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70后的我们是非常幸运的一代人,生长于物质匮乏的年代,眼神清澈,大把的时间用来固守自己的内心。很多人刚满二十岁就开始怀旧,这一路走来,总是频频回首,带着种种复杂情绪回味青春时代的乐与怒,爱与愁,纠缠与别离,执着与放下。
那一年作为大一新生,我被一位热心的师兄引领着,踏进人大校园,那时的我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满心欢喜。所到之处,四顾都是高大的宿舍楼和教学楼,比中学气派多了。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学!我很欣喜。但是,师兄有些抱歉地告诉我:人大校园实在乏善可陈,条件艰苦,你可千万不要失望。安顿下来,在学校里住得久了,才发现师兄当初的抱歉的确不是客气。20世纪90年代的北京众多高校,别说北大、清华那巨大的校园面积,著名的一塔湖图,就算临近的北理工,也要比人民大学的校园恢宏崭新。彼时的人大校园,被二炮家属院夹击着,狭长纤细如一条带鱼。在这种趣怪的地理条件下,人大校园,被泾渭分明地分为东区和西区。
说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东区和西区的生活设施水平完全不在一个历史阶段。东区的食堂美食很多,品种更丰富;西区食堂,品种单一,号称鱼香肉丝的菜里面常常是茄子和肥肉丁,汪着半碗油。好像当时有人做过精确比较,东区食堂师傅勺下的一两米饭,也比西区食堂要大方慷慨,分量更足。除了东区食堂之外,东区还有更美味价廉的清真食堂,以及有很多新鲜花样的留学生餐厅——我们吃饭的地方叫食堂,人家吃饭的地方叫餐厅,听听这档次。但那么美好的清真食堂,我是直到大四,胆子变肥了才敢进去的。之前一直认定那是对少数民族同学的福利,自己没资格享受。留学生餐厅,大学生涯四年终了,我都没机会也没胆量进去过。听去过的同学说,那里卖意大利面和沙拉,常常看到裹着军大衣的黑人兄弟们和白脸的东欧留学生们——人大当时特别受第三世界留学生欢迎——他们拿着饭盆,操着或者很流利或者不流利的汉语,跟大师傅说我要这个,我要那个。
东区澡堂更宽阔,喷头更多,热水更冲;西区澡堂呢,地方小,女生又多,因为当时大概七成女生都住在西区,还常常停水。女生洗澡程序是复杂的,当时澡票都是按一人一周一次来供应,洗个澡太不容易了。于是西区女生澡堂内,常常发生如下的情形:一个女生占着一个喷头慢悠悠又洗又搓,旁边一个等位子的女生忍了又忍,终于怒了,两个人一通暴吵……为了避免大学没念完就在澡堂因群殴被打死,我宁可选择多走两步,去东区澡堂解决个人卫生问题。记得东区澡堂门口还有比较高档的美发馆,有一次碰到长发飘飘的好雯同学在那里焗头发,价钱好像是二十元一次。令我目瞪口呆,二十元,对当时的我来说代表着很多钱。从此明白了要维持那么黑直柔亮顺的一头长发,其实是很辛苦的。
记得每次在东区洗完澡,可以走进附近的乐乐咖啡厅,花三块钱来一碗热腾腾的米粉,用来补充体力。嫩滑的米粉太好吃了,有绿叶菜,有肉片,还有炸得酥脆的黄豆。可惜太贵了,我只允许自己在每次洗澡后才能如此奢侈地犒赏一下自己。
西区食堂的饭菜的确水准一般,我跟它的缘分十分短暂。大一时还算勤谨,早上还能从床上爬起来去出早操。最重要的是要在出勤卡上得到当时体育老师盖的那个章,表明你出过早操了。然后顶着凛冽寒风跑到食堂去打一个馒头,半块腐乳,跑回宿舍吃掉,浑身暖和和地去上课。西区食堂唯一能称颂的大概就是馒头,白,暄,大,特别滋养人。同宿舍的姐妹阿蒙和天亮大一刚来的时候都很瘦。阿蒙是因为来自广西,酷热之地出来的人都瘦;天亮是因为年纪太小,来上大学的时候还没发育完全。彼时她那把细腰,啧啧,估计男生一只手就掐得过来,细得好像一不留神就要折掉了。我们戏称她是“人大第一细腰”。即使这么纤弱,大一第一个学期的大馒头生涯,把她们两个人的脸都滋养得又圆又白,一放寒假,两个姑娘都顶着一张月饼脸回家了,让家里父母又惊又喜:北京水土太养人啦!还有同学喜滋滋记得西区食堂的肉龙,金牛君还记得当时有饺子卖。我一直讨厌吃带馅的食物,所以完全没有印象。
