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咨询
黎民2015-10-27 13:551,998

  常健的熟人老邹,早于常健从外地到A市做生意,年纪越来越大,日子越混越差,至今仍在“城中村”租房住。据说老邹经常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偶尔还登报、上电视,常健也没有认真考究,任由他自吹自擂。

  老邹以前给常健介绍过几件小案子,常健歇业期间,俩人几乎没有联系。常健恢复执业不久,老邹便有电话来找:“常律师,还记得我吗?”

  “是老邹吧!”因为他的口音比较特别,常健想开玩笑说:你烧成灰、我也认得你。可毕竟几年没见面了,常健认为刚恢复执业还是低调的好。

  “好久没有一起喝酒了,你现在忙什么?”

  “不忙,我撤销个人律师所便歇了几年,刚刚恢复执业。”

  “还是自己搞吗?”老邹很是关心。

  “不啦!那样太累,我挂靠经贸律师所。”

  “上班在哪?有机会我去看看!”

  “要预约、不然不一定碰面,我一般不坐班。”

  “不要紧,你说你们所在哪里吧!”

  “市中心金石大厦12楼。”

  “那可是黄金地段,不错嘛!”

  “老板的地盘,我很少去的。”

  “今晚出来吃饭怎么样?”

  “有什么好事?”常健本想问谁请客。

  “有个朋友从B市过来,他在铁路上跑车,大概六点钟到。”

  “行!具体到哪里呢?”

  “他们平时都是在火车站附近的小酒店,到时我给你电话。”

  “你那个朋友有什么事吗?”

  “有个小案件,咱们见面再聊吧!”

  老邹的朋友叫汪贵,与老邹、常健是一个年代的人,比老邹小几岁,比常健大几岁;他对老邹比较粗鲁,经常以“这个野仔”、“这个杂毛”相称,还说是亲近、随便,而老邹一概以笑脸对待、从不发火;他对常健则相反,开口闭口不是“健哥”、就是“阿健”的尊敬,有时让常健很不好意思。

  汪贵从不当着第四个人的面谈他的案件,说是“家丑不外扬!”等等,其实也是怪事:汪贵身世不明,养父是个离休干部、前几年已经去世,养母是个家庭妇女、去年去世;他本人结过两次婚、有两个儿子:汪大、汪二。据说汪大虽然一直随父亲生活,却偏向母亲(汪贵的前妻)。

  在小酒店里,汪贵点了五、六个菜,又支使老邹到对面街店买来酒,大家就边吃喝、边聊事,还看了一些文书材料……

  半个月前,汪贵收到B市南区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儿子汪大以“遗产继承纠纷”为由起诉父亲汪贵,称奶奶临终留有遗嘱,将所住的楼房全部给他一人继承,而汪贵拒不履行遗嘱,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汪贵说:“这个仔现在已经工作、独立生活了,想要房子、他好好说嘛!我不在乎那套房,可他冷不丁就起诉到法院,肯定是想弄给她妈,是她妈教唆他这样做的……算是给我难堪了,我能怎么办?”

  常健问:“毕竟是父子关系,能不能协商解决?”

  “我不可能去求他,法院已经定下开庭时间了。”

  “还有半个月,大家沟通一下嘛!”

  “我在B市找过律师所,说请律师要万把块钱。有那么贵吗?”

  “要看怎么算法!给付之诉还是确认之诉……”

  “太深奥、我听不懂呢!”汪贵忍不住打断常健的话。

  常健不想继续对牛弹琴,便问道:“我能帮你做什么?”

  汪贵又敬常健一杯酒,试探说:“你帮我列几个要点,我回去和老婆商量一下,如果我们对付不了,再请你去帮开庭。怎么样?”

  常健说:“老邹经常学雷锋,就算我也学一次吧!”

  “衷心感谢!搞完这事、我会有所表示的。”

  常健见多识广、吃了嘴软,找纸执笔写了大半页:

  一、章节花是被告的母亲,其生前由被告照顾,后事也是被告经办;被告收到法院诉讼材料之前,从未听说父母立有遗嘱。因此,被告不认可所谓“代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北欧路78-17号房屋是被告父亲汪玉名下的遗产,被告是法定继承人。原告是被告的儿子之一,其还有一个亲弟弟;被告尚健在,原告“抢班夺权”太过着急,依据不足、且无理由。

  如果原告愿意协商,被告亦同意调解处理。

  三、假如本案不能调解结案,被告希望法院查明事实、阐明道理,依法作出公正裁决,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汪贵回到B市后,打过几次咨询电话,还问常健如果帮出庭能否优惠收费?

  老邹则经常溜达去金石大厦12楼,他也不进经贸律师所,偶尔打电话问常健为何不在办公室?好象是查岗一样;律师所内勤华丽也反映:见老邹在门外探头探脑几次,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常健嘴上说他无聊,心里估计他是察看汪贵是否办聘请律师手续?如果常健收律师费、是否给他介绍费?

  汪贵开过庭后,自我感觉不好,后悔当初未请律师;常健安慰他说:“你按我列的要点说,应该没有大问题,而且还有二审的机会。”

  “常律师,如果要二审,你一定得帮我来开庭。”

  “可以帮你,你到律师所办过手续、我就去。”

  又过一段时间,汪贵找到新感觉了,他说:“常律师,法院电话通知我去调解,估计我儿子赢不了啦!你说我去吗?”

  “可以去呀!你把握好、就行。”

  “我不想去,让他们求我吧!”

继续阅读:第173章、上诉

使用键盘快捷键的正确方式

请到手机上继续观看

职业生涯

微信扫一扫打开爱奇艺小说APP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