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洪与对手明着斗争不过、就来暗的,继续充当“工人领袖”,与弟兄们打成一片,久不久给“资本家及其走狗”使些绊子,但没有再搞“罢工”一类的过激行动,反正他不舒服、对方也轻松不了……
谭雨“绩效考核”的分数越来越低,每月都被扣罚不少钱,据说如果老板不在私下给他适当经济补贴,他的生活都成问题。
看笑话的人逐渐增多,就在谭雨开展工作艰难的时候,叶老板也明显有了“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他干脆把市场划分为三个片区,再次玩起“三权分立”的游戏,给谭雨、叶洪、覃结片区经理的头衔,让他们各显神通,公开地比出个高低,也算是给叶洪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
谭雨算是被降职了,但是工资级别未降,因为营销部经理做了那么久,薪水就没有长过,表面上他无所谓,心里却很不痛快。
营销部的全班人马都清楚:“叶哥”和大家比较贴心,很多事情睁个眼、闭个眼就过去了,经常一起抽根烟或吃吃喝喝的,亏了公司的也不能亏弟兄们,他不惜顶撞老板及其狗腿子,因此才不得重用;谭雨毛孩子一个,经验和能力都没有,仗着父母与叶老板沾亲带故,一被重用就欺压工友,一心为资本家卖命,损人不利己,自个也没有好处,傻瓜一个。
覃结原来也有点尴尬,好象与师傅抢饭碗一样,心里埋怨叶老板,就拿谭雨来出气,竟然得到师傅和弟兄们的赞扬。他给谭雨当部下期间,与其说是助手,不如说是政敌,经常闹些别扭。当谭雨、叶洪、覃结同时获得“片区经理”平起平坐后,覃结很愿意与谭雨比个高低,可又怕超过师傅,更怕得罪弟兄们,因此手脚不是放得很开,基本上还是“车队长”的水平。
刚过几个月,叶洪“旧病复发”了,他在经济方面旧帐没有搞清楚,又有一些新的问题,叶老板再次给他免职处理。为不影响各方面的工作,叶老板亲自兼任第二片区的经理,打算慢慢地收拾残局。钟贤和杨明很不了解,背地里笑话叶远是“老板兼工头”、一把年纪还不服老,自甘堕落。
叶老板想起自己创办公司的初期,一人身兼厂长、财务、采购、司机等数职,虽然辛苦也很劳累,可就是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他现在“从头再来”亲力亲为,试看能否找回当年的感觉、给年青人做个榜样。
岁月不饶人!叶远兼了两天的“片区经理”,便兼不下去了,他只好又提拔叶洪的另外一个徒弟,却不再给“师傅”任何的机会。
不兼“片区经理”后,叶老板有点时间在办公室呆了,不知为何又看不惯柯丽,他对杨明说:“小柯这个位置可有可无,干脆把它裁掉算了!”
杨明手下就两个兵,他猜想老板可能要自己搞兼职,就连忙说:“这个岗位很重要的,小柯干得也不错,目前还是不要裁掉吧!”
“不裁也行。你们都要努力工作,以免将来再努力找工作。”
杨明新婚妻子小朱的工作还没有着落,他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做牛做马,如今又是老板亲自掌管公司,心里说还要怎么样?
叶老板见杨明不吭声,便继续发话:“财务上要全面清帐,叶洪的帐目由你直接负责监督,收得多少收多少,一周以后另当别论。”
杨明吞吞吐吐地说:“叶洪很久不来报帐了,不知道是收不到钱,还是收到了不交,有些帐他说要亲自和你当面算。”
叶老板火冒三丈:“和我算帐,好呀!”
洁白公司的保险柜被盗、交通事故、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案件,是在安可离职前后发生的,除了安可以外,一切事情似乎与叶洪都有关系。
保险柜被盗之前,叶洪每天从家里早出晚归,“泡”在公司办公室的时间较多,他老婆和铁哥公司的老板都曾“夸”他是“以厂为家”的榜样;案发后,他来办公室的时间明显少了,虽然还有别的原因,但总是一个嫌疑。
发生交通事故的两个员工都是叶洪的徒弟,一个送货刚出公司的大门就急转弯,自个儿把车翻在家门口,让全公司员工、客户及房东的人看个热闹;一个在大街上撞车,把洁白公司的“牌子”洒得满地,出丑出在外面。
挪用公款的人原来就是叶洪的亲信,这家伙先是说父亲死了,后是老妈病了,叶洪曾经发动大家给他捐款,公司也借过钱给他,他竟然悄悄地花了几万元的货款,并和老婆离婚扛下一大堆债务,叶洪还要担保他,让他继续干。
“职务侵占”是法律顾问给公司一些呆帐、坏帐初步下的定义,十几笔客户欠款,人家说已经给了公司业务员小王;小王又说交给“叶哥”了,后来干脆不辞而别;叶洪说可以算作他的帐,反正他是连带责任,现在也没钱给。
叶老板要常健处理以上事情,常健认为:法律规定盗窃案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司方面只能提供线索、催促破案;交通事故的内部责任,可以依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财务上的“呆帐、坏帐”如果怀疑有人涉嫌犯罪,干脆就报案。
叶老板考虑再三,就先拿已经不在公司工作的“业务员”小王开刀,将其列为犯罪嫌疑人,向辖区的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由于找不到小王的下落,办案人员又把目光转向了叶洪……
叶洪内心很紧张,但其表面上却很镇静,经历公安人员的几次调查询问之后,他甚至在公司员工中扬言:有几个老板屁股是干净的?不说别的,光是纳税面就经不起查,他妈的!想把我弄进去,除非大家是鱼死网破!
