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朱鸿鹄的叛逆
阿袁2018-01-04 11:363,109

  有一天晚上,朱鸿鹄给我打电话,他喝得醉醺醺地,在电话里不停地问我,姐,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

  那时他刚刚和顾菡萏商量好了离婚的事。

  我一点不知情。我当时正和孟周约会呢,没有心思管他和苏黎红的事情。也不想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母子,而我是外人——我对孟周说,假装出不在乎的样子,但其实当我说出“外人”两个字时,我的心也隐隐作痛的,不过,这是我的痛,和痛经一样,很隐私的事情。

  他们?孟周奇怪地看着我。

  是的,他们。我冷淡地说。

  想必孟周对我薄情寡义的评语就是那时候得出的。

  但我不解释,我有自我治愈的方式,那就是把苏黎红第三人称化。当你学会了把某人第三人称的话,那么意味着,你和这个人的距离就远了。你看这个人,就如看某幅画,某处风景,你们的关系,就超越了世俗的伦理,而变成了某种审美关系。而一旦你和他人,或者说和世界,建立了审美关系,那么你就掌握了主动权,可以说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了。因为一幅画,或一处风景,不论它美,还是丑,终归是静物,不是动物,它是不能伤害审美者的。

  我后来甚至把这种方式推及到我人生哲学的广度。不论谁,我女友也罢,或者一度走得十分亲近的我的某位师兄也罢,只要我感觉到了一种不适,一种类似于背叛的轻微的不适,我立刻就把“我女友”或“我师兄”变成“她”或“他”了。

  这差不多是我的武功秘笈,多年来我就是靠着它才能“江山笑,烟雨遥”的。

  所以,当朱鸿鹄那个晚上痛苦地在电话里问我“姐,你说妈的身体怎么那么不好呢?”时,我阴阳怪气事不关已地对他说,你没听见老朱叫她苏黎红小姐吗? 金枝玉叶的小姐,身体能好?身体好的那是丫环,不是小姐,知道否?

  苏黎红和老朱是几个月后知道朱鸿鹄离婚之事的。

  有一天她和老朱在沃尔玛的“五谷磨坊”专柜那儿买“五谷固元膏”。秋天了,苏黎红有些掉头发,听人说吃五谷固元膏好,就打算买两盒。远远看见顾菡萏的父母在海鲜区,好像在挑螃蟹。是苏黎红先看见的,但她不想先打招呼,低了头假装看说明书。老朱一会儿也看见了,老朱一看见就不得了,马上“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打招呼——“屁颠屁颠地”是苏黎红对老朱的形容,老朱这个人总这样,在外面不论遇到谁,都会“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很热情地主动打招呼。苏黎红最看不上老朱这一点,没有身份,不懂矜持。“就是遇到块认识的石头,他也要招呼的”,苏黎红鄙夷地说。但我外婆,也就是苏黎红的妈,却最喜欢老朱这一点。有人情味儿,外婆说。

  但那天当老朱“屁颠屁颠”跑过去打招呼的时候,副社长夫妇的表情却有点不自然。老朱没多想,还很热情地建议“中午一起吃个饭”,这时顾菡萏正好从电梯那边过来了,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老朱以为那男人是顾菡萏的某个亲戚呢,表兄弟那种的,笑吟吟地站那儿等着副社长介绍。

  这是小孙,副社长讪讪地说。

  一起去,一起去,老朱说。

  我女婿,副社长又说。

  什么意思?老朱有些懵,小孙是朱鸿鹄的连襟?可顾菡萏不是独生女吗?

  苏黎红和老朱这才知道朱鸿鹄已经离婚了。

  这一回,老朱大发雷霆了,婚姻是儿戏么?是儿戏么?怎么能动不动、动不动就离婚呢?

  知道什么叫“白首偕老”吗?知道什么叫“相濡以沫”吗?

  你这样发展下去,是要做孤家寡人吗?总有一天你妈会死,我会死,到时你准备孑然一身过一辈子吗?

