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炳选考古专业,不是乱选的,而是真的喜欢这方面的东西,张炳对金融没什么兴趣,但从小就对考古就情有独钟。
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把孙子兵法、三十六计都用上了,什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知道大学正式开学,他爸他妈才知道,这小子选的不是金融或企业管理,而是他妈的什么狗屁考古?
什么鬼,简直是日了狗了!
被张炳泼中的正是刚刚那名中年男子,也就是这家夜店的幕后投资人朱老板,听见张炳满脸真诚的抱歉,他眼中越发露出满意的眼神。
“没关系,是我的错,我不小心撞的你。”
话说,有了上次在烧烤店被群殴的经历,张炳这次学乖了不少,泼了人鸡尾酒,第一时间道歉,而且态度真诚。
果然是伸手不打笑脸人,瞧,人家一点都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反而还觉得对不起自己。
张炳觉得自己主动道歉的策略简直是棒呆了!
朱老板主动伸出手,“看来咱们是不打不相识,既然撞上了,不如就交个朋友吧,鄙人姓朱,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他将贪婪隐藏在眼底,脸上露出礼貌而高兴的笑容。
张炳连忙伸出手跟他相握,这人不知道他的家庭背景,主动愿意跟他一个穷学生交朋友,应该是一个有气度的君子。
话说,他初来乍到,在这儿人生地不熟,连一个朋友都没有,投奔他哥,他哥又对他不怎么打理,两人没什么共同语言,一点都不好玩,如果,能凭自己的本事交到真心朋友,而且还是个有本事的朋友,嘿嘿,他哥和老爸知道后,一定会对他刮目相看!
想到这点,张炳的态度瞬间热情了许多。
“我叫张炳,是大一新生,嘿嘿,朱哥太客气了,应该是小弟请你关照才对。”
老爸生气自己先斩后奏,选了考古专业,对他实行经济控制,冻结了他的信用卡,连老妈都不帮忙说好话,幸亏他以前攒了一点私房钱,不然就揭不开锅了!
“呵呵,原来是大学生啊,难怪一看就像个有文化的斯文人!”朱老板笑呵呵地调侃道。
“Witer!”朱老板对着头顶上发打了个响指。
马上就有服务员到达他的身边,“请问先生有什么需要?”脸上带着标准的服务微笑,态度恭敬。
服务员的工资是根据他们每个月的业绩提成来发的,态度恭敬点,客人点的东西多一点,他们能拿到的提成才会更多。
“给他来一杯‘樱飞舞’,再给我来一杯海明威威士忌。”
“哎,不用不用!”张炳连忙拒绝,无功不受禄,好端端的怎么能喝别人的酒。
朱老板打断他,“不客气,我撞泼了你的酒,理所应当要赔你一杯,“樱飞舞”这酒没什么度数,最适合你这种单纯的学生喝,希望你会喜欢。”
呃……张炳只好接受。
不过,他说错了,“樱飞舞”并不是没有度数,这种调制鸡尾酒后劲很大,并不适合酒量浅的人喝,而且,“樱飞舞”这种鸡尾酒不便宜,寓意更是特别,代表“最美的邂逅”。
呃……这一般是男的点个心仪的女生的,他点给他,有点歪楼。
无所谓啦,或许是他弄错了,张炳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
人家请他喝酒,他应该感谢才是,挑三拣四是不对的。
想通的张炳不再纠结,热络的跟朱老板聊天,没想到朱老板为人这么的风趣幽默,又见多识广,他跟张炳讲了很多西藏地区的奇人异事,听得张炳兴奋得手舞足蹈。
两人相差几十岁,竟然一见如故,聊得甚是投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越聊,张炳越发欣赏朱老板,朱老板的阅历相当丰富,从他那里,张炳学到了很多。
“我年轻那会儿,来西藏闯荡,单枪匹马闯生意,有一次,大半夜去压货,遇到了狼群,嘿,我的妈呀,吓得我当场差点尿裤子,小炳,你没见过野狼,不知道那些畜生有多么的死缠烂打,你猜,最后我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张炳听得一惊一乍,“怎么逃出来的?”非常好奇。
因为他曾听朋友说过,某次在西藏旅游的时候,遇到了一只野狼,当时所有人吓得都差点晕倒。
还是跟在他们身边的当地向导想到了办法,拿火吓跑了它。
他们运气好,因为向导说,那只狼不是野生野长的野狼,很可能是从狼饲养场偷跑出来的,然后成了流浪狼,因为被人饲养过,所以身上少了很多狼的野性狠性,最多只能算半野的狼。
如果真的碰到野狼,根本不会那么容易地甩脱它。
狼的耐性出奇地好,人要是倒了八辈子血霉,碰到野狼群,呵呵,就祈祷自己下辈子投胎能投个好人家吧,活着基本上没戏了。
被一群野狼追赶,最后还活下来了,啧啧,这经历也太传奇,太不可思议了。
“九七年那会儿,枪支弹药还没有像现在这样管得严,我和我合伙的兄弟怕路上碰到打劫的,身上带着土枪,靠着土枪,我们与狼群周旋了七八公里,始终没有甩开那些野畜生,渐渐地我们子弹用完了,压的货也全掉得七七八八,命都快没了,哪还有精力去管那些货,最后我们手中只剩下尖刀……我和我兄弟拿着刀跟十几头狼博弈,不想死,就只能拼,过程太血腥,我就不跟你说了,反正最后,狼群是死了,但我和我兄弟都挂了很重的彩。”
说到这,朱老板停顿了一下,沉沉地叹出一口气,“最后我被当地人救了,但我那合伙人再也没有醒过来。”
每每提起这段往事,他的心里说不出来的压抑,事情过去了那么多年,他至今都难以忘怀。
张炳听得一阵唏嘘,“朱哥,你是大英雄!”
张炳很佩服他,如果换做自己,绝对不可能从这么多野狼的围攻下活下来,
朱老板哈哈大笑两声,被他单纯的夸赞逗乐了,这小子还是涉世未深啊,张炳不知道,朱老板对他隐瞒了自己怎么活下来的具体细节。
他那个合伙的兄弟不是狼咬死的,而是……他杀的。
朱立路不想杀他,但当时那种情况,他们中最多只能活一个,如果心慈手软,那死的那个就是他,或者最终的结果,两个都活不下来。
朱立路永远都忘不了,兄弟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嘴里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怪你,好好活下去。
那件事,成了他心中永远的结。
话说那个兄弟跟张炳长得倒是蛮像的,身材也差不多,高高瘦瘦,白净,看上去就像文弱书生。
朱立路喜欢男人,说不定也有那个兄弟的影响。
人死了,一了百了,活着的人若是走不出来,一生心里都不好受。
张炳用敬佩的眼光看着他,觉得朱哥特了不起。
聊了些风闻趣事后,朱立路好奇地打听张炳的情况,“小炳,大一不是在搞军训吗,你是新生,怎么不用军训?”
他前几天还跟张炳学校的领导一起吃饭,那领导说这批新生入学后要搞一个月的军训来着,张炳为什么不用?
呃……张炳眼珠子转了转,有些尴尬。
“怎么了?跟朱哥还有什么话不能说?”朱立路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调侃道。
张炳摇手,“当然不是,呃,这事儿说来话长,我不知道怎么跟朱哥说啊。”
毕竟装病逃避军训什么的,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朱哥那么英勇,他却是个怂包,说出来自己脸上也无光啊。
朱立路不给他逃避的机会,“那就长话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