应该有些好处吧!”

  “就是这个方面容易出问题,搞事的人也很有头脑,他既抢功劳,更要谋利益。我们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公司不久,还不是给人家轰下台了。”

  “是怎么回事呢?你最好给我说得清楚一些。”

  “我是做法律工作的,加上办事认真,所以业委会选举时票数就高,人家就忌妒了;我谦让别的人当了主任,他不仅乱搞,还容不得不同的意见,千方百计地算计我。在业委会里面,我们坚持原则的是大多数,后来想按物业管理条例更换主任人选都不行。主任在业委会中是少数派,他就乱扯是非,经常组织所谓的业主代表围攻我们,我们多数派只好退出。”

  叶老板关心地问:“那么业委会还搞得下去吗?”

  “还有一两个人帮着主任,他们掌印、又掌钱,以经济作文章,硬撑了一段时间,捞了不少好处,也逐渐丧失人心。”

  叶老板想知道结果:“现有怎么样了?”

  “首届两年任期满后,他们想连选、连任,结果只得百分之十几、二十几的票;由于他们把整个小区的人心搞散了,业委会已经不复存。”

  叶老板很失望:“那你不是瞎忙乎啦?”

  “所以我把经验教训贡献给你参考。”

  常健很羡慕那些享受国家住房政策的人们,那些人住在单位大院,不仅不须高价买房,还不用交物业管理费,人际关系也没有那么复杂。

  刚从第六监狱辞职到A市做律师时,常健住的是小旅社,也悄悄住过律师所的办公室;辛海在省司法厅大院有一套“房改房”,久不久邀请他去吃饭、玩耍。常健觉得大院落的环境真不错,有保安义务帮看家护院,绿化、卫生、公共秩序都很好,可是自己也只能客串一下而已。

  辛海辞去公职不久,又买商品房、写字楼、商铺,买地皮建别墅,有近十处房地产,眨眼工夫就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大亨。

  事业成功之后,辛海就开始严格要求第二任老婆,希望她赶快提高素质、跟上他的发展步伐,主要是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份守己。

  辛夫人问他:“现在不很好啦!你还要我怎么做?”

  “你这几年帮我洗过几次衣服?煮过几次饭菜?”

  辛夫人反驳说:“你做事,我也做事。家务就应该大家分担嘛!”

  “你做什么事?这辈子就弄了一套房子,还是我帮打官司才最后落实的。人应该实际一些,女人要有个女人的样,家务是你们的长项。”

  辛夫人曾经是一个女强人,她当然不服气。

  一次辛海心情较好,很难得表扬了夫人,说她有一个方面是他望尘末及的;辛夫人高兴地问:“哪一个方面?”

  “你的配偶比我的配偶强!”说完辛海就哈哈大笑。

  辛夫人过了一阵子才反应过来,然后气得够呛!

  城市的住房,原来主要是单位房、房产局直管的公房、居民祖传的私宅,后来又有商品房小区、(拆迁)安居小区、城中村小区,以及一些乱搭、乱盖的违章建筑(住房)。人们对住房的需求,一部分纯粹是居住,一部分是从投资的角度考虑,因为不用交房产税,也有两者兼而有之的情况。

  常健在住房方面未能享受国家的福利政策,他买第一套商品房,是在市区的边缘,虽然“两房一厅”的总房价仅七、八万元,但他主要还是依靠了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的借款,后来陆陆续续才还清债务。

  做律师六、七年后,常健想在市中心买第二套住宅;有一个在外地的高中同学听人介绍信息,计划在A市郊区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宅基地,他动员常健与其做伴。当时十几万元可以买到一百平方米左右的地皮,允许自建三、四层高的商住楼。常健没有战略眼光,只考虑居住的问题,嫌郊区的交通不便,一心想买套条件较好的现房,因此以十几万元的代价,买到一套七、八十平方米的住宅。那个高中同学买宅基地不久,房地产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回购已经卖给私人的宅基地,置换给他一大间商铺、两套住房,使他的投资一下子就增值了三、四倍(还有继续增值的可能),这让常健后悔不已。

  做律师的第十年,常健攒了点小钱,又想买一套更大的住宅,他和夫人吕梅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几乎跑遍了市区的各个楼盘,最后选定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四房二厅二卫”大宅,总价款近五十万元人民币。常健办购房手续时,除了向父母小额借款以外,还向银行按揭贷款二十五万元。

  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日子并不好过,要存足够数额的资金让银行每月扣款,过了一段时间常健心理承受不了,打算将两套旧的住宅卖掉,把内债、外债全部还清楚。吕梅是会计师,她说:“房屋是保值、升值的,如果两套小房子都出租,所收的租金也差不多顶上银行每月扣款了。”

  常健说:“那你来办这事,我没有那么多闲工夫。”

  “房子有你的名字,银行扣的又是你的钱,我才不管这事。”平时,吕梅说常健说得多、做得少,却没有给自己对号入座。

  常健出租、出卖房屋都不太顺利,他不会讲价钱,最终基本上是以原价把两套小房子都出手了,又被吕梅数落一通。常健还银行贷款后,认为节省利息部分相当于卖房屋多得的差价,心理却平衡了。

  郑彬辞职做律师之前,在近郊区的原单位也得了一套“房改房”,后来旧城改造被拆迁,他得了一笔可观的补偿款,转到市区较中心的地带买了一套档次更高的现房,基本上没有什么“后顾之忧”的问题。

  郑彬住的条件不算差,并考虑到面子问题,买了一辆“2位数”以上的轿车,不仅起步快,也快速地提高了自己身份和社会地位。

  辛海算是常健的师傅,郑彬算是常健的徒弟,他们的原单位在A市;常健从外地到市内发展,在住、行这两大项方面,明显地处于劣势。人们常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常健既比不过辛海,也没办法跟郑彬,他以“人比人、气死人”来安慰自己,面对现实、不骄不馁。

  尚林找过辛海,叶远找过郑彬,但他们却选择了常健,这使常健认为在事业上与辛海、郑彬还有得一比,因此,有空他愿意多跑顾问单位。

继续阅读:第151章、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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