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好了之后我便到了陈白珍的家,她的家在农村,其实也只是几间毛草屋,听她讲以前他们祖上都是给地主当佃户的,就连这几间茅屋以前也是地主帮她祖上修造的,到他父亲这里已经经历四代了,算的上是祖传卖身契了。前段时间地主被我们义军打跑了,他家耕种的田产也已经归入到他的名下了。
虽然有了媒婆铺路,不过我到她家的时候还是有点腼腆,当然却是没有那么尴尬,毕竟丑妇终须要见公婆嘛。大家也可以打开天窗说亮话了,见个面,混个脸熟,彼此了解一下,说一下保证誓言,还有婚礼要注意的一些话语,从早上一直到太阳下山,足足待了一天我才告辞。
陈父刚送我到门口的时候见到一个小女孩,抱着一个小孩子从围墙的门口走了进来。一个女孩子十岁左右,头上扎着辫子,用彩带绑着。身上穿的衣裳已经泛白,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到底是红色还是粉色,不过这样我想还是因为陈家织布本事不凡,不少人的已经是衣衫褴褛了,王宏,也就是我以前就是一个例子。她脸色很是憔悴,甚至是蜡黄,身子消瘦的紧,唯有一双眼睛却是很大,整个人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吹飞一般—一这些是我在来的路上看到的很多人的共同特征,包括陈白珍一家。就是这么一个消瘦的小女孩现在却是还抱着一个比她小不了多少的幼童,尽管那模样样子看上去吃力,但是却还是坚持着,看得出来她很是喜爱怀里的小孩子。
“爷爷,爹,叔叔”见到我和陈父还有陈白珍的两位兄长走出来小女孩放下怀里的小孩子,想我们问好。不过除了她嘴上叫的“叔叔”脸上有笑容的点头回礼并问她去了哪里玩之外,另外她的“爷爷,即陈父还有父亲都是面无表情的“嗯”了一声,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见到这样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对于这个社会的家庭礼节我也只是大致知晓,真正了解的并不多,当然习惯了现代文明家庭生活的我也懒的去理和适应。
“这是你女儿?”我开口询问着我未来的大舅舅,不过开口之后我便是觉得这样子问不妥,因为出于这个社会礼节上的需要,我应该“这是尊下令爱”这样子问才对。
“是呀,她是我家长女”陈淳回答我。
我看见小女孩牵着的小孩子不过两岁左右,眼睛大大的,脸蛋白里透红,头上前面留着一笑绰头发,其他地方都铲短了,一个十足的小毛头样子,很是可爱。身上绑着个小肚兜,没穿裤子,可以看清楚他的身子瘦的像条龙一般,我不由想起了我那一世界里的小外甥,顿起怜爱之心,便走上前去摸下他的头笑道:“你是叫光头仔么。”
见到我的“冒犯”,小孩子的反击却是笑着用他那小手拍打着我,并口齿不清得反驳:“不是,不是光…头…子。”
他那可爱的样子惹得大家都是开怀大笑。
“哈哈,明明就是光头仔还不承认!”我得理不饶人继续嘲笑。
“不是,不是”小孩子对别人说他光头很是不爽,见我还取笑就跌跌碰碰的走了过来对我的一顿捶打,不过个字太小只够打得着我的小腿。
“坏蛋!不准调皮!”白珍的次兄陈旭在一旁呵斥,站在一旁的女童见状连忙上前将男幼童拉开。
“打你屁股仔”我蹲下来扬起手来作势吓着说。
那小男童见状吓得连忙躲进了他认为的安全区一一小女童的怀里。
“呵呵”我还有点意犹未尽,不过我是分清楚场合的人,要是我表现的孩子气一点准被其他人嘲笑。
“这孩子是谁呀,真是讨人喜爱。”我问。
我可以清楚的感觉到白珍的父兄的脸色在我问出这话的时候稍微一僵,我顿时升起一个念头,难道……
“实不相瞒,这孩子便是白珍前夫遗留下来的孩子。”说出这话的陈父和他另外的儿子脸上都带有惭愧的面色。
听到答案后我再仔细打量一下小男童,都说孩子遗传父母的基因是性别交叉七成,男孩子应该遗传母亲的七成基因才对吧,果然这次却是很容易的就感觉出他的面容与白珍很是相像。我心里仿佛一下子打翻了一坛子醋,酸酸的很不是滋味。
但是在看到其他人的表情我却是释怀了,他们满脸的歉意让我很是过不去,那就仿佛店主在向客人推销商品的时候被客人发现了商品的瑕疵而尴尬,备感不好意思。
是啊,现在的情形陈白珍是一件商品,尽管我年纪小,但是有权有势,关乎到他们未来的,就仿佛财大气粗的买主,而男童或者说陈白珍之前的婚姻就是商品的瑕疵。主人家对我毕恭毕敬的,唯恐我退货。
难道婚姻就是一场商品买卖?
