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审查
黎民2015-10-27 13:552,617

  轮到龙青亲自来找常健了,他说:“小常,你还记得我吗?”

  常健回应道:“当然记得龙大哥,你还算做过我的师傅呢!”

  “只不过痴长几岁,早几年工作,师傅我就不敢当啦!”

  由于是在律师所,常健客气地说:“反正都是前辈吧!”

  龙青很快就言归正传:“听说你去福建B市看过龙贵?”

  “是呀!龙妹和王兰到所里办的手续,她们没有向你请示汇报吗?”

  “说了,不然我会怎么知道。”龙青也不想过多纠缠。

  “现在情况怎么样?”常健心算一下:那怕是“退回补充侦查”用足一个月时间,龙贵的案件也应该转回到检察院继续“审查”了。

  “又从海关转回检察院啦!当地的律师不干了,我们想继续请你。”

  “我听龙贵说有老板帮请律师,为什么不干了?”

  “人家只当介绍人、费用全部是由我们出;龙贵糊涂得很!老板方面一分钱都不出,那律师帮谁就难说了,就会整天问我要钱。”

  “如果请我、律师费可以尽量优惠,差旅费的开支、就比当地律师高了;虽然说要节省、实报实销,你还是先算好这笔帐。”

  “怎么都要出钱,我们不如找个信得过的人。”

  “感谢你们的信任!现在是关键时刻,我争取尽快去检察院复印案卷材料、和龙贵核对证据,和检察官交换意见……”

  龙青有些激动地插话:“可以复印案卷材料吗?”

  常健解释:“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就可以复印案卷材料了,比过去进步,而且同国际接轨……”

  龙青再次打断常健说话:“是真的吗?”

  常健歇业有几年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他还没有实践,因此底气不足、便实话实说:“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我尚未办过。”

  恰巧,方权走进办公室,常健连忙介绍:“这是我们方主任。这是龙贵的大哥。方主任,龙大哥问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是否真的可以复印案卷材料?”

  方权说:“这是肯定。常律师不错!上次去福建会见龙贵,来回就两天,办事效率真高……你们继续聊,我还有点事。”

  龙青不再犹豫,就同华丽办了委托手续;因为律师收费标准的幅度较大,在俩人讨价还价的过程、常健从中“和稀泥”一把;结果两边都不讨好,一个嫌收多了、一个说收少啦!常健对钱看得比较淡,他只能分别对龙青和华丽说,自己不会讲价钱,以后不再参与案件收费的商谈。

  常健第二次去福建、仍是早上的班机,凌晨五点钟起床,搭出租车提前到机场办手续,等候两个多小时,又飞两个多小时,再坐两个多小时班车,抵达B市是中午二点左右,办好住宿、便去检察院。

  下午上班时间刚到,常健就去公诉处办手续,听说检察官们准备要开会,他连忙声明自己从G省来、还要赶回去。

  接待人员好不容易才找来主办覃检察官,大家一见面,彼此都意识到将来可能会在法庭上当对手;虽然对方年轻,常健也只能尽量低调。

  覃检察官搬来七、八个厚厚的卷宗,常健大概翻过一遍,却没有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那份文书很重要,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仅能看到的也就是它了,此时不可能不给律师看。

  常健发话了:“小覃,起诉意见书呢?”

  “哦?里面没有?我给你找一下吧!”

  拿到《起诉意见书》后,常健发现有许多涂改笔迹,又问:“不是退回过海关搞补充侦查吗?是否还有一个修改版本?”

  覃检察官回答道:“就是这一个文本了。”

  这份起诉意见书比较简单:总共六个犯罪嫌疑人,龙贵排在第四位,他的“下属”、已经“取保侯审”的洪国和王码没有列在其中。根据上次会见时龙贵所说,他只与“首犯”于老板打过交道;如今起诉意见书却记载:龙贵还与别的、未到案的人有过接触;整个案件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的价值两千多万元。

  在复印案卷材料过程中,先是没有纸张,然后复印机又经常出毛病;尽管覃检察官也协助解决,常健仍感觉是受“刁难”了……直到下班时,常健才把选择的材料复印完毕,没得核对一下、就要走人了。

  晚上,常健在宾馆认真看案卷,没有发现补充侦查的材料;他决定第二天上午先去看守所会见龙贵,下午再去尝试能否复印补充侦查材料。

  龙贵对常健重新介入案件很高兴……大家大概核对证据材料一遍。

  快到上午下班时间了,常健不顾蚊子叮咬和当班警官的催促,最后说:“覃检察官不知有意无意,未把补充侦查材料给我,我认为这至关重要;准备下午找他去,如果有可能、明天上午再来看你。”

  “不用吧!我看也就这样了。谢谢!”

  下午,常健刚到检察院就风雨交加了,进入覃检察官办公室时、他有些惊讶:“常律师,你还没回去?有事吗?”

  “我发现你还没把补充侦查材料给我看!”

  “没有吧?不是都给你了吗?”

  “真的没有!我看后复印的材料都在这,你找找看!”

  覃检察官又搬出一大堆卷宗,常健从中找出补充侦查材料,又去复印。

  常健发现,补充侦查材料比较有利于龙贵,认为应该和他通个气。

  待常健办完事,风停雨住了,他回到宾馆又认真研究一番。根据《起诉意见书》和补充侦查材料,常健认为很难追究龙贵的刑事责任,检察院有可能“不起诉”龙贵,当然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第三天一早,常健又抓紧时间、再次去看守所会见龙贵,他知道律师会见室的房间有限,排第一名、就不至于影响自己行程。

  看守所对外开放的钟点稍晚一些,在常健等候会见的过程中,陆续来了几个当地的律师,他们都是衣冠楚楚、自驾高档车……

  一个白脸律师对常健发问:“你是哪里的?”

  “是G省的。”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常健以为人家找他聊天。

  “收得律师费吗?”白脸律师好象有点不怀好意。

  “我们省经济不够发达,收费肯定没有你们高。”

  白脸律师又讥讽道:“你穿那么长、不热吗?”

  “昨天我来过,穿短袖、挨蚊子叮得厉害。”常健这么一解释,白脸律师有点不好意思了;大家又随便聊了一阵子,直到办理会见手续。

  龙贵对于常健再次会见很感激,俩人就补充侦查材料、又探讨一番……因为常健要赶路,加上原先已经见过,这次会见的时间比前两次短。

  常健从看守所走出来,因为找不到出租车,就步行向外面的大道走;刚走一会儿,后面来了一辆车,是白脸律师的车,他好心停下、让常健上车,说顺路把常健送到外面的大道、那儿不仅出租车多,还有公共汽车站。

  得顺风车捎了一段路,节省常健的时间和体力,他谢过白脸律师,并且很快就回到宾馆办退房手续……这次返程,常健选择途经福州市区,大概浏览一下市容……最终,回到家的时间还比上次早多了。

继续阅读:第171章、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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