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药业集团所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尚林参加诉讼活动等原因,原告方面增加诉讼请求:收回租赁场地。按照办案法官的要求,常健代老尚写好《答辩意见书》,并按时向法院递交了证据材料。
常健考虑到“原告”是百姓药业集团,诉讼是由它提起,认为尚林要把主要的矛头对准它。因此,答辩的要点是:1、原告与茂盛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后,给其出具“招商引资”的证明,并允许其拖欠租金,允许答辩人对石碑仓库投资参股,双方当事人已经变更了合同;2、答辩人对石碑仓库的投资已经形成物业,依法应享有物权,这是本案的实际情况;3、如果原告坚持要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应对答辩人的投资进行补偿。
尚老板对常健提出的意见没有异议,且积极配合工作。
百姓药业集团有个法律顾问室,主任是一位与尚林年纪差不多的男士、姓陈,他的部下是一名女青年,给人感觉好象是个女秘书。
尚老板和陈主任打交道不少,对他没有好感,说他无德无才,当什么法律顾问室主任,百姓药业集团的许多事情就是坏在他手上。
常健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这种人你少惹他。”
老尚说:“没办法!我经常要与陈主任、苏佳这些小人打交道。”
白杨淀粉公司存放在石碑仓库的淀粉,总算是五月份之前全部“转移”完毕,直接的货物损失没有,但额外支付给当地农民一万多元的押金和误工费,加上转运淀粉的一些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董事长想来个秋后算帐,内部、外部都要好好清理一下,他把法律顾问郑彬找去商量,希望郑律师能够拿出一个锦囊妙计。
郑彬直直地说:“这事你们没有提前咨询我,事发之后,我已经尽力而为了。内部的问题,你是老板、你说了算。外部的问题,据我所知石碑仓库的租金比较便宜,与市场上的差价,和我们现在的经济损失几乎相等;茂盛公司没有找我们的麻烦,我们主动打官司的意义不大。”
董事长愤愤不平:“你的意思就这样算啦!”
郑彬换了语气:“我可没有这么说。我个人认为:第一,要把这事作为经验教训,以后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第二,茂盛公司、尚林正与百姓药业集团打官司,要和他们扯、也要先放一放。至于那些农民,跟他们有理也讲不清,反正又不再惹他们,万把块钱、就当是扶贫开支吧!”
董事长无话可说了,他气鼓鼓励的,心里很不舒服。
过了一段时间,白杨淀粉公司将张经理“炒尤鱼”了;郑彬的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后,董事长告诉经办人员不再办理续聘手续。
郑彬近年来业务一直不错,最旺盛的时侯,手上挂着七、八个顾问单位。因此,他不在乎多一个或者少一个顾问单位、案件。
洁白公司那边,卢颖的试用期满了,由于叶老板表示出“此人不堪重用”的意思,安可也无任何动作,大家就糊涂了一阵子。
卢颖在公司经过一番努力的拼搏,已经是“博士后”的阶段,其自我感觉良好,她根本上没想到自己的前途很快就要断送了。
一天,柯丽打电话向常健询问:“常律师,董事长让我请教你,卢颖的事怎么处理?主要是上个月的工资怎么给她发。”
事前,叶远曾经和常健“吹风”了,希望他从法律方面把把关,妥善地处置涉及卢颖的问题。因此,常健一本正经地对柯丽说:“这事叶老板已经和我讲过,我个人的意见,原来怎么发、就怎么发。”
柯丽有点认真:“按公司规定,试用期满后要提高工资标准的。”
常健耐心地说:“那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办了转正手续或者签订正式合同之后的事。现在什么都没有办,只能算是延长试用期了。小柯,你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征求一下安总和小卢的意见嘛!”
柯丽至此不仅明白常健的意思,也懂得老板的意图了。于是,她通知卢颖延长试用期,并委婉地告诉对方可以考虑另谋高就。
卢颖起初以为小柯是开玩笑,还端上“老总”的架子准备训人。
柯丽连忙补充说明:“这不是我个人的意见。”
卢颖搞明白小柯不是开玩笑后,认为“延长试用期”对于一个女强人来说,无异是奇耻大辱!她懂得自己是民营企业“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有点怨恨安总这个恩师将她引进“管理咨询”这一怪圈。
从自己被确定“延长试用期”之时起,卢颖就不到“总经办”就座了,她外出跑“业务”比较多,需要用电脑就往综合部挤。叶洪上网打游戏不方便时,开始还以为卢助理是监视他,慢慢才察觉人家也陷入政治危机;他一闻到风声,又对“总经办”暂时空着的位置产生了幻想。
叶老板不打算继续再用卢颖,他要安总负责处理好善后事宜。同时,他还不打算给叶洪这个兄弟“复辟”那么快,因此与安总商量,让另外一个“管理人员”谭雨负责营销部的工作,再作考验。
安可说:“我还是那句话,除了叶洪,谁做营销部总监都行!”