不,不是这样的,这一切都错了!神圣的婚姻怎能是买卖?!到底哪里错了恕我现在心情混乱并且口述能力差讲不出来。
再次看到他们的脸色,我的心情已经转换了,变的很是苦楚,为了大家都坠入尘世中执着于事物表面而悲哀。
“贤侄请放心,这孩子我会留在我的身边,不会打扰你的生活的。”陈父开口说道。
他的一席话也打断了我的思绪。
“大家请放心,我喜欢白珍,自然喜欢她的一切,包括你们在内,这个孩子自然也不例外。他长大之后不管如何看待我,我也会把他我亲生儿子,带在我的身边尽我的能力来抚养,至于改不改姓也随他长大后的意思。”
“如此却是委屈了你”陈父叹道。
“哈哈,婚姻并不是买卖,感情也不是嫌弃,挑剔和高高在上,而是体谅,包容和平等”在这一刻我仿佛顿悟了世间的一切真理,豪迈的回答到。
如果你们在场的话一定可以看见在场诸人听了我的话一下子脸色都变的红润起来,眼睛有精光流露,眼神狂热,一扫憔悴之像,“看来我说的是对的,要不然他们的精神怎么受到这么大的冲击”我在心里想道。
“贤侄果然是君子也,白珍果然嫁对了郎,而且心地仁厚,百姓有福,老夫得此良婿。此生无憾矣”陈父激动不已的向我行礼道。
“伯父如此折杀我也”见到他的举动我连忙阻止,这么消瘦的身躯再加上一大把年纪了还躬身向我行礼,要是闪了腰就糟了!这种际遇恐怕也是世间少有,流传出去后应该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美谈吧。
该说的都说了,工作忙着呢,当下我也没有再多做逗留。走出围墙门外的时候我和陈父已经两位准舅舅一一告别,然后便翻身上马。在我拉起缰绳准备喝使马匹行走的时候我看到了站在远处房子门前的向我这边凝望的白珍,看见我发现了她,她便一下子转身急忙走进屋子去了。
害羞么?按照结婚规定,在婚礼前举行之前她和我是不能够见面的,我和她家人聊了一整天都没有见着她的身影,不知道躲哪儿去了,连我都是媒婆带过来的,要不然我还真找不着她家在哪里呢。
陈白珍虽然避开的匆忙,但我还是很清楚的看见她红红的眼睛和脸上的泪痕。为什么我隔着十来米还可以看的这么清楚?说起来这要得益于这幅身躯清灵的双眼那良好的眼力了。要是换做我以前那副身躯,上网导致的一百多度的近视和八十多度的散光,在耍酷经常没带眼镜的情况下能够分别出面貌是谁就已经很好了。我估计现在视力在5点1以上,要是现在去考兵检的话,几乎可以毫不费劲!
