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老友
黎民2015-10-27 13:552,668

  一天晚上,吕梅在家接了一个神密电话,来电者开口便称“无事不登三宝殿、有急事要找常律师!”她听出是第六监狱的龙贵(过去单位同事),就将手机递给正看电视的常健,说:“是龙贵、找你的!打到我这了。”

  常健目光仍对着电视屏幕,张口问道:“兄弟有何贵干?”

  龙贵急匆匆地说:“老朋友,洪国帮我开车替别人拉货,在福建被抓、关进看守所了,我想请你去看看他,不知需要多少律师费?”

  “我现在歇业呢!恢复执业、恐怕要个把月才办得。你找别的律师吧!”

  “你不做律师了?不是开玩笑吗?”龙贵显然不信。

  “歇业快三年啦!正准备办恢复执业的手续。”

  龙贵不大甘心:“不然、你介绍一个律师给我。”

  常健也算是还有情义:“行呀!你们是怎么回事呢?”

  “我在A市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每月工资扣去大半,老婆又没有工作,只好利用私家车帮人拉些货物急件、贵重物品,挣点外快补贴家用。最近一趟车是洪国和王码帮忙,前几天在福建B市连人带车被扣了,据说是海关抓走私。”

  “是拘留、还是逮捕了?通知到家属没有?”

  “还未收到书面通知,电话上说人关在B市看守所。”

  常健杞人忧天地问:“你们自己有什么问题吗?”

  龙贵说:“我没事,上着班不好请假。我接的货,都不知道货主具体是什么东西,洪国和王码更加无辜,洪国的老婆很担心……”

  “这样吧!我给你找个资深律师,两天之内肯定能落实,估计律师费、差旅费要万把块钱左右;你也考虑一下,请不请、或者自己找,按规定是要家属出面办手续。如果过两天、你不联系,我就当没有事了。”

  龙贵很干脆:“行!我和洪国的老婆商量一下。”

  “你自己也要当心!有些办案人员宁可错抓十个、也不放过一个。”

  “我经历过,不怕它!打扰了,再见!”

  龙贵与常健同年,父母都是老干部,他哥龙青在平合农场禁闭室做警卫期间,曾经作为常健的师兄,他们另外还有几个弟妹……

  龙贵过去读书不行!比常健晚一年高中毕业及参加工作,也比常健晚婚几年。吕梅曾经与龙贵同在修配厂做“工友”一个时期。

  当年,常健从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毕业回单位、在干校任教员(保留副科级),一家三口蜗居在狭窄的“新婚过渡房”内;龙贵在场部办公室给领导开小车,结婚时、直接就住进干警宿舍区套房,双方的竟争、显然不属于势均力敌!

  常健从平合农场(第六监狱)辞职、转业做律师几年之后,龙贵就第一次“出事”了!据说是用车帮人拉货、涉嫌“非法经营”案件被拘捕,关在A市看守所几个月……当常健接到龙贵由看守所邮寄的求助信,并不计前嫌、准备进行营救工作时,其哥龙青已经委托别的律师把他“捞”出来了!

  后来,龙贵与同是第六监狱干警的结发妻子王兰离婚,另找一个没工作的女子结婚;再后来,王兰和洪国等平合农场子弟先后调到A市监狱工作了,龙贵仍在第六监狱工作,不过他已经到A市买了豪华的商品房……

  常健有点担心龙贵“旧病”复发,为他空捏一把汗。

  常健打算把“大律师”方权介绍给龙贵,因为他和方权是老邻居,一个住阳景小区、一个住庭园小区,进出两条街道、经常相逢照面。另外,方权还是常健的老领导,常健刚从事律师工作时,应聘进方权的经贸律师所干了半年多。近年来,方权得知常健歇业后,曾邀请他重返经贸所。

  常健与龙贵的“两天”之约过了,龙贵没找常健,后来听说他本人也“进去”啦!常健真是爱莫能助了,只能感叹世事多变幻!

  转眼间,一年一度的国际劳动节到了,吕梅弟媳的姐夫宾明(第六监狱退休干警)打电话找常健,说是亲戚在邻省有个急事,需要请律师;常健说明自己的情况,对方仍不罢休:“我刚搬家到A市,律师界就认得你了。”

  “我帮你找个大律师吧!过完五一节就办。”

  “具体什么时间?”宾明好象不太放心。

  “三天小长假,四号上午、你给我电话,到时我告诉你。”

  “五四好象也是节日吧!行不行呀?”

  “那是年青人过的节,与我们无关!”

  放假的几天,常健在小区附近注意搜寻方权,一直未见他的踪影。由于“太熟”的缘故,常健竟然没记有方权的电话号码,还不知道他的门牌号,还不愿意四处打听。常健打算采取笨办法,上班时间到办公室找,也探些情况。

  五月四日上午八时,常健到达市中心金石大厦12楼经贸律师所的门口,他观察到:整个楼层、几乎都是大门紧闭,尚未有人来上班。

  常健心想:不可能那么多人都患节日综合症吧!

  十几分钟后,除经贸律师所外,陆续有人来写字楼了。

  常健思想一直在波动:经贸律师所不太正规……不太景气……都过青年节了?快九点钟了,常健终于沉不住气,他问邻居:律师所还有人上班吗?

  邻居们的回答是:上班的,可能晚一点吧!

  好在宾明没有来电催问,常健也没有别的事情,他只能耐心等待,横竖要搞个明白……九点过后,方权宏亮的嗓音由远而近。

  常健主动迎上去打招呼:“你好!方主任。”

  方权有点吃惊:“哟!常律师你好!有事吗?”

  “两个事,一是想介绍个案件给你们,如果行、我马上打电话让当事人过来;二是看你还要不要我、所里现在的招聘条件怎么样?”

  方权边握手、边说:“好呀!进去坐。”他又把门打开:“进来谈。小龙,给常律师倒杯水。”他身旁的女青年也热情地动作起来……“常律师,请坐。”

  常健又问道:“方主任,你们今天还放假吗?”

  “我估计没有什么事,给年轻人再放一天,青年节嘛!不过有事照办!这是龙律师,也是所里的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她可是主动来上班的。哈!哈!”

  “龙主任、龙书记,谢谢!”常健从女青年手上接过水杯。

  “叫我小龙就行了,老前辈、多关照!”龙律师很客气。

  “小龙,你先忙你的,我们的事等会儿再商量,我和常律师先聊。”

  常健说:“我这不速之客、不影响你们的工作吧!”

  方权无所谓地说:“不影响!老朋友,怎么样?”

  “我还在歇业中,最近又有几拨人来找,所以打算恢复执业,估计办手续需要个把月,急案只能给你们办了。”常健边喝水边说。

  “行呀!我早就跟你说了,你就回我们所吧!”

  这时,宾明的电话打过来了,常健就让他带当事人和材料直接到经贸律师所。接着,常健与方权继续商谈案件和聘用的问题……

  经贸所的聘用条件“优惠”于一般律师所之处是:不需要交管理费,按业务收入提成(分成)、自带案件比所分案件高百分之二十(含中介费)。

  常健和方权谈聘用合同进入“尾声”时,宾明带几个亲戚(外地农民)恰巧赶到,常健又陪同他们与方权商量案件……大家约好第二天办手续。

继续阅读:第165章、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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