  朱鸿鹄低眉敛首噤若寒蝉。老朱平时温文,不怎么发脾气的,可一旦发起脾气来,就十分草莽恐怖的。眼珠子瞪得滚圆,一张黑脸紫成猪肝色了。这种时候连苏黎红也不敢吱一声的。

  苏黎红也伤心欲绝。倒不是因为怕朱鸿鹄会“孑然一身”,朱鸿鹄离两次婚后,也不过二十九,二十九的顾菡萏一离婚都能马上和别的男人比翼双飞,二十九的朱鸿鹄还会“孑然一身”?要知道,二十九的女人和二十九的男人可不是一回事,离婚的男人和离婚的女人也不是一回事。所以老朱纯属杞人忧天。老朱这个人,总是喜欢杞人忧天的。苏黎红不伤心这个,苏黎红伤心是别有怀抱,什么怀抱呢?就是朱鸿鹄离婚之前没有和她商量,和马丽离婚时他是和她反复商量了的。前前后后的曲折,她都知情。但这次他竟然滴水不漏。在她这儿也滴水不漏呢!这是从没有过的。他们母子之间一向可是什么都说的。生意上的事,家里家外的事,大大小小的,什么都说。他们母子俩,要论起来,有点儿不像母子的,倒是有几分像母女,或是像姐妹。朱鸿鹄就是买件毛衣,都会问苏黎红什么颜色好看。有一回,那还是他和顾菡萏新婚燕尔的时候,顾菡萏给朱鸿鹄挑中了一件墨绿色毛衣,苏黎红和老朱也在边上,“妈,你说哪个颜色好看?”朱鸿鹄问苏黎红。老朱忙不迭地说,“墨绿色好看,墨绿色好看”,可苏黎红说,“那件烟灰蓝的也挺好”,朱鸿鹄最后还是买了那件烟灰蓝的。

  诸如此类的事情,苏黎红喜欢讲给我听,我知道她的意思,又在寓贬于褒呢。褒朱鸿鹄,贬我。

  我和朱鸿鹄正相反,朱鸿鹄什么都听她的,而我正相反,什么都不听她的。

  苏黎红早习惯了我的忤逆,但她不习惯朱鸿鹄的忤逆,

  所以这事对苏黎红打击很大,每天捂了心半躺在藤椅上,哼哼叽叽。

  老朱不管她,老朱现在没有心情熬芝麻南瓜粥了,也不再给朱鸿鹄打电话,也不到小区花坛那儿去和郝伯伯下棋了,整天拿个小马扎去郊外的池塘钓鱼,一个人,下雨天也去。

  老爷子玩“孤舟簑笠翁,独钓寒江雪”呢?孟周戏谑地问我。

  我听了有点生气,女婿到底是外人。别看孟周平时和苏黎红老朱亲密得很,比我这个嫡亲的女儿还亲密呢,但到时候,亲是亲,疏就是疏了。

  我心疼老朱了。老朱可不是个爱独来独往的人,他一向喜欢热闹的,尤其上了年纪后,更是哪儿人多就去哪儿。我曾讥讽他越来越像贾母了。爱看戏,还爱热闹。无论什么时候有宴聚什么的,老朱总是那个最不喜欢散场的人。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知不知道?我老气横秋地对老朱说——虽然是女儿,但因为老朱总称呼我“朱教授”,所以我已经习惯在老朱面前以“朱教授”的身份说话了。

  是呀,都要散的。老朱也感慨。

  生命是孤独的事,终归要一个人来,一个人走。

  是呀,要一个来,一个人走。老朱这时会伤感起来。

  但也就伤感了那么一会儿,老朱又打起了精神,老朱说,贾母为什么要在大观园养戏子?曹孟德为什么要“我有嘉宾鼓瑟吹笙”?就因为终归要一个人,所以能不一个人的时候,就不要一个人吧。

  原来老朱的哲学和我的不一样。我以为,既然终归要一个人,就不如一开始就习惯一个人。但老朱以为,“就因为终归要一个人,所以能不一个人的时候,就不要一个人吧。”

  想到像贾母一样贪恋热闹的老朱,一个人默然坐在池塘边,我就难过。

  要不,把老俩口接过来住些日子?孟周将功赎罪般地建议。

  我这时已经和孟周 “也算结婚了”。“也算结婚了”是苏黎红的说法,因为我们既没有办婚礼,也没有去某个远方,比如尼泊尔旅行结婚——苏黎红之所以对尼泊尔念念不忘,是因为郝敏就是去的尼泊尔旅行结婚,不但去了小区老妇们从没听说过的尼泊尔,还穿着大红旗袍在酒店“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了。而我和孟周呢,“倒是会节约”,就在宿舍门口贴了幅红对联就“也算结婚了”。

  苏黎红对我们贴幅对联就算结婚的做法是颇有意见的,但有意见也无可奈何,因为这是朱小燕的婚事,而朱小燕从小到大都不听苏黎红话的。

  虽然她对别人又是另一套说辞。大学里的人,都这样,不讲究社会上那些繁文缛节的。

  郝伯伯在一边附和,是是是,大学里的人,都这样,不讲究那些繁文缛节的。

  小区的老妇们半信半疑。但她们除了朱小燕,也不认识其他大学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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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黎红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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