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我还不知道,让我再好好想想。”
将所有线索串一起,我依然没有头绪。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密室是这个案子的根本。
我相信,只要找到了密室,破解了密室的手法,自然而然的就能解开这个密室之谜。
设计者设计密室,只是利用一些方法将一个或者几个人封闭在一个有限的空间里,但如果想达到密室杀人的效果,却不简单。因为他一旦离开密室,就破坏了密室,也就不存在密室了。
这是我以往对密室的认知,不过我现在觉得似乎没有那么简单了,也许以前,我是站在自己玩的密室游戏的角度上说的,但现在,密室是真实存在的,密室杀人也是真实发生的。
换个角度思考,如果真的有人破解了某个密室,有着完美的破解手法,那他出去后是否还能将这个密室继续关上?
密室的确有方法破解,但如果从里面破解密室出来,多多少少会损坏一些密室的结构,当然,也不排除有那么一些智商卓绝的人,能找到一般人没法掌握的最完美的破解方式,而且不损坏密室的布置结构,但这种人,太少太少了。
刘鑫死于一个完美的密室杀人案。
先不管凶手是谁,起码一点儿,这个凶手肯定对密室有一定的研究,而他的杀人动机,在我看来,不一定就是刘鑫,因为这个案子对程楠的影响最大。
一个密室,两个人,一死一活,除了栽赃陷害,我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其他的可能性。
再加上,整个案发现场干干净净,唯独留下了程楠和刘鑫的指纹脚印,就连凶器用的都是他随身携带的弹簧刀。
对于一个布置出如此缜密的作案细节的凶手来说,我不相信这只是一个巧合。
这一点说明凶手很有可能是程楠认识的人,至少,都是一个认识程楠的人。
要知道,在这个案件里,最无辜的人就是刘鑫,稀里糊涂地被人拉进来又稀里糊涂的死了,说到底,他就是一个路人,只是恰好出现在这条计划里。我实在想不通,凶手连刘鑫都杀了,为什么还要留下程楠?
不应该啊!
当然,我也不是没想过,这就是一件简单的杀人案,只是因为某种说不出的巧合,而将他牵扯进来。
不过,就现在这个案件的条件来看,巧合的概率实在是太低了。
毕竟,程楠和死者的关系已经是最大的一种巧合了,而死者死后对程楠的影响已经不能再用巧合解释了。
究竟谁才是凶手?
是李毅还是别人?如果是李毅,那他为什么要杀人?他和程楠或者刘鑫之间又有什么过节?
要清楚,一旦被发现,他的下半生可就毁了,杀人是重罪,他又不是不知道,既然如此,他又何苦冒着坐牢的风险杀人栽赃?
但如果不是李毅,那又是谁?
“陈医生,我想问,怎样推断一个人的死亡时间?”
“一般来说,像这种案子,死亡时间初步判定是以尸体形成的尸斑,及尸体僵硬程度和指压做基本判断。
比如尸体在三十分钟至两个小时就会僵硬,又比如指压是尸体形成尸斑后,在六至十二小时内进行指压会褪色,但这些都只是最初步的鉴定方法。
而致命伤痕的红细胞,却能更为准确的推断出死亡的时间,加上尸斑尸体僵硬程度等等一系列的初步判断,综合起来,就是法医给出的尸检报告。”
“你在怀疑什么?”我越来越搞不懂他了,不管他是出于何种目的,在他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在怀疑,他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程楠具备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警觉,我甚至在想,要是没有这件事,他很有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或者侦探,他的警觉度和侦查能力完全不输于专业的侦探。
“没什么,我就随便问问。”说这句话的时候程楠的眼神分明有些躲闪,我也不是个不会察言观色的人,既然他不想说那我也不好多问,就算问了他也不一定会全盘托出。
“那你跟我说说,当时的密室,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听我这么说他明显松了一口气,此时,我更加确定他的确发现了什么,而我也想清楚了,他不告诉我无非有两个理由,一来,他可能不相信我,二来,没到时候。如果他不相信我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让他相信一个才见过两次面的人的确有些困难,再说了,被冤枉的又不是我,人家当事人都不急我又何必着急呢?