年轻的我其实挺龟毛的,讨厌排队,讨厌那种狭窄的小桌子小椅子,讨厌食堂地面上一洒水就滑得像冰面,讨厌地面上为了防滑铺上一层锯末把鞋子弄脏。于是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开始,我在西区食堂的二楼吃饭。那里的窗口卖鸡丝面,六毛钱一两。我买二两就能吃饱。久了,那个负责打面的大师傅都认识我了,往往勺下留情还能多给点儿。记得大三献血后,那个大师傅还叮嘱我:献血了就别光吃鸡丝面了,得吃猪肝,那玩意补血,听得人心里暖暖的。
西区二楼挂着一个大电视,上面重复重复又重复地播放着迈克尔·杰克逊的MV。我常常坐在角落,一个人吃面,两只眼睛盯着电视屏幕。二楼还可以点菜,据我那记忆力如同照相机一般精确的闺密月儿回忆,有九块钱的宫保鸡丁和鱼香肉丝,三块钱的酸辣汤。我只记得那里卖一道菜叫砂锅豆腐。每次妈妈或者哥哥来看我的时候,我就带他们来西区食堂二楼,总是要点这道砂锅豆腐。在我大学四年期间,爸爸来看过我一次,和哥哥一起来的。那是在一个冬日,我们三个人也是坐在二楼。我看着爸爸用勺子舀起一块豆腐,热乎乎的豆腐在冬天吃,很暖。
因为我家离北京最近,上学的四年期间妈妈常来看我。那时她已退休,哥哥还没结婚,是她一生中最为清闲的一段时光。妈妈烧饭的手艺非常平常。刚进大学没两天,就有同学因为食堂的饭菜难吃开始淌眼抹泪地想家。我却觉得食堂的饭菜比家里的好吃多了,起码舍得放油。可见我妈做饭的水平。但妈妈在的那几年,总会想办法给我们弄点儿好吃的。她也不知道跟谁学的,用切得很细的榨菜丝炒肉丝,咸淡合适,油而不腻,很适合下饭。妈妈常用那种大可乐瓶子装这个菜,一筷子一筷子往里续,总是塞得满满的一大瓶,来了就从包里掏出来放在宿舍桌上。有时候妈妈还没走,宿舍姑娘们已经围在桌旁吃掉半瓶子。妈妈那种心软的女人就见不得这个。记得有一次她临走前,眼角含着泪花跟我悄悄说:“你们这些孩子在外面太吃苦了,这是有多缺嘴啊。”
记得有一年元旦,放三天假,我从一个在北京的远房亲戚家里借来一个黄铜火锅。宿舍诸人从西门外胡同里买了肉、豆腐、粉条,还搞到了炭,三天假期,我们缩在屋里涮火锅。吃饱了就睡,谁睡醒了,添点儿炭就重新开锅。后来才知道这样很危险,一不留神我们可能全宿舍都会中煤气。这种点着火锅,关着窗户,闷头大睡的情形,很接近日后很多香港人搞过的烧炭自杀。大二开始,接触到西门外胡同的苍蝇馆子,接触到炒菜,接触到冰凉啤酒。开始在深夜时分,目睹那些如意的或者失意的年轻男女们,踉跄着脚步,从胡同里钻出来,横穿车流不息的马路,跌跌撞撞地回到宿舍。有时候,酒醉的人甚至就歪倒在宿舍楼门口,坐在台阶上哭泣着,面前一摊冒着热气的呕吐物。那时候啤酒卖两块钱一瓶,退瓶时还退两毛。学八楼的男生常常夹着条麻袋,跑到西门外胡同去买啤酒。青春的回忆,永远和那种绿色玻璃瓶子装着的燕京啤酒摆脱不了干系。
大学四年,谈了半年的恋爱,然后用两年去消解那份焦灼的痛苦。莫名其妙地,在校园里认识的人开始多起来,经常走着走着,就有人过来跟我打招呼,问我还好吗?天黑下来,如果觉得寂寞,就走出宿舍,走出西门,钻到胡同的苍蝇馆子里。运气总是那么好,总有一桌会有人站起身来打招呼,于是就势拉张板凳挤着桌旁坐下,向众人点点头,拿起筷子开始旁若无人地甩开腮帮子大吃大喝。记得大四那年开始,基本上一天两顿都有机会这样蹭上饭。常常吃完了都不知道负责埋单的是哪个家伙。