“叶哥”的粗鲁话,很快就传到叶老板那里,他在适当的场合,只发表了一些令人莫名其妙的言论:人不能那么无耻!我一向待人不薄!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一贯主张好合好散!
当然,叶老板对“呆帐、坏帐”的处理也有所掌控。
叶洪差点儿就身陷牢狱之灾,在洁白公司乃至本行业名声已经臭了!或者说他迫不得已非要走人了!叶氏“兄弟”终于分道扬镳,叶远又面临一次摊牌。这时,偏巧钱海又回洁白公司来凑热闹,说是清算过去的烂帐……
叶老板对常健说:“叶洪的事,我亲自处理。钱海这家伙,就由你先找他谈;他离开公司快一年了,之前也没有显著的业绩,赊帐给他拉走的机器设备一直未付款,怎么还好意思要奖金、提成?你警告他、我们可能要起诉。”
钱海死活不愿见常健的面,他说要与叶老板直接对话;叶洪则说跟叶老板已经没有什么可聊的了,如果同常律师谈一谈还差不多!这两个冤家不约而同地与叶老板反拧。对此,叶老板和常健一时也没有什么好的招数作应对。后来,叶洪悄悄地走了,但他具体是何时、如何离开公司的?常健也不太清楚。
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叶老板对用工问题比较头疼,他要法律顾问想办法。洁白公司的大部分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由于过去签的不是很规范,柯丽曾经多次与常健探讨公司员工的合同应该怎么签订?常健建议她从网上下载示范文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向叶老板汇报具体的方案,草拟统一的格式时自己可以帮把法律关。其时,常健与洁白公司的法律顾问合同也即将到期,他心里打算把手头事情办完、把一些关系理清,期满后就不再干了。
叶远的想法是:法律顾问合同续订,并且与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一样,有个目标责任制之类的约束,顾问费不增也不减。常健不愿享受“员工待遇”,他估计拿不到安可那样的薪酬,也不想遭遇安可那样的下场。
尚林那一头,常健的法律顾问合同已经到期。但是,尚林与茂盛公司、百姓药业集团的纠葛尚未了结,他希望常健能够合作。一见面,尚林就吹开了,他今年一下子就开支了几百万元,买了一辆新车、高档的小轿车,买了一套新房、高档的大住宅,还大把的花钱、把女儿送去英国留学,他说不能光发展生产、不讲究生活,这把年纪没有多少时间享受了。吹牛过后,尚林才谈合作的事。
常健问:“我们的合约已经到期,你认为怎么个合作法?”
尚林说:“无论如何、我的官司你要负责到底。”
“那大家商量一下怎么收费吧!”
“怎么还要收费呢?”
“怎么会不收费呢?”
“你已经收过律师费了!而我的官司还没有完结!”
常健耐心解释道:“我们订的是一年期合同,并且只针对你与茂盛公司的纠纷,你们在南区法院的案件早就终结了;百姓药业集团在北区法院起诉的是第二个案件,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在一年期内我可以不另外收费;期满后,要么续订合同、再交费用,要么办代理案件的手续、按规定收费。”
“怎么能这样呢?”尚林如同被人敲诈勒索似的委屈。
“按规矩就是这样的。就象法院一审收费、二审也要收费一样,律师不可能收当事人一次费用,就什么都要办,或者终身免费负责任。”
尚林想了想:“你帮我全部搞完、我再给钱行吗?可以提成多一些。”
常健干脆地说:“我们律师行业称之为风险收费,有人喜欢干;你这事我可不干,你可以另请高明,大家好合好散。”
尚林痴痴地问:“为什么呢?”
“你这事太复杂,山重水复、柳暗花明,即使打蠃官司也不一定能拿到钱,要拿到周期也很长,大家的心理都承受不了!”
“那么久我都忍过来啦!我受得了。”
“你现在说得容易,我可受不了。”
“你对案情熟悉了,我不想再换律师。”
“这样我们就谈谈条件,要两厢情愿才行。”
“行!你说说你的条件。”
“我的方案有两个,一是延长合同期,二是分案办理手续。”
“你最好讲得具体一点,也就是怎么收费吧!”
“第一个方案是:在法律顾问合同的基础上,你每月的月初支付我一千元的顾问费,双方就延长合同期一个月,当月涉及案件或法律方面的事情我就给你处理;如果大家不愿继续合作,或者是你不再付费,或者是我不再拿钱,就算双方解除关系,好合好散。我认为这个办法比较好。”
“这样案件拖时间越长、你得钱越多。”
“一个月一千元,一年也就是一万二,挂这个事、拿这么点钱,谁愿意长期消耗自己的时间、精力,我主要考虑原来有个合同,这样*作也灵活。”
“你先不忙解释,接着讲第二个方案吧!”
“第二个方案更简单,一案办一道手续,一个环节一次收费。”
“如果这样百姓药业集团起诉的案件怎么收费?”
“按它起诉的金额,要收近五千元的代理费,如果它增加诉讼请求金额,或者谁提出反诉、上诉,还要另行收费。”
尚林脑子一转,很快就把经济帐算好了:“我同意按第一个方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