出于多种的考虑,叶老板任命谭雨为营销部经理,暂且不用“总监”一类的头衔。这样做,不太剌激卢颖,还给叶洪留下一点希望。
卢颖不管别人怎么想,她决定做满最后一个月的工期便离开洁白公司,现在一边工作、一边找工作。此时,她想起一些单位高挂的标语口号:“今天不努力工作!明天努力找工作!”并回顾自己在洁白公司短暂的几个月,觉得不是自己不努力,而是公司的人文环境太差!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叶老板并没有任命新的总经理助理或者总监,也没有再用“叶哥”这个坏蛋,证明公司目前尚没有比她更强的人(叶老板和安总除外)。
安可出面给卢颖一些安慰,说离开公司时、可以给她出一个表现良好的证明,便于她今后找个好归宿。卢颖心想:“表现良好”为什么试用期满不给转正,还要把我当傻瓜吗?因此,她赌气地说:“不必了,我可以证明自己。安总,公司最好是能够把工资一次性给我结算清楚。”
然而,卢颖的要求无法实现。按洁白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当月的工资要在下一个月的15号才能给付。卢颖超过“试用期”多干了两个月,走人时公司还欠她一个月的工资,要一个月后才能来领取。
柯丽认真地说“要按规定办。”安可也无可奈何。
卢颖退而求之:“到时侯你把钱打入我的银行帐号。”
柯丽想了想:“不行的。你还要来签字呀!”
卢颖已经气得没有办法了。
洁白公司再开例会之时,卢颖已经带着一笔数额有限的债权,回家抱孩子去了;很少来公司的谭雨露了脸,仍是安总主持会议。在会上,叶洪放肆地腾云驾雾,并自顾自地说:“前次配送人员罢工,都是那个女人造成的!我现在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企图给自己平反昭雪。
大家认为这是一个敏感的政治事件,也是一个“死无对证”的问题,因此,没有人搭他的话,包括法律顾问常健在内。
叶洪又嘟嚷一句:“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了。”
难得参加一次例会的覃结立刻脸红耳赤起来。
叶老板见状不得不发话:“过去的事、都过去了!有位伟人曾经说过,不要争论,发展才是硬道理。我投资办企业,想要的是经济效益,因此给大家建立了施展才华的平台,我相信谁都不会跟钱过不去吧!”
在叶远的“综合治理”之下,洁白公司平静了一个时期,安可不争了,叶洪也不闹了。叶老板私下特别地交待杨明和谭雨、钟贤好好干,他说“今后就靠年青人啦!”这话给杨明他们几个很大的鼓舞。
随着尚林参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之后的情况越来越复杂,常健除了忙别的事情以外,跑旺旺公司南区分店的次数逐渐增多;尚林为集中精力处理案件,把他弟弟尚白正式地调来打理店务、应付顾客。
起初,常健以为他们俩兄弟是互相帮忙,后来才搞清双方纯粹属于劳资关系,尚白每月上班多少天、拿多少工资、有无加班费和奖金都约定好,就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谓亲兄弟、明算帐也不过如此。
尚白除了看店、售货,还经常要开车送货、接货,并按尚林的交待干些杂事,不算是管理人员。尚林的摩托车被淘汰后,学会开汽车;尚白由以往开汽车上下班、变成以电单车代步,且毫无怨言。
一天,常健办完手头事情后对尚林说:“老尚,我多年没有见过你哥了,帮你做事那么久也没有机会,他工作很忙吗?”
“忙什么忙!他一会儿过来拿点东西,你想见他就不急着走。”
常健说:“好!那我就等等他,看这个老同学还认不认我。”
“我早就同他说过了,他说已经不记得这么个人。”
据说尚龙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呆在省政府车队,曾经是省长的司机,很少结交社会上的朋友,与同学们也极少往来。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尚龙开一辆小轿车来了,他下车后,常健和尚林迎了上前。常健对他说:“尚龙,还认得我吗?”
尚龙笑着摇摇头,尚林说:“就是我和你说过的同学呀!”
常健补充说:“我们初三同学了一年,班主任是林老师。”
“哟!有点印象了,大家都老啦!”尚龙若有所思。
常健笑了笑:“你变化不大!还是过去的模样。现在你和尚林站在一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是弟弟、他是哥呢!”
尚龙说:“你也不老嘛!听说你和尚林是同年?”
“谁愿意老呀!我刚参加工作时,尚白那个年龄的人叫我常叔;他们参加工作后,改叫我常哥;再后来,有的竟然叫我小常了。我当时就说,我能越活越年轻吗?”常健还未说完,大家已经笑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