“当时是早上,因为我有晨跑的习惯,所以每天早上五点四十分准时起床,睁开眼就在我穿完衣服的时候我无意间发现死者,也就是刘鑫。
当时他是侧卧在他的床上,头背对着我,而脖子上满是血迹,空气中更是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让我忍不住的有些反胃。
那一瞬间我就明白了发生什么事儿,但四下一打量,整个房间就我和死者两个人,当时,我起身就跑了出来,一个人待在走廊上,准备报警。”
“门是你开的?”等他说完后,我问了这么一句。
程楠点了点头,说道:“对,是我开的,之前我还怀疑过,是不是我那个时候太紧张了,没注意到门上的细节,但昨晚我却是清晰的回忆起来,当时的房门的的确确是从里面反锁的,因为我开门的时候,因为紧张,门栓上的锁头拎了好几次才拎下来。”
“那窗户呢?有没有被撬过的痕迹?”
“我们寝室在七楼,窗户装的是防盗窗,而且刘鑫的头并不在靠近窗户的那边。”
“的确是个密室。”我不由自主地点点头,像个老学究一样,说了句没有营养的话。
“当时的密室有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我没管他是怎么想的,而是一本正经的问了这么一句,同时,我自己也陷入了沉思。
对于我的问题,程楠有没有多想,迅速回答道:“要说不同的地方,我还真没发现有什么不同,不过,我总觉得,我起来的时候,整个寝室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但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我觉得奇怪,只是有那么一种感觉,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有时候,不经过大脑的回答更真实。而此刻他所表现出的不解的模样恰恰是最逼真可信的。
细节,凡事细节决定一切!
“你可以尝试着多想想,密室的设计其实就是抓住我们很容易忽略掉的细节,所以,我们必须要从细节入手,一点点揭开这个谜团。细节是决定成败的魔鬼,这句话用在密室设计上,一样成立。”
程楠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其实一开始发现刘鑫被杀的时候我都没有这种感觉,毕竟当时的我已经被如此恐惧的一幕吓得不言不语了,哪还有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所谓感觉。
之所以有这种感觉也是在刚刚你给我看的尸检报告上得来的。”
“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没?”
“现在来看,最大的不同应该就是死了一个人。”
听他说完这句话,我也愣了,如果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他早就说了,他也想找到凶手查明真相还自己一个清白啊,难道还会为凶手隐瞒不成?
沉默了好一会我才说道:“你不要小看细节,就你现在所处的密室杀人案,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是不存在任何漏洞的,但你如果不从细节入手,永远也别想找到真相。”
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夸张,当凶器证据都指向一个人的时候,你最先寻找的就是动机以及细节,可要是连这些都没有那只好坐着等死了。
“其实,对于我来说,密室不密室的我不感兴趣,也不重要,我只想知道凶手是谁,只要找到了凶手还怕破解不了密室之谜吗?”
听完他的话,我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苦笑了一下。
看来他还是没搞清楚密室在这件案子里的重要性。
用犯罪学语言来说,密室杀人是不可能杀人的一种,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是表像和逻辑上都不可能发生的犯罪行为,指凶手通过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杀的证据全都指向被害人所处的封闭空间内。没有第二者,而又是被害人自杀的杀人方式,就算有,也是被凶手拉来当替罪羊的,刘鑫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但程楠妄想通过凶手来找到密室的设计方式,那只能说是太天真了,就好比一个乞讨的人,你拿掉了他乞讨的饭碗,就像你抽掉了鱼塘里的水一样,你以为拿走了别人生存的根本,别人就会对你唯命是从吗?
不,把狗逼急了都会跳墙,更何况是人?
说到底,程楠毕竟还是一个未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对这个社会,对这个社会里人,抱有一定的美好幻想很正常,他肯定一直觉得,社会是美好的,但却从来不知道社会也是残酷的。