我的骑术很差,目前能够维持马儿慢慢的散步状还安安稳稳的做着已经很不错了,就更别说做到策马奔腾的境界了。虽然小时候我很想骑着我家的大黄狗玩(可惜狗儿承受不了我的重量),但是现在长大习性改变了,平时也只是开开摩托车,现在骑着一头活物,让我感到很是不自在,特别是有一股马臊味。不过为了面子也只好这样了,毕竟高头大马很是威风嘛,尽管我骑得这头马算不上高大,比不得吕布骑的赤兔马,当时好歹也是当初攻打象县时县尉的坐骑,比起很多用来拉车载物的马来说已经很是不错的了。
除了我之外骑马的还有四名义军充当护卫(他们是元帅坚持给我派选的,说担心我的安全),还有媒婆,念及她对我的功劳和考虑她的年纪,我给她安排了专车接送。当然不是轿车,而是牛车!就连这头拉车的老黄牛也是暂时没有农活才把它牵出来用的。还有大家别小看了这牛车,这玩意在古时缺乏马匹的年代可是流行一时呢,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富豪商贾出行都用牛车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
不过现在我所处的年代牛车却没有那么流行了,因为和东方还有北部的游牧民族商品互市了,马匹也多了,就连国内都有很多规模庞大的朝廷养马场,但是我估计现在的形势,应该也受到不小的冲击,因为属于主管马政的太仆寺的许多草场都被人给圈占了,马匹没有了主要的饲料的情况下,恐怕就是养马场也是大大的缩水吧。
至于我的婚事,时机已经成熟了,需要做的准备也做好了,就等候吉日一到。从我认识陈白珍到结婚顶多才半个月就完婚,连我都没想到自己居然是闪婚!看来缘分这东西还真是奇怪啊。
忙碌起来时间过的很快,这一天我早早的就起了来,忙碌了一个早上,元帅做我的伴郎,还有一大群文武同僚,这样一群高级迎亲队浩浩荡荡的开外了外家。
酒席不是很丰富,基本上都是自己人动手,除了从城里带过来的厨子负责炒菜,其余的诸人都帮忙干起了活,元帅挑水劈柴,将军们洗菜砍肉,文官们烧火添柴……
看见这一切我内心很是感动,现在流落在这个世界,举目无亲,往日的亲人都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而王宏的父母却是找不到。当初在卞县的监牢被义军打开后逃犯各自逃生,不知所踪,我也曾经回过老家找过,但是老家里自己家还有邻居家还是一片荒芜,没有人烟,我想他们是逃散到外地去了吧,担心再受到久的地主束缚。虽然不是我真正的父母,但是他们要是在的话也好啊,不管怎么说我现在的躯体都是出自他们,要是他们知道自己儿子结婚了还不知道怎么开心呢。
现在这么一群好朋友不计较身份的为了自己的婚事而卖力劳作,让我自己感觉很是快乐、幸福。因为找到了失去的亲情。
古代的婚礼很是繁重,拜祖先,拜各种神祗,最后还要拜过天地和父母等,在我那个社会是不拜迷信鬼神的,当然现在的情况我也知道,不能够发出“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慨,就算心里再怎么不情愿,也只好入乡随俗了,以免扫了大家的兴。
酒席很是简单,菜肴都很普通,都是家常吃的东西,大白菜,萝卜、鱼和猪肉和阉鸡之类的,用来摆酒席实在有点勉强,就更别提鱼翅汤、鲍鱼等奢侈之类的东西啦,好在大家都是穷苦人出身,不那么讲究。外加现在是动荡时期,还能够在一起举办酒席就已经是件幸福的事情了,还有在座很多人都是豪迈之士,重要的不是美食,而是酒水,好在我叫人提前酿制了很多的大米酒,才能够让大家尽兴;人不是很多,因为邻里不少人都已经逃亡了,所以就摆了六桌,都只是自己熟悉的人,其中大部分都是我的兄弟们。不过张智和大头蔡他们却没法赶来,因为他们都在环境极为险恶的东岭接受着严酷的训练,据说训练强度之大就算是硬汉也叫苦不迭,听了我鸡皮疙瘩一直冒,庆幸自己没有跟他们一起去,而是把青年屯屯长的职位让给他承文,让他和清儿两人带着几十号小伙伴们一起去艰苦奋斗,自己则是成了办公室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