不想见人的时候,学九楼对面那个卖零散物品的窗口小卖部的作用特别强大。90年代在人大西区住过的男女学生们应该都记得那个瘸腿大叔,住在二炮家属楼一层,极具商业头脑,眼明手快地在面向人大校园的窗口开辟了那家小卖部,还有一部公用电话。又是记忆超群的月儿提供的鲜活资料,我必须得全盘复录如下:“学九楼对面的瘸腿大叔的小卖部才是我最多光顾的地方,三角蛋糕只要一块五,汉堡包算奢侈的零食,要三块五一个,和路雪的梦龙和可爱多彼时也是奢侈的。我们常吃的是新大陆,各种口味我最爱香芋,只要一块五。我的记录是一晚上吃了十二根。彼时只会以食解忧。”吃货的碎碎念啊。
我去瘸子小卖部常买的是美厨牌黑椒口味方便面,一根双汇火腿肠,总共两块钱。拿到宿舍,方便面用热水泡开,火腿肠撅到汤里,开吃,就算一顿。还有在夏日洗完澡后,披着一头湿发,跑到窗口花一块钱买那种塑料袋装的冰淇淋,有粉色香草味道的,紫色香芋味道的。拿到宿舍,用勺子舀着吃,一口气能全部吃完。我还常常光顾邮局旁边的那家国营气息浓重的商店,带柜台的那种,他们家卖一种熟食叫干肉肠,三块钱一根。大三开始,我常常逃课去图书馆看书,一看就是一整天,那会儿生活不规律,吃饭已经无所谓饭点,常常看着看着书,觉得饿了,就去那里买一根干肉肠,用塑料袋包着,跑到附近的核桃林找个地方坐下,眼睛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一口一口地吃光它。现在想想,那时候的饮食结构有多么不健康啊。
对于我们西区学八楼和学九楼的学生而言,西门外的苍蝇馆子,是打牙祭最好的地方。记得有一家小馆子为了表示自己价廉物美,曾经推出过一种学生套餐,十块钱两个菜,一荤一素,米饭管够,一人一瓶啤酒。周末晚上,我和月儿常常在下了班之后——我和她一直在学生活动中心打工赚取零用——就去那家小馆子吃夜宵。两瓶啤酒都归我,我们谈天说地,思想的火花不停碰撞,常常冒出各种金句。有时意犹未尽,两个人回到宿舍楼也不舍得分手,就跑到一楼楼梯尽头,坐在楼梯台阶上继续聊下去,一直到黎明的曙光穿过楼门,提醒新的一天即将到来。
那是我大学时代最美的回忆。虽然失去了爱情,满心伤痛,但互相懂得的友情救了我。那种懂得的确是一种慈悲,在最黑暗无助的日子里如一盏灯,照亮了我。大四那年,西门外胡同里的小馆子就跟商量好了似的,奉上一种叫麻辣烫的新吃法。那种廉价的桌子当中被锯出了一个圆洞,放着通煤气的锅子。年轻学生们对这种吃法都很好奇,要菜,要肉,要宽粉,要豆泡,要鸭血,一份份点齐了,几个人围着热气腾腾的麻辣汤锅坐着,用筷子夹着各种食材,下到红彤彤的热汤中,涮之。我记得自己平生吃到第一口麻辣烫,眼泪就下来了。现在脸色不变能吃辣的功力,都是在那一年打的底。
临毕业时,我总是跟闺蜜娜娜伙着一大帮人去吃。在饭桌上,越过热气腾腾的锅子,我发觉娜娜特别会照顾人,总是张罗着这个熟了,这个可以夹到碗里。而我,就是那个低头勇猛地吃着菜,抬头大口喝着啤酒,一直受这些好心人照顾着的怪脾气家伙。
在足球场旁边,一片竹林掩映下,有一家号称人大最贵的餐厅叫乡音阁。大四那年,我一直跟月儿念叨着,走之前要去那里吃一顿。后来好像也没能力实现这个梦想。倒是在我毕业离开学校后,月儿大着胆子进去,点了一份十块钱的朝鲜冷面。那时候西门外胡同里的牛肉面,一碗只需要一块五。当年,校园民谣正流行。在高晓松众多的作品中,我偏爱《流浪歌手的情人》和《冬季校园》。那时候放了寒假,校园变得空空荡荡,我一个人毫无目的地走着,口袋里装着爱华牌随身听,反复地听着那些哀而不伤的歌曲:“我亲爱的兄弟,陪我逛逛冬季的校园,给我讲讲,那漂亮的女生,白发的先生,趁现在没有人,也没有风……记得校门口的酒馆里,也经常有人大声哭泣,黑漆漆的树林里,有人叹息,那宿舍里的收音机,也天天放着爱你爱你,可是每到假期,你们都仓皇离去……”回顾西区往事,发现青春时代那一个个没有完结的故事,就如同一场没有谢幕的演出,人犹在台上,心境却早已散场,个中滋味咂摸起来,有限悲凉,无限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